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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核心资产混合(006202)

交银核心资产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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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 德核心资 产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 公告 
 
重要提示 
1 、交银施罗 德核 心资产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募
集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证 监许可 【2018 】
1075 号文 予以注册 。中 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 募集 的 注册 并不 代表中国证 监会对 本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 管理人为交 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 使用全称或 其 简
称“ 本 公司” ) , 托管人 为 中 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使用全称 或其简称
“ 中国 农业银 行” ) ,登 记机构为中 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以 下使用全
称或其简称“中登”)。 
4 、 投资者可 以通过基金 管理人的直 销机构 即基 金管理人直 销柜 台以及 基金
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站及手机APP, 下同) 和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
他销售机构 (以下或称 “其他销售机构” ) 认购本基金。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 ,
销售机构即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 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九、 本
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 (三)销售机构”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 并及时公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
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5、 基金募集期: 本基金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止通过
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
服务电话咨询)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
计算。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
并及时公告。 
6 、本基金募 集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投 资于证券投 资基金的 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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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以下合称 “投资人” 或
“投资者”)。 
7、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 、投资人认 购本基金时 ,需首先开 立中登开放 式基金账户 。除法律法 规 另
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
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
障碍。 
(1 )已持有 上海人民币 普通股票账 户(或证券 投资基金账 户)的投资 人 ,
可以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将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或证券投资基金
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 )没有上 海人民币普 通股票账户 或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的 投资人,可 通 过
销售机构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3 )已经持 有中登开放 式基金账户 的投资人到 非原开户机 构办理认购 的 ,
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 可凭中登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 然后
再认购本基金。 
9、认购限额:直销机构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 元,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
人网上直销交 易平台办理 本基金认购 业务的不受 直销机构最 低认购金额 的限制,
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
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如果销售机构
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
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认购申
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10 、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和/ 或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
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申请的
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 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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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提供电
子或纸质对账单,需要订阅或取消的客户可与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400-700-5000,021-61055000)联系。 
11、 本公告 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12 月 5 日《中 国证券报》、
2018 年 12 月 6 日 《上海证券报》和 2018 年 12 月 7 日 《证券时报》上的 《 交银
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2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fund001.com )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
金募集相关事宜。 
13、 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
询。 
14 、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或(021)61055000 咨询基金认购事宜。 
15、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 工作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既包括市场风险, 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 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 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
余额) 超过基金上一开放日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
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 同类型的基 金将获得不 同的收益预 期,也将承 担不同程度 的风险。 一般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 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 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 其价值取决于一 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 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 期。 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基差风险、 保 证 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流 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 值波动在内的各项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 将面临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 主要表现在几 个方面: 基金建仓困难, 或建仓成本很高; 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 或 变 现成本很高; 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 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 股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 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 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 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 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 汇率风险 (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 资收益造成损 失) 、港股 通机制下交 易日不连贯 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 地开市香 港休市的情形下, 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等。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 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 等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拆分、 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以 1 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 拆分、 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 在市场波 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 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 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 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一、本次募集 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6、基金代码及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006202 基金简称:交银核心资产混合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募集期 间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认购业务。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 销售机构名 单详见本公 告“九、本 次 募 集当事 人 或 中介机 构” 项下“ (三)销售机构”中“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 起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止,期间面向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 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 见各销售机 构的相关业 务公告或拨 打客户服务 电话咨询 ) 。基金管 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行时间,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同时也 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行。 本基金在募集期间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结 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提 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 之日起,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募集期届满, 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 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基金投资人已 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0、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 任何人 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 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截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 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认购价格: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 1.00 元/ 份。 (2 ) 认购费 率 : 募集期 投资人可以 多次认购本 基金,认购 费用 按每笔 认 购 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含 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2%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8%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3% 500 万元以上 (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 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在 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 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的特定认购费率如下: 认 购金额(含 认 购费) 特定认 购 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48%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3%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06%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每笔交易 1000 元 基金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 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总金额= 申请总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总金额/ (1+ 认 购费率) (注: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固定 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总金额- 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 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 某投资者 (非养老金客户) 投资本基金 100,000 元, 且该认购申请被 全额确认, 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10.00 元, 认购费率为 1.2% , 则可认购基金 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 元 认购净金额=100,000/ (1+1.2% )=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10.00/1.00=98,824.23 份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若该投资者 (非养老金客户) 投资本基金 100,000 元, 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 息为 10.00 元,则投资 100,000 元本金可得到 98,824.23 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 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投资本基金 100,000 元, 且 该认购申请被全额确认, 假定募集 期产生的利息为 10.00 元, 认购费 率为 0.48% , 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 元 认购净金额=100,000/ (1+0.48% )=99,522.29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522.29=477.71 元 认购份额=99,522.29/1.00+10.00/1.00=99,532.29 份 若该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投资 100,000 元, 假定募集期产 生的利息为 10.00 元,可得到 99,532.29 份基金份额。 二 、募集方式 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2 、 直销机构 接受首次认 购申请的最 低金额为单 笔 100,000 元(含 100,000 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 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的限 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 理人酌情调整。 3、 其他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 如果销售机构业务 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0 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 、 投资人在 募集期内可 以多次认购 基金份额, 认购申请一经基金登记 机 构 受理不得撤销。 5 、本基金销 售渠道为基 金管理人及 其网上 直销 交 易 平台和 除 基 金管理 人 之 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三、个人投资 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 构 1、直销中心 如果个人投资者首次认购金额在 100,000 元(含 100,000 元)以上,可以选 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 (1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 9:00-16: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 假日不受理) 。 (2 )个人投 资者办理开 户和认购申 请需本人亲 自到直销网 点并提供下 列 资 料: 1)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上海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复印件(如有) ;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正反面; 5) 同名的银行卡/ 存折的复印件 (银行卡复印件需要正反面签字, 反面签名 栏需有签字) ;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 7)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两份(如需开通) ; 8)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电话交易协议书》两份(如需开通) ; 9 )如非本人 亲自办理, 则还须提供 代理人身份 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签 名 ) 和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10)以上表格复印有效,但需客户本人亲笔签名。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 )个人投资 者开户后, 在办理认购 手续前,应 将足额资金 通过银行系 统 汇 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并确保交易日下午 16:00 之前到账: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其在交银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 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 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 包括 在用途栏内注明“ 用于认购交银核心资产混合” ; ③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 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 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交银施罗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 (021)61055054。 2、网上直销 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认 购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 行卡及各银行卡认购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 认 购费率一折优惠。 若享有折扣前的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 则按原固定费率执 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具体网上直销认购优惠支付渠道和费率请参见本公司网 站。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 。 ( 二 ) 各 销售 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 三 )各销售 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 四 )各独立 基金销售机 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 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 心 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在 100,000 元(含 100,000 元)以上,可以选择到 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 9:00-16: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 。 2 、 一般 机构 投资者办理 开户和认购 申请时,应 由指定经办 人赴直销网 点 或 寄送、传真并提供下列资料: 1)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 加盖公章的上海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复印件 (如 有) ; 4 )加盖单位 公章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副 本;事业法 人、社会团 体 或 其他组织请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 件(均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 5)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 6)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交银施罗德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8 )业务经办 人有效身份 证件复印件 和法定代表 人有效身份 证复印件( 正 反 面) ; 9 )印鉴卡一 式两份(一 份机构留存 ,一份本直 销中心留存 ,需正反两 面 盖 章) ; 10)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 《开户许可证》 或 《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复印件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或指定银行 出具的开户 证明) ,需 清楚显示开 户银行、账 户名、账号 并加盖公 章; 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 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 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11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两份并加盖公章(如需开通) 。 注: “ 指定银行账户” 是指: 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 户作为投资者赎回、 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 行的存款账户。 其他年金账户、 信托账户等开户所需材料, 具体请见 《直销业务办理指南》 。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 )机构投 资者开户后 ,在办理认 购手续前, 应将足额资 金通过银行 系 统 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并确保资金于交易日下午 16:00 之前已经划出: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① 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 栏中填写其在交银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 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 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 包括 在用途栏注明“ 认购交银核心资产混合” ; ③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 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 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交银施罗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 (021)61055054。 ( 二 ) 各 销售 银行 各销售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 三 )各销售 券商 各销售券商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券商相关规定为准。 ( 四 )各独立 基金销售机 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 割 1 、本基金合 同生效前, 基金募集期 间募集的资 金只能存入 专 门 账户, 任 何 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 成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 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 、个人及机 构投资者认 购失败(指 投资人的认 购申请未得 到登记机构 的 确 认) 时, 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划出。 2 、在募集期 结束后,如 果本基金合 同不能生效 ,基 金管理 人 应 以其固 有 财 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 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七、基金的验 资与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 、募集期届 满后,根据 登记机构确 认的认购数 据,基金管 理人将本基 金 的 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本基金 存款账户。 