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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回报(050022)

博时回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博时 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 
2018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重要提 示】 本基金于2011年8 月1 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211号文 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在正常市 场环境下本 基金的流动 性风险适中 。在特殊市 场条件下, 如证券市 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 可能导致基 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 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 无 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 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 及风险水平 低于股票型 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 及货币市场 基金,属于 中高收益/ 风险特征的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 书(更新) 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2018 年11月8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 现 截 止日为2018 年9 月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5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 基金合同的 生效


.............................. 63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与 转换


.............................. 64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72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81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82 第十一部分


基金 资产的 估值


........................................ 82 第十二部分


基金 的收益 与分配


...................................... 86 第十三部分


基金 费用与 税收


........................................ 87 第十四部分


基金 的会计 与审计


...................................... 90 第十五部分


基金 的信息 披露


........................................ 90 第十六部分


风险 揭示


.............................................. 94 第十七部分


基金 合同的 终止与清算


.................................. 97 第十八部分


基金 合同的 内容摘要


.................................... 98 第十九部分


基金 托管协 议的内容摘 要


............................... 110 第二十部分


对基 金份额 持有人的服 务


............................... 120 第二十一部分


其它应披 露的事项


................................... 122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 书存放及查 阅方式


........................... 123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123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 第一部分


绪言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 本 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以 下简称“ 《基 金法》 ” )、《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运 作管理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 法》 (以下简称“ 《销售管理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 披露办法》 ” ) 、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 下简称 “ 《流 动性 风 险管理规定》 ” )以及《博时 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编写 。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 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 )是根据 本 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 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 基金合同当 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 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 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 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 息披露办法》 : 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 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 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 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4 、中国证 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 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 同约束,根 据基金合同 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 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 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 资者:指依 法可以投资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 内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 他组织 19 、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 者:指符合 现实有效的 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可以 投资于中国 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投资者 :指个人投 资者、机构 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 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 、基金份 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22 、基金销 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 或代销机构 宣传推介基 金,发售基 金份额,办 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 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4 、直销机 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代销机 构:指符合 《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 销业 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销 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7 、登记业 务:指基金 登记、存管 、过户、清 算和结算业 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 者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 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8 、登记机 构:指办理 基金登记业 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登 记机构是博 时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9 、基金账 户:指登记 机构为投资 者开立的、 记录其持有 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 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交 易账户:指 销售机构为 投资者开立 的、记录投 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买 卖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 、基金合 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 达到法律法 规规定及基 金合同规定 的条件,基 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 、基金合 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 合同终止事 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 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 、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4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7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8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 、交易时 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 40、 《业务规则》 : 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1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申购: 指基金合同 生效后,投 资者根据基 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 规定申请购 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 、赎回: 指基金合同 生效后,基 金份额持有 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 金份 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 、基金转 换: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 可按规定申 请将所持有 的本基金份 额转换为基 金管 理人所管理并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45 、转托管 :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 本基金的不 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 变更所持基 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 、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 通过有关销 售机构提出 申请,约定 每期扣款日 、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巨额赎 回:指本基 金单个开放 日,基金净 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 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 、元:指 人民币元 49 、基金收 益:指基金 投资所得红 利、股息、 债券利息、 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 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基金资 产总值:指 基金拥有的 各类有价证 券、银行存 款本息、基 金应收申购 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 、基金资 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 、基金份 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 、基金资 产估值:指 计算评估基 金资产和负 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和 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4 、流动性 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 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 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 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 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 款) 、停牌股 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 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 、指定媒 体:指中国 证监会指定 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 报刊、互联 网网站及其 他媒 体 56 、不可抗 力: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 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 号 基金大厦 21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 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文 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 ;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 25%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 12%; 上 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6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 有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 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 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九个直属部门, 分别是: 权益投资总部、 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 绝对收益投资部、 产品规划部、 营销服务部、 客户服务中心、 市场部、 养老金业务中心、 战 略客户部、 机构- 上海、 机构- 南方、 券商业务部 、零售- 北京 、零售- 上海 、零售- 南方 、央 企业务部、 互联网金融部、 董事会办公室、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信息技术部、 基 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 (含各投资风格小组) 、 研究 部。 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 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 投资策略、 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 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 公募基金组、 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 销售组织、 目标和费用管理、 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 理、 公司零售渠道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 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 国际业务的推动与 协作等工作。 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 的销售与服务工作。 机构- 上海和机构- 南方分别主 要负责华东地区、 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 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 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 基本养老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 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 销售与服务、 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 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 作协调、相 关信息服务 等工作。券 商业务部负 责券商渠道 的开拓和销 售服务。零售- 北京 、 零售- 上海、 零售- 南方负 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 央企业务部负责招 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 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 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 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销售支持、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 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 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 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 关工作。 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 产品规划部负责新 产品设计、 新产品报批、 主管部门沟通维护、 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 互联网 金 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 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 业务拓展和 客户运营, 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 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 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 政府公共关系管理; 党 务工作; 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 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 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 绩效评估、 员工沟通、 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 财 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 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 风险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 作, 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 基金运 作、 内部管理、 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 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 客观、 公 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沈阳分公司、 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 分别负责对 驻 京、 沪、 沈阳 、 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 沪、 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8 年 9 月30 日 , 公司总人数为 569 人 , 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9.5%拥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监察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人 事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 情况 1 、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 博士, 董事 长。 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 计划处处长, 中国人 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 党委委员,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党委副书记, 广东 发 展银行行长、 党委副书记, 招商银行副行长、 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 在招商银 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 长、招银国 际金融有限 公司董事长 、招银金融 租赁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5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 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1986-1990 年就 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 学系, 获学士学位; 1994-1997 年就读于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2006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 年 1 月至 7 月,任招商 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 年7 月及2002 年12 月获得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苏女士分别于 1998 年 6 月、 1999 年 6 月及2008 年 6 月获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册资产评估 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 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 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5 年 9 月及 2015 年 12 月起任 招商局金融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 2016 年 6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 股票代码:600999 ;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99)董 事; 自 2014 年 9 月起 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0036; 香港联交所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 )董事。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 自 2015 年11 月至2018 年 8 月任招 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15 年 11 月至2017 年4 月 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自 2013 年 5 月 至 2015 年8 月任中远海 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26;香 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 )董事;自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1866; 香 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 )董事; 自 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 徽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3698)董事; 自 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 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0543 ) 董事。 苏女 士 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 其经验包括: 自 2011 年 3 月至2015 年8 月 担任中国海运 (集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 团) 总公司总会计师; 自 2007 年5 月至 2011 年 4 月担任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 并于 2010 年11 月至 2011 年4 月担任该公 司副总经理。2018 年9 月 3 日起, 任博 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 硕士, 董 事。1988 年7 月至1995 年 4 月在上 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 教师。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 理 (主持工作) 、 投资部 总经理、 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 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 ,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 ,北京大学 工商管理硕 士。2001 年起历任世纪 证券投资银 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 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董事总经理。2014 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方瓯华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 年起,加 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 支行、 大客户二部、 授信部、 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 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 2011 年起, 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 担任高级经理, 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管 理工作。2015 年,加入上 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投资经 理、 总经理、 董事等职, 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负责公司整体运营。2018 年 9 月起, 担 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 2018 年10 月 25 日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 硕士, 独 立董事。1968 年至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 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 ;1983 年起 ,先后任招 商局蛇口工 业区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 秘书、主任 ;招商 局 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 年退休。2008 年 2 月至 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 年 3 月 至今,兼任湘电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 年5 月至2014 年8 月, 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 ) 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 , 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11 月起, 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 年生 , 会计师, 工商管理硕士 (MBA)。 1974 年12 月 参加工作, 历任 中国远洋运 输总公司财 务处科员、 中国- 坦桑尼 亚联合海运 服务公司财 务部经理、 日本中铃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 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 佛罗伦 租箱公司( 香港上市公 司)副总经 理、中远太 平洋有限公 司(香港上 市公司) 副总经理、 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职。2002.8-2008.7 ,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 , 任中远投资 (新加坡) 有限公司 ( 新加坡上市公司) 总裁、 董事会副主席、 中远控股( 新加坡)有 限公司总裁 ;并任新加 坡中资企业 协会会长。2011.11-2015.12 ,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A+H 上市公司 ) 执行董事、 总经理。2012.2-2015.12,兼 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 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 , 兼任 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冰先生 ,1956 年生,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 国际金融专 业经济学硕 士研究生。 历 任 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作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 书记;1989.09—1991.10 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 50 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 , 主持参加了 我国第一条 亚洲最大的 直流输电工 程的安装调 试和运行;1991.10—1995.12 任 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 , 任华 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 总经 理, 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代码 0037 ) 副董事长 、 长城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 深圳华能电 讯有限公司 董事长;2000.01-2004.07 ,华能 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 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 ,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 任景顺 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 (深圳) 公司董事长; 2016.8- 至今 ,任阳光资 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兼 任西南证券 、百隆东方 、威华 股 份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 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 ,硕士,监 事。1983 年起历任郑州 航空工业管 理学院助教 、讲师、珠 海 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 年7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良生先生, 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 年至2000 年就职 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行 及安徽省分行。2000 年 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长、 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2017 年 6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 硕士, 监事。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 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 年至2012 年 5 月先后 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 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5 月筹备天津港 (集团)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2011 年 11 月至 今任天津港 (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 2013 年 3 月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 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 平安保险公 司总公司、 博时基金管 理 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 ,工商管理 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 广发证券有 限公司、广 发基金管理 有 限 责任公司投 资管理部、 中银国际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管 理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 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 经理、 年金投资部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高级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董事。2016 年 3 月18 日 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 年 5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 、高级管理 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 ,硕士,副 总经理。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 计算机公司 任开发部经 理 、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 年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 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公司代总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 经 理,主管 IT、运作、指 数与量化投 资等工作, 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及博时资本 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MBA,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 技术进出口 总公司、中 技 上 海投资公司、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 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 社保股票基金经理、 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博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 ( 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 经济学硕士, 副总经理。1997 年至1999 年在河 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 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 ( 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 徐卫先生, 硕士,副总 经理。1993 年起先后在 深圳市证券 管理办公室 、中国证监 会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 年 6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 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 ,商法学硕 士,督察长 。曾供职于 广东深港律 师事务所。2002 年加入博 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 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督察长, 兼 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基金基 金经理 肖瑞瑾先生, 硕士。2012 年从复旦大 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 高级研究员、 资深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 博时混合基金 (2017.8.1-2018.3.9) 的基金经理,现任博时互联网主题混合基金(2017.1.5- 至今)兼博时回报混合基金 (2017.8.14- 至今) 、博 时特许价值混合基金(2018.6.21- 至 今)的基金经理。 尹哲先生, 博士。2003 年至 2005 年 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工作。2008 年 起先后在金鹰基 金、信达澳 银基金从事 研究、投资 工作。2015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 任博时 回 报混合基金(2017.1.10- 至今)的基 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杨锐先生 (2011 年11 月 8 日至2012 年8 月10 日) ; 姜文涛先生 (2012 年 7 月17 日至 2014 年 12 月8 日) ; 王晓冬先生 (2014 年 12 月 8 日至2016 年1 月20日) ; 陈雷先生 (2014 年12 月8 日至2016 年 4 月20 日) ; 兰乔先生 (2015 年11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 月10 日) 。 5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 硕士。1994 年至 1998 年 在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习, 获理学学士学位 。 1998 年至 2001 年继续就读于 北京大学, 获理学硕士学位。2013 年至2015 年就读清华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 MBA 项目,获得香港中文大学 MBA 学位 。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在 招商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究员;2003 年 12 月至 2006 年 2 月在银华基金工作,任基金 经理助理。2006 年 3 月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 年 3 月起任研究部研 究员兼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08 年 2 月调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12 年 8 月至2014 年 12 月担任 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8.28-2014.12.26 ) 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7.25-2018.1.5) 基金经理 。2013 年 12 月开始担 任 博时精选 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 (2013.12.19- 至今)基金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 总经理兼股 票投资部总 经理,权益 投资价 值 组负责人, 公 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2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 年加 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 现任公司 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权益投资 GARP 组负 责人、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绝对 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 博士。1993 年起先后在 山东经济学院、 江南信托、 清华大学、 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 券工作。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历任投资经 理、博时抗 通胀增 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 年 8 月 24 日-2016 年 12 月 19 日) 、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 年 11 月 30 日-2016 年12 月19 日) 的 基金经理。 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 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 硕士。2008 年从上海交 通大学硕士 研究生毕业 后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 限 公 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 (2015.5.20-2016.6.8 ) 、 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 (2015.5.22-2016.6.8) 、 博时沪港 深价 值优选混 合 基金(2017.1.25-2018.3.14 )的基金经理。现任 研究部总经 理兼博时主 题行 业 混合(LOF)基金(2015.1.22- 至今)、博时沪港 深 优质企业 混 合基金(2016.11.9- 至今 )、 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 (2016.11.9- 至今) 、 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基金 (2017.6.5- 至今)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 硕士。1995 年起先后在 上海工艺品 进出口公司 、德国德累 斯顿银行上 海 分 行、美国 Lowes 食品有 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 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2005.8.24-2010.8.4 ) 的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0.11.24-2013.9.25 )、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2.1-2014.4.2)、博时 裕祥 分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4.1.8-2014.6.10 )、博 时双债增 强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3.9.13-2015.7.16 )、 博时新财富 混合型证券 投资 基 金(2015.6.24-2016.7.4) 、 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3.29-2018.2.6)、博 时新策略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8.1-2018.2.6 )、博时稳 健回报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LOF )(2014.6.10-2018.4.23 )、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0.24-2018.5.5 ) 、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2.10-2018.5.21)、 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12.13-2018.6.16 ) 、 博时 鑫惠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2017.1.10-2018.7.30 )的基金经理。现任 董事总经理 兼固定收益 总部 公 募基金组投资总监、 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 (2009.6.10- 至 今) 、 博时新 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2.29- 至今) 、 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3.29- 至今)、博 时鑫源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2016.9.6- 至今)、博时乐臻定 期开放 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29- 至今)、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0.17- 至今)、博时鑫瑞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7.2.10- 至今)的基 金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3 经理。 6 、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 人的职责 1 、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 券投资; 6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 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采取适 当合理的措 施使计算开 放式基金份 额认购、申 购、赎回和 注销价格的 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 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 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 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 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 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 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 、保存基 金财产管理 业务活动的 记录、账册 、报表、代 表基金签订 的重大合同 及其 他相关资料; 17 、依据《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 定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 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 基金合同导 致基金财产 的损失或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应 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 基金财产损 失时,应为 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 基金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4 托管人追偿; 22 、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 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 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 人的内部控 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 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5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 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 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 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 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 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 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 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 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 监 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 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 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 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 同时置备操作手册, 并 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 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 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 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6 建立、 健全了岗位责任制, 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 并及 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 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 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 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 对可能出现的 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 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 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 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 尽可 能 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 四 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10 月, 是 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7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 码 939),于 2007 年 9 月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8 年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 亿 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 亿元,增 幅 3.08% 。 上半 年, 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 亿元 至1,814.20 亿元, 增幅5.42% ;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 亿元至1,474.65 亿元 ,增幅6.08%。





