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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核心优选混合(59000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I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号) 
 
 
 
 
基 金 管理 人 :中 邮 创业 基 金管 理 股份 有 限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 中 国 农业 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〇一 八 年 十一 月








II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06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核心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6]158 号) 和2006 年 8 月23 日 《关于 同意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06]206 号 )的核 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6 年9 月 28 日正式 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 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 金 管 理人依 照 恪 尽职守 、 诚 实信用 、 谨 慎勤勉 的 原 则管理 和 运 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 据截 止日为 2018 年 6 月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III 中 邮 核 心 优选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产 品 说 明 基金名称: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投资目标: 以 “核心” 与 “优选” 相结合为投资策略主线, 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 中国经济成长带来的收益,进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在坚持并深化价值投资理念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的研究分析,积极挖掘具 有核心竞争优势、稳定成长前景和内在价值的行业和公司。具体来说,该理念包含以 下 几 层含义: 1 . 在全 球经济增长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 中国经济获得不断增长的动力源泉, 在这 一过程中, 各行业呈现繁荣交替态势。 通过专业化的研究分析, 力争把握各行业景气周期, 最大限度地挖掘优势行业的投资价值和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 2 . 公司的内在价值是投资的基础。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和成功完成, 困扰中国资 本市场的制度障碍被清除,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会得到实质性改善、经营业绩明显提 升 等 积极因素,最终将在公司价值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必将凸现。 3 . 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快速增长, 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将明显受益。 事 实上, 一些上 市公司已经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投资于这些成长型股票,可以最大程度的分享中国 经 济 快速增长的成果。 4 .与此同时 ,通过专业研究获取信息优势,充分挖掘证券市场不完全有效特征中的机会, 通过积极主动投资,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60%-95% ,债券、权证、短期 金融工具以及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为 0%-40% ( 其中, 权 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 , 并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 ,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投资范围将 及 时 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业绩 比较基准:整体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 80%+ 中 国债券总指数× 20% ” 。


IV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风险管理工具:严格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 和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上述内容仅为概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V 目





录 一、前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 、 基 金管理 人 .............................................................. 5 四 、 基 金托管 人 ............................................................. 16 五 、 相 关服务 机 构 ........................................................... 19 六 、 基 金的募 集 和 基金合 同 生 效 ............................................... 57 七 、 基 金份额 的 申 购、赎 回 ................................................... 58 八 、 基 金的非 交 易 过 户、 转 托 管、冻 结 、 质押与 基 金 转换 ......................... 65 九 、 基 金的投 资 ............................................................. 66 十 、 基 金的财 产 ............................................................. 74 十 一 、 基金资 产 估 值 ......................................................... 76 十 二 、 基金的 收 益 与分配 ..................................................... 82 十 三 、 基金的 费 用 与税收 ..................................................... 83 十 四 、 基金的 会 计 与审计 ..................................................... 86 十 五 、 基金的 信 息 披露 ....................................................... 87 十 六 、 风险揭 示 ............................................................. 92 十 七 、 差错处 理 ............................................................. 96 十 八 、 基金合 同 的 终止与 基 金 财产的 清 算 ....................................... 98 十 九 、 基金合 同 内 容摘要 .................................................... 100 二 十 、 基金托 管 协 议的内 容 摘 要 .............................................. 107 二 十 一 、对基 金 份 额持有 人 的 服务 ............................................ 113 二 十 二 、其他 应 披 露事项 .................................................... 115


1 一、前





言 本 《 招募 说明 书 》依 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 法》 ( 以下 简称 《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资 基金 运 作管 理办 法 》 ( 以下 简 称《 运作 办 法》 )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销 售管 理办 法 》 ( 以下 简 称《 销售 办 法》 )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 披露 管 理办 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与格 式> 》 、 《公 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 规 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中邮核心优选 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 完 整 性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 本 基 金 是 根 据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 身 即 表明其 对 基 金合同 的 承 认和接 受 , 并按照 《 基 金法》 、 基 金合同 及 其 他 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2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 《 中 邮 核 心 优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及 对 该 合 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 《 中 邮 核 心 优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 及 对 该 协 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基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人民币元 本基金、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指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 代销机构 指 依 据 有 关 销 售 代 理 协 议 办 理 本 基 金 申 购 、 赎 回 和 其 他 基 金 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接 受 基 金 管 理 人 委 托 代 为 办 理 本 基 金 注 册 与 过户登记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本 基 金 申 购 、 赎 回 和 其 他 业 务 的 机 构 , 包括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于 每 六 个 月 结 束 之日起 45 日内 编制并公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应按规 定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审核,并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 受 基 金 合 同 约 束 ,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享 受 权 利 并 承 担 义 务 的 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投 3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 募集期 指 自 基 金 份 额 开 始 发 售 之 日 起 到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结 束 之 日 止 的 时间段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 本 基 金 达 到 规 定 的 条 件 后 , 并 按 规 定 办 理 了 验 资 和 备 案 手 续、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限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认购 指在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 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某 种 基 金 转 换 为 同 一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另一种基金的业务 基金收益 指 基 金 投 资 所 得 利 息 、 买 卖 证 券 差 价 、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以 及 其 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 所 购 买 的 各 类 证 券 及 票 据 价 值 、 银 行 存 款 本 息 和 基 金 应收的申购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 计 算 评 估 基 金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价 值 , 以 确 定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和 基金资产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指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系列服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 《 公 开 募 集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规 定 》 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 由 于 法 律 法 规 、 监 管 、 合 同 或 操 作 障 碍 等 原 因 无 法 以 合 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 的 逆 回 购 与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 含 协 议 约 定 有 条 件 提 前 支 取 的 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因 发 行 人 债 务 违 约 无 法 进 行 转 让 或 交 易 的 债 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 当 本 基 金 遭 遇 大 额 申 购 赎 回 时 , 通 过 调 整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4 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 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 回 的 投 资 者 , 从 而 减 少 对 存 量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的 不 利 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三 、 基 金 管 理 人 (一)基金管 理 人 基本情 况 名





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 年 5 月 8 日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法定代表人:曹均





注册资 本:3.041 亿 元人民币





股权结 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3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8.61%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6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6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3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7% 总


计 100% 公司客服电话:400-880-1618 公司联系电话:010-82295160 联系人: 李晓蕾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 员 曹均先生, 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曾任职河北省财政厅主任科员、 中央财政 金 融学院教师、 北京京广中 心有限公司中方财务总监、 日本大和证券北京代表处代表、 北京利 达行房地产集团副总经理、 北京永事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 6 任公司财务总监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


孔军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助教、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 中国光大集团部门经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总部总经理、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事业部负责人、 首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邮 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洪亮先生, 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 曾任职深圳外汇经纪中心业务经理、 中国新技术 创业投资公司深圳证券部部门经理、 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首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 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


张志名先生, 汉族, 中共 党员, 经济学硕士。 曾任职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 交易员、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 益部总经理助理、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 副总经理、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 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 益事业部、事业部总裁兼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马敏 先生,中国党员,本科毕业,会计师。曾任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处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处副主任科员、 广西财政厅商财处主任科员、 财政部商贸司内贸 二处主任科员、 财政部经贸司粮食处主任科员、 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副处长、 财政部经建司 粮食处处长、 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 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 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调 研员、中国 邮政集团公 司财务 部干 部、中国邮 政集团公司 财务部总经 理助理(三 级正) , 现 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金昌雪先生,大学学历。曾任职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期间曾赴日本东丽大学任教、 赴日本埼玉大学研究生院进修) 、 日 本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职员、 代表、 日本三井住友银行 北京代表处副代表兼北京分行筹备组副组长、 三井住友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 长、总行行长助理(2011年3 月退休 后接受返聘职务不变)。


孙振华先生, 中共党员, 法律硕士。 曾任职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科员、 中冶海外工 程有限公司秘书、 中冶海外香港有限公司 先后 任总经 理助理, 副总经理, 董事、 副 总经理 , 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合伙人。


李燕女士, 教授, 博士生导师。 曾任职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 (现为中央财经大学) , 7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政府预算研究所所长。 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 事、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副会 长。 担任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荃银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广 西富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李铁 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职花 旗银行全球公司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德国 HVB 资本集团投资基金合伙人、 中华水电公司总裁及创始人, 现任哥伦比亚中国资本集团董事长 及创始人、深圳市前海先行投资公司董事长及创始人。 2. 监 事会 成员 赵永祥先生, 监事长, 中 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 曾任河北省邮电管理局计 财处干部、 河北省邮电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干部、 石家庄市邮政局副局长、 借调国家邮政局计 财部任副处 长、石家庄 市邮政局党 委副书记及 副局长(主 持工作) 、石 家庄市邮政 局局长及 党委书记、 河北省邮政局助理巡视员、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河北省邮政公司 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局局长。





周桂岩 先生, 监事, 法学硕士。 曾任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兼北京营业 部总经理; 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 首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兼合规部经理, 首 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有二十多年证券从业经历。 吴科先生,1979 年9 月出 生, 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中青在线任人才频道经理、CCTV 《12 演播室》 编导、 北京远景东方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任编导、 主编 。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 份 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副总经理。 李莹女士,1982 年 5 月出 生,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先后就职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 公室、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会议处、 首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段木女士,1979 年 1 月 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社会 福利教研室主任,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 公 司高 级管 理 人 员 曹均先生, 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曾任职河北省财政厅主任科员、 中央财政 金 融学院教师、 北京京广中心 有限公司中方财务总监、 日本大和证券北京代表处代表、 北京利 达行房地产集团副总经理、 北京永事达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总监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 长。


