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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002076)

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第2期)查看PDF公告

1 
 
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期) 
( 摘要)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 于2015 年7 月9 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157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5 月11 日正式生效。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基
金合同, 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
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 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
险。 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估值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由于经济周期判断的错误、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失误、 无法
准确把握行业轮动节奏、 上市公司分析错误与个股投资机会判断失误等产生的本
基金 的特 定风险; 本基 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可能会因发债主体违约产生
信用风险, 或无法及时转让产生流动性风险等 。 本基金为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其
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
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 己的基金 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2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 份额 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运作 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期 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 核。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11日,投资 组合报告为2018年3 季度报告,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 理人 ( 一) 基 金管 理人概 况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1801 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欧美中心 B 座 507 室 法定代表人: 肖风 成立日期:2010 年10 月21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1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资本: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3 股权 结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通联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联系人: 何萍 联系电话:021-60350835


( 二) 主 要人 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肖风先生,董事长,1961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生学历。历任深圳证券管 理办公室副处长、 处长、 证券办副主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裁。 现任中国 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万向 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通联数据股份公 司董事长、 浙江股权交易中 心独立董事、 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 理。 邓宏光 先生,董事,1971 年生,中共党员, 复旦大学国际经营管理专业硕 士。 历任 中国石油 集团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 石化设备设计师、 中国石化集 团石化 设 备设计师、 兴业证券 研究发展中心行业研究员 、 天同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 发展部经理、天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 东方证券研究所副所长 , 现任浙商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 耿小平先生,董事,1948 年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 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历 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高速 公路指 挥部副指挥;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 浙江省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志 惠先生,董事 ,1967 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主 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处助理调研员、综合处副处长, 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副总 经理、 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 公司副总裁,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上海聚 潮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 钟睒睒先生,董事 ,1954 年生,大专。历任养生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董事、 董事长;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养生堂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挺进先生,董事,1979 年生,南开大学世界经 济系硕士,历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投资总监;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 理。 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上海聚潮资 产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章晓洪先生,独立董事,1973 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历任 浙江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及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与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 会特聘专家、 复旦大学法学院 、 浙江大学法学院、 浙江工业 大学法学院的客座教 授或研究员。 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1956 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 硕士, 高级研究员, 高 级经济师, 注册会计师。 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 究所助理研究员、 学术秘书; 中信国际研究 所经济研究室主任、 副研究员; 首都 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 心主任、 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 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 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法律 顾问。 金雪军先生 ,独立董事 ,1958 年生,南开大 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 经济学院副院长等,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及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董事; 哈尔滨高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浙江大学教授、 博 士生导师;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 会长、 大地 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湖中宝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精工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幼航女士,独立董事,1963 年生,上海 财经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注 册会计师。历任杭 州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五部副经理、5 综合部经理;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浙江中秦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监事会成员 王平玉先生,监事,1951 年生,大专,经济师 。历任建设银行杭州 分行科 长、 支行行长、 党组副 书记、 副行长, 养生堂有限公 司总经济师。 现任养生堂有 限公司顾问。 赵琦女士,监事,1971 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历任通联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裁 、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 现任中 国万向控 股有限公司 财务管 理 部执行总经理。 