2017 年 ,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 “2017 年中 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 融》 “ 2017 最佳转型银行” 、新加坡 《亚洲银行家》 “2017 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 、 “2017 年 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 《银行 家》 “2017 最 佳金融创新奖” 及中国银行业协会 “年度最 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 等多项重要奖项。 本集团在英国 《银行家》 “2017 全球银 行1000 强” 中列第 2 位 ;在美国《财富》 “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 处、 养老金托管处、 清算处、 核算处、 跨境托 管运营处、 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 处室, 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 在上海设有托管运 营中心上海 分中心,共 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 年起,托管 部连续聘请 外部会计师 事务所对 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 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 总行计划财务部、 信 贷经营部任职, 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 投资托管业务部、 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 其拥 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 托管业务部 资深经理( 专业技术一 级) ,曾就职 于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市 分 行 国际部、 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 产托管业务 部资深经理 (专业技术 一级) ,曾就 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 会 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 长期从事客户服务、 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 境内外汇业务管理、 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 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 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 切实 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8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 基金、 保险资金、 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 、(R)QD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 二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 得 《全球托管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4 次 获得《财资》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连续 5 年获得 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 并在 2016 年 被 《环球金融》 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荣获 《 亚 洲银行家》 “ 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 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度、 岗位 职 责、 业务操作流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 审核、 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 放、 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 封闭管理, 实施 音像监控; 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防止泄密; 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 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 《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 自 行开发的“ 新一代托管 应用监督子 系统” ,严格 按照现行法 律法规以及 基金合同规 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 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 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 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9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 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 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 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 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二) 代销 机构 (1) 中国工 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 中国农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0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 交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联系人: 王菁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 中信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 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廉赵峰 传真: 010-899373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 上海浦 东发展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 号东银 大厦25 楼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1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 中国光 大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10) 中国 民生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1) 中国 邮政储 蓄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12) 北京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孔超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3) 华夏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2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4) 广发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 号 法定代表人: 杨明生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5) 平安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6) 宁波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7) 上海 农村商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3 网址: http://www.srcb.com/ (18) 北京 农村商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 号院2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 号院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9) 徽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 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20) 浙商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1) 东莞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 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 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2) 杭州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联系人: 严峻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4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98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3) 南京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24) 温州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 号 办公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 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联系人: 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 (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25) 汉口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 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李欣 电话: 027-82656704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6) 渤海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27) 江苏 张 家港 农 村商 业银行 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 号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5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自忠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28) 深圳 农村商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 号合作 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 号合作 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光安 联系人: 常志勇 电话: 0755-25188781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29) 洛阳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30) 烟台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 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 0535-6699660 传真: 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31) 大连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 号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 号天 安国际大厦43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朱珠 电话: 0411-823111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6 (32) 哈尔 滨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 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 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李至北 电话: 0451-87792450 传真: 0451-8779268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33) 浙江 稠州商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联系人: 董晓岚 电话: 0571-87117617 传真: 0571-87117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527、(0571)96527 网址: http://www.czcb.com.cn (34) 东莞 农村商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 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35) 河北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 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 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丽辉 电话: 0311-6780640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36) 嘉兴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 号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 号 法定代表人: 夏林生 联系人: 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7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bojx.com (37) 江苏 常熟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 号 法定代表人: 宋建明 联系人: 马勋 电话: 0512-52909125 传真: 0512-529091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6-2000 网址: http://www.csrcbank.com (38) 广东 顺德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 号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 号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联系人: 胡健强 电话: 0757-22386489 传真: 0757-22388235 客户服务电话: 0757-2223388 网址: www.sdebank.com (39) 金华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雅清 联系人: 徐晓峰 电话: 0579-83207775 传真: 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1-6668 网址: http://www.jhccb.com.cn (40) 江苏 江南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中路668 号 办公地址: 常州市和平中路413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向阳 联系人: 包静 电话: 0519-89995066 传真: 0519-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9-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c (41) 江苏 江阴农 村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仁法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8 联系人: 陆建生 电话: 0510-86823403 传真: 0510-86805815 客户服务电话: 0510-96078 网址: http://www.jybank.com.cn/ (42) 吉林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 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联系人: 孙琦 电话: 0431-84999543 传真: 0431-849995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http://www.jlbank.com.cn (43) 苏州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44) 威海 市商业 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威海市宝泉路9 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d 栋 法定代表人: 谭先国 联系人: 武芳 电话: 0531-68978175 传真: 0531-68978176 客户服务电话: 省内96636、境内4000096636 网址: http://www.whccb.com、http://www.whccb.com.cn (45) 四川 天府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滨江中路一段97 号26 栋泰和 尚渡南充市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 黄光伟 联系人: 李俊辉 电话: 0817-7118079 传真: 0817-7118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96869 网址: http://www.cgnb.cn (46) 福建 海峡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29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 号 办公地址: 福州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 号福建海峡银行 法定代表人: 俞敏 联系人: 吴白玫、张翠娟、黄钰雯 电话: 0591-87332762 传真: 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9999 网址: www.fjhxbank.com (47) 天相 投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 凯大厦B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C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联系人: 尹伶 电话: 010-66045529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48) 深圳 市新兰 德证券 投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 号富卓大厦A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 马勇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49) 和讯 信息科 技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 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 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 张紫薇 电话: 0755-82721122-8625 传真: 0755-82029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50) 厦门 市鑫鼎 盛控股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 号厦 门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 号厦 门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 陈洪生 联系人: 徐明静 电话: 0592-3122716 传真: 0592-8060771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8-0808 网址: www.xds.com.cn (51) 上海 挖财金 融信息 服务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楼01、02 、0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 号楼5 层01、02 、 03 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联系人: 陈璐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810673 网址: http://wacaijijin.com/ (52) 大河 财富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1 栋20 层1.2 号 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1 栋20 层1.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荻 联系人: 方凯鑫 电话: 0851-88405606 传真: 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 0851-88235678 网址: www.urainf.com (53) 民商 基金销 售(上 海)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 号 H 区(东座)6 楼A3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32 楼 法定代表人: 贲惠琴 联系人: 钟伟 电话: 020-50206003 传真: 020-50206001 客户服务电话: 020-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54) 诺亚 正行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 时代金融中心8 楼801 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55) 深圳 众禄金 融控股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 楼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1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6) 上海 天天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 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 号3C 座9 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57) 上海 好买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58) 蚂蚁 (杭州 )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 号 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 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59) 上海 长量基 金销售 投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 号11 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敖玲 电话: 021-58788678-8201 传真: 021—587876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60) 浙江 同花顺 基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2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 号 元茂大厦903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 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61) 北京 展恒基 金销售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 号民建 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焦琳 电话: 010--62020088-8288 传真: 010—62020088-880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网址: http://www.myfund.com (62) 上海 利得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徐鹏 电话: 021-50583533 传真: 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1-7755 网址: http://a.leadfund.com.cn/ (63) 中期 资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 号 1 幢1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 号 1 幢11 层 法定代表人: 路瑶 联系人: 朱剑林 电话: 010-59539866 传真: 010-59539866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4008888160,010-65807110 网址: http://www.cifcofund.com/ (64) 嘉实 财富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 层4609-10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 号金 地中心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65) 乾道 金融信 息服务 (北京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 号楼7 层7117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 室 法定代表人: 王兴吉 联系人: 高雪超 电话: 010-62062880 传真: 010-82057741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66) 北京 创金启 富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 号 5 号楼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 号 5 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 梁蓉 联系人: 田磊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88067526 客户服务电话: 010-88067525 网址: www.5irich.com (67) 泛华 普益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 号高地中心1101 室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 号高地中心1101 室 法定代表人: 于海锋 联系人: 邓鹏 电话: 028-66980977 传真: 028-82000996-805 客户服务电话: 028-84252474 网址: www.puyifund.cn (68) 宜信 普泽( 北京)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 号 9 号楼15 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 号SOHO 现代城C 座 18 层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69) 南京 苏宁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4 联系人: 喻明明 电话: 025-66996699-884131 传真: 025-66996699-884131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70) 众升 财富( 北京)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 号楼A 座9 层9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 座9 层04-08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联系人: 李艳 电话: 010-59497361 传真: 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59-8888 网址: www.zscffund.com (71) 北京 增财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 1 号楼12 层120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 号 建威大厦1208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昌庆 联系人: 罗细安 电话: 010-67000988 传真: 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8811 网址: http://www.zcvc.com.cn (72) 深圳 腾元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 号 卓越世纪中心1 号楼1806-18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 号 卓越世纪中心1 号楼1806-1808 法定代表人: 曾革 联系人: 鄢萌莎 电话: 0755-33376922 传真: 0755-330655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600 网址: www.tenyuanfund.com (73) 通华 财富( 上海)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 弄107 号2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 号楼9 楼 法定代表人: 马刚 联系人: 杨徐霆 电话: 021-60818249 传真: 021-60818280 客户服务电话: 95156 网址: https://www.tonghuafund.com (74) 北京 恒天明 泽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5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 5 层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 号乐成中心A 座23 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75) 深圳 宜投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 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 楼A 栋2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 号 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 华建强 联系人: 马文静 电话: 0755-23919681 传真: 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55-811 网址: www.yitfund.com (76) 北京 汇成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 丁向坤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77) 深圳 盈信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 楼A-1(811-812)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 号 南山1910 小区 A3-1 法定代表人: 苗宏升 联系人: 胡碧萱 电话: 0411-66889888 传真: 0411-66889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0-3688 网址: www.fundying.com (78) 北京 晟视天 下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证黄坎村735 号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 号万通中心D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 蒋煜 联系人: 徐长征 电话: 010-58170900 传真: 010-58170800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866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 (79) 一路 财富( 北京) 信息科 技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院5 号楼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 号万通新世界A 座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80) 北京 钱景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 1 幢9 层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 1 幢9 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81) 北京 唐鼎耀 华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 号 2 栋23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 王岩 联系人: 周君 电话: 010-53570568 传真: 010-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82) 成都 华羿恒 信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88 号 1 号楼32 楼 2 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 号棕榈泉国际中心1 幢 1 单元19 层 4 号 法定代表人: 赵壁 联系人: 谭佳洲 电话: 028-87326832 传真: 028-8732683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10-009 网址: www.huayihengxin.com (83) 海银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 号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 号4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惠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7 联系人: 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 传真: 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84) 北京 广源达 信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C 座6 层6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 号楼浦项中心B 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人: 王英俊 电话: 400-623-6060 传真: 010-820558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3-6060 网址: www.niuniufund.com (85) 天津 国美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 座 二层202-124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 号鹏 润大厦B 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 丁东华 联系人: 郭宝亮 电话: 010-59287061 传真: 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1-0889 网址: www.gomefund.com (86) 北京 新浪仓 石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 号90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 号906 室、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张琪 联系人: 付文红 电话: 010-82628888-5657 传真: 010-82607516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87) 北京 加和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 号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 号北礼士路甲129 号 法定代表人: 徐福星 联系人: 陈莹莹 电话: 010-68998820-8306 传真: 010-8838155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030 网址: www.bzfunds.com (88) 北京 君德汇 富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8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 号15 层办公 楼一座150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F 座12 层 B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振 联系人: 李振 电话: 65181028 传真: 65174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057-8855 网址: www.kingstartimes.com (89) 上海 万得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 号 11 楼B 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 号万得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 021-5132 7185 传真: 021-6888 22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90) 上海 联泰资 产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联系人: 兰敏 电话: 021-52822063 传真: 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91) 泰诚 财富基 金销售 (大连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春光 联系人: 张晓辉 电话: 0411-88891212-327 传真: 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11-001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92) 上海 汇付金 融服务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层 法定代表人: 冯修敏 联系人: 黄敏儿 电话: 021-33323999 传真: 021-33323830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93) 北京 坤元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 号 2 栋871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 号B 座501 法定代表人: 李雪松 联系人: 马镜 电话: 010-85264505 传真: 010-85264522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264528 网址: http://www.kunyuanfund.com (94) 北京 微动利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 梁洪军 联系人: 季长军 电话: 010-52609656 传真: 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95) 江西 正融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 栋商业 楼2107 室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 栋商业 楼2107 室 法定代表人: 陆雯 联系人: 胡聪 电话: 13879129841 客户服务电话: 0791-86692502 网址: www.jxzrzg.com.cn (96) 上海 基煜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 号 2 号楼6153 室 (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蓝杰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97) 上海 凯石财 富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 号 凯石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0 联系人: 李晓明 电话: 021-63333319 传真: 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43-3389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98) 上海 朝阳永 续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上丰路977 号 1 幢 B 座812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碧波路690 号 4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人: 廖冰 联系人: 李翔 电话: 021-80234888 传真: 021-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9-1888 网址: http://www.998fund.com/ (99) 北京 虹点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 号 1 号楼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 号盈科 中心B 座裙楼 二层 法定代表人: 董浩 联系人: 于婷婷 电话: 010-56409010 传真: 010-565806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8-0707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100) 深圳富济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 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 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联系人: 陈勇军 电话: 0755-83999907 传真: 0755-83999926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101) 上海陆金所 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02) 大泰金石投 资管理 有限公 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1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15 楼 法定代表人: 袁顾明 联系人: 何庭宇 电话: 021-20324199 传真: 021-222680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8-2299 网址: www.dtfunds.com (103) 珠海盈米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04) 和耕传承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法定代表人: 李淑慧 联系人: 董亚芳 电话: 0371-85518391 传真: 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 400-360-0000 网址: www.nicaifu.com (105) 南京途牛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32 号 法定代表人: 宋时琳 联系人: 张士帅 电话: 025-86853969 传真: 025-86853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99-999 转3 网址: http://jr.tuniu.com/ (106) 奕丰基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 201 室 (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6 室及1307 室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许雅君 电话: 0755-89460502 传真: 0755-21674453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946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107) 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 号 2 号楼2-4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 号环球财 讯中心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联系人: 孙雯 电话: 010-59336519 传真: 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108) 北京懒猫金 融信息 服务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 号楼111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安联大厦715 法定代表人: 许现良 联系人: 张苗苗 电话: 15110085067 传真: 010-877232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0-0882 网址: www.lanmao.com (109) 北京肯特瑞 财富投 资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 号4 层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 号院京东 总部A 座 4 层A428 室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徐伯宇 电话: 400-098-8511 传真: 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816 网址: http://jr.jd.com/ (110) 大连网金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 号 2 层202 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 号 2 层202 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 卜勇 电话: 0411-39027800 传真: 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http://www.yibaijin.com/ (111) 中民财富基 金销售 (上海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7 层05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17 层 法定代表人: 弭洪军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3 联系人: 茅旦青 电话: 021-33355392 传真: 021-633537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6-5716 网址: www.cmiwm.com (112) 深圳市金斧 子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 号科兴科学园B 栋3 单元11 层 1108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 号科兴科学园B 栋3 单元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 赖任军 联系人: 刘昕霞 电话: 0755-29330513 传真: 0755-269205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930-0660 网址: www.jfzinv.com (113) 北京蛋卷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 2 单元21 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114) 深圳前海凯 恩斯基 金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 A 栋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 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 高锋 联系人: 李勇 电话: 0755-83655588 传真: 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4-8688 网址: www.keynesasset.com (115) 深圳前海欧 中联 合 基金销 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 A 栋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19 号国际西岸商务大厦703、705 法定代表人: 梁双凤 联系人: 梁双凤 电话: 0755-23073400 传真: 0755-23328531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4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3073400 网址: http://www.ecpefund.com/ (116) 天津万家财 富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 太平洋保险大厦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修辞 联系人: 孙雪 电话: 010-59013825 传真: 010-59013707 客户服务电话: 010-59013825 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117) 上海华夏财 富投资 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 号1 幢 2 楼268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 号1 幢 2 楼268 室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 13816092323 网址: http://www.cwmc.cn/ (118) 中国国际期 货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 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兵 联系人: 赵森 电话: 010-59539864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400-8888-160 网址: http://www.cifco.net (119) 中信建投期 货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 层 11-A, 8-B4, 9-B 、 C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 号皇冠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 彭文德 联系人: 刘芸 电话: 023-89769637 传真: 023-8676962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7-780 网址: www.cfc108.com (120) 中信期货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 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13 层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 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13 层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韩钰 电话: 010-60833754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5 传真: 010-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121) 徽商期货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国华 联系人: 杨彩格 电话: 0551-62865999 传真: 0551-628658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707 网址: www.hsqh.net (122) 东海期货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8 楼 法定代表人: 陈太康 联系人: 李天雨 电话: 021-68757102 传真: 021-687571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网址: www.qh168.com.cn (123) 大有期货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 号 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28 号 现代广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 沈众辉 联系人: 马科 电话: 0731-84409000 传真: 0731-844090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36-5058 网址: www.dayouf.com (124)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125)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6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刘畅 电话: 010-65608231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126) 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刘晓东 电话: 0755-82130509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127)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0 楼 法定代表人: 霍达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128)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 、41、42、43 、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129)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 号京 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马静懿 电话: 010-60833889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7 (130)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C 座2-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电话: 010-83574507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1/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131)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132) 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余敏 电话: 021-33388252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33)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 弄五 道口广场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人: 谢高得 电话: 021-38565785 传真: 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95562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134) 长江证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 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联系人: 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8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135) 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联系人: 刘志斌 电话: 0755-82558323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136) 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 号西 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联系人: 张煜


