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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新策略A(001670)

长城新策略: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城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城新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 会议基 本情况 
根据市场 环境变 化, 为保 护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利 益, 根据 《中华 人 民共和国 证券投 资基金法 》 (以 下 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 集证券 投资基金 运作管 理办法》 等 法律 法规的规 定和 《 长城新策 略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 以
下简称“ 《基金合 同》”)的 有关规 定,长城 新策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 长
城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以下简 称“ 基金管理 人” ) 经 与本基金 的基金 托管人中 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以 下简称“ 基金托管 人” )
协商一致 , 决定 以通讯方 式召开 本基金的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 审议 《关 于终止 长城新策 略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合 同有关 事项的议 案》。 会议的具 体安排 如下: 
1 、会议召开 方式 :通讯方 式。 
2 、 会议投票表 决 起止时间: 自 2018 年 11 月 14 日 起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 17:00 止 (以本公告 指定 的表决票 收件人 收到
表决票时 间为准 )基金份 额持有 人或其代 理人可 通过专人 送交或 邮寄方式 送达至 以下地址 的下述 收件人。 
3 、会议通讯 表决 票的寄达 地点: 
公证机关 :深圳 市深圳公 证处 
收件人: 丁青松 、卢润川 
联系地址 :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 道 4013 号兴业银 行大厦 17 楼 1706/1708 
联系电话 :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 :518048 
请在信封 表面注 明:“ 长城新策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 会表决专 用”。 
投资人如 有任何 疑问,可 致电本 基金管理 人客户 服务电 话 400-8868-666 咨询。 
二、会议 审议事 项 
《关于终 止长城 新策略灵 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有 关事项的 议案》 (见附件 一)。 
上述议案 的说明 内容详见 《< 关于 终止长城 新策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有 关事项 的议案> 的说明 》 ( 附
件四)。 
三、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的权益 登记日 
本次大会 的权益 登记日 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 即在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交易 时间结束 后, 在 本基金登 记机构 登记 在
册的本基 金全体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均有权参 加本次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四、表决 票的填 写和寄交 方式 
1 、 本次会议 表决 票见附件 二。 基 金 份额持有 人可从 相关报纸 上剪裁 、 复印或登 录本基 金管理人 网站 (www.ccfund.com.cn )
下载并打 印表决 票。 2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应当按 照表决 票的要求 填写相 关内容, 其中: 
(1 )个人投 资者 自行投票 的,需 在表决票 上签字 ,并提供 本人身 份证件正 反面复 印件; 
(2 ) 机构 投资者 自行投票 的, 需 在表决票 上加盖 本机构公 章或经 授权的业 务公章 (以下 合称“ 公章”) , 并提供 加盖 公章
的企业法 人营业 执照复印 件 (事 业单位、 社会团 体或其他 单位可 使用加盖 公章的 有权部门 的批文 、 开户证 明或登 记 证 书
复印件等 ); 
