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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保本(000058)

国联安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国联 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11 月 6 日证监 许可[2012]1464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 理人 保 证本招 募说 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 整 。本招 募说 明 书经中 国证 监 会核准 ,但 中 国证监会 对本基 金募 集 的核准 ,并 不 表明其 对本 基 金的价 值和 收 益做出 实质 性 判断或 保证 , 也不表 明投 资 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 理人 依 照恪尽 职守 、 诚实信 用、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 管理和 运用 基 金财产 ,但 不 保证基 金一 定 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 投资 于 证券市 场, 基 金净值 会因 为 证券市 场波 动 等因素 产生 波 动。投 资者 在 投资本 基金 前 ,需全面 认识本 基金 产 品的风 险收 益 特征和 产品 特 性,充 分考 虑 自身的 风险 承 受能力 ,理 性 判断市 场, 对 投资本基 金的意 愿、 时 机、数 量等 投 资行为 作出 独 立决策 。投 资 者根据 所持 有 份额享 受基 金 的收益 ,但 同 时也需承 担相应 的投 资 风险。 投资 本 基金可 能遇 到 的风险 包括 : 市场风 险、 信 用风险 、管 理 风险、 流动 性 风险、操 作风险 、合 规 性风险 以及 本 基金特 有的 风 险等等 。本 基 金为保 本混 合 型基金 产品 , 属证券 投资 基 金中的低 风险收 益品 种 。在市 场波 动 因素影 响下 , 本基金 净值 可 能低于 初始 面 值。本 基金 未 持有到 期, 投 资者赎回 时不能 获得 保 本保证 ,将 承 担市场 波动 的 风险。 投资 者 投资于 保本 基 金并不 等于 将 资金作 为存 款 存放在银 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者 认购 ( 或申购 )基 金 时应认 真阅 读 本招募 说明 书 。基金 的过 往 业绩并 不预 示 其未来表 现。基 金管 理 人管理 的其 他 基金的 业绩 并 不构成 本基 金 业绩表 现的 保 证。基 金管 理 人提醒 投资 人 基金投资 的“买 者自 负 ”原则 ,在 做 出投资 决策 后 ,基金 运营 状 况与基 金净 值 变化引 致的 投 资风险 ,由 投 资者自行 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 定享有 权利 、 承担义 务。 基 金投资 人欲 了 解基金 份额 持 有人的 权利 和 义务, 应详 细 查阅基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0 月 2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9 月 30 日( 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3 年 4 月 23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办公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 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 (021)38992888 联系人:黄娜娜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业明先生, 董事长, 博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 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 总经理 、董 事 长,华 宝信 托 投资有 限责 任 公司总 经理 , 联合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总 经 理,华 宝投 资 有限公司 总经理,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并曾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 司 董事。 现任 太 平洋资 产管 理 有限责 任公 司 党委书 记、 董 事长、 总经 理 ,国联 安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孟朝霞 女士 , 董事, 硕士 学 位。历 任新 华 人寿保 险股 份 有限公 司企 业 年金管 理中 心 总经理 、泰 康 养老保险 股份有 限公 司 副总经 理、 富 国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副总 经 理、融 通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总经理 。现 任 国联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Jiachen Fu (付佳晨) 女士, 董 事, 工商管理学士。 2007 年起 进入金融行业, 历任安联集团董事会事务主任、 安联全 球车 险 驻中国 业务 发 展主管 兼创 始 人、忠 利保 险 公司内 部顾 问 、戴姆 勒东 北 亚投资 有限 公 司金融及 监控部 成员 、 美国克 赖斯 勒 汽车集 团市 场 推广及 销售 部 学员。 现任 安 联资产 管理 公 司驻中 国业 务 董事兼业 务拓展总监、管理董事会成员。 杨一君 先生 , 董事, 工商 管 理硕士 学位 。 历任美 国通 用 再保险 金融 产 品公司 副总 裁 助理、 中国 太 平洋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运营总监、 风险管 理部 总 经理、 合规 审 计部总 经理 等 职务。 现任 太 平洋资 产管 理 有限责 任公 司 总经理 助理 、 财务负责 人。 Eugen Loeffler 先生,董事,经济与政治学博士。2017 年 3 月底退休前,担任安联投资管理新加坡公司行政 总裁/ 投资总监, 负责监督安联 亚洲保险实体 的投资管理事 务。1990 年起 进入金融行业 ,他历任安联 全球投资韩国公司董事总经理/ 投资主管、 安联全球投资亚太区投资总监、 安联苏黎世公司投资总监、 安联苏黎 世房地 产及 安 联资产 管理 苏 黎世公 司行 政 总裁、 安联 投 资管理 公司 环 球股票 团队 主 管、安 联全 球 投资韩国 公司主 席及 行 政总裁 、安 联 人寿韩 国公 司 投资总 监、 安 联资产 管理 香 港办事 处投 资 总监兼 主管 、 安联资产 管理欧洲股票研究部主管、安联慕尼黑总部财务部工作(股票/长期参与计划投资管理) 。 贝多广 先生 , 独立董 事, 经 济学博 士学 位 。曾在 美国 加 州大学 伯克 利 分校和 纽约 联 邦储备 银行 担 任客座研 究员, 并曾 先 后任职 于中 国 财政部 、中 国 证监会 、中 金 公司和 美国 摩 根大通 。贝 先 生曾出 版多 项 专著,获 得过孙 冶方 经 济学论 文奖 , 主持过 国家 社 会科学 基金 重 点项目 研究 。 近年来 关注 普 惠金融 ,并 主 持相关课 题研究。贝先生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财政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岳志明 先生 , 独立董 事, 美 国哥伦 比亚 大 学工商 管理 硕 士学位 。历 任 野村证 券国 际 金融部 中国 部 负责人, 野村国 际( 香 港)中 国投 行 部总经 理、 野 村中国 区首 席 执行官 ,美 国 华平投 资集 团 董事总 经理 、 全球合伙 人等职。现任正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 胡斌先生, 独立董事,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 美国伊利诺 伊大学(UIUC) 工 商管理硕士 (MBA ) 、 上海交通大 学管理工程博士。 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 量化分析师、 公司副总裁, Coefficient Global 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 年 11 月起,担任梅隆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2010 年 7 月起, 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 (总经理) 。 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 限合伙)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段黎明 先生 , 监事会 主席 , 会计专 业硕 士 、工商 管理 硕 士。历 任平 安 电子商 务有 限 公司财 务分 析 主管、中 国平安 保险 ( 集团) 股份 有 限公司 财务 企 划部项 目负 责 人、平 安集 团 财务上 海分 部 预算管 理室 主 任、财务 管理室 主任 , 平安资 产管 理 有限责 任公 司 财务部 负责 人 、首席 财务 官 等职务 。现 任 太平洋 资产 管 理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Uwe Michel 先 生,监事 ,法 律硕士。 历任 慕尼黑Allianz SE亚洲 业务部 主 管、主席 办公 室主管、Allianz Life Insurance Japan Ltd.主席及日本全国主管、 德国慕尼黑Group OPEX安联集团内 部顾问主管。 现任慕尼黑Allianz SE 业务部H5 投 资与亚洲主管。 刘涓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监。 朱敏菲女士,职工监事,大学本科,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人力综合部资深行政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于业明先生, 董事长, 博士学位, 高级会计师。 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 总经理 、董 事 长,华 宝信 托 投资有 限责 任 公司总 经理 , 联合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总 经 理,华 宝投 资 有限公司 总经理,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并曾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 司 董事。 现任 太 平洋资 产管 理 有限责 任公 司 党委书 记、 董 事长、 总经 理 ,国联 安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孟朝霞 女士 , 总经理 ,硕 士 学位。 历任 新 华人寿 保险 股 份有限 公司 企 业年金 管理 中 心总经 理、 泰 康养老保 险股份 有限 公 司副总 经理 、 富国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副 总 经理、 融通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总经 理。 现 任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东先 生,常 务副总 经理, 经济学 硕士。 曾任职 于平安 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和 国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2003 年 1 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 年 6 月加 入国 联 安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先 后 担任基 金经 理 、总经 理助 理 、投资 总监 等 职务。 现任 国 联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常务副 总经 理 并兼任 国联 安 德盛精 选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国 联安 新 精选灵 活配 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柯女 士, 副 总经理 ,经 济 学学士 。历 任 中国建 设银 行 上海分 行国 际 业务部 、上 海 联合财 务有 限 公司资金 财务部 副经 理 、经理 、营 运 负责人 兼内 部 审计师 、公 司 副总经 理、 国 联安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财 务 总监、总 经理助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蓓蕾女士, 副总经理, 博士学位。 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与营销部副总经理兼零售部副总经理、 交银施 罗德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产品 总监 、 泰康资 产管 理 公司公 募事 业 部市场 业务 负 责人等 职。 现 任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华先 生, 督 察长, 硕士 学 位。历 任北 京 大学经 济管 理 系讲师 、广 东 省南方 金融 服 务总公 司基 金 部副总经 理、广 东华 侨 信托投 资公 司 规划发 展部 总 经理、 广州 鼎 源投资 理财 顾 问有限 公司 总 经理兼 广东 南 方资信评 估有限 公司 董 事长、 天一 证 券有限 公司 华 南业务 总部 总 经理、 融通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监察 稽核 部 总监及监 事、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等职。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沈丹女士,硕士研究生。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在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在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7 年 3 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7 年 8 月起任国联安鑫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安鑫隆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国 联安鑫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9 月起兼任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联 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 7 月起 兼任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