电话: 023-63786633 传真: 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 网址: http://www.swsc.com.cn (137) 湘财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 城商务中心A 栋11 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 号新南 城商务中心A 栋11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永祥 联系人: 李欣 电话: 021-38784580-8918 传真: 021-68865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351 网址: http://www.xcsc.com (138) 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李蔡 电话: 0551-2272101 传真: 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热线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96888 网址: http://www.gyzq.com.cn (139) 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写字 楼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 号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49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胡天彤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140)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 号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 号华 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4011 号港 中旅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 周易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 0755-82492962(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http://www.htsc.com.cn/ (141) 山西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1618 网址: http://www.i618.com.cn/ (142) 中信证券( 山东) 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 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20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 号 龙翔广场东2、5 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联系人: 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0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zxzqsd.com.cn/ (143) 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 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 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徐勇力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http://www.dxzq.net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0 (144) 东吴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翠园路18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星阳街5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http://www.dwjq.com.cn (145) 信达 证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 尹旭航 电话: 010-63081493 传真: 010-63081344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146) 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 2 号楼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 2 号楼21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王欣 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网址: http://www.dfzq.com.cn (147) 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 段华侨 国际大厦22-24 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 段华侨 国际大厦22-24 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148) 长城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 报业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 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 丁益 联系人: 金夏 电话: 0755-83516289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1 传真: 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www.cgws.com (149)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联系人: 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08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50) 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http://www.gzs.com.cn (151) 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办公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联系人: 安岩岩 电话: 0431-85096517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网址: http://www.nesc.cn (152) 南京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 号 法定代表人: 步国旬 联系人: 潘月 电话: 025-52310569 传真: 025-523105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5888 网址: http://www.njzq.com.cn (153) 上海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336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西藏中路336 号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2 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联系人: 张瑾 电话: 021-53519888 传真: 021-636088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 https://www.shzq.com/ (154) 新 时 代证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 号楼15 层1501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孙恺 电话: 010-83561000 传真: 010-835610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898/95399 网址: http://www.xsdzq.cn (155) 大 同 证券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 中央21 层 办公地址: 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F12 、F13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电话: 0351-4130322 传真: 0351-4192803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156) 国联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县前东街16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 号国联 金融大厦702 室 法定代表人: 范炎 联系人: 沈刚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4008885288(全国),0510-82588168(无锡) 网址: http://www.glsc.com.cn (157) 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A 座6-7 楼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A 座6-7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联系人: 张智 电话: 021-64718888 传真: 0571-87901913 客户服务电话: 95345 网址: http://www.stocke.com.cn/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3 (158) 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 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 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联系人: 王超 电话: 13321498768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2628888/95511-8 网址: http:\\www.stock.pingan.com (159) 华安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 号 财智中心B1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客户服务电话: 0551-96518/4008096518/953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160) 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 楼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联系人: 武斌 电话: 0755-83707413 传真: 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 http://www.ghzq.com.cn (161) 东莞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 金源中心30 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 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李荣 电话: 0769-22116572 传真: 0769-22115712 客户服务电话: 95328 网址: http://www.dgzq.com.cn (162) 中原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 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 号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 联系人: 程月艳 电话: 0371—65585670 传真: 0371--65585665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4 客户服务电话: 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 http://www.ccnew.com/ (163) 国都证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李弢 电话: 010-84183331 传真: 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http://www.guodu.com (164) 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 号投 资广场1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俊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20333333 传真: 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8888588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165) 中银国际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 许刚 联系人: 王炜哲 电话: 021-68604866 传真: 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021-61195566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166) 恒泰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 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汝军 联系人: 张同亮 电话: 0471-4913998 传真: 0471-4930707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 http://www.cnht.com.cn/ (167) 国盛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徐丽峰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5 联系人: 占文驰 电话: 0791-86283372 传真: 0791-62893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22111 网址: https://www.gszq.com/ (168) 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 号 法定代表人: 杨炯阳 联系人: 张曼 电话: 010-68716150 传真: 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8/95584 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169) 申万宏源西 部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 国际大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季 联系人: 唐岚 电话: 010-88085201 传真: 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170) 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 号23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81283938 传真: 0531-688893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71) 世纪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40-42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40-42 楼 法定代表人: 姜昧军 联系人: 袁媛 电话: 0755-83199511 传真: 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199599/4008323000 网址: http://www.csco.com.cn/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6 (172) 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20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联系人: 吴军 电话: 0755-23838751 传真: 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网址: 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173) 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办公地址: 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宜四 联系人: 余雅娜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6-567 网址: http://www.avicsec.com/ (174) 华林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 号 华融大厦5、6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 号 华融大厦5、6 楼 法定代表人: 薛荣年 联系人: 耿贵波 电话: 0755-82707855 传真: 0755-23613751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883888 全国统一电话委托号码 4008802888 网址: http://www.chinalions.com/ (175) 德邦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 号 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26 楼 法定代表人: 方加春 联系人: 罗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网址: http://www.tebon.com.cn (176) 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 陕西信托大厦16-17 楼 办公地址: 西安市西五路海惠大厦4 层422 室 法定代表人: 刘建武 联系人: 冯萍 电话: 029-87406488 传真: 029-87406387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网址: http://www.westsecu.com/ (177) 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宗悦 电话: 0591-87383623 传真: 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5547 网址: http://www.hfzq.com.cn (178) 华龙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 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财富 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范坤/杨力 电话: 0931-4890208,18993185278(范)/18993037287(杨) 传真: 0931-4890628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 http://www.hlzqgs.com/ (179)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 国贸大厦2 座28 层 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 国贸大厦2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联系人: 任敏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客户服务电话: 010-65051166 网址: http://www.cicc.com.cn/ (180) 财通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路111 号 办公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602 室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联系人: 董卿 电话: 0571-87822359 传真: 0571-87925100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 http://www.ctsec.com (181) 上海华信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海平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8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21-38784818 传真: 021-38784818-8508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818-8508 网址: www.shhxzq.com (182)五矿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 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 层01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 荣超经贸中心47-49 楼 法定代表人: 张永衡 联系人: 赖君伟 电话: 0755-23902400 传真: 0755-82545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40028 网址: http://www.wkzq.com.cn (183) 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 安联大厦28 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64316642 传真: 021-64333051 客户服务电话: 95323,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184) 瑞银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 程宜荪 联系人: 牟冲 电话: 010-5832 8112 传真: 010-5832 874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827 网址: http://www.ubssecurities.com (185) 中国中投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21 层 及第 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 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 号 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人: 万玉琳 电话: 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 http://www.china-invs.cn/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59 (186) 中山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 黄扬录 联系人: 罗艺琳 电话: 0755-82570586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95329 网址: http://www.zszq.com.cn (187) 国融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川立农村镇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川立农村镇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陈韦杉 电话: +86 10 83991888 传真: +86 10 88086637 客户服务电话: 0471-6919911 网址: http://www.grzq.com/ (188) 联讯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 徐刚 联系人: 陈思 电话: 021-33606736 传真: 021-3360676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http://www.lxzq.com.cn (189) 江海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张背北 电话: 0451-85863696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网址: http://www.jhzq.com.cn (190) 九州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D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曲国辉 联系人: 刘中华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0 电话: 010-63889326 传真: -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191)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 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95310 网址: http://www.gjzq.com.cn (192) 华 宝 证券有 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刘闻川 电话: 021-68777222


