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国富100(164508)

国富100: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兰 克林 国 海中 证100 指数 增强 型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金 办理 定期 份
额折 算业 务 期间 暂停 申购 、 赎回 、 定期 定额 投资 、 转托 管和 配对 转换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2 月 26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场内简称: 国富 100 ) 
基金主代码 164508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 、《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
起始日及原因说
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2 日 
暂停 赎回 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2 日 
暂停 定期定额投资 起始
日 
2019 年 1 月 2 日 
暂停 转托管 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2 日 
暂停 配对转换 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2 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投资、转托管和配
对转换的原因说明 
 
根据 《富 兰克 林国 海中 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以
2019 年 1 月 2 日为份额折算 基准 日对 国富 中证
100A 份额和 国富 中证 100 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
算业 务, 为保 证折 算期 间本 基金 的平 稳运 作, 本
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9 年1 月2 日 至2019 年1
月 3 日 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 、 定期定额投资 、
转托管 (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下
同) 、 配对转换 业务。 
 
 
 
恢复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4 日 
恢复赎回 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4 日 恢复 相关业务的
起始日及原因说
明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 起始
日 
2019 年 1 月 4 日 
恢复转托管 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4 日 
恢复配对转换 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4 日 
恢复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投资、转托管、配
对转换的原因说明 
本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将于 2019 年1 月3 日
办理完毕,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 2019 年 1
月 4 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 定期定额投
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分级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
强分级 A 
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
分级 B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 场内 简称 
国富 100 国富 100 A 国富 100 B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164508 150135 150136 
该分级基金是否
暂停 申购 、 赎回 、
定期定额投资 
是 否 否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国富中证 100 份额 只可以进行场内
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 国富中证 100A 份额与 国富中
证 100B 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 定期 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国富中证 100 份额 暂停申购、
赎回、 定期 定额 投资 、 转托 管、 配对 转换 的情况进行说明,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
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刊登
在 《上 海证 券报 》 、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公 司 网站 上的 《关 于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或者
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3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 ,95105680 ,021-38789555 
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ftsfund.com 
(4 )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 ,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基 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 由投 资者 自行 承担 。 投资者
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了解所投资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