袁新钊先生 2013 年 04 月至 2015 年 07 月


李广瑜先生 2015 年 06 月至 2016 年 03 月


吴昊先生 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 策委 员 会是公 司基 金 投资的 最高 投 资决策 机构 。 投资决 策委 员 会由公 司总 经 理、主 管投 资 的副总经 理、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 1-2 人(根据需要)组成。投 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孟朝霞(总经理) 魏东(投资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权益投委会主席 邹新进(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杨子江(研究部总经理) 高级基金经理 1-2 人(根据需要)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孟朝霞(总经理) 魏东(投资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固收投委会主席 欧阳健(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养老金及FOF 投资部(筹)负责人) 杨子江(研究部总经理) 高级基金经理 1-2 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龄 33 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 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 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 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 “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 的 宗旨, 依靠 严 密科学 的风 险 管理和 内部 控 制体系 、规 范 的管理 模式 、 先进的 营运 系 统和专业 的服务 团队 , 严格履 行资 产 托管人 职责 , 为境内 外广 大 投资者 、金 融 资产管 理机 构 和企业 客户 提 供安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 最成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 QDII 资产、股 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 向资产管理计 划、商业银行 信贷资产 证券化、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8 年 6 月, 中 国 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74 只。 自 2003 年以来, 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 、 英国 《 全 球托管人》 、 香港 《财资》 、 美 国 《环球金融》 、 内地 《证券 时报》 、 《上海证券报》 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 选的 61 项最佳 托管银行大奖;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 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 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证其托管 的基金 财产 与 基金托 管人 自 有财产 以及 不 同的基 金财 产 相互独 立; 对 所托管 的不 同 的基金 分别 设 置账户, 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 依据 《基 金法》 、基 金合 同及其 他有 关 规定外 ,不 得 利用基 金财 产 为自己 及任 何 第三人 谋取 利 益,不 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 及 时 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 守基 金商 业秘密 ,除 《 基金法 》 、 基金 合同及 其他 有 关规定 另有 规 定外, 在基 金 信息公 开披 露 前予以 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 基金 财 务会计 报告 、 季度、 半年 度 和年度 基金 报 告出具 意见 , 说明基 金管 理 人在各 重要 方 面的运 作 是否严 格按 照 基金合 同的 规 定进行 ;如 果 基金管 理人 有 未执行 基金 合 同规定 的行 为 ,还应 当说 明 基金托管 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 照规 定 召集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或 配合基 金管 理 人、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依法 自 行召集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 临解 散 、依法 被撤 销 或者被 依法 宣 告破产 时, 及 时报告 中国 证 监会和 银行 监 管机构 ,并 通 知基金 管 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 规定 监 督基金 管理 人 按法律 法规 和 基金合 同规 定 履行自 己的 义 务,基 金管 理 人因违 反基 金 合同造 成 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 商银 行 资产托 管部 自 成立以 来, 各 项业务 飞速 发 展,始 终保 持 在资产 托管 行 业的优 势地 位 。这些成 绩的取 得, 是 与资产 托管 部 “一手 抓业 务 拓展, 一手 抓 内控建 设” 的 做法是 分不 开 的。资 产托 管 部非常重 视改进 和加 强 内部风 险管 理 工作, 在积 极 拓展各 项托 管 业务的 同时 , 把加强 风险 防 范和控 制的 力 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2007、 2009、 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 共十一 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 威的ISAE3402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 理、 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 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 务运 作 严格遵 守国 家 有关法 律法 规 和行业 监管 规 则,强 化和 建 立守法 经营 、 规范运 作的 经 营思想和 经营风 格, 形 成一个 运作 规 范化、 管理 科 学化、 监控 制 度化的 内控 体 系;防 范和 化 解经营 风险 , 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 商银 行 资产托 管业 务 内部风 险控 制 组织结 构由 中 国工商 银行 稽 核监察 部门 ( 内控合 规部 、 内部审计 局) 、 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 管理政 策, 对 各业务 部门 风 险控制 工作 进 行指导 、监 督 。资产 托管 部 内部设 置专 门 负责稽 核监 察 工作的内 部风险 控制 处 ,配备 专职 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总经 理的 直 接领导 下,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 章,对 业务 的 运行独立 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 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 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 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 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 新设机 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 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 完 整。 (5) 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 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 实 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 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 适当 分 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 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 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 详细的 操作 手 册、严 格的 人 员行为 规范 等 一系列 规章 制 度,并 采取 了 良好的 防火 墙 隔离制 度, 能 够确保资 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 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 部门及 时报 告 经营管 理情 况 和特别 情况 , 以检查 资产 托 管部在 实现 内 部控制 目标 方 面的进 展, 并 根据检查 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 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 “自控防线” 、 “互控防线” 、 “监控防线” 三道控 制 防线, 健全 绩 效考核 和激 励 机制, 树立 “ 以人为 本” 的 内控文 化, 增 强员工 的责 任 心和荣 誉感 , 培育团队 精神和 核心 竞 争力。 并通 过 进行定 期、 定 向的业 务与 职 业道德 培训 、 签订承 诺书 , 使员工 树立 风 险防范与 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 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 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 从而 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 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 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 业 务运作 状况 进 行检查 、监 控 ,指导 业务 部 门进行 风险 识 别、评 估, 制 定并实 施风 险 控制措 施, 排 查风险隐 患。 (6) 数据安全控制。 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 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 监控设 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 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 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 操作、 环境四个 层面的 完备 的 灾难恢 复方 案 ,并组 织员 工 定期演 练。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 近实战 ,资 产 托管部 不断 提 高演练标 准, 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练” 。 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 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 关 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 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 只有 这 样,风 险控 制 制度和 措施 才 会全面 、有 效 。资产 托管 部 实施全 员风 险 管理, 将风 险 控制责 任落 实 到具体业 务部门 和业 务 岗位, 每位 员 工对自 己岗 位 职责范 围内 的 风险负 责, 通 过建立 纵向 双 人制、 横向 多 部门制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 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 融入岗位职责、 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年努力, 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包括: 岗位 职 责、业 务操 作 流程、 稽核 监 察制度 、信 息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所 有部 门 和岗位 ,渗 透 各项业务 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 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 的中间 业务 , 资产托 管部 从 成立之 日起 就 特别强 调规 范 运作, 一直 将 建立一 个系 统 、高效 的风 险 防范和控 制体系 作为 工 作重点 。随 着 市场环 境的 变 化和托 管业 务 的快速 发展 , 新问题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基金 法》 、基金 合同 、 托管协 议和 有 关基金 法规 的 规定, 基金 托 管人对 基金 的 投资范 围和 投 资对象、 基金投 融资 比 例、基 金投 资 禁止行 为、 基 金参与 银行 间 债券市 场、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计算、 基金 份 额净值计 算、应 收资 金 到账、 基金 费 用开支 及收 入 确定、 基金 收 益分配 、相 关 信息披 露、 基 金宣传 推介 材 料中登载 基金业 绩表 现 数据等 进行 监 督和核 查, 其 中对基 金的 投 资比例 的监 督 和核查 自基 金 合同生 效之 后 六个月开 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基 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 书面 形 式通知 基金 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基金 管理 人 收到通 知后 应 及时核 对, 并 以书面 形式 对 基金托管 人发出 回函 确 认。在 限期 内 ,基金 托管 人 有权随 时对 通 知事项 进行 复 查,督 促基 金 管理人 改正 。 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办公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 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联系人:黄娜娜 客服电话:400-700-0365(免长途通话费) 、021-38784766 网址:www.cpicfunds.com (2)销售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 (010)66107913 联系人:李鸿岩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电话:021-61615146 联系人:施亮洲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4)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2960167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6)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493 联系人:尹旭航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7)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电话: (021)38032284


联系人:钟伟镇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 www.gtja.com 8)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9)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 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 (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0)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 联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 (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11)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2)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电话: (010)83561146 联系人:田芳芳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13)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或 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14)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57092592 联系人:徐野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5)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电话:0451-85863726 联系人:周俊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6)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楠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17)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李晓皙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8)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 财富中心 21 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 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96668(甘肃省内) ,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19)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 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tfzq.com 20)名称: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李昊恒 电话:010-65807856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21)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技术发展大厦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技术发展大厦 7-8 楼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联系人:罗艺琳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22)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 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 投行大厦投行大厦 15-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583


联系人:毛诗莉、王立洲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3)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 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4)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533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5)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B 座 7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C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182 联系人:谭磊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26)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 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联系人:王诗玙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7)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 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77 联系人:朱玉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8)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 电新闻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李晓芳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29)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B 座 1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0)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31)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 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10-85650628 联系人:刘洋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2)名称: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电话:010-59497361 联系人:李艳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33)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联系人:胡雪芹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4)名称: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 厦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 威大厦 12 层 1208 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联系人:李皓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http://www.zcvc.com.cn 35)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4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联系人:郭丹妮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6)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联系人:吴强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7)名称: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06-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13 联系人:李超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38)名称: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 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电话:0571-88337717 联系人:孙成岩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39)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陆家 嘴金融服务广场 6 楼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电话:021-80133828 联系人:徐烨琳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40)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电话:010-83363101 联系人:文雯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41)名称: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021-20665952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2)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楼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 2 号 盈科中心东门二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010-85643600 联系人:姜颖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3)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兰敏


客服电话: 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44)名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 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 东方纯一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2267943 联系人:朱真卿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45)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 新世界广场A 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88312877 联系人:徐越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46)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 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7)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0755-89460500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48)名称: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A 栋 11 层 1101-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84034499 联系人:张烨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http://www.jfzinv.com 49)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 城(一 期)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3863742 联系人:陆锋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50)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 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联系人: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51)名称: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07-819 联系人:刘勇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52)名称: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 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 34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1-342 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电话:010-52609656


联系人:季长军 客服电话:400-188-5687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53)名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 36 层 3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F 座 12 层B 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6176118