孔军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助教、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 中国光大集团部门经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总部总经理、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事业部负责人、 首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唐亚明先生, 本科, 经济 学学士 。 曾任职于联合证券赛格科技园营业部、 深圳赛格财务 公司、 中信实业银行、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誉光控资 产 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宗树 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经济师 。 曾任重庆开县团委副书记、 书记, 重庆 开县 东华镇副书记、 中国平安保险重庆分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 办公室主任, 国家邮政储汇局综 合处处长、 中法人寿保险副总经理、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代理业务部副总经理 , 现任中邮创业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建华先生, 工学硕士。 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 长城证券有限公 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 、 本 基金 基金 经 理 现 任 基 金经理 : 纪云飞先生: 工学博士, 曾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新三板做 市负责人、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邮安泰双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 任 基 金经理 : 王海涛女士, 工商管理硕士, 曾任厦瑞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任工程师、 招商证券投资银 行 部任高级经理、 招商证券研究部任行业分析师、 招商局中国基金任投资经理、 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行业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自 2008 年 9 月 13 日至 2010 年 5 月 25 日任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许炜先生, 国际金融学硕士,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 , 证券从业 16 年 。 曾任职于中银 信托投资公 司、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 公司、中信 证券公司和 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于 2006 年 9 月 28 日至 2008 年 9 月 13 日任中 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丽萍女士, 金融学专业 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国铝业公司青海分公司工艺及新材料研究 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助理 9 兼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0 年 5 月 12 日至 2012 年 5 月 3 日任 中邮核心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厉建超先生 :经济学硕 士,10 余年金融从业经 历,曾任中 国证券市场 研究设计中 心 高 级研究员、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自 2011 年 11 月 11 日至2014 年1 月27 日 任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钢 先生: 清华大学研究生, 工商管理理学硕士, 曾任汉唐证券研究部研究员、 汇丰 晋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基金经理助理、 新华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投资经理、 华夏银行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主管、 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助理、研究负责人、资产管理部投研负责人 。 刘涛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 中共党员, 曾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 安信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 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研究部副总经理、 研究部总经理, 自 2015 年 02 月 03 日至 2017 年 6 月29 日 任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 投资 决 策委 员 会 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主任委员: 孔军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执行委员: 郑玲女士: 金融硕士, 曾任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 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员工、 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投 资部总经理 、研究部总经理。 委员: 张萌女士: 商学、 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信银行总 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主管、 日本瑞穗银 行悉尼分行资金部助理、 澳大利亚康联首域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全球固定收益与信用投资部基 金交易经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副总监兼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纯债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睿信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纯债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邮纯债汇利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陈梁先 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大连实德集团市场专员、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 员、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 总经理、 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 中邮多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稳健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刘凡先生: 博士研究生, 曾就职于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现任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 中邮睿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安泰 双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聂璐女士: 文学硕士, 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首誉光控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 中邮消费升级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田先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中邮核 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担任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军民融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经理。 杨欢先生: 经济学硕士, 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中 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中邮未来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纪云飞先生: 工学博士, 曾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新三板做 市负责人、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邮安泰双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 、 上 述人 员之 间 均 不存在 近 亲 属关系 。


11 (三)基金管 理 人 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基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 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 构认定的其 他机构代为 办 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 回、转换 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 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 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 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半年 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 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 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管基 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 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 理 人 的承诺 1 、本基金管 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 2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基金法》 及 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 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 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 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 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 违规经营; (2 )违反基 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 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 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 守、滥用职权; (7 )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 金合同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 12 划等信息; (8 ) 违反 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 ) 贬损 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 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 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 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 承诺 (1 ) 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 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 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 理 人 的内部 控 制 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 合法、 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 建立了科学、 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 公 司的 内部 控 制 目标 (1 )确保合 法合规经营; (2 )防范和 化解风险; (3 )提高经 营效率; (4 )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 公 司内 部控 制 遵 循的原 则 (1 )健 全 性原 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 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包括 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 )有效 性原 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 )独立 性原 则 公司各机构、 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 责。 公司基金资产、 自 有资产、 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和监督。


13 (4 )相互 制约 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 组织机构的设计、 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 相互制约的机制, 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 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 的监督检查功能。








(5 )成本 效益 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 并充分发挥各机构、 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尽 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 )适时 性原 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 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 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内控 优先 原则 内 控 制 度 具 有 高 度 的 权 威 性 , 所 有 员 工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 自 觉 形 成 风 险 防 范 意 识 ; 执 行 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 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 )防火 墙原 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 基金投资、 交易执行、 基金清算岗位之间, 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 之 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 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 、 内 部控 制的 制 度 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 完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 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 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 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监察稽 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 出具专题报告。 4 、 内 控监 控防 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 相互制约的原则,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 设立顺序递进、 权 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 ) 建立以 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 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 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 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 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 ) 建立 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 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 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 负有监督的责任。 (3 ) 建立 以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 各部门、 各机构、 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 督 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 对内部控制制度 14 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 、 关 于授 权、 研 究 、投资 、 交 易等方 面 的 控制点 (1 )授权制 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 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 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 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 公司重大业务的 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公司 授权要适当, 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 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 客观, 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 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 形成科学、 有效的研究方法; 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 品 的特征,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 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 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 的投资理念, 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 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 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 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 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 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 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 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 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 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录应完善, 并及时进行反馈、 核对 和 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 计核算 公 司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业 务 的 要 求 建 立 会 计 制 度 , 并 根 据 风 险 控 制 点 建 立 严 密 的 会 计 系 统, 对于不同基金、 不同客户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公司通过复核制度、 凭证制度、 合理的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 完整、 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 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 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 整。 公司设立 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 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 组织、 审核和发布工作, 以此加 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 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15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 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 对董事会负责, 经董事会聘任,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公司监察 稽 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 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 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 建议职能。 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 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 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公司明 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 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确保 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 对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 基 金管 理人 关 于 内部控 制 制 度声明 书 (1 )本公司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 承诺根据市 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6 四 、基金 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 管 人 的基本 情 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 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1 月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是中国 金融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 分, 总行设在 北京。经国 务 院 批准, 中国农 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 年1 月15 日依 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 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 在海外, 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 可持续发展, 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 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 着力 打 造 “伴你成长” 服务品牌, 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 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 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 经验丰富, 服务优质, 业绩 突出,2004 年被英国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 “ 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 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 农业 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 表 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 17 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着力 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 在 2010 年首届 “ ‘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 ” 中成 绩突出,获 “最佳托管 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 财务官》杂 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 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 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 “托管银行优秀奖” 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 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 发展奖”称号;2018 年 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2014 年 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养老 金管理中心, 内设综合管理部、 业务管理部、 客户一 部 、 客户二部、 客户三部、 客户四部、 风险合规部、 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 营运一部、 营运二 部、 市场营销 部、 内控监管部、 账户管理部, 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 2 、主要人员 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 名,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 服务 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 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8 年 06 月 30 日,中国 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共 425 只。 ( 二 ) 基金托 管 人 的内部 风 险 控制制 度 说 明 1 、内部控制 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 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 营、 规范运作、 严格监察, 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 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 有关信息的真实 、 准确、完整、及时, 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 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 员会总体负 责中国农业 银行的风险 管理与内部 控制工作, 对 托管业务风 险 管 理和内部控 制工作进行 监督和评价 。托管业务 部专门设置 了风险管理 处, 配备了专 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独立行使 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 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 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 建立了管理制度、 控制制度、 岗位 职责、 业务操作 流 程, 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18 的复核、 审核、 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 使用, 账 户资料严格 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 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 置,封闭管 理, 实施音像 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 职信息披露 人负责, 防止 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 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 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 三 ) 基金托 管 人 对基金 管 理 人运作 基 金 进行监 督 的 方法和 程 序 基金托管人 通过参数设 置将《基金 法》 、 《运作办法》 、基金 合同、托管 协议规定的 投 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 入监控系统, 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话提示 。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 。对本基金 投资比例接 近超标、资 金头寸不足 等问题,以 书面方式对 基 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 。对投资比 例超标、清 算资金透支 以及其他涉 嫌违规交易 等行为, 书 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19 五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一 ) 基金份 额 发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法定代表人:曹均 联系人:梁超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 )中邮创 业基金网上直销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3 )中邮基 金官方微信平台 —— 中邮基金服务号 (4 )京东金 融基金直销平台中邮基金旗舰店 公司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公司网址:http://jr.jd.com 客服电话:95118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cn/ (2 )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20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传真: (010 )A68858057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3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 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东 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6 )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韩裕


21 电话:010-66225518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7 )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王笑 电话:021-68475732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8 )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客服热线: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9 )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0 )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张洪玮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22 (11 )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 )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84683893