谢志强先生,职工 监事,1981 年生,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硕士,特 许金融分析师 (CFA ) ,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 。 历任浙江证监局 稽查处副主任 科员、 主任科员, 曾借调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工作。 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总经理。 高远女士, 职工监事,1986 年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学士 。曾任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员,2009 年加入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聂挺进先生,总经理,1979 年生,简历同上。 唐生林先生, 副总经理,1980 年生, 北京邮电 大学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学士 。 曾任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成部系统工程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主管、摩根士丹 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郭乐琦女士,督察长,1980 年生,南开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北京中伦律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平安信托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台风控、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 务所 律师、 上海嘉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合伙人、 平 安集团投资 管理委员会投 资管理中心、CIO 办公室PE 投资管理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查晓磊先生, 曾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金融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 核心研究员, 博时基金博士后 工作站研究 员、 博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策略及大宗商品分析 师兼投资经理助理。现任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智能投资部总经理,浙商 沪深6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浙商 聚潮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浙商丰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 周锦程先生, 复 旦大学经济学硕士, 曾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自营投资经理。 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浙商丰利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日添金 货币市场 基金、 浙商惠丰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 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日添 利货币市场基金、浙商聚潮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聂挺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 会主席,简历同上。 叶予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79 年生,复旦大学数学金融硕士。 历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外汇交易员、利率互换交易员、跨产品自营交易员、 债券自营交易员、 汇率利率及 债券交易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 ) 。 现任 浙商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唐桦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0 年生,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 金融硕士。 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基金经理。 现任浙商 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权生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3 年生, 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 历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高级研究员。 现任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查晓磊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2 年生,简历同上。 王峥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3 年生,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 海外投资部投资助理, 交易部交易员 、 高级交易员、 交易主管, 上海国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现任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基金管 理人 的职责 7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 基 金 管 理 人名 义, 代 表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利 益 行 使 诉 讼 权 利或 者实 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 基金管 理人 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 同 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 《基金法》 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 利用 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 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 8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 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 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 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 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 取的未公开信息、利 用 该信息从 事 或 者 明 示、暗 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 9 ( 五) 基金管 理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 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提高经营管理效益, 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合理的决策、 执行和监督机制。 通过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流程,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受侵犯。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 原则: 内 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 岗位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 ,并 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 部门和岗位;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4)有效性原则:用科学合理的内控程序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5) 审慎性原则: 内 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公司组织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6) 适时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 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 、 经营目标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 境的改变及时 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防火墙原则: 公司基金投资、 交易、 研究、 评估、 市场开发等相关部 门, 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 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对因业务需要知 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8)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通过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各种成本, 提 高经营效益,通过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从而达到最佳内控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可以划分为监督系统、 决策与业务执行两大系统, 均有明确的层次分工和畅通的监督与执行通道,并建立完善的报告与反馈 机制。 10 (1)监督系统 公司监事会、合规 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监 察稽 核部为公司不同层 面的 监督 机构,构成相互独立的监督系统。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 和公 司章程对公司经营 管理 活动、董事和公司 管理 层的 行为行使监督权。