联系人:张旭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54)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55)名称: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 座 21&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400-818-8866 联系人:徐晓荣/ 刘聪慧 客服电话:010-5817087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56)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7)名称: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 时代 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0571-85267500 联系人:胡璇 客服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58)名称: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 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 联系人:王哲宇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59)名称: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5 号岗 厦皇庭中心 8 楼DE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2880158 联系人:廖嘉琦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60)名称: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C栋标准厂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9 号君派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程雷 电话:0851-86909950 联系人:陈敏 客服电话:400-839-1818 网址:www.hyzhfund.com 61)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联系人:戚晓强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2)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电话:187-0135-8525 联系人:吴鹏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vn.com 63)名称: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层 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 391 号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电话:021-60907979 联系人:黄志鹏 客服电话:021-60907978 网址:www.youyufund.com 64)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楼 01、02 、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10-62680827 联系人:樊晴晴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65)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66)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67)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电话:021-3376-8132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68)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100000)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750000) 法定代表人: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联系人:陈旭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69)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 融中心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934903 联系人:王国壮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w.tdyhfund.com 70)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A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13810801527 联系人:韩锦星 客服电话:400-088-8816 网址:kenterui.jd.com 71)名称:民商基金销售( 上海) 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H 区(东座)6 楼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 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电话:021-50206003 联系人:杨一新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http://www.msftec.com 72)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 泰大厦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88066632 联系人:仲秋玥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办公地址:中国( 上海) 自由贸 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联系人:黄娜娜 电话:021-38992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 广场 5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 恒隆广场 50 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人:王国蓓 联系电话:021-22122428 传真:021-6288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戴丽 五、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保本 (一)保本 本基金 为符 合 条件的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提 供 保本。 此外 , 为确保 履行 保 本条款 ,保 障 基金份 额持 有 人利益, 基金管 理人 通 过与担 保人 签 订保证 合同 或 与保本 义务 人 签订风 险买 断 合同, 由担 保 人为本 基金 的 保本提供不可撤 销的 连 带责任 保证 或 者由保 本义 务 人为本 基金 承 担保本 偿付 责 任,或 者通 过 中国证 监会 认 可的其他 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保证。 1、保本 在第一 个保 本 周期到 期日 , 如基金 份额 持 有人认 购并 持 有到期 的基 金 份额与 保本 周 期到期 日基 金 份额净值 之乘积 (即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 认购并 持有 到 期的基 金份 额 的可赎 回金 额 )与相 应基 金 份额在 当期 保 本周期内 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 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 (即保本赔付差额) , 并在保本周期到 期日后 二十 个 工作日 内( 含 第二十 个工 作 日)将 该差 额 支付给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担 保人对 此提 供 不可撤销 的连带 责任 保 证。其 后各 保 本周期 到期 日 ,如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在过 渡 期申购 或从 上 一保本 周期 结 束后选择 或默认 选择 转 入当期 保本 周 期并持 有到 期 的基金 份额 的 可赎回 金额 加 上该部 分基 金 份额在 当期 保 本周期内 的累计 分红 金 额之和 低于 其 保本金 额, 由 当期保 本周 期 有效的 基金 合 同、保 证合 同 或《风 险买 断 合同》约 定的基金管理人、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将该差额(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 第一 个 保本周 期, 本 基金为 认购 本 基金并 持有 到 期的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提供 的 认购保 本金 额 为其认购 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利息收入之和。 