传真: 021-687778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193) 长城国瑞证 券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 号深 田国际大厦20 楼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 号深 田国际大厦20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勇 联系人: 邹燕玲 电话: 0592-5161816 传真: 0592-2079228 客户服务电话: 0592-5163588 网址: http://www.xmzq.cn (194) 爱建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 号23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 号32 楼 法定代表人: 钱华 联系人: 戴莉丽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 http://www.ajzq.com (195) 英大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 吴骏 联系人: 吴尔晖 电话: 0755-83007159 传真: 0755-830070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188-688 网址: http://www.ydsc.com.cn (196) 财达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 号庄家金 融大厦23 至26 层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 号庄家金 融大厦23 至26 层 法定代表人: 翟建强 联系人: 刘亚静 电话: 0311-66006393 传真: 0311-6600624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8888 网址: http://www.S10000.com (197) 大通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 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 号大连 期货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 于宏民 联系人: 谢立军 电话: 0411-39673202 传真: 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http://www.daton.com.cn (198) 首创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 吴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620 0620 网址: www.sczq.com.cn (199) 太 平 洋证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 号 志远大厦1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D 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联系人: 陈征 电话: 0871-68885858 传真: 0871-688981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5-0999 网址: http://www.tpyzq.com/ (200) 联储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 座26 楼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2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 座26 楼 法定代表人: 沙常明 联系人: 丁倩云 电话: 010-56177851 传真: 0755-8207583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6868/010-56177851 网址: http://www.lczq.com/ (201) 泉州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 号 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 号 法定代表人: 傅子能 联系人: 董培姗 电话: 0595-22551071 传真: 0595-225052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12 网址: www.qzccbank.com (202) 长城华西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14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蒙山街14 号 法定代表人: 谭运财 联系人: 鄢露林 电话: 0838-6821177 传真: 0838-2371812 客户服务电话: 0838-96836 网址: www.dyccb.com (203) 龙江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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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1266 号 法定代表人: 孙玉芝 联系人: 王方震 电话: 0534-2297326 传真: 0534-22973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4-96588 网址: www.dz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同基金管理人) 三、律师事务 所和经办律 师 名称:








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师: 吕红、安冬 四、会计师事 务所和经办 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 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 金合同的 生效 一、基金的募 集 基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 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 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 募 集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4 本基金,并 于2011 年8 月1 日 经 中国 证 监会证监许 可[2011]1211 号文核准 募 集。本基金 募集 期从2011 年10 月10 日 起至2011 年11 月4 日 止,共募集606,262,015.37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 购户数为6,393户。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二、基金合同 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1 年11 月08 日正式生 效。 三、基金存续 期内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 数量和资金 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第 七 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 转换 一、申购与赎 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 并予以公告。 若基 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 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 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赎 回开始日及 业务办理时 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市场、 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 换。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 回的 数额限制 1 、 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 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0 元;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5 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 10 元;


2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 ,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 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 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 回的原则 1 、 “ 未 知价” 原则, 即 申购、赎 回 价格以申 请 当日收市 后 计算的基 金 份额净值 为 基准 进行计算; 2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申购与赎 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赎回申请无效,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 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2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 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 T+2 日后 (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 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 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 3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 构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 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6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 (包括该日) 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 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 、 申 购费率 、 赎 回费率 1 、申购和赎回费率 表 2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 < 50 万元 1.50% 50 万元 ≤ M <100 万元 1.00% 100 万元 ≤ M <500 万元 0.60% M ≥ 500 万元 收取固定费用 1000 元/ 笔 表 3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基金份额 期限 (Y ) 赎回费率 (% ) Y < 7 日 1.50% 7 日≤Y < 两年


0.50% 两年 ≤ Y < 三年 0.25% Y ≥ 三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





来源:博时基金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 、申购份额 与赎回金额 的计算方式 1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假定 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 元, 某 投资者本次申购本基金 40 万元, 对应的本 次申购费率为 1.50% ,该投资者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0/ (1+1.50% )=394,088.67 元 申购费用=400,000-394,088.67=5,911.33 元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7 申购份额=394,088.67/1.056=373,190.03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40 万元申购本基金, 假定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6 元, 可得 到 373,190.03 份基金份额。 2 、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 ,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250 元,则其可 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250=12,500 元 赎回费用=12,500×0%=0 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12,5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三年,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是 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2,500 元。 3 、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 、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T 日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7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 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 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8 、 基金管理 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者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 、申购与赎 回的注册登 记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8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 资者登记权益并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 资者办理扣除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但不得 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体公告。 九 、拒绝或暂 停申购的情 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3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 、 基金管理 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 当前一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 、 基金管理 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 1 、2 、3 、5 、6 、8 项规定的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 给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 或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的 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 3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 、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69 5 、 当前一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6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 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 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 一 、巨额赎 回的情形及 处理方式 1 、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 比例不低于 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的 10% 的前 提下,可对 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 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部分,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 (被延期赎回的赎回申请,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0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部 分,基金 管理人根据前段“ (1 )全部赎回”或“ (2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但是, 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 则其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4 )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 、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 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 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 购或赎回的 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 三 、 基金转换 自 2011 年 12 月 13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共同推出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 其中: 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 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 2 、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 )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 基金视同为 前端收费模 式) ,后端收 费模式的基 金可以转换 到前端或后 端收费模式 的其它基 金。QDII 基 金与非 QDII 基金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3 )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 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4 )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2 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5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 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3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1 (1 ) 基金转 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 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2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已 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4 、重要提示 (1 ) 基金转 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 两只以上(含两只) ,且 基金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2 ) 转换业 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 年 3 月 16 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 《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 (3 )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十四、基金的 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 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 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 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 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 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起开始办 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为: 表: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 < 50 万元 1.50% 50 万元 ≤ M <100 万元 1.00% 100 万元 ≤ M <500 万元 0.60%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2 M ≥ 500 万元 收取固定费用 1000 元/ 笔 来源:博时基金 3 、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 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扣款金额, 但最 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 10 元(含 10 元)。 4 、重要提示