客服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ecitic.com


(13 )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 恒大厦 B 座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4 )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原申银万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5 )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 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6 )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 券广场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 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 芸 联系电话: :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7 )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8 )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19、36 、38、39 、41 、42 、43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020) 95575 或 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9 )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2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 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0 )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 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业务传真:021-20655196 客服电话:96326 (福建 )400-88-96326 (全国) 网址:www.hfzq.com.cn (21 )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 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2 )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赖奕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 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23 )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2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www.xyzq.com.cn


(24 )宜信 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 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联系电话:010-52858244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5 )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26 )湘财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8918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7 )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 业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26 联系人:金夏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28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9 )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 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0 )中信 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 五楼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赵艳青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31 )东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 心 30 楼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0769-22115712


27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32 )新时 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4006989898 或 95399 网址:www.xsdzq.cn (33 )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原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4 )浙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 龙世纪广场 A 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浙商证券 大楼 8 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客服电话:95345 (35 )南京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28 (36 )国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7 )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 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8 )世纪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法定达标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39 )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 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电话:010-59562468 客服电话:95335 (0791-95335)、 400-88-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40 )国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日信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 号 4 楼


29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 中心西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叶密林、郭一非 电话:010-83991719 ;010-83991777 客服电话:95385 网址:www.grzq.com (41) 天相投 资 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42 )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电话:029-87211526 传真:029-87211478 联系人:梁承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43 )首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客服电话:400 620 0620


网址:www.sczq.com.cn


30 (44 )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 、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45 )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 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 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联系人:赵明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46 )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 8888 999 网址:www.95579.com (47 )平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 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驰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8991896 全国统一总机:95511


31 网址:stock.pingan.com (48 )江海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13 楼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9 )中国 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 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3442 客服电话:95532 、400 600 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50) 北京展 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 闻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电话:0351-2252792 传真:0351-4110714 联系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5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32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王欣 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52 )北京 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 厦 1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 厦 1208 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闫丽敏


联系电话:010-67000988-6004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53) 蚂蚁(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杭州数米)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4 )和讯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55 )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33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6 )上海 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电话:021-20211847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57 )浙江 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李珍珍 联系电话:1325365736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58 )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北 楼)25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9 )众升 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万银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34 法定代表人:李招娣 联系人:李艳


传真:010-64788105 众升客服电话:400-059-8888 众升财富网址:www.zscffund.com (60 )诺亚 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王皓 联系电话:021-80358230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61 )上海 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 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詹慧萌 电话:02120691836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62 )网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诚浩证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联系人:李玲伊





电话:0755-33066982


网址:www.wxzq.com (63 )深圳 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3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 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64 )中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中期时代)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4 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尹庆 客服电话:010-65807865 网址:www.cifcofund.com (65 )华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 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 国人保寿险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联系人:孙燕波 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 85556153 客服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66 )晋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 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67 )一路 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 大楼 C 座 702


3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 大楼 C 座 702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联系电话:010- 88312877-800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68 )北京 钱景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原钱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曹金宝 电话:010-5915813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69 )开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或 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70 )华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71 )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37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沈仁康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72 )中国 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 3 号新恒 基国际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许黎婧 电话:010-65807848 客服电话:95162 、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73 )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8 层和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 9010 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 83734659 传真:0755-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74 )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 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 程晓英 电话:027-87107535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38 (75 )东亚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 银行金融大厦 29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 银行金融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李国宝 联系人:杨俊 客服电话:95382 网址:www.hkbea.com.cn (76 )中经 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5 号楼 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四号文化创新工场一层 109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徐娜 联系电话:010-68292940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77 )联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 大 厦北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lxsec.com (78 )中信 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 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13718246886





传真:0755-83217421





39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79 )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80 )北京 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 日报社 A 座综合楼 712 号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 李慧慧 联系电话:010-66154828-8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1818 网址:www.5irich.com (81 )上海 汇付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 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楼法定代表人:金佶 电话:021-54677888-6717 传真:021-33323837 联系人:臧静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82 )上海 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40 电话:021-60195121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83 )宏信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 信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杨磊 电话:028-86199665 传真:028-86199079 客服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84 )北京 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 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 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 电话:010-85610733 传真:65174782 联系人:彭雪琳


客服电话:400-057-8855 网址:www.kingstartimes.com (85 )上海 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法定代表人: 胡学勤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41 (86 )北京 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 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 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87 )上海 云湾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27 号 1 号楼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联系人:范泽杰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http://www.zhengtongfunds.com/ (88 )北京 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 技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 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 技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2675369 传真:010-62675979 联系人:李唯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42 (89 )中证 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沈晨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90 )珠海 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91 )北京 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乐融多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 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牛亚楠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92 )北京 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43 电话:010-58170949 传真:010-58170800 联系人:殷雯


客服电话:400 818 8866 网址:www.gscaifu.com (93 )华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电话:010-52723273 服务热线:95584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94 )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 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 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任敏、陈曦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95 )和耕 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 6 层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96 )上海 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 泰和经济发展区)





























44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35385521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97 )上海 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 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98 )奕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99 )浙江 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45 联系人:孙成岩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00 )北京 微 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 山财富中心 34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 山财富中心 341 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刘鸿 电话:010-52609656 传真: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 网址:http://www.buyforyou.com.cn/ (101 )上海 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 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 场 18-22 楼 法定代表人: 郭林 联系人:陈媛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址信息:www.shhxzq.com


(102 )金惠 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 1 号楼 1 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 新世界 A 座 2107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联系人:胡明哲 电话:010-68091380 传真:010-68091380 客户服务电话:400-106-0101 网址:www.jhjfund.com


46 (103 )北京 格上富 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电话:010-85594745 传真:010-659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104 )济安 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 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05 )天津 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 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 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李明然 电话:010-59013825 传真:010-59013707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106 )联储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 贸易中心 A 座 27 层


47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联系方式:010-864994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公司网站: www.lczq.com (107 )泰诚 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电话:0411-88891212-119 传真:0411-84396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108 )上海 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黄祎 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09 )北京 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万容 联系电话:010-89188345 客服电话:400-098-8511 传真:010-89188000


48 公司网址:http://jr.jd.com (110 )大泰 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 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 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0324155


传真:021-20324199 联系人:赵明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111 )深圳 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5 号皇庭中 心 8 楼 DE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288015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 廖嘉琦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http://www.foreseakeynes.com/ (112 )凤凰 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 朝来高 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 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49 (113 )北京 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 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 SOHO T3 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袁永姣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114 )上海 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15 )深圳 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4001 号深圳市 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 313 栋 E-403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联系人:华荣杰 电话:13926542587 传真:0755-82912445 客服电话:400-680-3928 网址:www.simuwang.com (116 )厦门 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 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50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 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陈承智 电话:0592-3122673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117 )北京 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 B 座 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 B 座 501 法定代表人: 李雪松 联系人:李小鹏 联系电话:134 8865 9469 传真:010-85264540 客服电话:400-818-5585 网址:www.kunyuanfund.com (118 )深圳 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 商务大厦 8 楼 A-1 (811-812 )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 155 号南山 1910 小区 A3-1 法定代表人: 苗宏升 联系人:王清臣 电话:0411-66889822 传真:0411-66889827 客服电话:4007903688 网址:www.fundying.com (119 )华瑞 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 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 、14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 海中心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51 电话:021-61058785 传真:021-61098515 客服电话:4001115818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120 )北京 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 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21 )上海 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 厦 B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 010-631361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华夏财富网址:www.amcfortune.com


(122 )通华 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 799 号 3 号楼 9 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电话:021-60818249 传真:021-60818280 联系人:杨徐霆 客服电话:95156


52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123 )南京 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18512581255 传真:025-66996699-884131 联系人:喻明明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24 )深圳 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 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 厦 3906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殷浩然 电话:010-84865370 客服电话:0755-23946579 网址:www.ecpefund.com (125 )北京 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 1 号泰康金融大厦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张鼎 电话:010-85932837-2837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126 )嘉实 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 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53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27 )喜鹊 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 143 号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凯旋大厦) A 座 4016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10-88371180 联系人:张萌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128 )大连 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 厦 2 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 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辛志辉 电话:0411-39027817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129 )上海 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 、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 、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0810687


54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30 )武汉 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 号 环亚 大厦 B 座 601 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7-19 号 环亚 大厦 B 座 601 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3863742 传真:027-87006010 联系人:陆锋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131 )上海 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层 3E-265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 391 号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电话:021-60907379 传真:021-60907397 联系人:徐海峥 客服电话:021-60907378 网址:www.youyufund.com (132 )上海 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 号 3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 平金融大厦 603 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电话:15601793871 传真:021-68889283 联系人:沈茹意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55 (133 )成都 华羿恒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 88 号 1 号楼 32 楼 2 号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 88 号 1 号楼 32 楼 2 号 法定代表人:赵壁 电话:028-87326832 传真:028-87326832 联系人:刘启 客服电话:400-8010-009 网址:www.huayihengx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 二 ) 基金注 册 登 记机构 名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法定代表人:曹均 联系人:李焱 电话:010 -82295160 -170 传真:010 -82292422 ( 三 ) 律师事 务 所 和经办 律 师 名称: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48 号院 3 号楼11C 房间


负责人:姜森林 联系人: 李飒 电话:010 -62116298 传真:010 -62216298 经办律师: 姜森林


李飒 ( 四 ) 会计师 事 务 所和经 办 注 册会计 师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 特广场五层


