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强回报: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10007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 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本基金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 A/C 份额转换转入业务。有关本基金转换 转入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转换转出起始日本基金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 A/C 份额转换转出业务。有关本基金转换 转出业务在代销机构的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A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B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 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00072 000160 10007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第三个运作周期,在此期间设置了 受限开放期(1 个工作日)以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2018 年 12 月 25 日为受限开放期,敬请投资者留 意,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代销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的, 投资者还需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2)直销机构(包括直销网点、网上交易系统): 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20,000 元。 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1 元。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1)投资者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如一天之内进行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1)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前端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 100 万元≤M<500 万元 0.5%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上述前端申购费率适用于所有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除外。 2)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养老金客户) 申购金额(M)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08% 100 万元≤M<500 万元 0.05%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 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 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7、养老目标基金; 8、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 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投资者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B 类基金份额需交纳后端申购费(在赎回时支付相应的申购费 用),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后端申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1% 1 年-3 年(含) 0.6% 3 年-5 年(含) 0.4% 5 年以上 0 各销售机构是否销售该类份额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该类份额的,由于 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相关支付渠道不支持办理该业务的情况,具体以实际网上交易页面相关说明或语音 提示为准。 (3)投资者在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C 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其申请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次不得少于 0.01 份。若赎回时或 赎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不足 0.01 份时,须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一并赎回该剩余 份额。 4.2 赎回费率 (1)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A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以上(含)且在受限开放日申请赎回 1.0% 7 日以上(含)且在自由开放期申请赎回 0 (2)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B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含)-1 年以内(含) 0.1% 1 年-2 年(含) 0.05% 2 年以上 0 (3)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 7 日以上(含) 0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受限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 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C 类份额的转换业务。 本基金转换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 A 类份额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转入 A 类份额的, 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不为 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免予收取,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为 0 ,则转换申购补 差费享受 0.1 折优惠;转出 C 类份额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享受 0.1 折优惠,转入 C 类份额无转换申购补差 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两类份额与富国旗下部分自 TA 基金之间的基 金转换业务,请详见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 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 年 10 月 23 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 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及相关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 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5.2.2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 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 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 T+2 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 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 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 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 A 座 23 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80126256 ; 电话:021-20361818 ;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的,将另行公告。 6.2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 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 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8 年 12 月 26 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 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本次受限开放日即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2)对本基金的第三个运作周期的受限开放期(2018 年 12 月 25 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 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 ,10%(含)]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 10%,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则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日前一日基 金份额总数*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 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当日的赎回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当日的申购申请按照赎回申请占申购申请的比例进 行部分确认。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将于受限开放日后的 第 2 个工作日发布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的相关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次受限开放日的有关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 细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8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5)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