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A基:关于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调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 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之富国 煤炭 A 份 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调整 的公告 根据 《富国中证 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关于富国中证 煤炭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 之富国 煤炭 A 份额(场内简称: 煤炭 A 基,基金代码:150321 )约定年基准收 益率的相关规定: 富国煤炭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同期 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 率(税后 )+5% ” 。 本基金 将以每 个定期份 额 折算的折 算基准 日次日中 国人民银 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一年期 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重新设定 该次定 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次日起( 含该日) 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 (含该日) 期 间富国煤炭 A 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富国煤炭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 均以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 鉴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 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 期存款基准利率 (税后) 为 1.5% ,因此 2018 年 12 月 4 日起(含该日) 至下一 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 (含该日) 期间富国 煤炭 A 份额适用的 约定年基准收益 率为 6.5% (=1.5%+5%)。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有关详情, 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或者 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8-0688 (免长途话费) 。 风险提示: 富国煤炭 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 低的特征,但基金管理人并不 承诺或保证 富国 煤炭 A 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年 基准收益,在 本基金 存续期内基金 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富国煤炭 A 份额 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 得收益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