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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裕和纯债债券A(002736)

泓德裕和纯债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泓德 裕 和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 人:泓 德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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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泓德裕 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基金 ” )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6 年 4 月 11
日 证监 许可[2016]736 号文 注册募 集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 确、 完 整。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国 证监会 注
册, 但 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集 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 做出实 质性 判 断
或保证 ,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中 国证 监会不 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场 前景 等 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者根 据 所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享受 基金 收益, 同时 承担 相应 的投 资风险 。 投 资人 在投 资本 基金前 , 应 全 面
了解本 基金 的产 品特 性, 充分考 虑自 身 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理性 判断 市场 , 并 承 担基金 投资 中
出现的 各类 风险 。 本基 金 投资中 的风 险包 括 : 因 整 体政治 、 经济 、 社会 等环 境因素 对证 券市
场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性 风险 , 个 别证 券特 有的非 系统 性风 险, 利率 风险, 本基 金 持
有的固 定收 益品 种违 约带 来的信 用风 险, 由于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
性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 在基 金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 生的 积极管 理风 险 等 。 其 中, 本 基金投 资中 小
企业私 募债 ,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的 发行 主体 一般 是信 用资质 相对 较差 的中 小企 业, 其 经营 状 况
稳定性 较低 、 外 部融 资的 可得性 较差 , 信 用风 险高 于大中 型企 业; 同时 由于 其财务 数据 相 对
不透明 , 增 加了 及时 跟踪 并识别 所蕴 含的 潜在 风险 的难度 。 其 违约 风险 高于 现有的 其他 信 用
品种, 极端 情况 下会 给投 资组合 带来 较大 的损 失。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 在投 资本基 金之 前, 请仔 细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和 基金合 同 等
信息披 露文 件 , 自 主判 断 基金的 投资 价值 , 自主 做 出投资 决策 , 自行 承担 投 资风险 , 谨慎 做
出投资 决策 。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证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 险品种 , 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益高 于 货
币市场 基金 ,低 于混 合型 基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 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实 信用 、 谨 慎勤 勉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资 人基 金投 资的 “ 买 者 自负 ” 原则, 在
投资人 作出 投资 决策 后, 基 金运营 状况 与基 金净 值变 化引致 的投 资风 险, 由投 资 人自行 承担 。 
本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为 2018 年 11 月 11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止 日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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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 30 日( 未经 审计) 。 
本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工商 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已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 复核 了 本 次更 新的招 募
说明书 。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泓德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西藏 拉萨 市柳 梧新 区柳梧 大 厦 1206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25 号 3 层 设立日 期:2015 年 3 月 3 日 法定代 表人 :王 德晓 联系人 :童 贤达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注册资 本 为 14,300 万元 , 公司股 权结 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占注册资本 比例 1 王德晓 37,055,405 25.9129% 2 阳光资 产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 30,000,000 20.9790% 3 泓德基 业控 股股 份有 限公 司 28,600,000 20.0000% 4 珠海市 基业 长青 股权 投资 基金( 有限 合 伙) 16,103,604 11.2613% 5 南京民 生租 赁股 份有 限公 司 13,406,250 9.3750% 6 江苏岛 村实 业发 展有 限公 司 13,406,250 9.3750% 7 上海捷 朔信 息技 术有 限公 司 4,428,491 3.0968% 合计 143,000,000 100% (二) 基金 管理 人主 要人 员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监 事 及高级 管理 人员 基本 情况 胡康宁 先生 , 董事 长 , 硕 士。 曾任 北京 美尔 目医 院 行政院 长 、 易 程科 技股 份 有限公 司广 电 事 业 部 总经 理 、亿 品 科技 有 限 公 司运 营 副总 裁 、搜 房 资 讯 有限 公 司执 行 副总 裁 、 西班牙 MQM 公司 北京 代表 处商 务经理 。 王德晓 先生 , 副董 事长 , 总经理 , 硕士 。 曾任 阳光 保险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董事长 兼 副 总裁、 阳光 资产 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兼总 裁、 华泰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 杨丹女 士 , 董 事 , 学 士 。 现 任阳光 保险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任 董事 会办 公室 副主 任。 曾 任 阳光财 产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人力 资源 部总 经理 , 阳 光 保险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任 财富管 理中 心 总经理 助理 , 阳光 财产 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任人 力资 源部高 级主 管 、 副 处长 、 处长 、 总 经理 助 理、副 总经 理。 陈学锋 先生 , 独立 董事 , 硕士 。 现 任北 京东 方金 鹰 信息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经理 。 曾 任北京 盈泰 房地 产开 发有 限公司 副总 经理 、 华 夏证 券有限 公司 财务 部总 经理 、 中信 国际 合 作 公司计 财处 副处 长。 梅慎实 先生 , 独 立董 事, 博 士。 现 任中 国政 法大 学民 商经济 法学 院证 券期 货法 律研究 所 所长、 研究 员, 北京 市京 师 律师事 务所 兼职 律师 。 曾 任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公司 法律事 务总 部 副总经 理、 企业 融资 总部 首席律 师、 中国 社会 科学 院法学 所副 研究 员。 宋国良 先生 , 独立 董事 , 博士 。 现 任对 外经 济贸 易 大学金 融学 院教 授 、 金 融 产品与 投资 研究中 心主 任。 曾任 瑞士 信贷第 一波 士顿 投资 银行 中国业 务副 总裁 、 中 国律 师事务 中心 国 际 融资部 主任 。 秦毅先 生 , 监 事 , 研 究部 副总监 , 基金 经理 , 博士 。 曾 任泓 德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研 究部 研究员 、阳 光资 产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行业 研究 部研 究员。 李晓春 先生 , 督察 长 , 硕 士。 曾任 瑞银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投资 银行 部董 事总 经理 、 西 藏 同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副 总裁、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收 购兼 并总 部总 经理。 温永鹏 先生 , 副总经 理 , 博 士。 曾任 深圳 市大富 科技 股 份有限 公司 副总 裁兼 董事 会秘书 、 阳光保 险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资产 管理 中心 宏观 经济 研究处 处长 、 安 信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研 究 所宏观 经济 分析 师。 邬传雁 先生 , 副总 经理 , 事业二 部总 监 , 基 金经 理 , 硕 士 。 曾 任幸 福人 寿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总 裁助 理兼 投资 管理 中心总 经理 、 阳 光保 险集 团 股份有 限公 司资 产管 理中 心投资 负责 人 、 阳光财 产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资金 运用 部总 经理 助理 。 2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李倩女士, 基 金经 理 , 硕 士。 曾任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金融 市场 部 、 资产管 理部 理财组 合投 资经 理, 中信 建 投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产 管理部 债券 交易 员。 现任 泓 德泓利 货币 、 泓德裕 泰债 券 、 泓 德泓 富 混合 、 泓 德泓 业混 合 、 泓 德裕康 债券 、 泓德 裕荣 纯 债债券 、 泓德 裕 和纯债 债券 、 泓德 裕祥 债 券、 泓德 添利 货币 、 泓德 裕泽一 年定 开债 券 、 泓 德 裕鑫一 年定 开债 券、泓 德泓 华混 合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赵琳婧 女士 , 基 金经 理 , 硕 士。 曾任 泓 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固定 收益 投资 部基 金经理 助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6 理, 光 大永 明资 产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固定 收益 部投 资经理 , 光 大永 明人 寿股 份有限 公司 资 产 管理部 交易 员, 华农 财险 股份有 限公 司资 产管 理部 投资经 理助 理, 安信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行 研助理 。 3 、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决 策 委 员会 主任 : 王 德晓 先生 , 副董 事长 , 总 经理 , 硕士 。 曾 任阳光 保险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副 董 事 长兼副 总裁 、阳 光资 产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兼 总裁、 华泰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经理 。 成员: 邬传 雁先生 ,副 总 经理、 事业 二部 总监 ,基 金经理 ,硕 士。 曾任幸 福 人寿保 险 股份有 限公 司总 裁助 理兼 投资管 理中 心总 经理 、 阳 光 保险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资 产管理 中心 投 资负责 人、 阳光 财产 保险 股份有 限公 司资 金运 用部 总经理 助理 。 王克玉 先生 , 投研 总监 , 事业一 部总 监 , 基 金经 理 , 硕 士 。 曾 任长 盛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经 理及 权益 投资部 副 总监、 国都 证券 有限公 司 分析师 、天 相 投 资顾问 有 限公司 分析 师、 元大京 华证 券上 海代 表处 研究员 。