过渡期 内申 购 保本金 额为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 过渡期 申购 并 持有到 期的 基 金份额 的投 资 金额, 即基 金 份额持有 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 保本 周 期转入 当期 保 本周期 的基 金 份额的 保本 金 额为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将其 上 一保本 周期 届 满时持有 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本基金 第一 个 保本周 期的 保 本赔付 差额 , 为该保 本周 期 到期日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认 购 并持有 到期 的 基金份额 与保本 周期 到 期日基 金份 额 净值之 乘积 ( 即基金 份额 持 有人认 购并 持 有到期 的基 金 份额的 可赎 回 金额)与 相应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本基金 第一 个 保本周 期后 各 保本周 期的 保 本赔付 差额 , 为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在 过渡 期 申购或 从上 一 保本周期 结束后 选择 或 默认选 择转 入 当期保 本周 期 并持有 到期 的 基金份 额的 可 赎回金 额加 上 该部分 基金 份 额在当期 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2、保本周期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三年,即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 本基金 保本 周 期届满 时, 在 符合保 本基 金 存续条 件下 , 本基金 继续 存 续并转 入下 一 保本周 期, 该 保本周期 的具体起讫日期、保本和保本保障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 (1)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 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保本周期而言,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从上 一 保本周 期转 入 当期保 本周 期 并持有 到期 的 基金份 额( 进 行基金 份额 折 算的,指 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 。 对于前述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 转换转出、 转入下一保本周期还是继续持有转型为 “国 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4、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 保本周期到期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 在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 当期保 本周 期 并持有 到期 的 基金份 额的 可 赎回金 额与 相 应基金 份额 于 保本周 期内 的 累计分 红金 额 之和不低 于保本金额; (2)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 在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 但 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且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不同意继 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 ,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 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 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二)基金保本的保证 本节所 述基 金 保本的 保证 责 任仅适 用于 第 二个保 本周 期 。本基 金第 二 个保本 周期 后 各保本 周期 涉 及的基金 保本的 保障 事 宜,由 基金 管 理人与 担保 人 或保本 义务 人 届时签 订的 保 证合同 或《 风 险买断 合同 》 决定,并 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公告。 1、 为确保履行保本条款,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由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 司作为担保人。 2、 担保人与基金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该保证合同的约定。 本 基金由 担保 人 提供不 可撤 销 的连带 责任 保 证,担 保范 围 为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持 有到 期 的基金 份额 的 可赎回金 额与相 应基 金 份额于 保本 周 期内的 累计 分 红金额 之和 低 于其保 本金 额 的差额 部分 。 担保人 承担 保 证责任的 最高限额为 3.1 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确认的保本金额。保证期间为基金第二个保本 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3、 保本周期内, 担保人出现足以影响其担保能力或偿付能力的情形的, 应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内通知 基金 管 理人以 及基 金 托管人 。基 金 管理人 在接 到 通知之 日起 三 个工作 日内 应 将上述 情况 报 告中国证 监会并 提出 处 理办法 ,包 括 但不限 于加 强 对担保 人担 保 能力的 持续 监 督等; 当确 定 原担保 人歇 业 、停业、 被吊销 企业 法 人营业 执照 、 宣告破 产等 已 丧失继 续履 行 保证责 任的 能 力的情 况下 , 或原担 保人 发 生合并或 分立, 由合 并 或分立 后的 法 人或其 他组 织 继承原 担保 人 的权利 、义 务 的情况 下, 基 金管理 人应 在 接到担保 人通知 之日 起 三个月 内更 换 新的担 保人 或 保本义 务人 , 新的担 保人 或 保本义 务人 必 须具有 法律 法 规和中国 证监会 规定 的 担任基 金担 保 人或保 本义 务 人的资 质和 条 件。基 金管 理 人应在 接到 担 保人通 知之 日 起五个工 作日内 在指 定 媒体上 公告 上 述情形 。基 金 管理人 与新 的 担保人 签订 《 保证合 同》 或 与保本 义务 人 签订《风 险买断 合同 》 后,报 中国 证 监会备 案。 基 金管理 人在 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后二日 内在 至 少一家 指定 媒 体上公告 担保人 或保 本 义务人 的有 关 事项。 更换 上 述担保 人或 保 本义务 人无 须 召开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 原担保人 承担的 所有 与 本基金 保证 责 任相关 的权 利 义务由 继任 的 担保人 承担 。 在新任 担保 人 接任之 前, 原 担保人应 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4、 如果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基金份额于保本周期内累计 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保本金额, 且基金管理人无法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保 证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5 个工作日内, 向担保人发出书面 《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履 行保证 责任 通 知书》 应当 载 明基金 管理 人 应向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支付 的 本基金 保本 赔 付差额 总额 、 基金管理 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 需担保人清偿的金额以及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 。 担保人 将在收到 基金管理人发出的 《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后的 5 个工 作日内, 将 《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载明的清偿款项 划入本 基金 在 基金托 管人 处 开立的 账户 中 ,由基 金管 理 人将该 金额 支 付给基 金持 有 人。若 担保 人 在保本周 期到期日后 20 个工作日 (含第 20 个工作日 ) 内未主动履行担保责任的, 自保本周期到期后第 21 个 工作日 起,基 金持 有 人有权 直接 就 差额部 分向 基 金管理 人或 担 保人追 偿。 