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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研究智选A(006385)

华泰保兴研究智选:华泰保兴研究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 泰 保 兴研究 智 选 灵活配 置 混 合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开 放 日常申 购 、赎回、转 换 、 定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保兴研究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保兴研究智选


基金主代码 0063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1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 泰保兴 研究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华泰保兴 研究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7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7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12 月 1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保兴研究智选 A 华泰保兴研究智选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385 00638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 (1 )华泰保兴研究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2 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 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以下简称 “ 定投” ) 等业务 的具体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 元,追加 申购的最低 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 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 (包括本基金) 记录的投资 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 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和业务规则以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 份额。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 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 申购 C 类基 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0%


100 万元(含)至 300 万元 1.00%


3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60%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 笔





持有 A 类 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 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 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 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 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 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30%


100 万元(含)至 300 万元 0.20%


3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12%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 笔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申购费用的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 在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 调 整 申 购 的 金 额 的 数 量 限 制 , 基 金 管 理 人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2 ) 当 接 受 申 购 申 请 对 存 量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构 成 潜 在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采 取 设 定 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


(3 )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权 决 定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 本 基 金 的 最 高 限 额 和 本 基 金 的 总 规 模 限 额 , 但 应 最 迟 在 新 的限额实施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4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不 违 背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及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制 定 基 金 促 销 计 划 , 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5 ) 当 发 生 大 额 申 购 情 形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采 用 摆 动 定 价 机 制 , 以 确 保 基 金 估 值 的 公 平 性 。 具 体 处 理 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 基金份额 。


4.2 赎回费率


(1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0%


7 日(含)—30 日 0.75%


30 日(含)—6 个月 0.50%


6 个月(含)—1 年 0.25%


1 年(含)以上 0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人收取 1.50% 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但 少于 30 日的 投资人收取 0.7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但少 于 3 个月的 投资人收取 0.50%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 月的投资人收取 0.50% 的赎回 费, 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 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6 个月 但少于 1 年的投资人收取 0.25% 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上述“月”指的是 30 个自然日, “年”指的是 365 个自然日。


(2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 日以内 1.50%


7 日(含)—30 日 0.50%


30 日(含)—2 个月 0.25%


2 个月(含)以上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 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日但不足 2 个月的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 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上述 “月” 指 的是 30 个自 然日。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低赎回费率或赎回费用的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 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 回或转出等 。


(2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 在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 调 整 赎 回 的 份 额 以 及 最 低 基 金 份 额 保 留 余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3 )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权 决 定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 本 基 金 的 最 高 限 额 和 本 基 金 的 总 规 模 限 额 , 但 应 最 迟 在 新 的限额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4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不 违 背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及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制 定 基 金 促 销 计 划 , 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 当 发 生 大 额 赎 回 情 形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采 用 摆 动 定 价 机 制 , 以 确 保 基 金 估 值 的 公 平 性 。 具 体 处 理 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1 )转换费用= 转出费+ 补差费


(2 )转出费=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


(3 )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


(4 ) ①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 补差费= 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1+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②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补差费为 0 。


(5 )转出净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6 )转入净金额= 转出金额- 转换费用


(7 )转入份额= 转入净金额/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 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 )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


基金转换,以转换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 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 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 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


(2 )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 。


(3 )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出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其他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 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


(4 )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 或转出时, 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第 2 个工作日。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 )业务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 (即申购金 额) 。 投资者 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各销售机构的 最 新规定。


(2 )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 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可适用优惠的申购费率 。


(3 )办理时间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


(4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 额 将在 T+1 工作 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具体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微信交易平台 。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 4306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306 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 平


成立时间:2016 年 7 月 26 日


联系人:王珊 珊


电话: (021 )80299058


传真: (021 )60963577


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 , (021)80210198


网上直销平台(网址) :www.ehuataifund.com


微信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 :htbxjj99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 满


联系人:赵会 军


电话: (010 )66107900


传真: (010 )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 层


法定代表人:其 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3 )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 卉


客服电话:400-088-8816


网址:http://jr.jd.com/


(4 )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 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 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5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 梅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 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 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7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 奇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8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法定代表人:金 佶


客服电话:021-34013996


网址:https://www.hotjijin.com


(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 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 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 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


法定代表人:王 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2)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 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3)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 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 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 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4)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 军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15)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 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 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6)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 杰


客服电话:021-23219000


网址:www.htsec.com


(17)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 贵


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 序号 销售机构 是否开通定投 是否开通转换


1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 √


2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 √


3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 √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6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


10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11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1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1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1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1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


17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


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 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 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 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基 金 开 放 日 常 申 购 、 赎 回 、 转 换 、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的 有 关 事 项 予 以 说 明 。 投 资 人 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敬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媒介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华泰保兴研究智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投资人还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或资料。


(2 ) 对 位 于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地 区 的 投 资 人 及 希 望 了 解 本 基 金 其 它 有 关 信 息 的 投 资 人 , 敬 请 通 过 本 基 金 管 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或网站(www.ehuataifund.com )查 询相关事宜 。


(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


(4 ) 风 险 提 示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 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 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8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