(1 )凡 申请办 理 本基 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 金账户。


(2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 T+2 日起通过本计划办理网点、 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申购份额将在确认 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十七、 基金的 冻 结 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第 八 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为投资者的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提供全面超越通货膨胀的收益回报。 二、 投 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 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 、债 券、货币市 场工具、权 证、资产 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 组合中股票 等权益类证 券投资比例 为基金资产 的 30%—80% ,其中权 证 投 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固定收益类证券 (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20% ,固定收 益类证券( 包括货币市 场金融工具 )主要包括 国债、金 融债、公司 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 券、央票、 回购(包括 正回购和逆 回购) 、可转 换债券、 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 投 资理念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3 通胀通缩、 增长衰退是现代经济社会反复更替的主题。 在通胀通缩的背景下, 各类资产 价格涨跌幅度不同, 不同行业、 公司股票对价格涨跌的弹性都存在显著的差异; 资产价值的 变化不能仅仅只用 CPI 指数来衡量,而应当综合考量各类商品价格的涨跌。本基金通过深 入研究, 预判经济周期所处的阶段, 把握不同资产和股票的价格变化趋势, 力争获取超越通 货膨胀的长期回报。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具体投资策略分三个层次: 首先是大类资产的配置, 即根据经济周期决定股票等 权益类证券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 其次是行业配置, 即根据通胀通缩变化和 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 在通胀通缩的不同阶段, 配置不同的行业; 最后是个股选择策略和债 券、权证、股指期货等资产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综合观察流动性指标、 产出类指标和价格类指标来预测判断流动性变化方 向、 资产价格水平的变化趋势和所处阶段, 提前布局, 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 各类指标包 括 但不限于: (1 )流动性 指 标主要包括 :各国不同 层次的货币 量增长、利 率水平、货 币政策 和财政政策的变化、汇率变化; (2 )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发 电量、产能利用率、国家各项产业政策等; (3 )价格类指标:CPI 与 PPI 走势、 商品价格 和其他资产价格的变化等。 2 、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上的策略主要有两类: 一是从通胀对不同行业及公司的影响出发, 选 择通胀不同阶段对通胀水平具有较高弹性的行业。 二是把握通胀及与其密切相关主题行业的 投资机会。 (1 )根据对通胀水平弹性的高低把握行业的投资机会 在通胀的不同阶段, 各行业景气对通胀的反应弹性会有所不同。 通货膨胀或紧缩分为四 个阶段, 通胀前期、 通胀后期、 通缩前期和通缩后期。 在通胀前期, 随着需求回暖, 价格逐 渐回升, 投资复苏, 生产恢复, 钢铁、 采掘、 金融服务等行业表现最佳; 在通胀后期, 生产 不再增长, 但是价格调整滞后, 经济进入滞胀阶段, 一些价格传导能力强、 产能利用率高 的 行业, 如采掘、 有色、 化工、 金融服务等行业相对表现好; 在通缩前期, 生产水平和价格水 平同时快速下降, 价格和需求相对能保持稳定的行业, 如医药、 信息服务、 公用事业等行 业 表现最好;在通缩后期,价格水平虽然还在下降,但是下降幅度已经较小,需求逐步回升, 有色金属、可选消费品等行业率先上涨。 (2 )长期通胀带来的主题行业投资机会 本基金不仅仅注意通胀通缩对行业影响的一般性规律, 更注重每一轮通胀通缩形成的特 殊原因和特殊规律。 3 、股票选择策略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4 本基金自下而上的选择个股, 主要是挑选在通胀情况下, 具有定价提价能力, 能够在保 持销售量和利润增长的情况下将成本转移的公司。 这类公司往往具有特许的价值、 品牌优势、 独特的发展战略和竞争优势。自下而上选择股票的关键是分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长期的通胀会引起企业行为的一些根本性变化,这是我们通胀主题下投资关注的重点。 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 )产品结构调整能力。产品价格的通胀弹性不同,因此企业面对通胀的产品结构调 整能力是其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调整快慢、调整频率等。 (2 )企业的价格管理创新。价格对市场超额需求的反应速度,随着企业的活力、远见 力以及企业定量估计将价格提高到新的水平后能在给定时期内带来多少额外利润的能力而 变动,这会促成管理模式、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创新。 (3 )企业的库存管理能力。通常,通胀期价格调整较快,保持适度库存规模能够为企 业减少价格 上涨的损失 ,而库存规 模太高,又 会大幅增加 经营成本。 “ 适度”的库 存管理是 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本基金自下而上的选股将对企业的竞争优势、 成长性和财务估值分析结合, 得出综合的 判断。 考察的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 ) 净利润;2 ) 负债率的变化趋势;3 ) 流动比率 的 变化趋势;4 ) 资产周转率的变化趋势;5 ) 资产回报率 (ROA ) 的变化趋 势;6 ) 毛利率的 变化趋势。 估值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 )P/E ;2 )P/B ;3 )PEG ;4 )RNAV ;5 )EV/EBITA 。 成长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 ) EPS 增长率; 2 ) 资产回报率; 3 ) 基于现金流的资产回报率;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5 )主营业务收入;6 )资本开支等。 4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以高票息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 并通过信用、 久期和 凸性等的灵活配置,进行相对积极主动的操作,力争获取超越于所对应的债券基准的收益。 (1 )自上而下的分析 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及金融数据,对未来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做出判断或预测。 根据货币市场运行状况及央行票据发行到期情况,对债券市场短期利率走势进行判断。 根据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状况及各交易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 对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判 断,进而对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分析。 根据近期的资金供需状况,对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进行分析。 (2 )自下而上的分析 根据债券市场的当前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当前的期限结构,并对隐含远期利率、 当期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的历史期限结构,并对历史利率水平、 历史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 5 、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 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 控制下跌风险、 实现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5 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成长和价值优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6 、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本着谨慎原 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1 )避险保值 利用股指期货, 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 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 益特性。 (2 )有效管理 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 交易成本低等特点, 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 提高投 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五 、 禁 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六 、 投 资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 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5 、 本基金进 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6 、本基金股票 等权益类证 券投资比例 为基金资产 的 30%-80% ;债券等固 定收益类证 券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投资 比例合计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6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7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 8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9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 ; 10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基金 投资于同一 原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产 支持证券, 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1 、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 、基金财 产参与股票 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 报的金额不 超过本基金 的总资产, 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 14 、 本基金 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基 金管理人应 事先根据中 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与 基金 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基金管 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防范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各种风险; 15 、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 日日终,持 有的买入股 指期货合约 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资 产净 值的 10% ; 16 、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 日终,持有 的买入期货 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 值之和, 不得 超 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95% 。其中,有 价证券指股 票、债券( 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 券)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 、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 日日终,持 有的卖出期 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股 票总 市值的 20% ;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 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 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18 、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 日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股指期 货合约的成 交金额不得 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9 、 本基金 所持有的股 票市值和买 入、卖出股 指期货合约 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 )不 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 20 、 本基金 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 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7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1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 的全部开放 式基金持有 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 不得 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 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 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22、本基金 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 、本基金 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 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开展 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4、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 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清算、 估值、 交割等 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 11 、20、22、23 项外, 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 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 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七 、 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 。 本基金的投资理念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全面战胜通货膨胀的回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 值。从过去历史数据来看,通货膨胀同比数据与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差值的 90% 分位数是 2.9% ,采用 “一年期人 民币定期存 款基准利率 ( 税后)+3%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可以较好 的衡量通货膨胀的水平及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理念。 市场上同类基金也多采用类似的业绩比较 基准。 综合本基金的投资理念和市场情况,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定为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 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 如果今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与通货膨胀的关系发生改变; 或者今后市场出现更具 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 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 或有更具权威、 更科学的复合 指数权重比例, 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调整 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八 、风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 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 风险特征的基金。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8 九 、基金管理 人代表基金 行使股东权 利的处理原 则及方法 1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2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 、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当利益。 十、基金的融 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 一 、 基金投 资 组 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81,792,729.66 63.01 其中:股票 281,792,729.66 63.01 2 固定收益投资 22,184.80 0.00 其中:债券 22,184.80 0.0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5,000,000.00 27.9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金合计 39,187,362.54 8.76 7 其他各项资产 1,189,090.65 0.27 8 合计 447,191,367.65 100.00 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9,237,027.47 4.40 C 制造业 160,056,491.64 36.57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79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9,929,722.00 2.27 E 建筑业 4,949,925.00 1.13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 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67,768,519.10 15.48 J 金融业 5,165,555.00 1.1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 14,685,489.45 3.36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81,792,729.66 64.39 3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2410 广联达 1,219,400 32,655,532.00 7.46 2 300458 全志科技 1,085,802 27,090,759.90 6.19 3 600183 生益科技 1,361,700 14,338,701.00 3.28 4 002152 广电运通 1,957,200 12,545,652.00 2.87 5 600426 华鲁恒升 691,699 11,904,139.79 2.72 6 300383 光环新网 791,200 11,377,456.00 2.60 7 300685 艾德生物 193,558 11,363,790.18 2.60 8 002179 中航光电 250,579 11,025,476.00 2.52 9 002008 大族激光 242,922 10,292,605.14 2.35 10 601985 中国核电 1,652,200 9,929,722.00 2.27 4 报告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国家债券 22,184.80 0.0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2,184.80 0.01 5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01303 国债 1303 220 22,184.80 0.01 6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 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366,053.01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54,677.6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0,112.17 5 应收申购款 8,247.8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89,090.65 11.4 报告期 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 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1 300383 光环新网 11,377,456.00 2.60 重大事项停牌 11.6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期间 ①净值增 长率 ②净值 增长率 标准差 ③业绩 比较基 准收益 率 ④业绩 比较基 准收益 率标准 差 ①- ③ ②- ④ 2011.11.8-2011.12.31 0.30% 0.03% 0.96% 0.01% -0.66% 0.02% 2012.1.1-2012.12.31 7.78% 0.50% 6.24% 0.02% 1.54% 0.48% 2013.1.1-2013.12.31 14.80% 0.87% 6.00% 0.02% 8.80% 0.85% 2014.1.1-2014.12.31 26.90% 0.70% 5.97% 0.02% 20.93% 0.68% 2015.1.1-2015.12.31 29.80% 1.96% 5.12% 0.02% 24.68% 1.94% 2016.1.1-2016.12.31 -11.40% 1.90% 4.50% 0.01% -15.90% 1.89% 2017.1.1-2017.12.31 -4.49% 0.80% 4.50% 0.01% -8.99% 0.79% 2018.1.1-2018.9.30 -10.16% 1.02% 3.37% 0.01% -13.53% 1.01%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2 2011.11.8-2018.9.30 55.39% 1.23% 36.65% 0.02% 18.74% 1.21%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 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二、 基 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 的账户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 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金 的结算备付金账户, 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 以本基金的名义 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 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 的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 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 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 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 合同约定的费用。 基金财产的债权、 不得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 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 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 金法》 、基金 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处 分外,基金 财产不得被 处分。非因基金 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部 分