担 保人将 清偿 款 项全额 划入 本 基金在基 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后即为全部履行了担保责任,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清偿。 5、 除本部分所指的原担保人承担的所有与本基金担保责任相关的权利义务由继任的担保人承担以及保证合 同中所列明的免责情形外, 担保人不得免除担保责任。当发生以下情形时,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 保本周期到期日,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 在过渡期申购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 入当期 保本 周 期并持 有到 期 的基金 份额 的 可赎回 金额 与 相应基 金份 额 于保本 周期 内 的累计 分红 金 额之和不 低于其保本金额; (2)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认购 、 在过渡 期申 购 或从第 一个 保 本周期 结束 后 选择或 默认 选 择转入 当期 保 本周期, 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且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 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 ,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 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 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 责任,但根据国家法律和证监会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 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 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9) 基金 管理 人违反 其与 担 保人签 订的 《 担保授 信及 追 偿合同 》及 《 风险监 控协 议》 ,包括 但不 限 于未按 约定支付担保费等,经担保人书面提出后仍拒绝纠正的; (10)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保证人无法履行保证责任的; (11)保证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利。 (三)担保费的费率和支付方式 担保费收取方式:担保费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本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每个自然日担保费计算公式= 担保费计提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8% ÷当年日历天数。 担保费计算期间自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 (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 ,按 月 支付, 至担 保 人解除 保证 责 任之日 或当 期 保本周 期到 期 日较早 者止 。 基金管 理人 应 于每月收 到基金管理费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甲方收取管理费迟延的, 担保费支付顺延。担保人收到款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出具合法发票。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采用 投 资组合 保险 策 略来控 制本 金 损失的 风险 , 力求在 基金 本 金安全 的基 础 上实现 基金 资 产的稳定 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 范围是 具有 良 好流动 性的 金 融工具 ,包 括 国内依 法发 行 上市的 债券 、 股票( 含中 小 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权证、 股指期货、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 的投 资 对象主 要分 为 两类: 保本 资 产和风 险资 产 。保本 资产 主 要包括 国债 、 金融债 、央 行 票据、企 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 行存款等固定收益品种。风险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权证以及股指期货等权益类品种。 如法律 法规 或 监管机 构以 后 允许基 金投 资 其他品 种, 基 金管理 人在 履 行适当 程序 后 ,可以 将其 纳 入投资范 围。 本基金持有的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本基金持有的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 , 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本基 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CPPI (Constant Proporta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恒 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辅之以TIPP (Time Invariant Portfolio Protection )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进行 定量分析, 对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进行优化动态调整, 确保投资人的投资本金的安全性。 同时, 本基金 还将 通 过积极 稳健 的 风险资 产投 资 策略, 在一 定 程度上 使保 本 基金分 享股 市 整体性 上涨 的 好处,力 争使基金资产实现更高的增值回报。 如在本 基金 存 续期内 市场 出 现新的 金融 衍 生品且 在开 放 式基金 许可 的 投资范 围之 内 ,本基 金管 理 人可以相 应调整上述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 一层为对风险资产和保本资产的配置, 该层次以组合保险策略为依据, 即风险 资产 可 能的损 失额 不 超过安 全垫 ; 另一层 为对 风 险资产 、保 本 资产内 部的 配 置策略 。基 金 管理人将 根据情况对这两个层次的策略进行调整。 1)CPPI 投资策 略 根据恒 定比 例 组合保 险原 理 ,本基 金将 根 据市场 的波 动 、组合 安全 垫 (即基 金净 资 产超过 基金 价 值底线的 数额) 的大 小 动态调 整保 本 资产与 风险 资 产投资 的比 例 ,通过 对保 本 资产的 投资 实 现保本 周期 到 期时保本 金额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周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CPPI 的投资步 骤可分为: 第一, 根据 本 基金保 本周 期 到期时 的最 低 目标价 值和 合 理的折 现率 确 定当前 应持 有 保本资 产的 数 量,即确 定组合的价值底线; 第二,计算组合的现时价值超过价值底线的数额,即安全垫(cushion); 第三, 本基 金 主要根 据市 场 中长期 趋势 的 判断、 数量 化 研究等 来确 定 风险资 产与 安 全垫的 放大 倍 数,即组 合的风险乘数; 风险乘 数的 确 定需要 综合 考 虑安全 垫的 大 小,保 本剩 余 期限, 权益 市 场的预 期收 益 率和风 险比 较 。根据宏 观经济 环境 、 货币政 策、 市 场流动 性、 企 业盈利 预期 以 及市场 估值 水 平,宏 观策 略 研究员 定期 出 具宏观策 略观点。基金经理参考宏观策略研究员的观点,评估股票市场下跌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第四, 根据 组 合的安 全垫 和 风险乘 数确 定 权益类 资产 投 资比例 ,并 将 相当于 安全 垫 特定倍 数的 资 金规模投 资于风险资产,以创造高于最低目标价值的收益,其余资产则投资于保本资产上; 第五, 动态 调 整保本 资产 和 风险资 产的 配 置比例 。本 基 金将根 据数 量 分析、 市场 波 动等对 风险 资 产与保本 资产的比例将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风险资产实际投资比例不超过风险资产投资比例上限。 根据CPPI 进行 资产配置是一 个动态调整的 过程,在投资 的过程中基金 管理人将通过 对投资组合调 整规则及 参数的 合理 设 计,结 合基 金 管理人 基于 基 本面因 素分 析 而得出 的关 于 股票、 债券 等 市场预 期收 益 及风险的 判断,优化资产配置,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增值。 举例说明CPPI 策略: 假设期初投资 40 亿元于股票和债券,投资期限为三年,放大倍数选为 2。债券三年预期收益率为 10% 。 根据股票资产投资金额计算公式: 可计算得出期初投资于股票资产的金额为:6.667 亿元(保留至小数点后 3位) 。 因此,投资于债券资产的金额为:40-6.667=33.333 亿元。 ①运作一段时间后, 在时刻 , 假设股票资 产上涨 10% , 而债券资产在此期间的投资收益为 1% , 预期至保 本 期到期时的收益率为 9% 。 