(3 )合格境 外机 构投资者 自行投 票的,需 在表决 票上加盖 本机构 公章(如 有)或 由授权代 表在表 决票上签 字(如 无公
章) , 并提供 该 授权代表 的有效 身份证件 正反面 复印件, 该合格 境外机构 投资者 所签署的 授权委 托书或者 证明该 授权 代
表有权代 表该合 格境外机 构投资 者签署表 决票的 其他证明 文件, 以及该合 格境外 机构投资 者的营 业执照、 商业登 记 证 或
者其他有 效注册 登记证明 复印件 和取得合 格境外 机构投资 者资格 的证明文 件的复 印件; 
(4 )个人投 资者 委托他人 投票的 ,应由代 理人在 表决票上 签字或 盖章,并 提供个 人投资者 身份证 件正反面 复印件 ,以
及填妥的 授权委 托书原件 ( 详见 附件三) 。 如 代 理人为个 人, 还 需提供代 理人的 身份证件 正反面 复印件; 如 代理 人为机
构, 还需 提供代 理人的加 盖公章 的企业法 人营业 执照复印 件 (事 业单位、 社会团 体或其他 单位可 使用加盖 公章的 有 权 部
门的批文 、开户 证明或登 记证书 复印件等 ); 
(5 )机构投 资者 委托他人 投票的 ,应由代 理人在 表决票上 签字或 盖章,并 提供机 构投资者 的加盖 公章的企 业法人 营业
执照复印 件 (事 业单位、 社 会团 体或其他 单位可 使用加盖 公章的 有权部门 的批文 、 开户证明 或登 记证书复 印件等 ) , 以
及填妥的 授权委 托书原件 ( 详见 附件三) 。 如 代 理人为个 人, 还 需提供代 理人的 身份证件 正反面 复印件; 如 代理 人为机
构, 还需 提供代 理人的加 盖公章 的企业法 人营业 执照复印 件 (事 业单位、 社会团 体或其他 单位可 使用加盖 公章的 有 权 部
门的批文 、开户 证明或登 记证书 复印件等 ); 
(6 )合格境 外机 构投资者 委托他 人投票的 ,应由 代理人在 表决票 上签字或 盖章, 并提供该 合格境 外机构投 资者的 营业
执照、 商 业登记 证或者其 他有效 注册登记 证明复 印件, 以 及取得 合格境外 机构投 资者资格 的证明 文件的复 印件和 填 妥 的
授权委托 书原件 (详见附 件三) 。 如代理 人为个 人, 还需 提供代 理人的身 份证件 复印件; 如代理 人为机构 , 还需 提 供 代
理人的加 盖公章 的企业法 人营业 执照复印 件 (事 业单位、 社会团 体或其他 单位可 使用加盖 公章的 有权部门 的批文 、 开 户
证明或登 记证书 复印件等 )。 
(7 )以上各 项及 本公告正 文全文 中的公章 、批文 、开户证 明及登 记证书, 以基金 管理人的 认可为 准。 
3 、基金份额 持有 人或其代 理人需 将填妥的 表决票 和所需的 授权委 托书等相 关文件 在前述会 议投票 表决起止 时间内 (以
本公告指 定的表 决票收件 人收到 表决票时 间为准 )通过专 人送交 或邮寄方 式送达 至以下地 址的下 述收件人 : 
公证机关 :深圳 市深圳公 证处 
收件人: 丁青松 、卢润川 
联系地址 :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 道 4013 号兴业银 行大厦 17 楼 1706/1708 
联系电话 :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 :518048 
请在信封 表面注 明:“ 长城新策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 会表决专 用”。 
五、计票 1 、本次通讯 会议 的计票方 式为: 由基金管 理人授 权的两名 监督员 在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授权代 表的
监督下 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进 行计票, 并由公 证机关对 其计票 过程予以 公证。 如基金托 管人经 通知但拒 绝到场 监督,
不影响计 票和表 决结果。 
2 、本基金基 金份 额持有人 的表决 权 
本基金基 金份额 持有人持 有的每 一基金份 额拥有 平等的投 票权。 
3 、表决票效 力的 认定如下 : 
(1 )表决票 填写 完整清晰 ,所提 供文件符 合本会 议通知规 定,且 在截止时 间之前 送达基金 管理人 委托的公 证机关 的,
为有效表 决票; 有效表决 票按表 决意见计 入相应 的表决结 果, 其 所代表的 基金份 额计入出 具书面 意见的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所代表的 基金份 额总数。 
(2 )如表决 意见 未填、多 填、表 决意见模 糊不清 、无法辨 认或意 愿无法判 断或相 互矛盾, 但其他 各项符合 会议通 知规
定的,视 为弃权 表决,其 所代表 的基金份 额计入 参加本次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表 决的基金 份额总 数。 
(3 )如表决 票上 的签字或 盖章部 分填写不 完整、 不清晰的 ,或未 能提供有 效证明 基金份额 持有人 身份或代 理人经 有效
授权的证 明文件 的, 或未 能在规 定时间之 内送达 基金管理 人委托 的公证机 关的, 均为无效 表决票 ; 无效表 决票不 计 入 参
加本次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表决 的基金份 额总数 。 