56 法定代表人:徐华 联系人:卫俏嫔 联系电话:010 -65264838 传真电话:010 -65227521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娟


卫俏嫔


57 六 、 基 金 的 募 集 和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 法》 、 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 监基金字[2006]158 号) 核准募集。 (一) 基金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二) 基金存 续 期 不定期 (三) 基金份 额 的 募集对 象 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除 外) 、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 者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四) 募集目 标 本基金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 五 ) 募集结 果 本 次 募 集 有 效 认 购 总 户 数55 ,033 户 , 按 照 每 份 基 金 份 额1.00 元 人 民 币 计 算 , 设 立 募 集 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1 , 587, 867 , 114.67 份基金 份额, 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209 , 650.45 份 基 金 份 额 , 两 项 合 计 共1 ,588 ,076 ,765.12 份基 金 份 额 , 已 全 部 记 入 投 资 人 基 金 帐 户 , 归投资人所有。 (六)基金合 同 生 效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 于2006 年9 月28日生效。 ( 七 ) 基金 合 同 生 效后 的 基 金 份额持 有 人 数量和 资 产 规模 基金合 同生 效后的 存续 期内,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 净值 低 于 5000 万元 , 基金管理人应 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 工作日达 不到 200 人, 或连续 20 个 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基金 管理人应当及时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58 七 、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 赎 回 ( 一 ) 基金投 资 者 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除外) 、 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二 ) 申购、 赎 回 的场所 1 、基金管理 人的直销网点。 2 、各代销机 构 开办开放 式基金业务 的营业网点 。 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 情况变更或 增 减 基金的销售机构及网点,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3 、销售机构 也可以提供 电话委托、 传真交易或 网上交易等 非现场方式 ,为投资者 办 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 ( 三 ) 申购、 赎 回 的时间 本基金自 2006 年 10 月 27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自 2006 年 12 月 11 日开始办理 日常赎回业务。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 具体由基金管理人在 《招募说明书》 或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中规定。 若 出现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 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 四 ) 申购、 赎 回 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 ,即本 基金的申购 与赎回价格 以受理申请 当日收市后 计算的基金 份 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本基金采 用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 时,基金管 理人按先进 先出的原则 ,对该份额 持有人账户 在 该 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4 、当日的申 购、赎回申 请可以在当 日交易结束 时间前撤销 ,在当日的 交易时间结 束 后 不得撤销; 5 、基金管理 人在不损害 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 情况下可更 改上述原则 ,但应最迟 在 新 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 五 ) 申购、 赎 回 的程序 1 、 申购 、 赎回 的 申 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 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 交申购申请 时 ,须按销 售机构规定 的方式备足 申购资金; 提交赎回申 请时, 59 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 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 、 申 购 、 赎回申 请 的 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申购、 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赎回 的申请日 (T 日) , 并在T+1 工作日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投资者可在T+2 工作日 及之 后 到其提出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 、 申 购 和 赎回的 款 项 支付 申 购 采 用 全 额 缴 款 方 式 , 若 申 购 不 成 功 或 无 效 ,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代 销 机构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 赎回 金额将由基金管理人通常在 T +3 个工作日但 不超过 T +7 个工作日之内 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 在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 , 款项和份额的支付 办法参照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 合同及本招 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购、 赎 回 的数额 限 制 1 、申购基金 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 含申购费) ; 通过直销中心 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0 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 , 追 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 币(含申购费) 。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 不受最低申购 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 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 50% ,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 度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 控制措施。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 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 益, 具体请参 见相关公告 。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赎回的份 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 份 (如该 账户在该销售 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 100 份 ,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 ;若某笔 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 100 份时, 基金 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 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 、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 或调整上述 申购、赎回 的程序及有 关限制,但 应 最 迟在调整生效前二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0 ( 七 ) 申购、 赎 回 的费率 1 、本基金的 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 ( 元 )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0% 100 万元至200 万元以下 1.20% 200 万元至500 万元以下 0.80% 500 万元(含 )以上 1000 元/ 笔 赎回 费率为:


持有时间 [1]


赎回费率


7 日以下 1.5% 7 日(含7 日 )至一年以下


0.5%


1 年(含1 年 )至 2 年


0.25%


2 年以上( 含 2 年) 0 注: [1]


就赎 回费的计 算而 言,1 年指 365 天,2 年为 730 天,以 此 类推。 本基金对 持续 持有期少 于 7 日的 投资者 收取 1.5% 的 赎回费, 并将 上述赎回 费全 额计入基 金 财产。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 费率。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调 整 申 购 费 率 和 赎 回 费 率 , 调 整 后 的 申 购 费 率和赎回费率在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 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 还应最迟 于新的费率实施前 3 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不 违 背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及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形 下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制 定 基 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地域范围、 特定行业、 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 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 、赎回费率。 ( 八 ) 申购份 额 、 赎回金 额 的 计算方 式 1 、申购份额 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 购金额包括 申购费用和 净申购 金额 ,对于单笔 500 万元以上(包括 500 万) 的申购, 适用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不适用外扣法计算; 对于单笔 500 万元 以下 (不 包括 500 万 )的申购,其中: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 +申购费率 ) 申购费用= 申 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61 申购份额= 净 申购金额/ 申 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费 净 申 购 金额 基 金 份 额净值 申购份数 10,000 元 1.5% 147.78 元 9852.22 元 1.00 元 9852.22 份 5 ,000,000 元 1000 元 1000 元 4 ,999,000 元 1.00 元 49,999,000 份 申 购 费 以 人 民 币 元 为 单 位 , 计 算 结 果 按 照 四 舍 五 入 方 法 , 保 留 至 小 数 点 后 两 位 ; 申 购 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 、基金赎回 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 赎 回数量 ?T 日 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 回总额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赎 回总额 ? 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 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 赎回金额 10,000 1.00 元 100 天 0.5% 50 元 9,950 元 10,000 1.00 元 500 天 0.25% 25 元 9,975 元 10,000 1.00 元 800 天 0 0 10,000 元 赎回 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 额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 3 、T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其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日基金总份额 4 、本基金的 申购费由申 购人承担, 不计入基金 财产;本基 金的赎回费 由赎回人承 担 , 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 余额归基金财产, 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 所收赎回费的 25% 。 5 、当本基金 各类份额发 生大额申购 或赎回情形 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 机 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 规则的规定。 ( 九 ) 申购、 赎 回 的注册 登 记 1 、投资者申 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 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 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工作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 2 、投资者赎 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 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 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6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最迟于 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 十 ) 拒绝或 暂 停 申购的 情 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办理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此时, 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转入申请将按同样方式处理: 1. 不可抗力 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2. 证券交易 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基 金 管 理 人 认 为 接 受 某 笔 或 某 些 申 购 申 请 可 能 会 影 响 或 损 害 其 他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时。


4. 基金资产 规模过大, 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 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5. 发生本基 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 、当前一估 值日基金资 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 场价格且采 用 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7 、基金管理 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申 购申请 有可 能导致单一 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的 比 例 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 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8. 法律法规 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 1 、2 、4 、5 项情 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按规定公告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十 一 )暂停 赎 回 或延缓 支 付 赎回款 项 的 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此时, 本基金的转出申请将按同样 方式处理:


1. 不可抗力 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 证券交易 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发生巨额 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况。


4. 发生本基 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 当 前 一 估 值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0% 以 上 的 资 产 出 现 无 可 参 考 的 活 跃 市 场 价 格 且 采 用 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3 6. 法律法规 规定或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 日。 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 十 二 )巨额 赎 回 的情形 及 处 理方式


1. 巨 额赎 回 的认 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前一 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 额赎 回的 处 理 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顺延赎回。


(1 ) 全额赎 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 行。


(2 ) 部分顺 延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 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 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的前提下,对 其余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 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 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 日 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 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3 ) 当基金 出现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 10% 的情形 下, 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 该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全 部 赎 回 申 请 而 进 行 的 财 产 变 现 可 能 会 对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造 成 较 大 波 动 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 赎回申 请实施延期办理。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6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而对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前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 10% 以内(含 10% )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 上述(1 ) 、 (2 )方式处理 ,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 暂停赎 回: 连续 2 日以上 (含本数) 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 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正常支 付时间 20 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巨 额赎 回的 公 告


当发生巨额 赎回并顺延 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 立即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 ,并在 2 日内 通 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说明 有关处理方法。


( 十 三 )暂停 申 购 或赎回 的 公 告和重 新 开 放申购 或 赎 回的公 告


1 、 发生上述 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 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在规定期 限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 、 如发生暂 停的时间为 1 日, 第2 个 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