秦毅先 生 , 研 究部 副总 监 , 基金经 理 , 博 士 。 曾 任泓 德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研 究部 研究员 、 阳光资 产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行业 研究 部研 究员 。 孙振先 生 , 固 定收 益投 资 部副总 监 , 硕士。 曾 任国 家统计 局办 公室 副处 长 、 核算司 主任 科员。 列席人 员 : 李 晓春 先生 , 督察长 , 硕士 。 曾任 瑞银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投 资银 行部董 事 总 经理、 西藏 同信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副总 裁、 国泰 君安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收购 兼并 总部总 经理 。 4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系 。 ( 三) 基金 管理 人的 承诺 1 、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不 从事 违反《 证券 法》 、 《 基金 法》 、 《销 售办法 》 、 《 运作 办法 》 、 《信 息披露 办法 》 等法 律法 规 的行为 , 并承 诺建 立健 全 内部控 制制 度 , 采 取有 效 措施 , 防 止违 法 行为的 发生 。 2 、基 金管 理人 的禁 止行 为 : (1) 将基 金管 理人 固有 财 产或者 他人 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产 从事 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公司 管 理的不 同基 金财 产; (3) 利用 基金 财产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 牟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侵占 、挪 用基 金财 产 ;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 (6)泄 露因 职务 便利 获取 的未公 开信 息、利 用该 信 息从事 或者 明示 、暗示 他 人从事 相 关的交 易活 动; (7) 玩忽 职守 ,不 按照 规 定履行 职责 ; (8) 法律 法规 以及 中国 证 监会禁 止的 其他 行为 。 3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加 强人 员管理 ,强 化职业 操守 ,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国 家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活动 :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 违反 法律 法规 、基 金 合同或 托管 协议 ;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基金 合同 其他 当事 人的合 法权 益;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资料 中弄 虚作 假; (5) 拒绝 、干 扰、 阻挠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 (7)泄 露在 任职 期间 知悉 的有关 证券 、基金 的商 业 秘密、 尚未 依法 公开的 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8)违 反证 券交 易所 业务 规则, 利用 对敲、 倒仓 等 非法手 段操 纵市 场价格 , 扰乱市 场 秩序; (9) 贬损 同行 ,以 提高 自 己; (10) 在公 开信 息披 露和 广告中 故意 含有 虚假 、误 导、欺 诈成 分; (11 )以 不正 当手 段谋 求 业务发 展; (12) 有悖 社会 公德 ,损 害证券 投资 基金 人员 形象 ; (13) 其他 法律 、行 政法 规禁止 的行 为。 4 、基 金经 理承 诺 (1)依 照有 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本着 谨 慎的原 则为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谋取 最 大利益 ; (2) 不得 利用 职务 之便 为 自己、 受雇 人或 任何 第三 者谋取 利益 ; (3)不 泄露 在任 职期 间知 悉的有 关证 券、基 金的 商 业秘密 ,尚 未依 法公开 的 基金投 资 内容、 基金 投资 计划 等信 息; (4) 不从 事损 害基 金财 产 和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证券交 易及 其他 活动 。 ( 四)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8 为保证 公司 规范 化运 作 , 有 效地防 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促进公 司诚 信 、 合 法 、 有 效 经营, 保障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 维护 公司 及公 司股 东的 合法权 益, 本基 金管 理人 建立了 科学 、 严 密、高 效的 内部 控制 体系 。 1 、内 部控 制的 总体 目标 (1)保 证公 司经 营运 作严 格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 法 规和行 业监 管规 则,自 觉 形成守 法 经营、 规范 运作 的经 营思 想和经 营理 念; (2)保 证公 司经 营管 理和 受托资 产( 包括基 金资 产 、特定 客户 资产 及其他 受 托资产 ) 投资运 作符 合行 业最 佳操 守; (3)防 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提高 经营 管理效 率和 效 益,确 保经 营业 务的稳 健 运行和 受 托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实现 公司的 持续 、稳 定、 健康 发展; (4) 确保 受托 资产 、公 司 财务和 其它 信息 及时 、真 实、准 确、 完整 ; (5) 维护 公司 良好 的市 场 形象和 社会 形象 。 2 、制 订内 部控 制制 度应 当 遵循以 下原 则: (1)健 全性 原则 :内 部控 制包括 公司 的各项 业务 、 各个部 门或 机构 和各级 人 员,并 涵 盖到决 策、 执行 、监 督、 反馈等 各个 环节 ; (2)有 效性 原则 :通 过科 学的内 控手 段和方 法, 建 立合理 的内 控程 序,维 护 内控制 度 的有效 执行 ; (3)独 立性 原则 :公 司各 机构、 部门 和岗位 职责 保 持相对 独立 ,公 司受托 资 产、自 有 资产、 其它 资产 的运 作分 离; (4) 相互 制约 性原 则: 公 司内部 部门 和岗 位的 设置 权责分 明、 相互 制衡 ; (5)成 本效 益原 则: 公司 运用科 学化 的经营 管理 方 法降低 运作 成本 ,提高 经 济效益 , 以合理 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 佳的内 部控 制效 果。 3 、内 部控 制体 系 (1) 内部 控制 制度 体系 公司制 定了 合理 、 完 备、 有 效并易 于执 行的 制度 体系 。 公司 制度 体系 由不 同层 面的制 度 构成。 按照 其效 力大 小分 为四个 层面 : 第 一个 层面 是公司 内部 控制 大纲 , 它 是公司 制定 各 项 规章制 度的 纲要 和总 揽; 第二个 层面 是公 司基 本管 理制度 , 包 括风 险控 制制 度、 投 资管 理 制 度、 基 金会 计制 度、 信息 披露制 度、 监察 稽核 制度 、 信息 技术 管理 制度 、 财 务制度 、 档 案 管 理制度 、 业绩 考核 制度 、 公平交 易制 度 、 关 联交 易 制度 、 异 常交 易监 控与 报 告制度 、 风险 准 备金制 度 、 内 幕交 易管 理 制度 、 反 洗钱 制度 、 紧急 情况处 理制 度等 ; 第三 个 层面是 部门 业务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9 规章 , 是 在基 本管 理制 度 的基础 上 , 对 各部 门的 主 要职责 、 岗位 设置 、 岗位 责任 、 操 作守 则 等的具 体说 明; 第四 个层 面是业 务操 作手 册, 是各 项具体 业务 和管 理工 作的 运行办 法, 是 对 业务各 个细 节 、 流 程进 行 的描述 和约 束 。 它 们的 制 订、 修改 、 实施 、 废 止应 该遵循 相应 的程 序, 每 一层 面的 内容 不得 与其以 上层 面的 内容 相违 背。 公 司重 视对 制度 的持 续检验 , 结 合 业 务的发 展、 法规 及监 管环 境的变 化以 及公 司风 险控 制的要 求, 不断 检讨 和增 强公司 制度 的 完 备性、 有效 性。 (2) 内部 控制 组织 架构 1 )董 事会 公司董 事会 对公 司建 立内 部控制 系统 和维 持其 有效 性承担 最终 责任 。 2 )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作为董 事 会 下的专 业委 员 会,风 险控 制委员 会负 责 审议公 司风 险控制 工作 的 总体原 则、 方针和 政策 ,以 及公 司的 风险控 制体 系和 风险 控制 制度。 3 )督 察长 独立行 使督 察权 利, 直接 对董事 会负 责; 向董 事会 报告基 金及 公司 运作 的合 法合规 情 况 及公司 内部 风险 控制 情况 。 4 )监 察稽 核部 监察稽 核部 的主 要职 责是 确保公 司内 部控 制制 度合 规、 完 善; 检查 公司 内部 控 制制度 和 业务流 程的 执行 情况 , 出 具监察 稽核 报告 ; 负 责信 息披露 事务 管理 ; 调 查基 金及其 他类 型 产 品的异 常投 资和 交易以 及 对违规 行为 的调 查;组 织 实施公 司投 资风 险管理 与 绩效分 析工 作, 确保公 司各 类投 资风险 得 到良 好 监督 与控 制;负 责 公司的 法律 事务 、合规 咨 询、合 规培 训、 离任审 查等 工作 。 5 )业 务部 门 风险管 理是 每一 个业 务部 门的首 要责 任。 公司 各职 能 部门的 主要 职责 是自 身工 作中潜 在 风险的 自我 检查 和控 制, 根据具 体情 况制 订本 部门 的业务 管理 规定 、 操 作流 程及内 部控 制 规 定并严 格执 行。 各部 门主 要负责 人是 部门 风险 控制 的第一 责任 人, 履行 一线 风险控 制职 能。 4 、内 部控 制措 施 (1) 授权 制度 公司的 授权 制度 贯穿 于整 个公司 活动 。 股 东会 、 董 事 会、 监 事和 管理 层必 须充 分履行 各 自的职 权, 健全 公司 逐级 授权制 度, 确保 公司 各项 规章制 度的 贯彻 执行 ; 各 项经营 业务 和 管 理程序 必须 遵从 管理 层制 定的操 作规 程, 经办 人员 的 每一项 工作 必须 在业 务授 权范围 内进 行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0 公司重 大业 务的 授权 必须 采取书 面形 式, 授权 书应 当 明确授 权内 容和 时效 。 公 司 授权要 适当 , 对已获 授权 的部 门和 人员 应建立 有效 的评 价和 反馈 机制, 对已 不适 用的 授权 应 及时修 改或 取 消授权 。 (2) 公司 研究 业务 研究工 作应 保持 独立 、 客 观, 不 受任 何部 门及 个人 的不正 当影 响; 建立 严密 的研究 工 作 业务流 程 , 形 成科 学 、 有 效的研 究方 法 ; 建 立投 资 产品备 选库 制度 , 研究 部 门根据 投资 产品 的特征 , 在 充分 研究 的基 础上建 立和 维护 备选 库; 建立研 究与 投资 的业 务交 流制度 , 保 持 畅 通的交 流渠 道; 建立 研究 报告质 量评 价体 系, 不断 提高研 究水 平。 (3) 基金 投资 业务 基金投 资应 确立 科学 的投 资理念 , 根 据决 策的 风险 防 范原则 和效 率性 原则 制定 合理的 决 策程序 ; 在 进行 投资 时应 有明确 的投 资授 权制 度, 并应建 立与 所授 权限 相应 的约束 制度 和 考 核制度 。 建 立严 格的 投资 禁止和 投资 限制 制度 , 保 证基金 投资 的合 法合 规性 ; 建立 投资 风 险 评估与 管理 制度 , 将 重点 投资限 制在 规定 的风 险 权 限额度 内; 对于 投资 结果 建立科 学的 投 资 管理业 绩评 价体 系。 (4) 交易 业务 建立集 中交 易制 度, 投资 指令通 过交 易部 完成 ; 建 立交易 监测 系统 、 预 警系 统和交 易 反 馈系统 ,完 善相 关的安 全 设施; 交易 部应 对交易 指 令进行 审核 ,建 立公平 的 交易分 配制 度, 确保各 基金 利益 的公 平 ; 交易记 录应 完善 , 并及 时 进行反 馈 、 核 对和 存档 保 管; 同时 建立 科 学的投 资交 易绩 效评 价体 系。 (5) 基金 会计 核算 公司根 据法 律法 规及 业务 的要求 建立 会计 制度 , 并 根 据风险 控制 点建 立严 密的 会计系 统 , 对于不 同基 金 、 不 同客 户 独立建 账 , 独 立核 算 ; 公 司通过 复核 制度 、 凭证 制 度、 合理 的估值 方法和 估值 程序 等会 计措 施, 真 实、 完整 、 及 时地 记 载每一 笔业 务并 正确 进行 会计核 算和 业 务核算 ;同 时还 建立 会计 档案保 管制 度, 确保 档案 真实完 整。 (6) 信息 披露 公司建 立了 完善 的信 息披 露制度 , 保证 公开 披露 的 信息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公 司设立 了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 并建 立 了相应 的程 序进 行信 息的 收集 、 组 织 、 审 核和 发布 工作 , 以 此加 强 对信息 的审 查核 对, 使所 公布的 信息 符合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 同 时加 强对 信息 披露的 检查 和 评 价,对 存在 的问 题及 时提 出改进 办法 。 (7) 监察 稽核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1 公司设 立督 察长 , 经董 事 会聘任 , 报中 国证 监会 核 准, 并向 董事 会负 责 。 