则时刻基金总资产为: 根据股票资产计算公式,可计算得出时刻可投资于股票资产的金额为:7.949 亿元。 可投资于债券资产的金额为:41.000-7.949=33.051 亿元。 故在时刻将 7.949 亿元投资于 股票, 将 33.051 亿元投资于债券, 由于此时基金拥有的债券市值为 33.666 亿 元( 33.333×( 1+1% ) =33.666) , 故基金管理人卖出 0.615 亿 元债券 (33.666-33.051=0.615) , 同时买入 0.615 亿元股票。 ②继续运作一段时间后,在时刻,假设股票资产下跌 5% ,而债券资产在此期间的投资收益为 1% ,预期至 保本期到期时的收益率为 8% 。 则此时基金总资产为:7.949×(1-5% )+33.051×(1+1% )=40.933 亿元。 根据股票资产计算公式,可计算得出时刻可投资于股票资产的金额为:7.255 亿元。 可投资于债券资产的金额为:40.933-7.255=33.678 亿元。 故在时刻将 7.255 亿元投资于股票,将 33.678 亿元投资于债券,由于此时基金拥有的股票市值为 7.552 亿 元(7.949×(1-5% )=7.552) , 故基金管理人卖出 0.297 亿元 股票 (7.552-7.255=0.297) , 同时买入 0.297 亿 元债券。 因此如 果股 票 上涨, 那么 投 资组合 净值 上 涨,安 全垫 增 大,更 多的 资 金从债 券转 到 股票; 如果 股 票下跌, 那么投资组合净值下跌, 安全垫缩小, 更多的资金从股票转到债券; 但投资组合净值最多下跌至价值底线, 即安全垫最多缩小为零, 这时投资组合全部转换为债券, 投资组合沿着价值底线增值, 到期增至本金 40 亿 元,从而实现保本的目的。 2)TIPP 策略 TIPP策略指基金 设置的价值底线随着投资组合收益的变动而调整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TIPP策略 具体是指 : 首先,确定 保 本资产的最 低 配置比例。 根 据保本周期 末 投资组合最 低 目标价 值和合 理的 折 现率, 设定 期 初应持 有的 保 本资产 的最 低 配置比 例, 即 设定基 金期 初 价值底 线; 其 次,确定 风险资 产的 最 高配置 比例 。 根据组 合中 风 险资产 的风 险 特性, 决定 安 全垫( 即基 金 净资产 超过 基 金价值底 线的数 额) 的 放大倍 数, 然 后根据 安全 垫 和放大 倍数 乘 数计算 期初 可 持有的 风险 资 产的最 高配 置 比例。最 后,当基金 净 值上涨超过 一 定幅度后, 本 基金将择机 提 高价值底线 , 以及时锁定 已 实现的收益 。TIPP策略 相对CPPI 策略而 言, 由于在净值上升过程中提高了价值底线, 从而锁定了已实现收益。 总体来说, TIPP策略 是一种较CPPI 更 为保守的策略。 举例说明TIPP策 略: 在本基金成立时,基金资产价值为 40 亿() ,要保比例为 90%(f) ,风险倍 数为 2(m) ①如果收益资产价值从 8 亿降为 6 亿,导致基金资产的价值从期初的 40 亿减少到 38 亿,其他因素不变, 则 收益资产当前为 6 亿,需要 卖出 6-4=2 亿 收益资产 保本资产当前为 32 亿,需要 买入 34-32=2 亿保本资产 ②如果收益资产价值从 8 亿上升为 10 亿, 导致基金资产的价值从期初的 40 亿增加 到 42 亿, 提高价值底 线至 41 亿,其 他因素不变 收益资产当前为 10 亿,需要 买入 10.2-10=0.2 亿收益资产 保本资产当前为 32 亿,需要 卖出 32-31.8=0.2 亿保本资产 本基金还将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与收益情况动态调整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比例以及相应的放大倍数。 综上,基于CPPI 策略并结合TIPP 策略,本基金对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具体动态配置过程如下: 第一,在期初,根据保本资产到期收益率和风险乘数等确定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 第二, 以基 金 合同生 效后 每 满一年 为一 个 考察期 。在 每 个考察 期最 后 一个交 易日 , 基金管 理人 可 以根据精 致增长情况、 保本资产剩余期限的到期收益率以及对市场未来的预判等因素, 重新计算风险资产投资比例, 并动态调整资产组合; 第三, 在保 本 周期的 任意 时 间,如 果风 险 资产市 值相 对 于最近 一次 资 产组合 调整 时 下跌幅 度超 出 保本资产 安全垫 的一 定 比例, 则再 根 据当日 的保 本 资产剩 余期 限 到期收 益率 和 风险资 产已 经 发生的 损失 , 计算并调 整资产组合。 (2)保本资产投资策略 1)主要策略 ①持有 相当 数 量剩余 期限 与 保本周 期相 近 的债券 ,主 要 按买入 并持 有 方式进 行投 资 以保证 组合 收 益的稳定 性,同时兼顾收益性和流动性,尽可能地控制利率、收益率曲线等各种风险。 ②综合 考虑 收 益性、 流动 性 和风险 性, 进 行积极 投资 。 主要包 括根 据 利率预 测调 整 组合久 期、 选 择低估值 债券进行投资,严格控制风险,增强盈利性,以争取获得适当的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2)债券组合构建 本基金 坚持 在 组合久 期与 封 闭期适 当匹 配 的原则 下灵 活 应用流 动性 管 理策略 、利 率 策略、 信用 策 略、息差 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①流动性管理策略 为合理 控制 本 基金开 放期 的 流动性 风险 , 并满足 每次 开 放期的 流动 性 需求, 本基 金 在投资 管理 中 将持有债 券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进行适当的匹配。 ②利率策略 通过对 经济 增 长、通 货膨 胀 、财政 政策 和 货币政 策等 宏 观经济 变量 进 行深入 分析 , 结合金 融市 场 资金供求 状况变 化趋 势 及结构 ,最 终 形成对 金融 市 场利率 水平 变 化的时 间、 方 向和幅 度的 判 断。利 率策 略 可以细分 为: a.期限管理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 对市场 利率 水 平变化 的判 断 ,在控 制资 产 组合风 险的 前 提下, 通过 调 整组合 期限 , 即在预期 利率将 要上 升 的时候 适当 缩 短组合 期限 , 在预期 利率 将 要下降 的时 候 适当拉 长组 合 期限, 以提 高 债券投资 收益; b.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对 收益率 曲线 的 研究, 在所 确 定的目 标久 期 配置策 略下 , 通过分 析预 测 收益率 曲线 可 能发生的 形状变 化, 在 期限结 构配 置 上适时 采取 子 弹型、 哑铃 型 或者阶 梯型 等 策略, 进一 步 优化组 合的 期 限结构, 使本基金获得较好的收益。 ③信用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等于基准收益率加上信用利差。信用利差反映了信用风险。 本基金 通过 对 信用债 券发 行 人基本 面的 深 入调研 分析 , 结合流 动性 、 信用利 差、 信 用评级 、违 约 风险等的 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影响信 用利 差 的因素 包括 信 用债市 场整 体 的信用 利差 水 平和信 用债 本 身的信 用变 化 ,由此 信用 策 略可以细 分为: a.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通过分 析宏 观 经济周 期、 市 场资金 结构 和 流向、 信用 利 差的历 史统 计 区间等 因素 判 断当前 信用 债 市场信用 利差的合理性、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未来走势,从而确定信用债总体的投资比例。 b.基于信用债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 管理 人 将建立 内部 信 用评级 制度 。 通过综 合分 析 公司债 券、 企 业债等 信用 债 券发行 人所 处 行业发展 前景、 发展 状 况、市 场地 位 、财务 状况 、 管理水 平和 债 务水平 ,结 合 债券担 保条 款 、抵押 品估 值 及债券其 他要素, 最后综合评价出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 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 通过动态跟踪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 确定信用债的合理信用利差,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品种,以获取超额收益。 ④息差策略 本基金 可以 通 过债券 回购 融 入和滚 动短 期 资金作 为杠 杆 ,投资 于收 益 率高于 融资 成 本的其 它获 利 机会,从 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本基金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40% 。 ⑤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 债券 是 介于股 票和 债 券之间 的投 资 品种, 具有 抵 御下行 风险 , 分享股 票价 格 上涨收 益的 特 征。本基 金首先 将根 据 对债券 市场 、 股票市 场的 比 较分析 ,选 择 股性强 、债 性 弱或特 征相 反 的可转 债列 入 当期转债 核心库, 然后对具体个券的股性、 债性做进一步分析比较, 优选最合适的券种进入组合, 以获取超额收益。 