3 、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 于 2 周, 暂 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 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 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 告最近 1 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 、 如发生暂 停的时间超过 2 周, 暂 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 刊登暂停公告 1 次。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 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65 八 、 基 金 的 非 交 易 过 户 、 转 托 管 、 冻 结 、 质 押 与 基 金 转 换 (一)非交 易过户是指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受理 继承、捐赠 和司法强制 执行而产生 的非交易 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 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受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 行 是 指 司 法 机 构 依 据 生 效 司 法 文 书 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强 制 划 转 给 其 他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二)办理 非交易过户 业务必须提 供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规 定的相关资 料,其中, 因继承、 捐赠、 遗赠、 自愿离婚、 分家析产原因 导致的非交易过户向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 因国有 资产无偿划转、 机 构合并或分立、 资产售卖、 机构 清算、 企业破产 清算 、 强制执行原因导致 的非交易过户直接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统一申请办理。 (三)符合 条件的非交 易过户申请 自申请受理 日起,二个 月内办理; 申请人按基 金注册登 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四)本基 金目前实行 份额托管的 交易制度。 投资者可将 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从一 个交易账 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 具体办理方法参照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 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五)基金 注册登记机 构只受理国 家有权机关 依法要求的 基金账户或 基金份额的 冻结 与解 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 一并冻结。 (六)根据 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 将可以办理 基金份额的 质押业务或 其他基金 业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七) 基金转换在本公司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 基金转换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 具体可相互转换的基金及转换费率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公布。 66 九 、 基 金 的 投 资 (一)投资目 标 本基金定位 为 混合型基 金。以 “核 心”与“优 选”相结合 为投资策略 主线 ,在充 分 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带来的收益,进而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 念 在坚持并深化价值投资理念基础上, 通过专业化的研究分析, 积极挖掘具有核心竞争优 势、稳定成长前景和内在价值的行业和公司。具体来说,该理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 .在全球经 济增长和全 球经济一体 化的背景下 ,中国经济 获得不断增 长的动力源 泉 , 在这一过程中, 各行业呈现繁荣交替态势。 通过专业化的研究分析, 力争把握各行业景气周 期,最大限度地挖掘优势行业的投资价值和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 2 .公司的内 在价值是投 资的基础。 随着股权分 置改革的全 面推进和成 功完成,困 扰 中 国资本市场的制度障碍被清除, 上 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会得到实质性改善、 经营业绩明显提升 等积极因素,最终将在公司价值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必将凸现。 3 .中国经济 持续稳定的 快速增长, 作为微观经 济主体的企 业将明显受 益。事实上 , 一 些上市公司已经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 投资于这些成长型股票, 可以最大程度的分享中国经 济快速增长的成果。 4 .与此同时 ,通过专业 研究获取信 息优势,充 分挖掘证券 市场不完全 有效特征中 的 机 会,通过积极主动投资,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范 围 和 投资比 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 债券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范围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60%-95% , 债券、 权证、 短 期金融工具 以及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 具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 例为 0%-40% (其中 , 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 , 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果法律法 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 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 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四)投资策 略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充分体现“核心”与“优选”相结合的主线。


67 “核心” 包含核心趋势和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两个层面。 通过自上而下的研究, 从宏观经济 和产业政策走向、行业周期和景气变化、市场走势等方面,寻找促使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 行业及市场演化的核心驱动因素, 把握上述方面未来变化的趋势; 与此同时, 强调甄别公司 的核心竞争要素, 从公司治理、 公司战略、 比较优势等方面来把握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力 求 卓有远见的挖掘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 公司。 “优选” 体现在对公司价值的评价和估值水平的横向比较, 利用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等方 法来优选个股。 本基金针对不同行业和公司的特点, 通过建立估值模型来分析评价公司的内 在价值,并进行横向比较来发现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从而达到优选个股的目的。 1 、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 主要采取 “ 自上而下 ” 为主的投资方法, 研究员 着重在行业内通过 分析上下游产业链景气状况的不同、 供需情况、 传导机制的变化, 选择基 本面良好的优势企业或估值偏低的股票。 通过宏观经济、 金融货币、 产业景气等运行状况及 政策的分析, 对行 业判断进行修正, 结合证券市场状况, 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的构建, 并 根 据上述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投资组合回 顾与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战略资产配置首先要确定各类资产的预期回报率和波动率, 然后再按照要求对满足风险 收益目标的资产进行混合。由于使用了预期回报率和波动率等信息,该类信息具有长期性; 战术资产配置增加了对市场中短期趋势判断的重视, 通过对市场的研究, 把握时机进行仓位 调整和波段操作 ,一般用于中短期的资产配置 。 本基金采用战略资产配置 为主、 战术资产配置为辅的配置策略: 中长期 (一年以上) 采 用战略资产配置,短期内采用战术资产配置。 2 、 股票 投 资策 略 (1 )行业配 置策略 本基金行业配置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遵循自上而下方式。具体方法是: ? 基于全球视野下的产业周期的分析和判断 本基金着眼于全球视野, 遵循从全球到国内的分析思路, 从对全球产业周期运行的大环 境分析作为行业研究的出发点, 再结合国内宏观经济、 产业政策、 货币金融政策等经济环境 的分析, 从而判别国内各行业产业链传导的内在机制, 并从中找出处于景气中的行业。 在行 业把握上,本基金进一步通过从宏观到行业再到行业内部的思路进行深入挖 掘。 ? 基于行业生命周期的分析


68 对每一个行业, 分析其所处生命周期阶段。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处于成长、 稳定与成熟期 的行业, 对这些行业给予较高估值; 而对处于初始期的行业保持谨慎, 给予较低的估值; 对 处于衰退期的行业则予以回避。 但是, 某些行业虽然从大类行业看属于衰退性行业, 其中某 些细分行业仍然处于增长期或者成熟期, 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或较强的盈利能力, 本基金将 对这些细分行业的公司进行投资。 ? 基于行业内产业竞争结构的分析





本基金 重点通过迈克尔 ? 波特的 竞争理论考察各行业的竞争结构: (a ) 新进入者的威胁; (b )供应商 的议 价能力; (c )行业内 部的竞争现 状; (d )替代品的威胁; (e )购买者 的议 价能力等。 本基金重点投资那些拥有特定垄断资源或具有不可替代性技术或资源优势, 具有 较高进入壁垒或者具有较强定价能力,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行业。 (2 )公司核 心竞争优势评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治理结构良好,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 本基金认为, 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成为成本领导者或 提供差异化服务等手段取得优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而这种竞争优势能够为公司带来超越 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回报率。 本基金认为, 具有上述特征的企业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点: ? 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结构,注重股东回报,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决策效率高、 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 主要考核指标: 财务信息质量、 所有权结构、 独立董事 制 度、主营业务涉及的行业数量 等等 。 ? 具有与行业竞争结构相适应的、 清晰的竞争战略; 拥有成本优势、 规模优势、 品 牌 优势或其它特定优势; 在特定领域具有原材料、 专有技术或其它专有资源; 有较强技术创新 能力; ? 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超过 50% ,行业 排名前 50% ;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主营业务利润率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 率指标高于行业平均水 平; ? 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 主 营业务收入)高于行业平均值;或者资产报酬 率(EBIT/ 总 资产) 高于行业平均值; 或者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 净资产) 高 于行业平均值。 ? 现金含量高,经营活动产生的每股现金流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本基金认为 , 具备上述 条件的 企业 通常成为同 行业中的成 本领导者或 者产品/ 服务 差 异 化的提供者, 享有比同行业中其它企业更好的利润水平 , 具有可持续的成长能力, 能较好的 69 分享到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 因而, 在市场表现中, 能够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回报, 这 类企业将是本基金投资的重点对象 。 3 、 债 券投 资策 略 (1 )久期管 理 久期管理是债券组合管理的核心环节, 是提高收益、 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 利率水平的 变化对债券投资的收益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中国宏观经济、 财政金融政 策和市场状况的基础上, 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化趋势作出预测。 当预期利率上升时, 本基金将 适度降低组合久期; 当预期利率下降时, 本基金将适度提高组合久期, 在有效控制风险基础 上,提高组合整体的收益水平。 (2 )期限结 构配置 由 于 期 限 不 同 , 债 券 价 格 变 化 对 市 场 利 率 的 敏 感 程 度 也 不 同 , 本 基 金 将 在 确 定 组 合 久 期后, 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 进 行期限结构的配置。 主要的方式有: 梯形组合 、 哑铃 组合、子弹组合。 (3 )确定类 属配置 类属配置主要体现在对于不同类型债券的选择, 实现债券组合收益的优化。 主要包括银 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以及各个市场内不同债券类型的选择,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 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


(4 )个债选 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 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 重点考察各券种 的收益率、 流动性、 信用等级, 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 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 针对市场定价 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本基金在已有组合基础上, 根据未来市场的预期变化, 持续运用上述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动 态调整。 4 、 权 证投 资策 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或增发、 配售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 或者本 基金在进行套利交易、 避险交易等情形下将主动投资权证。 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 将在对 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 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 运用数量化期权定 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70 ( 五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 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沪深 300 指数, 本基 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整体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指数× 80%+ 中国债券 总指数× 20% 。 ( 六 ) 风险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 七 ) 投资组 合 限 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遵守下列限制: (1 )本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 (3 )本基金 投资于股票 资产的比例 范围为 60% -95% ,投资于债券的比 例范围为 0% - 40% ,权证投 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 (4 )本基金 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5 )本基金 进入全国银 行间同业市 场进行债券 正回购的资 金余额不得 超过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40% ;


(6 )本基金 管理人运用 基金财产进 行权证投资 时,本基金 持有的全部 权证,其市 值不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3%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权 证 , 不 超 过 该 权 证 的 10% ;