根 据 公司 监察 稽核工 作的 需要 和董 事会 授权, 督察 长可 以列 席公 司相关 会议 , 调 阅公 司相 关档案 , 就 内 部 控制制 度的 执行 情况 独立 地履行 检查 、 评价 、 报告 、 建议职 能 。 督 察长 定期 和 不定期 向董 事 会报告 公司 内部 控制 执行 情况, 董事 会对 督察 长的 报告进 行审 议。 公司设 立监 察稽 核部 开展 监察稽 核工 作, 并保 证监 察稽核 部的 独立 性和 权威 性。 公 司 明 确了监 察稽 核部 及内 部各 岗位的 具体 职责 , 严 格制 订 了专业 任职 条件 、 操 作程 序 和组织 纪律 。 监察稽 核部 强化 内部 检查 制度, 通过 定期 或不 定期 检查内 部控 制制 度的 执行 情况, 促使 公 司 各项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规范 运行。 公司 董事 会和 管理 层 充分 重视 和支 持监 察稽 核工作 , 对 违 反 法律法 规和 公司 内部 控制 制度的 ,追 究有 关部 门和 人员的 责任 。 5 、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合 规控制 书的 声明 (1)基 金管 理人 确知 建立 、实施 和维 持内部 控制 制 度是基 金管 理人 董事会 及 管理层 的 责任。 (2) 上述 关于 内部 控制 的 披露真 实、 准确 。 (3)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将 根 据市场 环境 的变 化及 公司 的发展 不断 完善 内部 控制 制度。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2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 情况 1 、基 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郭 明 2 、基 金托 管人 主要 人员 情 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中国 工 商银行 资产 托管 部共 有员 工 212 人, 平均 年 龄 33 岁,95% 以 上员工 拥有 大学 本科 以上 学历, 高管 人员 均拥 有研 究生以 上学 历或 高级 技术 职称。 3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 自 1998 年在 国内 首家 提供 托 管服务 以 来, 秉 承 “ 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责 ” 的 宗旨 , 依 靠严 密科学 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体 系、 规 范 的管理 模式 、 先 进的 营运 系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 队, 严格履 行资 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境 内外 广 大 投资者 、 金融 资产 管理 机 构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 高效 、 专 业的 托管 服务 , 展现优 异的 市场 形象和 影响 力。 建立了 国 内托管 银行 中最 丰富、 最 成熟的 产品 线。 拥有包 括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托资 产 、保 险资 产 、社 会保障 基金 、 基本 养老 保 险、 企业 年金 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 产、 股权 投资 基金 、 证券 公司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 证券公 司定 向资 产管 理计 划、 商业 银行 信 贷资产 证券 化 、 基 金公 司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 、QDII 专户资 产 、ESCROW 等门 类齐全 的托 管 产品体 系, 同时 在国 内率 先开展 绩效 评估 、 风 险管 理等增 值服 务, 可以 为各 类客户 提供 个 性 化的托 管服 务。 截至 2018 年 6 月, 中国 工商 银行 共 托管证 券投 资基 金 874 只 。自 2003 年 以来 , 中 国工 商银 行连 续 十五年 获得 香港 《 亚洲 货 币》 、 英国 《 全球 托管 人》 、 香港 《财 资》 、 美国 《环 球金 融》 、 内 地 《 证券时 报》 、 《 上海 证券 报 》 等 境内 外权 威财 经媒 体 评选 的 61 项最 佳托管 银行 大奖 ; 是 获得 奖项最 多的 国内 托管 银行 , 优良 的服 务品 质获 得国 内外金 融领 域 的 持续认 可和 广泛 好评 。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 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 的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3 优势地 位 。 这 些成 绩的 取 得, 是与 资产 托管 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 一 手抓 内 控建设 ” 的做 法 是分不 开的 。 资 产托 管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在积 极拓 展各项 托管 业 务 的同时 , 把加 强风 险防 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 精 心培 育 内控文 化 , 完 善风 险控 制 机制 , 强 化业 务 项目全 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要工 作来 做。 2005 、 2007 、 2009、 2010、 2011 、 2012 、 2013、 2014 、 2015 、 2016 、 2017 共十 一次 顺利通 过评 估组 织内 部控 制和安 全措 施最 权威 的 ISAE3402 审阅 , 获得无 保留 意见 的控 制及 有效 性 报告 , 表 明独 立第 三 方对中 国工 商银 行托 管服 务在风 险管 理 、 内部控制 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 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 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 能力 已经与 国际 大型 托管 银行 接轨, 达到 国际 先进 水平。 目前, ISAE3402 审 阅已 经 成为年 度化 、 常规化 的内 控工 作手 段。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 范 运作的 经营 思想 和经营 风 格,形 成一 个运 作规范 化 、管理 科学 化、 监控制 度 化的内 控体 系;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保障 资产托 管业 务 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 内 控 合规部 、内 部审 计局) 、资 产托管 部内 设风 险控制 处 及资产 托管 部各 业务处 室 共同组 成。 总 行稽核 监察 部门 负责制 定 全行风 险管 理政 策,对 各 业务部 门风 险控 制工作 进 行指导 、监 督。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 备专 职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各业 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 法性 原则 。内 控制 度应当 符合 国家法 律法 规 及监管 机构 的监 管要求 , 并贯穿 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2) 完 整性 原则 。 托 管业 务 的各项 经营 管理 活动 都必 须有相 应的 规范 程序 和监 督制约 ; 监督制 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及 时性 原则 。托 管业 务经营 活动 必须在 发生 时 能准确 及时 地记 录;按 照 “内控 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审 慎性 原则 。各 项业 务经营 活动 必须防 范风 险 ,审慎 经营 ,保 证基金 资 产和其 他 委托资 产的 安全 与完 整。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4 (5)有 效性 原则 。内 控制 度应根 据国 家政策 、法 律 及经营 管理 的需 要适时 修 改完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独 立性 原则 。设 立专 门履行 托管 人职责 的管 理 部门; 直接 操作 人员和 控 制人员 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当分 离 ;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 评价 部门 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行 部 门 。 4 、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严 格的 隔离 制度 。资 产托管 业务 与传统 业务 实 行严格 分离 ,建 立了明 确 的岗位 职 责、 科学 的业 务流 程 、 详 细的操 作手 册 、 严 格的 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 并 采取 了 良好的 防火 墙隔 离制度 , 能够确 保资 产独 立、环 境 独立、 人员 独立 、业务 制 度和管 理独 立、 网络独 立。 (2)高 层检 查。 主管 行领 导与部 门高 级管理 层作 为 工行托 管业 务政 策和策 略 的制定 者 和管理 者, 要求 下级 部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以检 查资 产托 管部在 实现 内 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人事 控制 。 资产 托管 部严格 落实 岗 位 责任 制 , 建立 “自 控防 线” 、 “互 控防 线” 、 “监 控防线 ” 三 道控 制防 线, 健全绩 效考 核和 激励 机制 , 树立 “以 人为 本” 的内 控文化 , 增 强 员 工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队 精神 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通 过进 行定 期、 定向 的 业务与 职业 道 德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 员工树 立风 险防 范与 控制 理念。 (4)经 营控 制。 资产 托管 部通过 制定 计划、 编制 预 算等方 法开 展各 种业务 营 销活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内 部风 险管 理。 资产 托管部 通过 稽核监 察、 风 险评估 等方 式加 强内部 风 险管理 ,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控 ,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估 , 制 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数 据安 全控 制。 我们 通过业 务操 作区相 对独 立 、数据 和传 真加 密、数 据 传输线 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7)应 急准 备与 响应 。资 产托管 业务 建立专 门的 灾 难恢复 中心 ,制 定了基 于 数据、 应 用、 操作 、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近 实战 , 资 产托 管部不 断提 高 演练标 准 , 从 最初的 按照 预 订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的 “ 随机演 练” 。 从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 部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 的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 业务。 5 、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职稽 核监 察部门 ,配 备 专职稽 核监 察人 员,在 总 经理的 直 接领导 下 , 依 照有 关法 律 规章 , 全 面贯 彻落 实全 程 监控思 想 , 确 保资 产托 管 业务健 康 、 稳 定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5 地发展 。 (2)完 善组 织结 构, 实施 全员风 险管 理。完 善的 风 险管理 体系 需要 从上至 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有 这样 ,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 有 效 。 资 产托 管部 实施全 员风 险 管 理,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 职责范 围内 的 风 险负责 , 通过 建立 纵向 双 人制 、 横 向多 部门 制的 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成 不同 部 门、 不同 岗位 相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建 立健 全规 章制 度。 