在选择 可转 换 债券品 种时 , 本基金 将与 本 公司的 股票 投 研团队 积极 合 作,深 入研 究 ,力求 选择 被 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3)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通过定 性和 定 量相结 合的 方 法,主 要通 过 对品质 、成 长 性和估 值三 个 方面进 行评 估 ,筛选 出各 个 景气行业 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 ①品质 本基金主要通过盈利能力指标(如P/E 、P/S 、P/EBIT 等) ,经营效率指标(如ROE 、ROA 、ROIC 等) ,财务状 况指标 (如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等) , 公司治理指标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 外部董事占比等) 衡量上市 公司的品质。 ②成长性评估 本基金主要通过企业利润增长率等指标以及成长性综合评价来评估公司的成长性。 首先对 企业 利 润增长 率、 销 售毛利 率等 成 长性指 标进 行 定量评 估, 然 后根据 企业 成 长性评 价体 系 ,对公司 的成长 性进 行 综合评 分并 排 序,挑 选出 其 中最具 成长 潜 力而且 成长 质 量优良 的股 票 进入核 心股 票 池。企业 成长性 评价 体 系从宏 观环 境 、行业 前景 、 公司质 量和 成 长性质 量方 面 对企业 的成 长 性进行 评价 , 采用定性 分析结合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企业的成长性进行综合评分。 ③估值水平 对上述 核心 股 票池中 的重 点 上市公 司进 行 内在价 值的 评 估和成 长性 跟 踪研究 ,在 明 确的价 值评 估 基础上选 择定价相对合理且成长性可持续的投资标的。 2)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 根据 新 股发行 人的 基 本情况 ,以 及 对认购 中签 率 和新股 上市 后 表现的 预期 , 并结合 金融 工 程数量化 模型,对于拟发行上市的新股等权益类资产进行合理估值,制定相应的申购和择时卖出策略。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 可持有因持股票派发或因参与可分离债券一级市场申购而产生的权证。 本基金 管理 人 将以价 值分 析 为基础 ,在 采 用权证 定价 模 型分析 其合 理 定价的 基础 上 ,结合 权证 的 溢价率、 隐含波动率等指标进行投资,避免投资风险,追求较高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 券包 括资产抵 押贷 款支持证 券(ABS) 、住房抵 押贷款支 持证 券(MBS)等 ,其定价 受多 种因 素 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 本基金 将在 基 本面分 析和 债 券市场 宏观 分 析的基 础上 , 结合蒙 特卡 洛 模拟等 数量 化 方法, 对资 产 支持证券 进行定价,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5)股指期货投资管理 本基金 将根 据 风险管 理的 原 则,以 套期 保 值为目 的, 有 选择地 投资 于 股指期 货。 套 期保值 将主 要 采用流动 性好、 交易 活 跃的期 货合 约 。本基 金在 进 行股指 期货 投 资时, 将通 过 对证券 市场 和 期货市 场运 行 趋势的研 究,并 结合 股 指期货 的定 价 模型寻 求其 合 理的估 值水 平 。本基 金管 理 人将充 分考 虑 股指期 货的 收 益性、流 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基金管 理人 将 建立股 指期 货 交易决 策部 门 或小组 ,授 权 特定的 管理 人 员负责 股指 期 货的投 资审 批 事项,同 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二)投资管理程序 1、决策依据 (1)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基金投资决策的准则; (3)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政策指向及全球经济因素分析;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 策委 员 会负责 制定 基 金投资 方面 的 整体战 略和 原 则;审 定基 金 资产配 置和 调 整计划 ;决 定 基金禁止 的投资事项等。 基金经理负责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债/ 个股配置、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3、 投资决策程序 (1)由基金经理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进行考察,进行经济与政策研究; (2 )量化投资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跟踪影响M 的参数变化,为基金经理提供资 产配置 比例 的 建议并 提供 数 量化风 险分 析 报告; 研究 部 信用分 析员 对 信用债 的信 用 评级提 供研 究 支持;运 营部门每日提供基金申购赎回的数据分析报告,供基金经理决策参考;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资产配置政策的制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 依据上述报告对资产配置 提出指导性意见;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4) 结合投资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的建议,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进行投资组合方案设计; 基金经理根据 投资决 策委 员 会的决 议, 参 考上述 报告 , 制定资 产配 置 、类属 配置 和 个债配 置和 调 整计划 ,进 行 投资组合 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5)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敏感性分析; (6)对投资方案进行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满足基金合同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7) 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实施, 设定或者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单个券种投资比例, 交易指令传达到 交 易部; 交易 部 依据基 金经 理 的指令 ,制 定 交易策 略, 通 过交易 系统 执 行投资 组合 的 买卖。 交易 情 况及时反 馈到基金经理; (8) 投资组合评价。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调整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对投资组 合进行 评估 , 并对风 险隐 患 提出预 警; 对 投资组 合的 执 行过程 进行 风 险监控 等。 基 金经理 依据 基 金申购和 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十一、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2。 在本基 金成 立 当年, 上述 “ 三年期 定期 存 款利率 ”指 《 基金合 同》 生 效当日 中国 人 民银行 公布 并 执行的三 年期“ 金融 机 构人民 币存 款 基准利 率” 。其 后的每 个自 然 年, “ 三年 期定 期存款 利率 ” 指当年 第一 个 工作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 如果今 后证 券 市场中 有其 他 代表性 更强 或 者更科 学客 观 的业绩 比较 基 准适用 于本 基 金时, 本基 金 管理人可 以依据 维护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 合法权 益的 原 则,根 据实 际 情况对 业绩 比 较基准 进行 相 应调整 。调 整 业绩比较 基准应 经基 金 托管人 同意 , 并报中 国证 监 会备案 ,但 无 需经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审 议。基 金管 理 人应在调 整前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产品,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收益品种。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 管理 人 的董事 会及 董 事保证 所载 资 料不存 在虚 假 记载、 误导 性 陈述或 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 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 的托 管 人—— 中国 工 商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根据 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复核 了本 报 告中的 财务 指 标、净值 表现和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 容不存 在虚 假 记载、 误导 性 陈述或 者重 大 遗漏。 本投 资 组合报告 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2,622,154.00 96.83


