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定期宝六个月:关于招商定期宝六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招商定期宝六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理财债券型基金整改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招商定期宝六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招商定期宝六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条款进 行了修订,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内容,具体修 订内容详见公告附件。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而开展,并已履行规定 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订了本基金的《招商定期宝六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的《招商定期宝六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作出相 应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招商定期宝六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定期宝六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其它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内容的变化,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及 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 或客户服务 电话:400-887-9555 了解详情。 2、本基金最近的开放期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 月 2 日,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开放期内赎回或申 购本基金。具体开放期的业务规则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改理由 内容 内容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本基金不进 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本基金不进 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封闭期运作满 3 个月内、每个封闭期届满前 1 个月及每个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根据监管要求修改。 四、投资限制 2、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无 四、投资限制2、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在每个封闭期运作满 3 个月内、每个封闭期届 满前 1 个月及每个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根据监管要求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