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聚增富定开债: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上银聚增富定期 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 券投资基金分 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30日 1 公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上银聚增富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3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12-27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上 银聚 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年11月26日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元) 1.0283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 (单位: 元) 63,371,840.86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 金份额) 0.229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8年度第二次分红 注: 根 据《 上 银聚增 富 定期开放 债券型 发起式 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 规 定, 在符 合有关 基金 分红的前 提下, 基金管 理 人可以根 据实际 情况进 行 收益分配 。基金 收益分 配 后基金份 额净值 不 能低于面 值;即 基金收 益 分配基准 日的基 金份额 净 值减去每 单位基 金份额 收 益分配金 额后不 能 低于面值 。 2 与分红 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年12月3日 除息日 2018年12月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年12月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 2018年12月3 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 其红利再投资所 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8年12月4日计入其基金 账户,2018年12月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 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 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 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 择 红 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 要说明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 定期定额申购、 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收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 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 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2月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 式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 方式是否正确。 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 请务必在2018年11月30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 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 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 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 (www.boscam.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021-60231999) 咨询相关事宜。 (7)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