其中:债券 52,622,154.00 96.8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0,000.00 0.7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7,108.90 0.44


8 其他各项资产 1,086,754.75 2.00


9 合计 54,346,017.65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611,950.00 34.6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611,950.00 34.60


4 企业债券 34,010,204.00 63.2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2,622,154.00 97.83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 %)


1 108602 国开 1704 70,000 7,045,500.00 13.10


2 018006 国开 1702 55,000 5,528,050.00 10.28


3 112196 13 苏 宁债 50,000 5,081,000.00 9.45


4 122686 12 白 药债 50,000 5,040,000.00 9.37


5 018005 国开 1701 50,000 5,030,000.00 9.3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 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证金 2,580.9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83,044.80


5 应收申购款 1,128.9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86,754.75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 照恪尽 职守 、 诚实信 用、 谨 慎勤勉 的原 则 管理和 运用 基 金资产 ,但 不 保证基 金一 定 盈利,也 不保证 最低 收 益。基 金的 过 往业绩 不代 表 未来表 现。 投 资有风 险, 投 资人在 做出 投 资决策 前应 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①- ③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②- ④


2013-04-23 至 2013-12-31 -3.80% 3.54% -7.34% 0.21% 0.02% 0.19%


2014-01-01 至 2014-12-31 11.33% 5.10% 6.23% 0.36% 0.01% 0.35%


2015-01-01 至 2015-12-31 16.99% 4.80% 12.19% 0.41% 0.01% 0.40%


2016-01-01 至 2016-12-31 -7.25% 3.31% -10.56% 0.25% 0.01% 0.24%


2017-01-01 至 2017-12-31 0.98% 3.30% -2.32% 0.05% 0.01% 0.04%


2018-01-01 至 2018-06-30 1.50% 1.64% -0.14% 0.03% 0.01% 0.02%


2018-01-01 至 2018-09-30 2.60% 2.47% 0.13% 0.03% 0.01% 0.02%


2013-04-23 至 2018-09-30 20.40% 22.51% -2.11% 0.27% 0.01% 0.2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1.2%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 日计算 ,逐 日 累计至 每月 月 末,按 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 人向基 金托 管 人发送 基金 管 理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2%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 日计算 ,逐 日 累计至 每月 月 末,按 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 人向基 金托 管 人发送 基金 托 管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 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到期操作期间及过渡期内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 若保本 周期 到 期后, 本基 金 不符合 保本 基 金存续 条件 , 基金份 额持 有 人将所 持有 本 基金份 额转 为 变更后的 “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份额,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同上。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7 项费 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 依据《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 、 《公开 募集 证 券投资 基金 运 作管理 办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 息披露 管理 办 法》 、 《公 开募 集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流 动 性风险管 理规定》 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 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 2018 年第 1 号招募说 明书进行了更新, 主 要 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