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辉: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六十个 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18年10月30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 千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本基金自2018年 10月31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0月31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清算期间自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6日止,并由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760号)后,本基金管理 人已于2018年11月30日刊登了《大成景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报告》。 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3,957,635.97元,将按照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 的尾差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12月3日自本基金托 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以登录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或相关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