基金资产的估 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 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二、估值方法 1 、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 )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包括股票、 权证等) ,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3 价 (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 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如 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考类似 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交易所 上市的债券 ,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对 在交易所市 场上市交易 的 不 含权债券,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 交易的含权债券, 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 估值; (3 )交易所 上市不存在 活跃市场的 非固定收益 类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 允 价 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 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 、处于未上 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 )送股、 转增股、配 股和公开增 发的新股, 按估值日在 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同一 股 票 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 )首次公 开发行未上 市的股票、 债券和权证 ,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 估 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 )首次公 开发行有明 确锁定期的 股票,同一 股票在交易 所上市后, 按交易所上 市 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 定确定公允价值。 3 、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 交易的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等固定 收益品种, 采用估值技 术 确 定公允价值。 第三方估值机构应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估值品种公允价值: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 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 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 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4 、同一债券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 、 本基金投 资股指期货合约, 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6 、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 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 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 可靠计量公 允 价 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7 、如有确凿 证据表明按 上述方法进 行估值不能 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 人 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 、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监 管部门有强 制规定的, 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 项,按国家 最 新 规定估值。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4 (1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 行更正, 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 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 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 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 、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或登记机构、 或代销机构、 或 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 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 遭受损失当事人 ( “受损 方” ) 的直接 损失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 给予赔偿, 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申报差错、 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算差错、 系 统故障差错、 下达指令差错等;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 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 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 、差错处理原则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5 错,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由差错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 协调, 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 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 )差错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 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 应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 人的利益损 失( “受损方” )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 偿受损方的 损失,并在 其支付的赔 偿金额的 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 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 )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 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 产的损失, 并拒绝进行赔偿时,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 用,应列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6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或其他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 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 则基 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 受的直接损失。 (7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 、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 任方; (2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进行 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 、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 )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6 (3 )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 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 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 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决定延迟估值时; 3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 金资产时; 4 、涉及基金投资品种估值的通讯设施故障,导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获取估 值数据时; 5 、 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6 、 当前一估 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应当暂停估值; 7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 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 的处理 1 、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 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 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未能发现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第十二部 分


基金的收益 与 分配 一、基金 利润 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 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 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7 的孰低数。 三、收益分配 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 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 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 ;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 过 15 个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 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分配基准日以及该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收益分配对 象、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 的时间和程 序 1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第十三部 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一、与基金运 作有关的费 用 (一) 基金费 用 的 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8 4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 、基金收益分配发生的费用; 9 、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 、在中国 证监会规定 允许的前提 下,本基金 可以从基金 财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 ,具 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1 、依法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 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二 ) 、基金费 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 下,基金管 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 下: H =E×1.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 下,基金托 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25%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 下: H =E×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 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 售有关的费 用 1 、申购和赎回费率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89 表 1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 <50 万元 1.50% 50 万元≤M <100 万元 1.00% 100 万元≤M <500 万元 0.60% M ≥500 万元 收取固定费用 1000 元 表 2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 赎回费率 Y < 7 日 1.50% 7 ≤Y< 两年


0.50% 两年≤Y < 三年 0.25% Y≥三年


0 注:1 年指 365 天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 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不低于 赎回费总额 的 25% 应归 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 付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 费。 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 2 、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其中: 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三、不列入基 金费用的项 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 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 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 、 基 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0 第十四部 分


基金的会计与 审计 一、基金的会 计政策 1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2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 、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 、基金管理人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 基金会计报表; 7 、 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书面确认。 二、基金的审 计 1 、 基金管理 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 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2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可以更换。 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 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十五部 分


基金的信息披 露 基金的信息 披露应符合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信息披露 办法》 、基金 合同及其他 有 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 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全 国性报刊( 以下简称“ 指定报刊” ) 和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 管人的互 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等媒 介披露。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1 4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 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 金信息包括 : 1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 、 《信息 披露办法》 、 基金合同编制并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 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 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 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 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公告内容的截止日为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2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基金法》 、 《信 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 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 事 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4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中将说明基金募集情况。 5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 (或自然日) 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6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2 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7 、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 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 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 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4 )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 报 告或者年度报告。 (5 ) 基金定 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 出现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达到 或超过基金 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 保 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8 、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 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议;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 (10)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3 (11 )涉及 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 基金 管理人及其 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 受到严重行 政处 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 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 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 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 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 (18)基金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基金 变更、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 (20)基金 更换登记机构; (21)本基 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 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 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 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发生 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7 )中国 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应披露本基金股指 期货交易情况, 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情况、 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 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 交 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9 、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 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10、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 、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12、信息披 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 度报告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等文本文件在编制完成后, 将存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 基金托 管人所在地, 供公众查阅。 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 复印件。 投资者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4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第十六部 分


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 基金的主要 风险 1 、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 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 )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 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 ) 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 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于债券,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 ) 利率风险。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 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投资于债券, 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在利率上升时, 基金持有的债券价格 下降,如基金组合久期较长,则将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 (4 )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度和宽度相对较低,交易相对较不 活跃,可能增大银行间债券变现难度,从而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的风险; (5 )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 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6 )再投资风险。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资收益的 影响, 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 (即利率风险) 互为消长。 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 基 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再投资时, 将获得比以前较少的收益率,这将 对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产生影响; (7 )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如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 券发行人信用等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将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8 )新股价格波动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新股申购,本基金所投资新股价格波动将对 基金收益率产生影响; (9 )债券回购风险。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 风险。 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 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 其中, 信用风险 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 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 造成基金净值损失 的风险; 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 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 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 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 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 进行回购操作时, 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 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 (标准差) 进 行了放大, 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 回购比例越高, 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 对基金 净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5 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 、管理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投资策略、 人为因素、 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误或公司 内部失控而可能产生的损失。管理风险包括: (1 )决策风险: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 中,由于决策失误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2 )操作风险:指基金投资决策执行中,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误等人为 因素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3 )技术风险: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不当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职业道德风险:是指公司员工不遵守职业操守,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而可能导致的 损失。 4 、流动性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 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 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 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 )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在客户集中度控制、 巨额赎回监测及应对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方面均明确了管理机 制, 在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客户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以及市场大幅波动、 流动性枯 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前提下可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审慎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并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全面应对流动性风险。 (2 )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 场所, 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 货币市场工具等) , 同时 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 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 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基 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谨慎选取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收取短期赎回费等流动性 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 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 审批、 审慎决策的原则, 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赎回款 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 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6 (4 )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 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同时, 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 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5 、合规性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 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 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6 、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的核心策略是密切跟踪货币流动性及各类资产价格的变化, 分析资产价格变化对 上、 中、 下游 企业盈利的影响, 通过大类资产、 行业和个股的配置来实现投资者资产全面真 实的回报。 上述策略建立在一定理论假设和历史数据分析结果基础之上, 判断结果可能与宏 观经济的实际走向、 上市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 股票市场或个股的实际表现存在偏差。 本基 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跟踪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7 、其他风险 (1 )随着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的新投资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如果投资于这些工具,基 金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风险; (2 )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计算机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3 )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 生的风险; (4 )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5 )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6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 带来风险; (7 )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二、声明 1 、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基金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须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2 、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基金代销机构代理销售,但 是, 基金资产并不是代销机构的存款或负债, 也没有经基金代销机构担保收益, 代销机构并 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7 第十七部 分


基金合同的终 止与清算 一、本基金合 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基金财产 的清算 1 、基金财产清算组 (1 )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2 )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员。 (3 )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 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 )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 )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 )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 )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 )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 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8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 )-(3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第十八部 分


基金合同的内 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基 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 的权利、义 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1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 诉讼; (9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 )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 )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99 (3 )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基金 托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1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 财产; (2 )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 )发售基金份额; (4 )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 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 的除调高托管费率、管理费率和赎回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 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对基金财产、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及时 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9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0 )自行 担任或选择 、更换登记 机构,获取 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 并对登记机 构的 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 ) 选择、 更换代销机构, 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 对其行为 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2 )选择 、更换律师 、审计师、 证券经纪商 、期货经纪 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 务的 外部机构; (13)在基 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法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 )依照 法律法规为 基金的利益 对被投资公 司行使股东 权利,为基 金的利益行 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6)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0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 投资; (6 )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 其他有关 规 定外,不 得 为自己及 任 何第三人 谋 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 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 )进行 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 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 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 基金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 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 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以基 金管理人名 义,代表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行使 诉讼权利或 者实施其他 法律 行为; (19 )组织 并参加基金 财产清算小 组,参与基 金财产的保 管、清理、 估价、变现 和分 配; (20 )因违 反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 产的损失或 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应 当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 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造 成基金财产 损失时,应 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 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 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1 (23 )面临 解散、依法 被撤销或者 被依法宣告 破产时,及 时报告中国 证监会并通 知基 金托管人; (24)执行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 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 依照 法律法规为 基金的利益 对被投资公 司行使股东 权利,为基 金的利益行 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对基金资产、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及时呈 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 )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 其他有关 规 定外,不 得 为自己及 任 何第三人 谋 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 (7 ) 保守基 金商业秘 密 ,除《基 金 法》 、基金 合 同及其他 有 关规定另 有 规定外, 在 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 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2 (10) 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 及时办理清算、 交割事宜 ; (11 )办理 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按照 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 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 )按照 规定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或配 合基金份额 持有人依法 自行召集基 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17 )因违 反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 产损失,应 承担赔偿责 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 退任 而免除; (18)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参加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面临 解散、依法 被撤销或者 被依法宣告 破产时,及 时报告中国 证监会和银 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不从 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 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召集、议事 及表决的程 序和规则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二)召开事由 1 、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经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下同)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 收到提议当 日的基金份 额计算, 下同)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终止基金合同; (2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 )变更基金类别; (4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 ; (5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 除外;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3 (8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收 费方式; (3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 )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 、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 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 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 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 、 代表 基金 份额 10% 以 上的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就 同一事 项要 求召开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 会,而基金 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都 不召集的, 代表基金份 额 10% 以上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有 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 、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的召集人 ( 以下简称“ 召集人” ) 负 责选择确 定 开会时间 、 地 点、 方式和 权益登记日。 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 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30 日在 指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4 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 )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 )会议形式; (4 )议事程序; (5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 )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 有效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7 )表决方式; (8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 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 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 、会议方式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通讯方式开会及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开会。 (2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 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 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 )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 采用网络、 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或者采用网络、 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 议并表决。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2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1 )现场开会方式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5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1 )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 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含 50% ,下同) ; 2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 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 符。 (2 )通讯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 ) 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 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 2 ) 召集人按 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 和基金管理人 (分别或共同称为 “监督人” ) 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3 ) 召集人在 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 不影响表决效 力; 4 ) 本人直接 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 5 ) 直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与 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 、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 )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 )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 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 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 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 应提交大会审议; 对于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 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 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 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 如将其 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 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 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 大会主持人可以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6 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 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 行审议。 (4 ) 单独或 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 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 修改, 应当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 30 日及时公告。 否则, 会议 的召开日期应当顺 延 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6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应当在大 会召开日至少 35 日前提交召集人并由召集人公告。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核, 符合 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 30 日前公告。 2 、议事程序 (1 )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 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 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 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 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 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 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以所 代表的基金 份额 50% 以 上多数选举 产生一名 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2 )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 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 期后第 2 个 工作日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 )一般决议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7 一般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 的 50% 以上 通过 方为有效,除下列(2 )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 式通过; (2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 三分之二) 通过方为有效; 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 更换基金托管人、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终 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 告。 4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 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 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 项表决。 (八)计票 1 、现场开会 (1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行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 担任监票人; 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 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 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结果。 (3 )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 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 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 果有异议, 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 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 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 、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为: 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派出 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 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 3 名监 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8 予以公证。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 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均有约束力。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3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 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 必须将公证书全文、 公证机构、 公证员姓 名等一同公告。 (十)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合同 解除和 终止 的事由、程 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 、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2 )变更基金类别; (3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 ; (4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5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 标准的除外; (7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 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收 费方式; (3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 )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09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 )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 、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 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 公告。 (二)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 、基金财产清算组 (1 )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2 )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员。 (3 )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 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 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 )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 )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 )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 )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 )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0 (10)对基 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 )-(3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 方式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 内容、 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 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 调解途径解决。 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 调解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 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 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 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 存放地和投 资者取得基 金合同的方 式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 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代销机构和登记机构办 公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第十九部 分