(4 ) 基金 份额持 有人重复 提交表 决票的 , 如各 表 决票表决 意见相 同, 则 视为同 一 表决票 ; 如各 表 决票表决 意见不 相同,
则按如下 原则处 理: 
1 )送达时间 不是 同一天的 ,以最 后送达的 填写有 效的表决 票为准 ,先送达 的表决 票视为被 撤回; 
2 )送达时间 为同 一天的, 视为在 同一表决 票上作 出了不同 表决意 见,视为 弃权表 决票,但 计入出 具书面意 见的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所代表 的基金份 额总数 ; 
3 )送达时间 按如 下原则确 定:专 人送达的 以实际 递交时间 为准, 邮寄的以 本公告 指定的表 决票收 件人收到 表决票 时间
为准。 
六、决议 生效条 件 
1 、本人直接 出具 表决意见 或授权 他人代表 出具表 决意见的 基金份 额持有人 所代表 的基金份 额占权 益登记日 基金总 份额
的 50% 以上( 含 50% ); 
2 、《关于终 止长 城新策略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 有关事项 的议案 》须经参 加会议 的基金份 额持有 人或
其代理人 所持表 决权的三 分之二 以上(含 三分之 二)通过 方为有 效; 
3 、本次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 会决议 通过的事 项,本 基金管理 人自通 过之日起 五日内 报中国证 监会备 案。 基 金份额 持 有人
大会决定 的事项 自表决通 过之日 起生效。 法律法 规另有规 定的, 从其规定 。 
七、二次 召集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 会及二次 授权 
根据 《基金 法》 和 《长城新 策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 的 规定 , 本次持有 人大 会需要本 人直接 出具表
决意见或 授权他 人代表出 具表决 意见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所 代表的 基金份额 占权益 登记日基 金总份 额的 50%以上 ( 含 50% )
方可举行 。 如果 本次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不符合 前述要求 而不能 够成功召 开, 本 基金管理 人可在 规定时间 内就同 一 议 案
重新召集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 重新召开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时 , 除非授 权文件 另有载明 , 本次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 会 授权期间基 金份额 持有人作 出的各 类授权依 然有效 , 但如果 授权方 式发生变 化或者 基金份额 持有人 重新作出 授权, 则 以 最
新方式或 最新授 权为准, 详细说 明见届时 发布的 重新召集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的 通知。 
八、本次 大会相 关机构 
1 、召集人: 长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联系地址 :深圳 市福田区 益田 路 6009 号新世界商 务中心 40 层 
联系电话 :0755-23982338 
客户服务 电话:400-8868-666 
网址:www.ccfund.com.cn 
2 、基金托管 人: 中信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3 、公证机关 :深 圳市深圳 公证处 
4 、见证律师 事务 所:上海 市通力 律师事务 所 
地址:上 海市银 城中路 68 号 时代 金融中 心 19 楼 
联系电话 :021-31358666 
九、重要 提示 
1 、请基金份 额持 有人在提 交表决 票时,充 分考虑 邮寄在途 时间, 提前寄出 表决票 。 
2 、本次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 会相关 公告可通 过本公 司网站(www.ccfund.com.cn ) 查阅 ,投资者 如有任 何疑问, 可致电 本
公司客户 服务电 话 400-8868-666 咨询。 
3 、本公告的 有关 内容由长 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负 责解释。 
附件一: 《关于 终止长城 新策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有 关事项 的议案》 
附件二: 《长城 新策略灵 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通讯表 决票》 
附件三: 《授权 委托书》 (样本 ) 
附件四: 《<关于 终止长城 新策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有 关事项 的议案> 的说明》 
长城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一: 