资产托 管部 十分重 视内 控 制度的 建设 ,一 贯坚持 把 风险防 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制度 建设 和工 作流程 中。 经过 多年 努力 , 资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 包 括 : 岗 位职 责、 业务 操作 流程 、 稽核 监察制 度 、 信 息 披露制 度等 , 覆 盖所 有部 门和岗 位, 渗透 各项 业务 过程, 形成 各个 业务 环节 之间的 相互 制 约 机制。 (4)内 部风 险控 制始 终是 托管部 工作 重点之 一, 保 持与业 务发 展同 等地位 。 资产托 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 产托 管部 从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一直 将 建 立一个 系统 、 高 效的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随着 市场 环境 的变 化和托 管业 务 的 快速发 展, 新问 题、 新情 况 不断出 现, 资产 托管 部始 终将风 险管 理放 在与 业务 发展同 等重 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根据《 基金 法》 、 基金 合同 、托管 协议 和有关 基金 法 规的规 定, 基金 托管人 对 基金的 投 资范围 和投 资对 象 、 基 金 投融资 比例 、 基金 投资 禁 止行为 、 基金 参与 银行 间 债券市 场 、 基 金 资产净 值的 计算 、 基金 份 额净值 计算 、 应收 资金 到 账、 基金 费用 开支 及收 入 确定 、 基 金收 益 分配、 相关 信息 披露 、 基 金 宣传推 介材 料中 登载 基金 业绩表 现数 据等 进行 监督 和核查 , 其 中 对基金 的投 资比 例的 监督 和核查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后六个 月开 始。 基金托 管人 发现基 金管 理 人违反 《基 金法》 、基 金合 同、基 金托 管协 议或有 关 基金法 律 法规规 定的 行为 , 应 及时 以书面 形式 通知 基金 管理 人限期 纠正 , 基 金管 理人 收到通 知后 应 及 时核对 , 并 以书 面形 式对 基金托 管人 发出 回函 确认 。 在限 期内 , 基 金托 管人 有 权随时 对通 知 事项进 行复 查, 督促 基金 管理 人 改正 。 基 金管 理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 事项未 能在 限 期 内纠正 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应立 即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同时 通知基 金 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 三、相关服务机构 ( 一)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泓德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住所: 西藏 拉萨 市柳 梧新 区柳梧 大 厦 1206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25 号 3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德晓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联系人 :童 贤达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 、其 他销 售机 构 (1) 阳光 人寿 保险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海南 省三 亚市 河东区 三亚 河东 路海 康商 务 12 、13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乙 12 号 1 号楼 昆 泰国际 大 厦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科 电话:010-010-59053779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 :龙 尧 网址:fund.sinosig.com (2)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 :张 茹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00-9665 (3)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 司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7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外大 街 22 号泛 利大 厦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外大 街 22 号泛 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 :吴 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0-0022 (4)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 :丁 姗姗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1-8188 (5) 北京 恒天 明泽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20 号乐 成中 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梁 越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联系人 :张 晔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80618 (6) 中期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北京 市朝 阳区建 国门 外光 华 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北京 市朝 阳区建 国门 外光 华 路 14 号 A 座 8 层 法定代 表人 :姜 新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8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 :侯 英健 网址: www.cifco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162-2 (7) 上海 汇付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100 号金 外滩 国际 广 场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宜 山 路 700 号 普天 信息 产业 园 2 期 C5 栋 汇付 天下 总部 大 楼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联系人 :周 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网址:www.chinapnr.com (8)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翠柏 路 7 号电 子商 务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 :吴 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773-772 (9) 上海 陆金 所资 产管 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 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19031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9 网址:www.lufunds.com (10) 北京 虹点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西大望 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工人体 育馆 北路 甲 2 号盈 科中 心 B 座裙 楼二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浩 传真:010-65951887 电话:010-65951887 联系人 :姜 颖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68-1176 (11 )上 海长 量基 金销 售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 : 徐骋 骁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2899 (12) 北京 钱景 基 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街 丹 棱 SOHO 1008-1012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 :高 静 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3-6885 (13) 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文 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万塘 路 18 号 黄龙 时 代广 场 B 座 6F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韩 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766-123 (14) 上海 凯 石 财富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南 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延安东 路 1 号凯 石大 厦 4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继武 联系人 :李 晓明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 178 000 (15) 诺亚 正行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虹口 区 飞虹 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杨浦 区 秦皇岛 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 表人 : 汪静 波 客服电 话: 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 : 李娟 网址: www.noah-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5399 (16)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A 座 7 层 法定代 表人 :马 勇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 :文 雯 网址:http://8.jrj.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66-1188 (17) 中证 金牛 (北 京)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丰台 区 东管 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甲 1 号 新华 社第三 工作 区 5F 法定代 表人 : 钱昊 旻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1 电话: 010-59336533 传真: 010-59336500 联系人 : 孙雯 网址: www.jnlc.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09998 (18) 珠海 盈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海珠 区琶 洲大道 东 1 号保 利国 际广 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 :黄 敏嫦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0-89629066 (19) 北京 创金 启富 投资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民丰胡 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白纸坊 东 街 2 号 经济 日报 社 A 楼 712 室 法定代 表人 :梁 蓉 电话:010-66154828-801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 :李 婷婷 网址:www.5irich.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262-818 (20) 北京 新浪 仓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海淀 区 北四环 西 路 58 号理 想国 际 大厦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张 琪