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 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 金资产运作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审查、 分析和评估。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 行使职责。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 对各岗位、 各部门、 各机构、 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 根据董事 会的授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决策和 执行系统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及职能部门构成公司决策与业务执行系统。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 高权 力机构,依照法律 和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 股东 会选 举董事组成董事会。 董事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事项 发表不受任何人干预的 独立意见并参与表决。 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 由总经理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根据独立性、 防火 墙以及相互制约、 互为 衔接的原则,设立 满足 公司 经营运作必需的机构、 部门及岗位。 各部门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 明确各岗位相 应的责任和职权, 建立相互配合、 相互制约、 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 通过制定规 范的 岗位 责任制、 合理的工作标准和严格的操作程序, 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程序 化、标准化。 4、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合理、完 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 制度 体系。公司制度体 系由 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 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 章程, 是公 司经营管理遵循的最高文件;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是公司制定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日常运作的 有针对性并较为具体的行为要求与规范;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的需 要制定的各种规章及实施细则等。 上述不同层面的控制制度的制定、 修改 、 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 较高层面的制度与较低层面的制度有机联系, 前者的 内容指导和制约后者内容,后者的内容体现和细化前者的内容。 11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 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监 管部 门核准后生效。公 司内 部控 制大纲、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 订与修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各部门的规章及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大纲 提出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对公司 基本 管理制度、各部门 规章 及实施细则的执行 情况 进行 日常性的检查和评价, 并报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 总经理和督察长向 有关部门提 出改进意见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监察稽核部跟踪落实情况并继续检查评 估。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及到本部门的公司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并负责落实相关事项。 5、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层 次体 系共分四层:建 立一 线岗 位 的 第 一 道 监 控防 线, 属 于单人、 单岗处理业务的, 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建立相关部门、 相关岗 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监控防线, 建立业务文件在公司与托管银 行之间、 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标准, 明确文字签字的授权; 成立独立 的监察稽核部, 对各部门、 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 行监督反馈, 必要时对有关部 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 形成第三道防线; 董 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公司 风险控制委员会形成公司的第四道防线。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 部控 制系统、维持其有 效性 以及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制度 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 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 准确, 并承诺根据市 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 二、 基金托 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 英文 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12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 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 始建于1908年, 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 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 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 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 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较上年上升2 位;根据2017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 收入位列第171位。 截至2018年9月30日, 交通银行资产总 额为人民币93915.37亿元。2018年1-9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73.04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 资产托管业务中心 (下文简称 “托管中心” ) 。 现有 员工具 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 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 以及经济师、 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 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 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 专业分布合理, 职 业技能优良, 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 积极进取、 开拓创新、 奋发 向上的 资产 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 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 执行董事,高级会计 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 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 事。2013 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2013年10 月至2018年1 月任本行行长; 2010 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 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2005 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13 事、 副行长;2004 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 年9月任本 行董事、 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 年至2001年历 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 行长, 南宁分行行长, 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 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4 年7月至2016 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 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 长, 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 (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 年9 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03年8月 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 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 管理部总经理、 湖北省分行行长、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 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 岳阳市中心支行、 岳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信 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 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 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 月至2015年8 月, 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 年12 月至2007 年12月, 历任本行乌鲁木 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科长、 处 长助理、 副处长, 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 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 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30 日,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84 只。 