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绝对混合: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 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劵时报》等报纸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发布了《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提示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 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鉴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的情形,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 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绝对混合 基金代码:00189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 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18年11月17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不进行基金估值,为保证估值公允以 准确计算基金规模,并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故顺延至2018年11月 19日。截至2018年11月1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为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 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在 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本基金将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 分配。为降低对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正式清算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在2018年11月30日(含该日)前办理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投资者可以登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拨 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698-8888(免长途话 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