电话:010-62676405 联系人 :付 文红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 务电 话:010-62675369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2 (21) 泰诚 财富 基金 销售 (大连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口 区星 海中 龙 园 3 号 办公地 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口 区星 海中 龙 园 3 号 法定代 表人 :林 卓 联系人 :姜 焕洋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411-999 (22) 宜信 普泽 (北 京) 基金销售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路 SOHO 现代 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 表人 :戎 兵 联系人 :宋 欣晔 电话:010-52361860 传真:010- 85894285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099-200 (23) 北京 肯特 瑞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海淀东 三 街 2 号 4 层 401-15 法定代 表人 :陈 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118 (24)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801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 厦 8 楼 801 法定代 表人 : 薛峰 联系人 :童 彩平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3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 www.zlfund.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788-887 (25)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沈 继伟


联系人 :刘 阳坤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1-7755 (26) 乾道 盈泰 基金 销售 (北京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海淀 区 东北旺 村 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3 号院 1 号楼 1302 法定代 表人 : 王兴 吉 联系人 :高 雪超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网址: www.qiandaojr.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88-8080 (27) 大泰 金石 投资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南 京建 邺区 江 东中 路 222 号南 京奥 体中 心现代 五项 馆 21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峨山 路 505 号 东方 纯一 大厦 15 楼 法定代 表人 : 袁顾 明 联系人 :朱 海涛 电话:15921264785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 www.dtfunds.com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4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8-2266 (28) 北京 植信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密 云县 兴盛南 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惠河南 路盛 世龙 源 10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纪锋 联系人: 吴鹏 传真:010-67767615 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80-2123 (29) 上海 万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福山 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 徐亚 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服电 话:400-821-0203 (30) 喜鹊 财富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西 藏拉 萨市 柳 梧新区 柳梧 大 厦 1513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北苑路 安苑 里 1 号奇 迹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皓 电话:18501904963 传真:010-50877697 联系人 :曹 砚财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 务电 话:0891-6177483 (31) 北京 加和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11 号 703