此外, 交通 银行 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 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 养老保障管 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 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 投资资产、R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 资金等产品。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 加强内部14 管理, 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 通过对各种风险的 梳理、 评估、 监控, 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 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原则 (1 )合 法性原 则:托 管中心制 定的各 项制度 符合国家 法律法 规及监 管机构 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 面性原 则 :托 管中心建 立各二 级部自 我监控和 风险合 规部风 险管控 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 监督、反馈等 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 立性原 则:托 管中心独 立负责 受托基 金资产的 保管, 保证基 金资产 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 算,分账管理。 (4 )制 衡性原 则:托 管中心贯 彻适当 授权、 相互制约 的原则 ,从组 织结构 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 相互牵制, 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 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 效性原 则:托 管 中心在 岗位、 业务 二 级部和风 险合规 部三级 内控管 理模式的基础 上, 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通 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 程、 控制措施, 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 执行。 (6 )效 益性原 则:托 管中心内 部控制 与基金 托管规模 、业务 范围和 业务运 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 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 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业银行法》 等法律法 规, 托 管中心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 高效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管理规章制度 , 确保基金托 管 业务运行的规范 、 安全、 高效, 包括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 理办法》 、 《交 通银行资产 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 法》 、 《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 、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商业秘 密管理规定》 、 《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 《 交 通银行资产15 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 等, 并根据市场 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 善。 做到业务分工合理, 技术系统规范管理, 业务管理制度化, 核心作业区实行 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 事中风控和 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 聘请国际 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 资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算、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 支付、 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 资金的到账与赎回 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 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 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证券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行为, 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 )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银保监 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 相关服 务机构 (一)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10 楼 16 电话:021-60350832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 周国丽 2)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公司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 长途话费)、021-60359000 2. 代销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 区峨山路613 号6 幢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 下城区环城北路208 号 18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西路 99 号10 楼 法定代表人: 肖风 电话:021-60350830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 高日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17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 安 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50 楼 法定代表人: 邹俊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 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叶凯韵 四、 基金的 名称 浙商聚潮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 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求通过准确把握中国经济周期变动 特征, 挖掘不同经济周期阶段下 优势资产及行业投资机会,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 定增值。 七、 基金的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 (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包含18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 中期票据、 股指期货、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债券 资产、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以及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100% , 其中基金 持有全部 权证的市值不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 收申购款等 ) 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深入研究我国经济周期当前 所处阶段 (复苏、 扩张 、 滞胀和衰退) 及未来发展方向, 确定不同经济周期阶段 下的资产配置和行业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精选优质上市 公司股 票构建 投资组合 ,力求获 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1、经济周期阶段的判断 本基金以浙商经济周期指数模型为基础, 深入分析相对长期趋势的经济增长 和 通货膨胀的变动方向, 综合判断中国经济周期所处阶段, 为大类 资产配置提供 自上而下的分析框架。 浙商经济周期指数 模型以投资时钟理论为基础, 观察 相对长期趋势的经济增 长和通货膨胀的方向 , 将中国经济周期划分为四个阶段: 复苏 (增长向上、 通胀 向下) 、 扩张 (增长向 上、 通胀向上 ) 、 滞胀 (增长向下、 通胀向上 ) 、 衰退 (增 长向下、通胀向下)。针对相对长期趋势的经济增长的判断:本基金重点关注 GDP 增速、工业增 加值增速、宏观经济景气指数、库存、PMI 指数、产能利用率 指标、 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等指标 ; 针对通货膨胀的判断: 本基金 重点关注CPI、 PPI 、M1 和M2 增速、能源和大宗商品价格水平等指标。 19 同时, 本基金挑选出我国经济周期各阶段下的代表性行 业构建经济周期阶段 指数。 在复苏阶段, 股票是重点配置品种 , 本基金选择基本面数据 (毛利率等指 标) 与股票市场相关性 较高的行业构建复苏阶段指数 ; 在扩张阶段, 大宗 商品成 为 该阶段的优势投资标的 , 本基金选择与大宗商品价格相关性 较高的行业构建 扩 张阶段指数 ; 在滞胀阶段, 在此阶段现金是 最佳投资标的, 本基金 选取与黄金价 格相关性 较高的行业 构建滞胀阶段指数; 在衰退阶段, 债券是重点配置品种 , 本 基金 选取与债券 收益率相关性较高的行业 构 建衰退阶段指数。 