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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债1-3政金债指数A(006633)

博时中债1-3政金债指数:博时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2 月 2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中债 1-3 政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66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博时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27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中债 1-3 政金债指数 A 博时中债 1-3 政金债指数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6633 006634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
是 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 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 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 金财产。 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购买金额(M )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 <300 万元 0.40% 300 万元≤M <500 万元 0.15%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0.00%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 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具体如下表所示(1 个月指 30 日): 持有期限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0-7 日(不含7 日) 1.50% 1.50% 7 日-30 日(不含30 日) 0.10% 0.10% 30 日及以上 0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 计入基 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1 个月指 30 日)。 对于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 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 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 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 等业务。 (2)代销机构 序号 证金债代销机构 A 类是否 开通申赎 C 类是否 开通申赎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9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是 是 10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1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6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17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0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1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2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3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4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2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6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7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28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9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0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1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5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4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4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 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 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11 月 8 日《证券 日报》上的《博时中债 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