法定代 表人 :曲 阳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5 注册资 本: 3000 万


组织形 式: 有 限责 任公 司 联 系 人: 王晨








电 话:13811685981





传 真 : 010-50866170


(32) 北京 蛋卷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阜通东 大 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阜通东 大 街 1 号 院望 京 SOHO 塔 3 A 座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钟 斐斐 联系人 :戚 晓强





电话: 010-61840688





传真: 010-61840699


网址:www.danjuanapp.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618-518 (33) 南京 苏宁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京 市玄 武区 苏宁大 道 1-5 号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玄 武区 苏宁大 道 1-5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锋 联系人 :冯 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 务电 话:95177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根据 情况 变化、 增加 或者 减少 销售 机构, 并另 行公 告。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 泓德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西藏 拉萨 市柳 梧新 区柳梧 大 厦 1206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德胜门 外大 街 125 号 3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德晓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100-888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6 传真:010-59322130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 中心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俞 卫锋 联系电 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陆 奇 经办律 师: 黎明 、陆 奇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企 业天 地 2 号楼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赵 钰 经办会 计师 :薛 竞、 赵钰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7 四、基金的名称 泓德裕 和 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六、基金的运作 方式 开放式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8 七、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 目标 在保持 基金 资产 流动 性前 提下, 通过 积极 主动 的资 产管理 和严 格的 风险 控制 , 力争 实 现 基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 (二) 投资 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 债、 央 行票 据、 金融 债、 企 业债、 短期 融资 券、 超短 期 融资券 、 公司债 、 次级 债、 可转 换债 券 ( 含分 离交 易可 转换 债 券) 、 可交 换债 券、 政府 支 持机构 债券 、 政府支 持债 券、 地方政 府 债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证 券公司 短期 公司 债券、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债券回 购和 银行 存款 、 货 币市场 工具 、 国 债期 货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基 金投 资 的 其他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合 中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 本基金 不直 接参 与股 票、 权证投 资, 但可 持有 因可 转换债 券转 股所 形成 的股 票 (包 括 因 持有该 股票 所派 发的 权证 ) 以及 因投 资可 分离 债券 而产生 的权 证。 因上 述原 因持有 的股 票 和 权证等 资产 ,本 基金 将在 其可交 易之 日 起 10 个交 易 日内卖 出。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比 例为 : 债券资 产占 基金资 产的 比 例不低 于 80 %, 每个 交易 日日终 在 扣除国 债期 货合 约需 缴纳 的交易 保证 金后 , 保 持现 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占 基 金资产净 值的 比例 不低于 5% , 其中 现金 不包 括结 算备 付 金、 存出 保证 金、 应收 申 购款 等 。 (三)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的主 要投 资策 略包 括: 资产 配置 策略 、 久期 策略 、 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 可转换 债 券 投资策 略、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资 策略 、 证 券公 司短 期公司 债券 投资 策略 、 国 债期货 投资 策 略 等。 1 、资 产 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在合 同约 定的 范围 内实施 稳健 的资 产配 置策 略, 通 过对 国内 外宏 观经 济状况 、 市 场利率 走势 、 市场 资金 供 求情况 , 以及 证券 市场 走 势、 信用 风险 情况 、 风险 预算和 有关 法律 法规等 因素 的综 合分 析 , 预测各 类资 产在 长 、 中 、 短期收 益率 的变 化情 况 , 进而确 定资 产的 最优配 置比 例和 相应 的风 险水平 。 2 、久 期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基 本面 (包 括经 济增 长 、 通 货膨胀 、 货币 信贷 、 财政 收支 、 汇 率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9 和资本 流动 等) 、 政 策面 ( 包括财 政政 策、 货币 政策 、 产业 政策 和外 贸政 策等 ) 、 资金 面、 估 值、 债 券供 求和 市场 情绪 等技术 因素 进行 分析 , 判 断债券 市场 对上 述 变 量和 政策的 反应 , 预 测未来 的利 率水 平变 化趋 势, 并 据此 积极 调整 债券 组合的 平均 久期 , 减 轻通 胀等因 素对 基 金 债券投 资的 负面 影响 ,利 用通胀 下降 对债 市带 来的 投资机 会, 提高 债券 组合 的总投 资收 益。 3 、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本基金 通过 对经 济增 长和 通胀预 期、 债券 长短 端的 供求因 素的 研究 , 对 债券 市场收 益 率 期限结 构进 行分 析, 运用 统计和 数量 分析 技术 , 确 定期限 结构 配置 策略 , 对 不同期 限的 债 券 进行配 置, 以充 分利 用收 益率曲 线斜 率和 曲度 的变 化,达 到预 期投 资收 益最 大化的 目的 。