关于终止 长城新 策略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合同 有关事 项的议案 
长城新策 略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持有人 : 
根据市场 环境变 化, 为保 护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利 益,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公开募 集证券 投 资 基
金运作管 理办法 》和《长 城新策 略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 下简称“ 《基金合 同》”)的 有关规 定,
基金管理 人经与 基金托管 人中信 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协商一 致,提 议终止《 基金合 同》。 
《基金合 同》终 止的具体 方案和 程序可参 见附件 四《<关 于终止长 城新策略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 有关
事项的议 案>的说 明》。 
以上议案 ,请予 审议。 长城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二: 
长城新策 略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通讯 表决票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姓名或名 称: 
证件号码 (身份 证件号/营 业执照 号): 
基金账户 号: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受托人( 代理人 )签字或 盖章 
2018 年











日 说明: 1 、请就审议 事项 表示“ 同意”、“ 反对”或“ 弃权”, 并 在相应栏 内画“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必须选 择一种 且只能选 择一种 表 决意见。 表 决意 见未填、 多 填、 表决意见 模糊不 清、 无法辨 认或 意愿无法 判断或 相互矛盾, 但其 他各项符 合会议 通知规 定的, 视 为弃权 表决, 其 所代表 的基金份 额计入 参加本次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表 决的基金 份额总 数; 如表 决票上 的 签字 或盖章部 分填写 不完整、 不清晰 的, 或未 能提供 有效证明 基金份 额持有人 身份或 代理人经 有效授 权的证明 文件的 , 或 未 能在规定 时间之 内送达基 金管理 人委托的 公证机 关的, 均 为无效 表决票, 无效表 决票不计 入参加 本次基金 份额持 有 人 大 会表决的 基金份 额总数。 2 、同一基金 份额 持有人拥 有多个 基金账户 号且需 要按照不 同账户 持有基金 份额分 别行使表 决权的 ,应当填 写基金 账户 号, 其他 情况可 不必填写 。 此处 空白、 多 填、 错 填、 无法 识别等 情况的, 将被默 认为代表 此基金 份额持有 人所持 有 的 长 城新策略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全 部份额 。 3 、本表决票 中“ 证件号码” ,指基 金份额持 有人认 购、申购 本基金 时所使用 的证件 号码或该 证件号 码的更新 。 4 、本表决票 可从 基金管理 人网站 (www.ccfund.com.cn ) 下载、 从 报纸上剪 裁、复 印或按此 格式打 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 书(样 本) 兹全权委 托











先生/女 士或























机构代 表本 人(或本 机构) 参加投票 截止日 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的以通讯 方 式 召开的长 城新策 略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并 代为全 权行使对 所有议 案的表决 权。 授 权 有 效 期自签署 日起至 本次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会议结 束之日止 。表决 意见以受 托人的 表决意见 为准。 本授权不 得转授 权。 若长城新 策略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在规 定时间内 重新召 开审议相 同议案 的份额持 有人大 会的, 本授权 继 续有效 。 委托人( 签字/盖 章): 委托人证 件号码 (身份证 件号或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委托人基 金账户 号: 受托人( 签字/盖 章): 受托人证 件号码 (身份证 件号或 营业执照 注册号 ): 委托日期 :2018 年