由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本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 证明后, 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 告。 2、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若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基金管理人在 募集期间达到上述基金备案条件,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 金合同生效。 3 、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收 到中国证监 会确认文件 的次日对基 金合同生效 事 宜 予以公告。 八、基金合同 生效前的费 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 包括信息披露费、 律 师费、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 当事人或中 介机构 (一)基金管 理人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 (021)61055050 传真: (021)61055034 联系人:郭佳敏 (二)基金托 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三)销售机 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及本基金认购等业 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 www.fund001.com 。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 (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网址: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33227953 传真: (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 jmmw.c 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2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021)38600735 传真: (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20835789 传真: (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幢 1 号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qianjing.com (1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 (010)58325395 传真: (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 (010)59601366-7024 传真: (010)62020355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3)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 层 2208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1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5)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 (010)67000988 传真: (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1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 (0411)88891212 传真: (0411)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1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客户服务电话: (021)65370077 网址:www.fofund.com.cn (2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1)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 12 号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 (0755)83999907-802 传真: (0755)83999926 联系人: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22)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 (021)33323999 传真: (021)33323837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2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 (010)65951887 传真: (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2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19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2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徐鹏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m.leadfund.com.cn (27)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 (025)68206846 传真: (021)22268089 联系人:何庭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2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 (010)56642600 传真: (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30)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电话: (010)57298634 传真: (010)82055860 联系人:王英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3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 (0755)89460500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7 传真: (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中心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 (010)85870662 传真: (010)59200800 联系人:刘美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33)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综合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 (010)-66154828 传真: (010)-63583991 联系人:李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 www.5irich.com (3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 (010)59336533 传真: (010)59336500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8 联系人: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35)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 308 号 6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 (021)20538888 传真: (021)20538999 联系人:江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36)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 1 号楼 7 层 7117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电话: (010)62062880 传真: (010)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37)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 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 (0571)85267500 传真: (0571)85269200 联系人:胡璇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 客户服务电话: (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3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 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 (010)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 (010)89188000 联系人:赵德赛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 http://fund.jd.com/ (4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2B 座 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010)61860688 传真: (010)61840699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0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1)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75000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 (010)58160168 传真: (010)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4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 (0755)66892301 传真: (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43)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 (010)85594745 传真: (010)65983333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1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4)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 6 幢 1008 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 1599 号 7 号楼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高志华 电话: (0512) 68603767 传真: (0512) 68603767 联系人:马贇 客户服务电话: (0512) 68603767 网址:www.cai6.com (45)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茅旦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 www.cmiwm.com (4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 (中心商务区) 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 (010)59013828 传真: (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48)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02、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 (021)38789658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3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王宫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经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 本基金参加下列销售机构开展的相 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 蚂蚁 (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 销售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 、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 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大连) 有限 公 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凯石 财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 上海利得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奕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 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 (银川) 投资管 理 有限公司、 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民财富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 上海 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 具体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 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交银施罗德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4 联系人:周莉 (五)律师事 务所和经办 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会计师 事务所和经 办注册会计 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