(7 )本基金 管理人运用 基金财产进 行权证投资 时,本基金 在任 何交易 日买入权证 的总 金 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8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9 )本基金 参与股票发 行申购,所 申报的金额 不超过本基 金的总资产 ,所申报的 股票 数 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0 )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 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 (11 )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 不得超过 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2 ) 本 基金 主 动 投 资 于 流 动 性 受 限 资 产 的 市 值 合 计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5% ;因 71 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 款 所 规 定 的 流 动 性 受 限 资 产 比 例 限 制 的 , 基 金 管 理 人 不 得 主 动 新 增 流 动 性 受 限 资 产 的 投 资。 (13 ) 本基金 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 )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使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的有关约定。 除上述第 (8 ) 、 (12 ) 、 (13) 项另 有约定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 上述 规定的投资比例的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上述投资组合限制条款中, 若属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则当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上述限制,本基金自上述限制被取消之日起,不再受上述限制约束。 (八) 禁止行 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 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 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 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 向其基金 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6 、 买卖与其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 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九 ) 基金的 融 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 十 ) 基金管 理 人 代表基 金 行 使股东 权 利 的处理 原 则 及方法 1 、不谋求对 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 、有利于基 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72 3 、基金管理 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十 一 )基金 的 投 资组合 报 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 期为 2018 年 4 月 1 日 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1 、报告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1 权益投资 1,500,275,359.45 59.85 其中:股票


1,500,275,359.45 59.8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4,000,411.00 7.7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95,404,312.82 31.73 8 其他资产


17,002,474.85 0.68 9 合计





2,506,682,558.12





100.00 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 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00,414,502.42 4.02 C 制造业 827,644,011.89 33.1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8,370,725.00 3.1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2,584,864.98 1.70 J 金融业 117,160,000.00 4.69 K 房地产业 292,291,553.81 11.6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73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41,809,701.35 1.67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00,275,359.45 60.01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622 光大嘉宝 30,798,391 198,803,613.81 7.95 2 002340 格林美 27,368,422 150,936,847.33 6.04 3 002456 欧菲科技 8,245,952 133,007,205.76 5.32 4 601318 中国平安 2,000,000 117,160,000.00 4.69 5 002078 太阳纸业 11,366,388 110,140,299.72 4.41 6 600466 蓝光发展 15,078,700 93,487,940.00 3.74 7 600019 宝钢股份 11,999,972 93,479,781.88 3.74 8 002241 歌尔股份 8,836,100 90,039,859.00 3.60 9 000651 格力电器 1,894,649 89,332,700.35 3.57 10 601666 平煤股份 15,349,369 64,160,362.42 2.57 4 、报告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1 )本报告 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 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3 )其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88,166.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482,036.9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8,907.27 5 应收申购款 493,363.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74 8 其他 - 9 合计 17,002,474.85 (4 )报告期 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 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 报告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622 光大嘉宝 198,803,613.81 7.95 非公开发行, 流通受限 2 002340 格林美 150,936,847.33 6.04 非公开发行, 流通受限 7 、开放式基 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262,801,438.6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0,392,612.81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8,142,034.8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5,052,016.58 8 、基金的业 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 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 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30% 1.19% -7.48% 0.91% -2.82% 0.28%


75 十 、 基 金 的 财 产 ( 一 ) 基金资 产 总 值 基金资 产 总 值 是 指 基 金 所 购 买 的 各 类 证 券 及 票 据 价 值 、 银 行 存 款 本 息 和 基 金 应 收 的 申 购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其构成主要有: 1 、银行存款 及其应计利息; 2 、清算备付 金及其应计利息; 3 、根据有关 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4 、应收证券 交易清算款; 5 、应收申购 款; 6 、股票投资 及其估值调整; 7 、债券投资 及其估值调整和应计利息 ; 8 、其他投资 及其估值调整; 9 、其他资产 等。 ( 二 ) 基金资 产 净 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 三 ) 基金财 产 的 账户 本 基 金 需 按 有 关 规 定 开 立 基 金 专 用 银 行 存 款 账 户 以 及 证 券 账 户 , 与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管人、 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 财产账户以及其它基金 财产账户相互独立。 ( 四 ) 基金财 产 的 保管与 处 分 本 基 金 财 产 独 立 于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固 有 财 产 , 并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保 管 。 基 金 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 的管理、 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 产和收益, 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以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 扣押或其 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财 产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 执行。除依 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 规定处分外 ,基金财产 不得被 处分。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 不 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消;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 互抵销。


76 十 一 、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 一 ) 估值目 的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 准确 的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并 为基金份额提供计价依据。 ( 二 )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 ( 三 ) 估值对 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以及应收应付款等项目。 ( 四 ) 估值方 法 1 、 股票 估 值方 法 : (1 )上市流 通股票按估 值日其所在 证券交易所 的收盘价估 值;估值日 无交易的, 且 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果估值日无交易, 且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 大 变 化 的 , 将 参 考 类 似 投 资 品 种 的 现 行 市 价 及 重 大 变 化 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 )未上市 股票的估值 : ① 首次发行 未上市的股 票,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 难以可靠计 量 公 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价估值 ; ② 送股、转 增股、配股 和 公开 增发 新股等发行 未上市的股 票, 按估值 日在证券交 易 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进行估值; ③ 首次公开 发行有明确 锁定期的股 票,同一股 票在交易所 上市后,按 估值日在证 券 交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进行估值; ④ 非公开发 行的且在发 行时明确一 定期限锁定 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 或行业 协会 有 关 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 )在任何 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如 采用本项第 (1 )-(2 )小项规定 的方法对基 金 资 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 如 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 (1 ) -(2 )小项 规定的方法 对基金资产 进行估值不 能客观反映 其公允价值 的,基金管 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 (4 )国家有 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77 2 、 债券 估 值方 法 : (1 )在证券 交易所市场 挂牌交易实 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估 值日收盘价 估值;估值 日 没 有交易的, 且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果估 值日无交易,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2 )在证券 交易所市场 挂牌交易未 实行净价交 易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 价减去债券 收 盘 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 净价估值; 如果估值日无交易,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将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 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3 )首次发 行未上市债 券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的 公允价值进 行估值,在 估值技术难 以 可 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 )交易所 以大宗交易 方式转让的 资产支持证 券,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在 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5 )在全国 银行间债券 市场交易的 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等 固定收益品 种,采用估 值 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 (6 )在任何 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如 采用本项第 (1 )-(5 )小项规定 的方法对基 金 资 产进行估值, 均 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 如 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项第 (1 ) -(5 )小项 规定的方法 对基金资产 进行估值不 能客观反映 其公允价值 的,基金管 理人在综 合考虑市场成交价、 市场报价、 流动性、 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 )国家有 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 、 权证 估 值办 法 : (1 )基金持 有的权证, 从持有确认 日起到卖出 日或行权日 止,上市交 易的权证按 估 值 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 )首次发 行未上市的 权证,采用 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 计 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 )因持有 股票而享有 的配股权, 以及停止交 易、但未行 权的权证, 采用估值技 术 确 78 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在任何 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如 采用本项第 (1 )-(3 )项规定的 方法对基金 资 产 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 采用了适当 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 果基金管 理 人认为按本 项第 (1 ) -(3 )项规 定的方法对 基金资产进 行估值不能 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 (5 )国家有 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4 、 其他 有 价证 券 等 资产按 国 家 有关规 定 进 行估值 。 5 、 当 本 基 金发 生 大 额申购 或 赎 回情形 时 , 基金管 理 人 可以采 用 摆 动定价 机 制 , 以确 保 基 金 估 值 的 公平性 。 ( 五 ) 估值程 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 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 的估值方法、 时 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 依据本基 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 公布。 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 同时进行。 (六) 估值错 误 的 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 、 差错 类 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销机构或投 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 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 受损失的 当事人(“受损方”)按下述 “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申报差错、 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算差错、 系 统故障差错、 下达指令差错等;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 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 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79 2 、 差错 处 理原 则 (1 ) 差错已发生, 但尚 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 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 更正, 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协助义务的 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 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 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 )差错的 责任方对可 能导致有关 当事人的直 接损失负责 ,不对间接 损失负责, 并且 仅 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 )因差错 而获得不当 得利的当事 人负有及 时 返还不当得 利的义务。 但差错责任 方仍 应 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 的利益损失,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 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 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 )差错调 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 )差错责 任方拒绝进 行赔偿时, 如果因基金 管 理人的行 为造成基金 财产损失时 ,基 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的行为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 财产的损失, 并拒绝进行赔偿时, 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有关 费用,应列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6 )如果出 现差错的当 事人未按规 定对受损方 进行赔偿, 并且依据法 律法规、基 金合 同 或其他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 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 则基金 管理人有权向有责任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 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 损失; (7 )按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 、 差错 处 理程 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 )查明差 错发生的原 因,列明所 有的当事人 ,并根据差 错发生的原 因确定差错 的责 任 方; (2 )根据差 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80 (3 )根据差 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 )根据差 错处理的方 法,需要修 改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交 易数据的, 由基金注册 登记 机 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 当事人进行确认; (5 )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基 金 托 管 人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错 误 偏 差 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时,基 金管理公司 应当及时通 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 错 误偏差达到 基金资 产 净值 0.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 基金 份 额净 值 差 错处理 的 原 则和方 法 (1 )当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 合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时, 基金 管理公司 应当及时通 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 错 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 值的 0.5% 时 ,基金 管 理人应当公告、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 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处理,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 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 基金管 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 )当基金 份额净值计 算差错给基 金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造 成损失需要 进行赔偿时 ,基 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① 本基金的 基金会计责 任方由基金 管理人担任 ,与本 基金 有关的会计 问题,如经 双 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尚不能达成一致时, 按基金会计责任方的建议执行, 由此给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② 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 值已由基金 托管人复核 确认后公告 ,而且基金 托 管 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 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 损失的, 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 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 赔偿金额, 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 50% ,基金托管人承担50%; ③ 如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 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 尚不能达成一致时, 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 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④ 由于基金 管理人提供 的信息错误 (包括但不 限于基金申 购或赎回金 额等),进 而 导 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 (3 )由于证 券交易所及 登记结算公 司发送的数 据错误,有 关会计制度 变化或由于 其他 不 可抗力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 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 81 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 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 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由于 各自技术系 统设置而产 生的净值计 算尾差,以 基金 管 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 )前述内 容如法律法 规或者监管 部门另有规 定的,从其 规定。如果 行业有通行 做法 , 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 七 ) 暂停估 值 的 情形 1 、基金投资 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 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已决定延迟估值; 4 、 如出现基 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 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 基金资产的; 5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 理人暂停 基金估值; 6 、中国证监 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 他情形。 ( 八 ) 基金净 值 的 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 将当日的净值计算结果 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 依据本基金 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九 ) 特殊情 形 的 处理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股票估值方法的第 (3 ) 项、 债券估值方法的第 (6 ) 项或权 证估值方法的第 (4 )项 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82 十 二 、 基 金 的 收 益 与分配 ( 一 ) 基金收 益 的 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 二 ) 基金净 收 益 基 金 净 收 益 为 基 金 收 益 扣 除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可 以 在 基 金 收 益 中 扣 除 的 费 用 等 项 目 后 的 余 额。 ( 三 ) 收益分 配 原 则 1 、基金收益 分配采用现 金方式,投 资者可选择 获取现金红 利或者将现 金红利按红 利发 放 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下称 “再投资方式” ) ; 如果投资 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现金分红方式; 2 、每一基金 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基金当年 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收益 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如果基金 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 在符合有 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 12 次 , 每次基金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 60% 。 当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 收益可不分配。 7 、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四 ) 收益分 配 方 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 基金净收益、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 间、分配数额及比例、 分配方式等内容。 ( 五 ) 收益分 配 方 案的确 定 与 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并按有关规定公告。 (六)收益分 配 中 发生的 费 用 1 、收益分配 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2 、收益分配 时发生的银 行转账等手 续费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 自行承担; 如果基金份 额持 有 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 转账等 手续费, 注册登记 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 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有关业务规定执行。 83 十 三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 一 ) 与基金 运 作 相关的 费 用 1 、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 (1 )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 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 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 证券交易费用; (7 )银行汇 划费用; (8 )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 、 基 金费 用计 提 方 法、计 提 标 准和支 付 方 式 (1 )基金管 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乘以 1.5 % 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 提,具体计算方法 如下:


每日 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 年管理费率÷ 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前一日资产净值乘以 0.25% 的 托管费年费率来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 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 年托管费率÷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 )上述 1 、基金费用 的种类中(3 )至(8 )项 费用由基金 托管人根据 有关法规及 相应 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84 3 、 不 列入 基金 费 用 的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资 产 的 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 基 金费 用的 调 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 告。此项调 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 二 ) 与基金 销 售 有关的 费 用 1 、申购费 (1 )申购费 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2 )申购费 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 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 ,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3 )申购份 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对于单笔 500 万元以上 (包括 500 万) 的申购, 适用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不适用外扣法计算; 对于单笔 500 万元以下 (不包括 500 万)的申 购,其中: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 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申购份 额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 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申购金额 ( 元 )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1.50% 100 万元至200 万元以下 1.20% 200 万元至500 万元以下 0.80% 500 万元(含 )以上 1000 元/ 笔


85 2 、赎回费 (1 )赎回费 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限的不同分为 四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持有时间 [1]


赎回费率


7 日以下 1.5% 7 日(含7 日 )至一年以下


0.5%


1 年(含1 年 )至 2 年


0.25%


2 年以上( 含 2 年) 0


注: [1]


就赎 回费的计算而言,1 年指 365 天,2 年为 730 天 ,以此类推。 (2 )赎回费 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 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 余额归基金 财产,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所收 赎回费的 25% 。 (3 )赎回金 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 赎 回数量 ?T 日 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 回总额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赎 回总额 ? 赎回费用 赎回费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 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 3 、基金管理 人可以从本 基金财产中 计提销售服 务费 ,用于 基金的持续 销售和服务 基金 份 额持有人 ,具体办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 、基金管理 人可以 在基 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调 整 上述费率 。上述费率 如发生变更 ,基 金 管理人应最 迟于新的费 率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中 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 告。调整后的 上述费率还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地域范围、 特定行业、 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电 话交易等 ) 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 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 、赎回等费率。 ( 三 ) 基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 的各纳税主体,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86 十 四 、 基 金 的 会 计 与 审 计 ( 一 ) 基金会 计 政 策 1 、基金管理 人为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2 、基金的会 计年度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基金首期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合 同生效日起至相关年度的 12 月 31 日止, 基金末期的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期间从相关年度的 1 月1 日起至 基金合同终止日止。 3 、本基金的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 、会计制度 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 、本基金独 立建账、独立核算 、单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6 、基金管理 人保留完整 的 会计账目 、凭证并进 行日常的会 计核算,按 照有关规定 编制 基 金会计报表; 7 、基金托管 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书面确认。 ( 二 ) 基金审 计 1 、基金管理 人聘请具有 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 及其注册会 计师对基金 年度 财 务报表及其它规定事项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相互独立。 2 、会计师事 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 、 基金管理 人 (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须经基金托管人 (或 基金管理人) 同意, 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可以更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 2 个工作日内 公告。 87 十 五 、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 一) 本 基 金的 信 息 披露应 符 合 《 基金 法 》 、 《 运作 办 法 》 、 《信 息 披 露办法 》 、 基 金 合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 二)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 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称 “ 网站 ” ) 等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 三) 本 基 金信 息 披 露义务 人 承 诺公开 披 露 的基金 信 息 ,不得 有 下 列行为 : 1.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对证券投 资业绩进行预测; 3. 违规承诺 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 诋毁其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中国证监 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 四) 本 基 金 公 开 披 露 的 信 息 应 采 用 中 文 文 本 。 如 同 时 采 用 外 文 文 本 的 ,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应 保 证两种 文 本 的内容 一 致 。两种 文 本 发生歧 义 的 ,以中 文 文 本为准 。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 五) 公 开 披露 的 基 金信息 公 开 披 露的基 金 信 息包括 : 1. 基金 招 募说 明 书 、基金 合 同 、基金 托 管 协议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 3 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登载在网站上。 (1)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 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 风险揭示、 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等 88 内容。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更新招募说明书并 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 前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进行审查。


(2)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义务关系, 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 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 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3)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 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 基金 份 额发 售 公 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露招募说明 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3. 基金 合 同生 效 公 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 基金 开 始申 购 、 赎回公 告 基金管理人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 2 日 前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公告。 5. 基金 份 额上 市 交 易公告 书 基金份额获准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的 3 个工作日前 ,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6. 基金 资 产净 值 、 基金份 额 净 值 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 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 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7. 基金 定 期报 告 , 包括基 金 年 度报告 、 基 金半年 度 报 告和基 金 季 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 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 89 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 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 月的,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或者 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 情 形 , 为 保 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 工作日, 电子文本报中国证监会 、 书面报告报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8. 临时 报 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 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并 在 公 开 披 露 日 分 别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主 要 办 公 场 所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 机 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终止基金合同; (3) 转换基金运作方 式; (4)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 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基金管 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 (10) 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


90 (11) 涉及基 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 部门的调查; (13)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 董 事 、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基 金 经 理 受 到 严 重 行 政 处 罚 , 基 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 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 、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 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 (18) 基金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基金变 更、增加或减少销售代理机构 ; (20) 基金更 换 登记结算机构; (21) 本基金 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 申购、赎回费率 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 暂停接受 申购、赎回申请; (24) 本基金 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申请; (25) 基金变 更标的指数; (26) 基金暂 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 (27) 基金推 出新业务或服务; (28) 发生涉 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9) 基金管 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30) 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9. 澄清 公 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 份额价格产生误导 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10. 基 金 份额持 有 人 大会决 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 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托管人对基 91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 务。 11. 中国 证 监会 规 定 的其他 信 息 。 ( 六) 信 息 披露 事 务 管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 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 、 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 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 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 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同媒 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 应 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 七) 信 息 披露 文 件 的存放 与 查 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 所,供公众查阅、复 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 复制。 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92 十 六 、风 险 揭示 ( 一 ) 市场风 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 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 投资者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 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产生风险。 主 要的风险因素包括: 1 、 政策 风 险 因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产业政策、 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 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 2 、 经济 周 期风 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 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的收益水 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 、 利率 风 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 和收益率, 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 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 利率变化的影响。 4 、 上市 公 司经 营 风 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如管理能力、 行业竞争、 市场前景、 技术更新、 新产品研究开发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生变化。 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 票价格可能下跌, 或者能够用 于分配的利润减少,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 虽然基金可以通过 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避免。 5 、 购买 力 风险 基金 份额持有人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 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因素而使其 购买力下降, 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 二 ) 管理风 险 1 、在基金管 理运作过程 中,基金管 理人的知识 、经验、判 断、决策、 技能等,会 影响 其 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 、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 三 ) 流动性 风 险 为应对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 满足流动性需求。 但 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赎回申请,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时,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1 、基金申购 、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安排详细规则参见招募说明书第七 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的相 关约定。