4 、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的可 转债 投资 策略 包括传 统可 转换 债券 , 即 可 转换 公司 债券 、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 换 债券和 可交 换债 的投 资策 略。 本 基金 参与 可转 换债 券有两 种途 径, 一种 是一 级市场 申购 , 另 一种是 二级 市场 参与 。 一 级市场 申购 , 主要 考虑 发 行条款 较好 、 申购 收益 较 高、 公司 基本 面 优秀的 可转 债; 二级 市场 参与可 运用 多种 可转 债投 资策略 , 本 基金 将运 用企 业基本 面分 析 和 理论价 值分 析策 略 , 精 选 个券 , 力 争实 现较 高的 投 资收益 。 同时 , 本基 金也 可以采 用相 对价 值分析 策略 , 即 通过 分析 不同市 场环 境下 可转 换债 券股性 和债 性的 相对 价值 , 把握 可转 换 债 券的价 值走 向, 选择 相应 券种, 从而 获取 较高 投资 收益。 5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由于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采 取非公 开方 式发 行和 交易 , 并限 制投 资人 数量 上限 , 整体流 动 性相对 较差 。 同时 , 受到 发债主 体资 产规 模较 小 、 经营波 动性 较高 、 信用 基 本面稳 定性 较差 的影响 , 整 体的 信用 风险 相对较 高。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的 这两 个特 点要 求在 具体的 投资 过 程 中, 应 采取 更为 谨慎 的投 资策略 。 本 基金 认为 , 投 资 该类债 券的 核心 要点 是分 析和跟 踪发 债 主体的 信用 基本 面, 并综 合考虑 信用 基本 面、 债券 收益率 和流 动性 等要 素, 确定最 终的 投 资 决策。 6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 前偿 还率 、 违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及 资产池 资 产所在 行业 景气 情况 等因 素, 预 判资 产池 未来 现金 流变动 ; 研 究标 的证 券发 行条款 , 预 测 提 前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平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的 影响, 同时 密切 关注 流动 性 变化对 标的 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 严格 控制信 用风 险暴 露程 度的 前提下 , 通 过信 用研 究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 高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7 、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券 投资策 略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0 基于期 限匹 配、 风险 控制 的需求 , 本 基金 将综 合研 究及跟 踪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券 的 信 用风险 、 流动 性风险 等方 面 的因素 , 适当 投资证 券公 司 短期公 司债 券 。 在期 限匹 配 的前提 下, 选择风 险与 收益 匹配 的品 种优化 配置 。 8 、国 债期 货 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在进 行国 债期 货投 资时,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原 则, 以 套期 保值 为主 要目 的, 采 用 流 动性好 、 交 易活 跃的 期货 合约, 通过 对债 券市 场和 期货市 场运 行趋 势的 研究 , 结合 国债 期 货 的定价 模型 寻求 其合 理的 估值水 平, 与现 货资 产进 行匹配 , 通 过多 头或 空头 套期保 值等 策 略 进行套 期保 值操 作。 基金 管理人 将充 分考 虑国 债期 货的收 益性 、 流 动性 及风 险性特 征, 运 用 国债期 货对 冲系 统性 风险 、对冲 特殊 情况 下的 流动 性风险 ,如 大额 申购 赎回 等。 (四) 投资 决策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管理 采用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领导 下的 基金经 理负 责制 。 (五) 投资 程序 与交 易机 制 1 、研 究策 划 研究部 在自 身研究 及外 部 研究机 构研 究成果 的基 础 上,形 成投 资策略 报告 和 研究报 告, 为本基 金的 投资 管理 提供 决策依 据。 2 、资 产配 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定期 不定 期召开 会议 , 依 据基 金投 资部、 研究 部的 报告 确定 基金资 产 配 置。 3 、构 建投 资组 合 基金经 理根 据投 资决 策委 员会的 投资 战略 , 设 计和 调整投 资组 合。 设计 和调 整投资 组 合 需要考 虑的 基本 因素 包括 : 每日 基金 申购 和赎 回净 现金流 量;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限制 和比 例 限 制;研 究员 的投 资建 议; 基金经 理的 独立 判断 等。 4 、组 合的 监控 和调 整 研究部 协同 基金 经理 对投 资组合 进行 跟踪 。 研 究员 应保持 对个 股和 个 券 的定 期跟踪 , 并 及时向 基金 经理 反馈 个股 和个券 的最 新信 息, 以利 于基金 经理 作出 相应 的调 整。 5 、投 资指 令下 达 基金经 理根 据投 资组 合方 案制订 具体 的操 作计 划, 并以投 资指 令的 形式 下达 至交易 部。 6 、指 令执 行及 反馈 交易部 依据 投资 指令 进行 操作, 并将 指令 的执 行情 况反馈 给基 金经 理。 7 、风 险控 制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1 监察稽 核部 对投 资组 合计 划的执 行过 程进 行日 常监 督和实 施风 险控 制, 基金 经 理依据 基 金申购 赎回 的情 况控 制投 资组合 的流 动性 风险 。 8 、业 绩评 价 监察稽 核部 将定 期对 基金 的业绩 进行 归因 分析 , 找 出基金 投资 管理 的长 处和 不足, 为 日 后的管 理提 供客 观的 依据。 (六) 投资 限制 1 、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基金 持有 的债 券资 产 占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不 低 于 80% ; (2)每 个交 易日 日终 在扣 除国债 期货 合约需 缴纳 的 交易保 证金 后, 保持不 低 于基金 资 产净 值 5% 的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其中 现金 不包 括结 算备 付金、 存出 保 证金、 应收 申购 款等 ; (3)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有 一家 公司 发行 的 证券 ,不 超过 该证 券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6)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的


10%; (7)本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资 产支 持 证券的 比例 ,不 得超过 基 金资产 净 值的 10 %; (8)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9 ) 本基金 持有的 同一( 指 同一信 用级别) 资产支 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该资 产支持 证券规 模 的 10 %; (10)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部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不 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 10 %; (11 )本 基金 应投 资于 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 上( 含 BBB)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基金持 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期 间, 如果 其信用 等级 下降 、 不 再符 合投资 标准 , 应 在评 级报 告发布 之日 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12) 本基 金进 入全 国银 行 间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 回购 的资金 余额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40% , 在全 国银 行间 同 业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 债券 回购 到 期后不 得展 期 ; (13) 本基 金投 资国 债期 货后, 需遵 循下 列限 制: 1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日终 ,持有 的买 入国债 期货 合 约价值 ,不 得超 过基金 资 产净值 的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2 15% ; 2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日终 ,持有 的卖 出国债 期货 合 约价值 不得 超过 基金持 有 的债券 总 市值 的 30% ; 3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内交 易(不 包括 平仓) 的国 债 期货合 约的 成交 金额不 得 超过上 一 交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0% ; 4 )基金 所持 有的 债券 (不 含到期 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 府债券 )市 值和 买入、 卖 出国债 期 货合约 价值 ,合 计( 轧差 计算) 应当 符合 基金 合同 关于债 券投 资比 例的 有关 约定; (14) 本基 金资 产总 值不 得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40% ; (15) 本基 金持 有单 只中 小企业 私募 债, 其市 值不 得超过 本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


(16)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部 开放 式基 金持 有一 家上市 公司 发行 的可 流通 股票, 不 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 可流 通股 票, 不得 超过该 上市 公司 可流 通股 票的 30% ;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上 市公 司股票 停牌 、 基 金规 模变 动等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因 素致使 基金 不 符 合前述 所规 定比 例限 制的 ,基金 管理 人不 得主 动新 增流动 性受 限资 产的 投资 ; (18) 本基 金与 私募 类证 券 资管产 品及 中国 证监 会认 定的其 他主 体为 交易 对手 开展逆 回 购交易 的, 可接 受质 押品 的资质 要求 应当 与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投 资范 围保 持一 致; (19)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除上述第 (2)、( 11 ) 、 (17)、( 18 ) 项规定 的情形 外 , 因证券 、期 货市场 波动 、证券 发 行人合 并、 基金 规模 变动 等 基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因 素致 使基金 投资 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定 投资 比 例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 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进行 调整 , 但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的 特殊 情形除 外。 法 律法规 另有 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基金管 理人 应当自 基金 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比 例符 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上 述期 间 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 基 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始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调整 上述 限制 ,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 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按 照调 整后 的规定 执行 。 2 、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3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人 或 者 与其有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司 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的证 券, 或者 从事 其他 重 大关联 交易 的 , 应当符 合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和投资 策略 , 遵 循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利益 优先 的原 则, 防 范利益 冲突 , 建立健 全内 部审 批机 制和 评估机 制, 按照 市场 公平 合理价 格执 行。 相关 交易 必须事 先得 到 基 金托管 人的 同意 , 并 按法 律法规 予以 披露 。 重 大关 联交易 应提 交基 金管 理人 董事会 审议 , 并 经过三 分之 二以 上的 独立 董事通 过。 基金 管理 人董 事 会应至 少每 半年 对关 联交 易事项 进行 审 查。 如法律 、 行 政法 规或 监管 部门取 消上 述禁 止性 规定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 不 受上述 规定 的限 制。 (七)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国 债券 综合 全价 指数 收益率