通过观察经济周期 各阶段指数走势, 准确把握 经济周期变化趋势。 在经济由复苏逐步走向扩张阶段 时, 经济增长触底回升并逐渐过渡到高增长、 高通胀阶段, 本基金将增加股票资 产的投资并保持较高的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在经济由扩张转向滞胀时, 物价高企, 企业盈利受到需 求萎缩带来的冲击, 本基金将降低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 在经济 进入衰退阶段时, 经济增长下滑, 通货膨胀逐渐回落, 利率下降, 本基金将增加 固定收益 类资产的 配置比例。 2、基于经济周期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托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在深入 把握经济周期 波 动导致的行业景气度及企业盈利的变化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关系 的基础上 , 制定 并优化行业配置结构, 精选优势行业中的优 势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以提 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1 )行业轮动策略 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 各个行业的营运能力、 盈利状况等存在差异, 从而 呈现出不同 的行业景气程度, 并在证券市场上表现出行业轮动的特征。 本基金将 在投资时钟理论的基础上, 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趋势, 通过准确判断 经济 周期 所处阶段 ,优化行业配置结构。 在经济相对增长趋势向上阶段, 需求充沛, 因 此议价能力出色的行业将取得 更好的盈利表现, 重点考察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相对成本的弹性等指标; 在通 货膨胀向上阶段,价格增长趋势明确,因此需求稳定行业的业绩表现 更为稳定,20 重点考察主营业务收入稳定性、 存货周转率等指标; 在经济相对增长趋势及通胀 趋势均向下的阶段, 现金流充裕、 偿债能力较强的行业业绩风险较低, 同时提早 关 注受益于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柱产业及行业内部整合较完善的早周期行业。 (2 )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在行业轮动策略的框架 下, 采用基本 面分析和实地调研 相结合的研 究方法, 挖掘相对强势行业中获益程度较高的优势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在获取行 业配置收益的基础上,通过个股精选 策略,进一步提升投资组合收益。 在挑选优势个股的过程中, 本基金将从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内部结构、 公司 财务状况 、公司股票估值等几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①公司行业地位 : 综合考虑产品市场占有 率、 资源优势、 技术优势、 渠道优 势、品牌 价值等因素 。 ②公司 内部结构 : 综合考虑公司治理结构、 管理 层素质、 激励机制、 发展战 略、 商业模式等 因素 。 ③公司 财务状况 : 分别从盈利能力 (毛利率、 净利率、 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 收益质量(净收益营运指数、现金营 运指数等指标)、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 流动资产占比等指标) 、 营运能力 (总资产周转率、 存货周期、 应收账款周期 等 指标) 及成长能力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净利润同比增长率等指标) , 综合把 握公司经营状况及盈利预期 。 ④公司股票估值水平:综 合运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 )、市盈率/ 盈利增长比率 (PEG ) 等相对估值指标, 以及 现金流贴现模型 (DCF ) 、 股利贴现 模型(DDM)等绝对估值指标,对公司股票进行估值水平判断。 3、债券投资策略 为降低基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将以优化流动性管 理、 分散投资风险 为主要目标, 同时根据需要适度积极操作, 进行债券投资, 以提高基金收益。 具 体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 理策略: (1 )久期调整策略 21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 在预期利率下降时, 增加组合久期, 以较多地 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 在预期利率上升时, 减小组合久 期, 以规避债券 价格下降的风险。 (2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曲线随时间变化而变化, 本基金通过预测收益 率曲线未来 可 能的变化 方向和方 式, 合理配置和调整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 具体包括子弹策 略、 哑铃策略、 梯形策略以及骑乘策略等, 从长、 中、 短期债券的相 对价格变化 中获利。 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或变平时, 将采取哑铃型策略; 预测收益率 曲线变陡时,将采取子弹型策 略。 (3 )确定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主要体现在对于不同类型债券的选择,实现债券组合收益的优化。 根据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可转债、 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 之间的相对 投资价值分析, 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 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 块, 借以取得较高收益。 其中, 随着债 券市场的发展 , 基金将加强对企 业债、 可 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研究和投资。 (4 )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 通过对个体 券种的价值分析, 重点 考察各券种的收益率、 流动性、 信用等级, 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 本基金还 将采取积极主动的 策略, 针对市场定价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 在确定存在超额 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法进行权证投资 。 基金权证投资将在采 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 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 额收益。 5、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 22 本基 金将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以套 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依据股指期货定价模型, 采用流动性较好、 交易较活跃 的期 货合约, 通过套期保值策略的综合运用进行操作, 实现对冲系统性风险及规避特 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的目的。 为此 , 基金管 理人制定了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度 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制度对股指期货投资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等做了详细的 规定。 此外, 建立了股指期货交易决策小组, 授权 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 投资审批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 品 种选择, 谨慎 进行投资, 以降低 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如未来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 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 规定执行。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 以降低流 动性风险。 此外 , 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 债券回购等投资, 以 增加收益。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 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 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九、 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1、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 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债券投资部分 为 中债综合 指数收益率,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 指数收益率×50% 2、 选择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 沪深 300 指数是反映沪深两市 A 股综合表现的跨市场 成份指数,由沪深两 市300 只规模大、 流动性好的股票作为样本编制而成。 它涵盖了沪深两市超过六 成的市值,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中债综合指数 样本债券 涵盖的范围全面, 涵盖主要交易市场 (银行间市场、 交易所市场等) 、 不同发行23 主体 (政府、 企业等) 和期限 (长、 中、 短期 等) , 具有广 泛的市场 代表 性, 能 够 很好地反 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 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的 反映本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 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基 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 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 货币 市场基 金, 而低 于股票型 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 中高收益品种 。 十一、 基金的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7 月1 日起至9 月 30 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1,445,024.67 85.10 其中:股票