日 附注: 1 、以上授权 是基 金份额持 有人就 其持有的 长城新 策略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全部份 额向受 托人所做 授权。 2 、本授权委 托书 中“ 证件号码”, 指基金份 额持有 人认购、 申购本 基金时所 使用的 证件号码 或该证 件号码的 更新。 3 、此授权委 托书 剪报、复 印或按 以上格式 自制在 填写完整 并签字 盖章后均 为有效 。 附件四: 《关于终 止长城 新策略灵 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 有关事 项的议案 》的说 明 长城新策 略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 简称“ 长城新策略”或“ 本基金”)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成立, 基金托 管人 为中信银 行股份 有限公司 。 根据 市场环境 变化, 为更好地 满足投 资者需求 , 保护 基金份额 持有人 的利益, 基金管 理 人 依 据 《中华 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 投资基 金运作管 理办法 》 和 《长 城新策 略灵活配 置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以 下简称“ 《基金合 同》”) 的有关规 定,经 与基金托 管人协 商一致, 提议终 止《基金 合同》 ,具 体方案如 下: 一、方案 要点 1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决 议生效 并公告前 的基金 运作 在通过 《 关于终 止长城新 策略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有关 事项的 议案》 的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决 议 生 效 并公告之 日前, 本基金仍 按照《 基金合同 》约定 的运作方 式进行 运作。 2 、基金财产 清算 (1 )通过《 关于 终止长城 新策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有 关事项 的议案》 的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 决议 自本次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表决 通过之日 起生效 。基金管 理人将 自决议生 效之日 起 2 个工 作日内 在指定媒 介上公 告。 (2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生 效并公告 之日起 ,本基金 即进入 清算程序 ,基金 管理人不 再接受 基金份额 持有人 提出 的份额申 购、赎 回、定投 、转换 申请。本 基金进 入清算程 序后, 停止收取 基金管 理费、基 金托管 费和基金 销 售 服 务 费 。 (3)基金 财产 清 算小组: 自 出现 《基金合同》 终 止事由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成立 清算小组, 基金 管理人组 织基金 财产 清算小组 并在中 国证监会 的监督 下进行基 金清算 。 基金财 产清算 小组组成 : 基金 财产清算 小组成 员由基金 管理人 、 基 金 托管人、 具有从 事证券相 关业务 资格的注 册会计 师、 律师 以及中 国证监会 指定的 人员组成 。 基金 财产清算 小组可 以 聘 用 必要的工 作人员 。 基金财 产清算 小组职责 : 基金 财产清算 小组负 责基金财 产的保 管、 清理 、 估价 、 变现和 分配。 基 金 财 产清算小 组可以 依法进行 必要的 民事活动 。 (4 )基金财 产清 算程序: 1 )《基金合 同》 终止情形 出现时 ,由基金 财产清 算小组统 一接管 基金; 2 )对基金财 产和 债权债务 进行清 理和确认 ; 3 )对基金财 产进 行估值和 变现; 4 )制作清算 报告 ; 5 )聘请会计 师事 务所对清 算报告 进行外部 审计, 聘请律师 事务所 对清算报 告出具 法律意见 书; 6 )将清算报 告报 中国证监 会备案 并公告; 7 )对基金财 产进 行分配。 若因本基 金所持 证券的流 动性受 到限制而 不能及 时变现, 则本基 金可能需 要进行 二次清算 。 (5 )清算费 用 清算费用 是指基 金财产清 算小组 在进行基 金清算 过程中发 生的所 有合理费 用, 清 算费用由 基金财 产清算小 组优先 从基 金 财产中支 付。 (6 )基金财 产清 算剩余资 产的分 配 依据基金 财产清 算的分配 方案, 将基金财 产清算 后的全部 剩余资 产扣除基 金财产 清算费用 、 交纳 所欠税款 并清偿 基 金 债 务后,按 基金份 额持有人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比例进 行分配。 (7 )基金财 产清 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 中的有 关重大事 项须及 时公告 ; 基金 财 产清算报 告经会 计师事务 所审计 并由律师 事务所 出具法律 意见书 后报 中 国证监会 备案并 公告。 基金财 产 清算公告 于基金 财产清算 报告报 中国证监 会备案 后 5 个工 作日内 由基金财 产清算 小组 进 行公告。 3 、基金财产 清算 完毕,清 算结果 报中国证 监会备 案并予以 公告后 ,基金合 同终止 。 