中国债 券综 合全 价指 数是 由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编 制, 样本 债券 涵 盖的范 围 全面, 具有 广泛 的市场 代 表性, 涵盖 主要 交易市 场 (银行 间市 场、 交易所 市 场等) 、不同 发 行主体 (政 府、 企业等 ) 和期 限 (长 期、 中期、 短 期等) ,能够 很好 地反 映中 国债券 市场 总 体价格 水平 和变 动趋 势。 中国债 券综 合全 价指 数各 项指标 值的 时间 序列 更加 完整, 有利 于 更 加深入 地研 究和 分析 市场 。 在综 合考 虑了 指数 的权 威性和 代表 性、 指数 的编 制方法 和本 基 金 的投资 范围 和投 资理 念, 本 基金选 择市 场认 同度 较高 的中国 债券 综合 全价 指数 作为业 绩比 较 基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证券 市场 中有 其他 代 表性更 强或 者更 科学 客观 的业绩 比 较基准 适用 于本 基金 时, 本基金 管理 人可 以依 据维 护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合 法权 益的原 则, 根 据 实际情 况对 业绩 比较 基准 进行相 应调 整。 调整 业绩 比较基 准应 经基 金托 管人 同意, 报中 国 证 监会备 案并 提前 公告 ,而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八)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证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 低风 险品种 , 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益高 于 货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4 币市场 基金 ,低 于混 合型 基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九)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基 金行使 相关 权利 的处 理原 则及方 法 1 、有 利于 基金 资产 的安 全 与增值 ; 2 、基金 管理 人按 照国 家有 关规定 代表 基金独 立行 使 相关权 利, 保护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的 利益; 3 、不通 过关 联交 易为 自身 、雇员 、授 权代理 人或 任 何存在 利害 关系 的第三 人 牟取任 何 不当利 益。 (十)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 准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 及连带 责任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 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复 核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容 ,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 在虚假 记载 、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未经审 计)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 产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14,757,450.00 97.68 其中: 债券 114,757,450.00 97.6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88,082.27 0.59 8 其他资 产 2,032,599.47 1.73 9 合计 117,478,131.74 100.00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5 2 报告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 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3,519,450.00 13.3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3,519,450.00 13.35 4 企业债 券 29,820,000.00 29.4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020,100.00 2.98 6 中期票 据 68,397,900.00 67.53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4,757,450.00 113.30 5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80209 18国开09 100,000 10,017,000.00 9.89 2 101800795 18中建 交通MTN00 1 100,000 10,003,000.00 9.88 3 101800793 18津城 建MTN012B 100,000 9,996,000.00 9.87 4 143583 18龙湖03 100,000 9,971,000.00 9.84 5 101652016 16大连 万达MTN00 1 100,000 9,403,000.00 9.28 6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6 8 报告期末按公允 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股指期 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 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 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国债期 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 没有 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 ,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 开谴 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投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656.6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029,942.8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032,599.47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7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存在 尾差。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8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依照恪尽 职守、诚实 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 证 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 一)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泓德裕 和纯 债债 券 A 泓德裕 和纯 债债 券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6 年度 (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0.40% 0.03% -2.26% 0.18% 2.66% -0.15% 2017 年度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2.89% 0.05% -3.38% 0.06% 6.27% -0.01% 2018 年度 上半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2.81% 0.07% 2.16% 0.08% 0.65% -0.0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8.60% 0.06% -2.98% 0.08% 11.58% -0.02%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6 年度 (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40% 0.03% -2.26% 0.18% 2.66% -0.15% 2017 年度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39% 0.05% -3.38% 0.06% 5.77% -0.01% 2018 年度 上半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2.63% 0.07% 2.16% 0.08% 0.47% -0.01%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9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国 债券 综合 全价 指数收 益率 ( 二)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的比 较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7.70% 0.06% -2.98% 0.08% 10.68% -0.02%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0 注: 根据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 本 基金 建仓 期为6 个 月 ,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 本基 金的各 项投 资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关于 投资 范围及 投资 限制 规定 。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1 九 、基金的费用与税 收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本 基金 从 C 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财产 中计 提的 销售 服务费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期 货交 易 费用;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基 金的 账户 开户 费用 、 账户维 护费 用;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6% 年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0.6%÷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顺 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13% 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费 的计 算 方法 如 下 : H =E× 0.13%÷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2 3 、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35%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将 专门 用于本 基金 的销 售与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 C 类 基金份 额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35%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 0.35%÷ 当年 天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核 对一致 后, 由基 金托 管人 于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划 出, 经登 记机 构分别 支付 给 各 个基金 销售 机构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中第 4 -10 项费 用 ” , 根 据 有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 按 费用 实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中 支付 。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 人 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或 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 基 金合同 约定 酌情 调低基 金 销售服 务费 。上 述费率 调 低事项 ,无 须召 开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于新 的费 率实施 日前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五)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 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3 十、备查文件 (一) 备查 文件 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准予 泓德 裕 和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募集 注册 的文 件。 2 、 《泓 德裕 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 3 、 《泓 德裕 和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托 管协 议》 。 4 、法 律意 见书 。 5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6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7 、中 国证 监会 要求 的其 他 文件 (二) 存放 地点 备查文 件存 放于 基金 管理 人和/ 或 基金 托管 人处 。 (三) 查阅 方式 投资者 可在 营业 时间 免费 查阅备 查文 件。 在支 付工 本费后 , 可 在合 理时 间内 取得备 查 文 件的复 制件 或复 印件 。 泓德 裕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4 十一、 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 管 理办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其 他有 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结合 本基 金管理 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 投资管 理活 动, 对本 基金 的原招 募说 明 书 进行了 更新 ,主 要更 新的 内容如 下: 1. 在 “重 要提 示” 部分 , 明 确了更 新招 募说 明书 内容 的截止 日期 、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基 金 业绩的 截止 日期 ; 2. 对“基 金 管 理人 ”相 关信 息进行 了更 新; 3. 对“基 金 托 管人 ”相 关信 息进行 了更 新 4. 对“相 关 服 务机 构 ” 相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5. 对“基 金的 投资 ”中 的投 资组合 报告 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新 ; 6.对“基 金的 业绩 ”相 关信 息进行 了更 新。 7. 对“其他 应 披露 的事 项 ” 的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新 ; 8. 对部分 表述 进行 了更 新。 泓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