基金托管协议 的内容摘 要 一、托管协议 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日期: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 年 09 月 1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 中期、 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 券 ;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 代 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业务。 二、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 理人的业务 监督 和核查 (一)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 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 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 对基金实际投资是 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 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 、债 券、货币市 场工具、权 证、资产 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2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 组合中股票 等权益类证 券投资比例 为基金资产 的 30%—80% ,其中权 证 投 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固定收益类证券 (包括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20% ,固定收 益类证券( 包括货币市 场金融工具 )主要包括 国债、金 融债、公司 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 券、央票、 回购(包括 正回购和逆 回购) 、可转 换债券、 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例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3 、 本基金进 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4 、 本基金股票 等权益类证 券投资比例 为基金资产 的 30%-80% ; 债券等固 定收益类证 券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20% ,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投资 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 10% ; 8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的 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 、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 11 、本基金 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2 、 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 日日终,持 有的买入股 指期货合约 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资 产净 值的 10% ;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3 13 、 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 日终,持有 的买入期货 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 值之和, 不得 超 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95% 。其中,有 价证券指股 票、债券( 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 券)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4 、 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 日日终,持 有的卖出期 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股 票总 市值的 20% ; 15 、 本基金 在任何交易 日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股指期 货合约的成 交金额不得 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6 、 本基金 所持有的股 票市值和买 入、卖出股 指期货合约 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 )不 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 17 、 本基金 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 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8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 的且由本基 金托管人托 管的全部开 放式基金持 有一家上市 公司 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 的且由本 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30% ; 19、本基金 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 、 本基金 与私募类证 券资管产品 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 易对手开展 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 交收等事宜另行具体协商。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 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 8 、17、18、19 项外,因证券或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 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三)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 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 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 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4 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 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 生, 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 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 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 行业标准的、 经慎重选择的、 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 并约定各交易对 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 择交易对手。 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 行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 新名 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 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基 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 应向基金 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 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 并负 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 责任及损失。 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 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 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 手追偿。 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如基金托管人 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 基金托管人应及 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的比例, 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防范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和操 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 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 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 已发行未上市证券、 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 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5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 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 和协调, 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 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 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 及因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 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 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 基金流动 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 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 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 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 措施, 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 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 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 算, 并承担所有损失。 对本基金因投资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 责任。 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基金 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 提交有关书面资料, 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有关资料如有 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 ) 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 )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 数量、 总 成本、 账面价值, 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时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 )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 )在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完善 情况; (3 )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6 (4 )信息披露情况。 6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 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 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 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 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 行解释或举证, 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 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在上述规定期限 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 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 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 正, 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 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 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 阻 挠 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情 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 管人的业务 核查 (一)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作等行为。 (二)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 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 未 执行或无故 延迟执行基 金管理人资 金划拨指令 、泄露基金 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 法》 、基 金 合同、 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 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 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 并 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7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 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 改正。 (三)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 阻 挠 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 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不得自行运用、 处 分、 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 (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 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 6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 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 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 募集专户” 。 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 《基金法》 、 《运作 办法》 等有关规定后, 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 全 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 同时在规定时间内, 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 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8 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 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 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 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 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 、 基金托管 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 账户, 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 基 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结算备付金、 结算互保基金、 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 、 若中国证 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 的投资业务,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 使用的, 若 无相关规定, 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 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 关规定,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 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 债券的结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 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 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 也 可存入中央 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 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19 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 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 买和转让,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 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 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保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 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 同、 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 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重大合同的保 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五、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与 复核 1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 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按规定 公告。 2 、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相关 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 的登记与保 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 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保存 期不少于 15 年。 如不能 妥善保管, 则按相关法规承担 责 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 并保证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 方式 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20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 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 调解解决, 协商、 调解不能 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按 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 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 各自继续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托管协议 的修改与终 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新协议, 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第二十部 分


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服 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持有人交 易资料的寄 送服务 1 、 每次交易结束后, 投资者可在 T+2 个工作日后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和打印交易 确认单,或在 T+1 个工 作日后通过电话、网上服务手段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基金管理人不 向投资者寄送交易确认单。 2 、每季度结束后 10 个 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向本季度有交易的投资者寄送纸质对账 单; 每年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 基金管理人向所有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寄送纸质对 账单。 3 、 每月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向所有订阅电子邮件对账单的投资者发送电子邮件对账单。 投资者可以登录博时公司网站 (http://www.bosera.com ) “博时快 e 通” 系统网上自助 订阅; 或发送“订阅电子对账单” 邮件到客服邮箱 service@bosera.com ; 也可直接拨打 博 时一线通 95105568(免 长途话费)订阅。 二、基金红利 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 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当期分配所得的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 登记机构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21 将其所得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 三、定期投资 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投资的服务。 通过定期投资计划, 投资者 可以定期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时间、方法另行公告。


四、网上理财 服务 通过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1 、 自助开户 交易: 投资者使用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 、 兴业银行、 浦发银行、 邮储银行、 民生银行、 中信银行、 光大银行、 平安银行的借记卡或招 商银行 i 理财 账户、 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 支付宝基金专户均可以在本公司网站上自助开户 并进行网上交易。 2 、查询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交易记录等信 息,同时可以修改联络信息等基本资料。 3 、信息咨询服务:投资者可以利用本公司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信息,包括 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4 、在 线客服 :投资者 可 以点击本 公 司网站首 页“ 在线客 服” ,与客服 代 表进行在 线咨 询互动。也可以在“您问我答”栏目中,直接提出有关本基金的问题和建议。 五、短信服务 基金管理人向订制短信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应短信服务。 六、电子邮件 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电子邮件方式的业务咨询、投诉受理、基金份额净值等服务。 七、手机理财 服务 投资者可以 通过手机登 陆博时移动 版直销网上 交易系统(m.bosera.com )、手机 基金 交易系统 (wap.bosera.com ) 和博时 App 版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享受基金理财所需的基金 交易、理财查询、账户管理、信息服务等功能。 八、信息订阅 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博时网站博时快 e 通、客服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的申请,博时公司将以 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形式定期为投资者发送所订制的信息。 九、客户服务 中心电话服 务 投资者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 (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务: 1 、自助语音服务:客服中心自助语音系统提供 7×24 小时的 全天候服务,投资者可以 自助查询账户余额、 交易情况、 基金净值等信息, 也可以进行直销交易、 密码修改、 传真 索 取等操作。 2、电 话交易 服务: 凡已开立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享受 7×24 小时的 电话交易服务,可在线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22 转换、 变更分红方式、 撤单等直销交易业务, 其中已开通协议支付账户的投资者还可以在线 完成认/ 申购款项的自动划付。 3 、人工电话服务:客服代表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资料修改、信息 订制、 投诉受理等服务。 理财顾问还可贴近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提供专业化、 个性化、 全 方 位、顾问式的理财服务。 4 、电话留言服务:非人工服务时间或线路繁忙时,投资者可进行电话留言。 服务联系方式: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及电子信箱


网址: www.bosera.com


电子信箱:service@bosera.com 第二十 一 部分


其 它应披露 的事项 ( 一) 、 2018 年 10 月 25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3 季度 报告》 ;


( 二) 、 2018 年 09 月 29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 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三) 、 2018 年 09 月 25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民商基金销售 (上海)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四) 、 2018 年 09 月 06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20180906 关于博时旗 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夏银行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五) 、 2018 年 08 月 31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 《关于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投、 转换业务的公 告》;


( 六) 、 2018 年 08 月 29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 ;


( 七) 、 2018 年 08 月 23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 《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八) 、 2018 年 07 月 20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 了《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2 季度 报告》 ;


( 九) 、 2018 年 06 月 29 日, 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2 号 123 了《20180629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参 加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手机 银 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 十) 、 2018 年 06 月 22 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 告了《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1 号 (摘要) 》 ; 、 第二十 二 部分


招募 说明书 存放及查 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投资 者 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者在 支付工 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 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sera.com )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 三 部分


备 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