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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永润A(001160)

东方永润: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1月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2月21日1
一、重要提示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东方永润”)由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自2017年8月23日由东方永润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根据2017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东方永润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902号)的批准,并经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自2017年8月
23日起,《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方
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终止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为
此,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21日、9月25日、9月26日在《证券时报》
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
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及提示性公告,详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
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东方永润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
决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25日,
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北京德恒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
了《关于终止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该决2
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议案及有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从2018年10月26日起进入清算流程,
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情况
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永润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1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积极投资、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定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我国宏观经济指标、国家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及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深入研究,判断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趋势、
中短期利率走势、债券市场预期风险水平和相对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
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三、 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2018年10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资 产
2018年10月25日
资 产:
 3
银行存款
141,241.79
结算备付金
98,958.68
存出保证金
25,747.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95,306.90
应收利息
1,664.0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362,919.00
最后运作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8年10月25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062,676.75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08.23 
应付托管费
 1,488.07 
应付销售服务费
 791.59 
应付交易费用
 3,047.69 
应交税费
 2.46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252,445.50 
负债合计
 1,325,660.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823,078.48 
未分配利润
 214,180.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37,258.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62,919.00 4
注:至基金最后运作日2018年10月25日,东方永润基金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522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1.0282元;基金份额总额4,823,078.48份,下属各级别
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 类基金份额总额3,259,081.08份,C 类基金份额总额
1,563,997.40份。
四、清算报表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5年
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92号)的核准,由基金发起人东方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永润18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
28日公开募集设立。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
资金利息共募集613,898,696.12元人民币,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瑞华验字[2015]第0130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
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14,174,468.98份基金单位,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75,772.86份基金单位。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24日,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对《关于东方永润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
于2017年7月25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根据议案内容,自
2017年8月23日起,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东
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失效,《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永润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5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
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2、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8年10月26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系本基金为基金财产清算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及公告清
算报告之目的而编制。基于此目的,本清算报表系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清算
基础上,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以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
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2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清算费用 
按照《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6
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
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依据《基金合同》,清算费用由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98,958.68元,该款项将由基
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并于清算款划出日划
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5,747.62元,该款项将由基
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并于清算款划出日划
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664.01元。其中,应收银行
存款利息1,312.35元,应收清算备付金利息133.12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45.20元,应收申购款利息173.34元。该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并于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
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6,095,306.90元,此
款项已于10月26日收回。
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3,047.69元,其中,应付
佣金2,857.69元已于10月29日支付,2018年3季度外汇交易中心手续费
32.5元已于11月2日支付,剩余款项为银行间结算费,将于银行间账户销户
时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2.46元,该款项将于2018年
11月2日后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5,208.23元,该款项已
于2018年11月2日支付。7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488.07元,该款项已于
2018年11月2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52,445.50元,为预提信息披
露费、审计费、律师费及预提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其中,预提信息披露费为人
民币200,000.00元,该款项将于2018年11月2日后支付;预提上清、中债账
户维护费2,445.50元,该款项将于银行间账户销户时支付;预提审计费
20,000.00元,为基金清算审计费用;预提律师费30,000.00元,为持有人大
会律师费15,000.00元及清算律师费15,000.00元,该款项将于2018年11月
2日后支付。
4、 赎回情况
截止基金最后运作日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31,936.30份,
申请已于2018年10月26日全部确认成功,确认应付赎回款共计33,099.35元。
以上所有赎回款项已于2018年10月30日完成支付。
自2018年10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
交的各项交易申请,基金剩余份额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5、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损益变动项目 2018年10 月26日至2018年11月2日
一、清算收益:利息收入①
781.48
减:二、清算费用②
852.56
1、上清所账户维护费
391.28
2、中债登账户维护费
391.28
3、资金汇划手续费
7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①- ②
-71.08
注:利息收入: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2日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
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交易保证金利息。8
6、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1月2日
一、最后运作日2018年10月
25日基金净资产
5,037,258.71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71.08
减:赎回转出款
 33,099.35
二、2018年11月2日基金净
资产
5,004,088.28
注:赎回转出款包含赎回款净额33,099.35元。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18年11月2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
5,004,088.28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2018年10月26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划入托管账户
用以垫付结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应收利息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
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7、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
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
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9
3、查阅方式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