二、终止 《基金 合同》的 可行性 1 、法律可行 性 根据《中 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资 基金法》 及《基 金合同》 规定, 终止基金 合同需 召开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进行表 决。 本次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属 于特别决 议, 经 出席会议 的基金 份额持有 人 (或 其代理人 ) 所持 表决权的 三分之 二 以 上 (含三分 之二) 通过后, 决议即 可生效。 因此,终 止《基 金合同》 不存在 法律方面 的障碍 。 2 、技术可行 性 为了保障 长城新 策略灵活 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 会的顺利 召开, 基金管理 人成立 了工作小 组, 筹 备 、 执 行份额持 有人大 会相关事 宜。 基 金管理人 与基金 托管人、 律 师事 务所、 公证 机关 、 投资者进 行了 充分沟通, 保证 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可 以顺利召 开。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决议 生效并 公告之日 起, 本 基金即进 入清算 程序。 本 基金将 根据 《基 金合同 》 中有关 基金财 产 清 算 的规定, 成立基 金财产清 算小组 。 基金财 产清算 小组成员 由基金 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具 有从事 证券相关 业务资 格 的 注 册会计师 、 律师 以及中国 证监会 指定的人 员组成 。 基金财 产清算 小组可以 聘用必 要的工作 人员。 基金财产 清算组 负 责 基 金财产的 保管、 清理、估 价、变 现和分配 ,依法 进行必要 的民事 活动。 本基金的 管理人 、 托管人 已就财 产清算的 有关事 项进行了 充分沟 通和细致 准备, 技术可行 。 清算 报告将由 会计师 事 务 所 进行外部 审计, 律师事务 所出具 法律意见 书,报 中国证监 会备案 并公告。 因此,终 止《基 金合同》 不存在 运营技术 层面的 障碍。 三、终止 《基金 合同》的 主要风 险及预备 措施 1 、议案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否 决的风险 及预备 措施 本次基金 合同终 止的主要 风险是 议案被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否决 的风险。 在提议终 止 《基 金合同》 并确定 具体方案 之前, 基金管理 人已同 基金份额 持有人 进行了沟 通, 认 真听取了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意见, 拟定议 案综合考 虑了基 金份额持 有人的 要求。 议 案公告 后, 基金 管理人 还将再次 征询基 金份额持 有人意 见 。 如有必要, 基金管 理人将根 据基金 份额持有 人意见 , 对基金 合同终 止方案进 行适当 的修订, 并重新 公告。 基 金管理 人 可 在 必要情况 下,预 留出足够 的时间 ,以做二 次召开 或推迟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的召 开的充分 准备。 如果本终 止方案 未获得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批准 , 基金管 理人计 划在规定 时间内 , 按照有 关规定 重新向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大会提交 终止《 基金合同 》的议 案。 2 、流动性风 险及 预备措施 在本基金 关于以 通讯方式 召开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 会的事项 及 《 关 于终止长 城新策 略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 同有关事 项的议 案》公告 后,部 分基金份 额持有 人可能选 择提前 赎回其持 有的基 金份额。 在通过 《 关于终 止长城新 策略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有关 事项的 议案》 的 持有人 大会决议 生效并 公 告 之 日前, 本 基金基 金份额持 有人申 请赎回其 持有的 基金份额 仍需按 照 《基金 合同》 约定的方 式进行 。 如果发 生了巨 额 赎 回 或可以暂 停赎回 的情形, 基金管 理人仍然 可以根 据基金当 时的资 产组合状 况决定 全额赎回 或部分 延期赎回 , 或暂 停 接 受 基金的赎 回申请 。同时, 基金管 理人会提 前做好 流动性安 排,对 资产进行 变现以 应对可能 的赎回 。 在全部基 金份额 均被赎回 的情形 下, 本基 金仍将 在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决 议生效 并公告之 日起, 进入财产 清算程 序 。 同 时, 在全 部基金 份额均被 赎回的 情形下, 所有清 算费用将 由基金 管理人代 为支付 , 避免了 基金资 产不足以 支付清 算 费 用 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