51,445,024.67 85.10 2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162,315.00 13.50 其中:债券


8,162,315.00 13.5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72,475.20 1.11 8 其他资产


174,175.01 0.29 9 合计





60,453,989.8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410,607.60 2.39 B 采矿业 1,978,088.63 3.35 C 制造业 31,015,045.11 52.4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2,143,736.76 3.63 E 建筑业 1,085,455.20 1.84 F 批发和零售业 121,289.60 0.2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46,719.95 3.46 H 住宿和餐饮业 26.40 0.00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3,361,038.02 5.68 J 金融业 743,316.00 1.26 K 房地产业 3,940,584.77 6.6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1,565,842.23 2.6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45,171.00 1.0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41,705.00 0.9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532.40 0.00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3,160.00 0.12 S 综合 772,706.00 1.31 25 合计 51,445,024.67 87.01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 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1,500 1,095,000.00 1.85 2 002110 三钢闽光 61,800 1,087,062.00 1.84 3 600681 百川能源 80,900 1,084,060.00 1.83 4 600658 电子城 209,600 1,066,864.00 1.80 5 600028 中国石化 149,200 1,062,304.00 1.80 6 002626 金达威 75,000 1,050,000.00 1.78 7 600012 皖通高速 184,200 1,048,098.00 1.77 8 600688 上海石化 178,700 1,047,182.00 1.77 9 600516 方大炭素 46,300 1,036,657.00 1.75 10 002818 富森美 40,900 1,032,725.00 1.75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821,720.00 6.46 其中:政策性 金融债 3,821,720.00 6.46 4 企业债券 4,340,595.00 7.3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162,315.00 13.81 6、报告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 26 1 112362 16泛控02 46,900 4,340,595.00 7.34 2 018005 国开1701 36,000 3,621,600.00 6.13 3 108603 国开1804 2,000 200,120.00 0.34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 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 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 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70.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1,604.5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27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4,175.01 (4 )报告期末持有的 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 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资产或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 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5.11-2016.12.31 3.73% 0.11% 3.36% 0.41% 0.37% -0.30% 2017.1.1-2017.12.31 4.42% 0.05% 8.60% 0.32% -4.18% -0.27% 2018.1.1-2018.6.30 -13.93% 1.24% -5.47% 0.57% -8.46% 0.67% 2018.7.1-2018.9.30 -7.22% 1.14% -0.60% 0.67% -6.62% 0.4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 益率×50%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 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 75%、25% 的比例采取 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28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日为2016 年5 月11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 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 已满一年。 2、 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 从2016 年 5 月11 日至2016 年11 月10 日, 建 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 约定。 十三、 费用概 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 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9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和诉讼费 ;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 、期货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 汇划费用; 8. 基金财产投资 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 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0.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管理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 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 定节假日、 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 管费 本基金的托 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 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 若遇法 定节假日、 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30 1、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 100 万≤M<200 万 1.2% 200 万≤M<500 万 0.8% M≥500 万 1000 元/笔 (注:M:申购金 额;单位: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 的比例见下表, 未计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 支付 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 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Y<7 日


1.50% 100% 7 日≤Y<30 日 0.75% 100% 30 日≤Y<3 个月 0.50% 75% 3 个月≤Y<6 个月 0.50% 50% Y≥6 个月 0 — (注:Y:持有时间, 其中 1 个月为30 日) 3. 基金管理 人可 以在 不 违 背法律法 规规 定及基 金 合同约定 的情 况下根 据 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31 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 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 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 十四、 对招募 说明书更新部分的 说明 本期 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 销售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18 年第 1 期《浙商聚 潮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 并根 据本基金管 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 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重要 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一、绪言 ”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二、 释义”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7、 根据最新资 料,更新了“八、基金的 申购与赎回”部分。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九、基金的投资 ”部分。 9、 根据最新资料, 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 10、 根据最新资料, 更新了“附件二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