93 2 、拟投资市 场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流动性较好的规范型交易 场所, 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债券及 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同时本基金基于分散投资 的原则在 行 业 和 个 券 方 面 未 有 高 集 中 度 的 特 征 , 综 合 评 估 在 正 常 市 场 环 境 下 本 基 金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适 中。 3 、巨额赎回 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为应对巨额赎回情形下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 有 困 难 或 认 为 因 支 付 投 资 人 的 赎 回 申 请 而 进 行 的 财 产 变 现 可 能 会 对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造 成 较 大波动时, 可能采取部分延期赎回、 暂停赎回或者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资者延期办理部 分赎回申请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详细规则参见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 回第十二 条的相关约定。 4 、由于投资 者的申购赎 回行为可能 导致本基金 的单一投资 者持有的份 额占本基金 总 份 额的比例较高, 该单一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行为可能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从而对基金收益 产生不利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控制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 50% , 并防 止投资者 以其他方式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限制 的情形发生 (运作过程中, 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 被动超标的 除外) 。如基 金管理人认 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申 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单一 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 ,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存在变相规避 50%集 中度限 制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单一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的认/ 申 购申请 或确认失败。 5 、实施备用 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 可依照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 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 但不限于: (1 )延期办 理巨额赎回申请; (2 )暂停接 受赎回申请; (3 )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4 )收取短 期赎回费; (5 )暂停基 金估值; (6 )摆动定 价; (7 )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巨额 赎回情形下实施部分延期赎回、 暂停赎回或者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资者延期办 理部分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第十二条的相 关约定。当实施部分延期赎回的措施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无法全额确认赎回, 94 一方面可能影响自身的流动性, 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若实施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者一方面不能赎回基金份额, 可能影响自身的流动性, 另一方面将 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当实施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资者延期办理部分 赎回申请的措施时, 该赎回比例过高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将无法全额确认赎回, 一方面可能影 响自身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基金净值的影响。 收取短期赎回费的情形和程序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 第七条的 相关约定, 对持续持有期小于 7 日的 投资者相比于其他持有期限的投资者将支付更高的赎回 费。 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第七 条的相关约定。 若实 施 暂 停 基 金 估 值 , 基 金 管 理 人 会 采 取 延 缓 支 付 赎 回 款 项 或 暂 停 接 受 基 金 申 购 赎 回 申 请 的 措 施,对投资者产生的风险如前所述。 当 基 金 发 生 大 额 申 购 或 赎 回 情 形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对 本 基 金 的 估 值 采 用 摆 动 定 价 机 制, 即将本基金因为大额申购或赎回而需要大幅增减仓位所带来的冲击成本通过调整基金的 估值和单位净值的方式传导给大额申购和赎回持有人, 以保护其他持有人的利益。 在实施摆 动定价的情况下,在总体大额净申购时会导致基金的单位净值上升,对申购的投资者不利; 在总体大额净赎回时会导致基金的单位净值下降,对赎回的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 四 ) 本基金 特 定 投资策 略 带 来的风 险 作为 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在个股优选上以企业的治理结构和核心竞争优势为出发点, 通 过严格的估值流程构造投资组合。 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可能会由于股票投资比例较 高带来较高 的系统性风险。 鉴于中国股市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 具有波动性较大的特征, 因而本基金管 理人在必要时将通过辅助性的类别资产配置,力求降低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主要坚持买入并持有的策略, 同时配合主动投资管理, 其中, 对上 市公司股票的估值是本基金买入和卖出股票的基本依据, 而估值水平取决于本基金管理人对 公司业绩增长的预期, 如果上市公司未能实现本基金管理人预期的业绩增长率, 则可能导致 本基金管理人对其定价出现偏差, 从而以较高的价格买入该股票而最终影响基金的收益。 相 反, 本基金主要投资的这类上市公司也可能由于受 到市场的追捧, 股价相对较高, 股价波动 幅度也相对较大,从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较大,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 五 ) 其他风 险 1 、因技术因 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 、因基金业 务快速发展 而在制度建 设、人员配 备、内控制 度建立等方 面不完善而 产生 的 风险; 3 、因人为因 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产生的风险; 4 、对主要业 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 、 因战争、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代销机构等机构无法正常工作, 95 从而影响基金的申购、赎回按正常时限完成的风险 ; 6 、其他风险 。





96 十 七 、差 错 处理 ( 一 ) 差错类 型 基金运作过程中,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 导 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 受损方” ) 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申报差错、 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算差错、 系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 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 二 ) 差错处 理 原 则 1 、差错已发 生,但尚未 给当事人造 成损失时, 差错责任方 应及时协调 各方,及时 进行 更 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 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 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 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 、差错的责 任方对可能 导致有关当 事人的直接 损失负责, 不对间接损 失负责,并 且仅 对 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 、因差错而 获得不当得 利的当事人 负有及时返 还不当得利 的义务。但 差错责任方 仍应 对 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 利益损失( “ 受损方” ) ,则差错责任 方应赔偿受 损方的损失 ,并在其支 付的赔偿金 额的范围 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 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 、差错调整 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 、 差错责任 方拒绝进行赔偿时,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协助受损方向差错责任方追偿; 6 、如果出现 差错的当事 人未按规定 对受损方进 行赔偿,并 且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 、基 金 合同或其他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 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 则 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 遭受的损失。


7 、按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 三 ) 差错处 理 程 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 、 查明差错 发生的原因, 列明所有的当事人, 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方;


97 2 、根据差错 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 、根据差错 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 、根据差错 处理的方法 ,需要修改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的交 易数据的, 由基金注册 登记 机 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托 管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 偏差达到基 金份额净值0.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8 十 八 、 基 金 合 同 的 终 止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清 算 ( 一 ) 基金 合 同 的 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合同终止: 1 、 存续期间 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 工作日达不到200 人, 或 连续60个工 作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 金管理人 将宣布本基金合同终止; 2 、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3 、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4 、基金管理 人因解散、破产、撤销、丧失基金管理资格、停止营业等事由,不能继续担 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无其它基金管理公司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5 、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 破产、 撤销、 丧失基金托管资格、 停止 营业等事由, 不能继续担任本 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无其它托管机构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6 、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事由。 基金合同终 止后,基金 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依 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 及 其他有关规定, 行使请求给付报酬、 从基金资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 可以留置基金资产或 者对基金资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 二 ) 基金财 产 的 清算 1 、 财产 清 算小 组 (1 ) 自基 金合同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财产清算小组,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 监会的监督下进行财产清算。 (2 ) 财产 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财 产清算小组在成立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公告。 (3 )财产清 算小组负责 基金资产的 保管、清理 、估价、变 现和分配。 财产清算小 组可 以 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 、 财产 清 算程 序 (1 )基金合 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 )对基金 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 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基金清 算组作出清算报告; (5 )会计师 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 )律师事 务 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 )将基金 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 )公布基 金清算公告;


99 (9 )对基金 财产进行分配。 3 、 财产 清 算费 用 财产清算费用是指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财产 清算费用由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4 、 基金 资 产按 下 列 顺序清 偿 (1 )支付财 产清算费用; (2 )交纳所 欠税款; (3 )清偿基 金债务; (4 )按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资产未按前款(1 ) 至(3 )项规 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 、 基金 财 产清 算 的 公告 基金合 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 日内由财产清算小组公告; 财产清算过程 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财产清算小组作出的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 、 财产 清 算账 册 及 文件的 保 存 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100 十 九 、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 要 ( 一 )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规范中邮核心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国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 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以 下简称《运 作办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 简称 《流 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 ) 及 其他有关规 定,在平等 自愿、诚实 信用、充分 保护基金投 资者及相 关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的 原则基础上 ,特订立《 中邮核心优 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 。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其他与本基金相 关的涉 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 均以本合同为准。 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享有权利, 同时需承担 相应的义务。 中邮核心优 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基金” ) 由基金管理 人 按 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核准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合同应当适用 《基金法》 及相应法律法规之规定, 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导致 基金合同的内容存在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之处, 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 二 ) 基金管 理 人 的权利 与 义 务 1 、 基金 管 理人 的 权 利


1 ) 自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2 )获得基金 管理人报酬;


3 )依照有关 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4 )在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 有关基金认 购、申购、 赎回、转换 、非 交 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101 5 )根据本基 金合同及有 关规定监督 基金托管人 ,对于基金 托管人违反 了本基金合 同或 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对基金资产、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及时呈报 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


6 )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7 )选择、更 换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 )选择、更 换代销机构 ,并依据代 销协议和有 关法律法规 ,对其行为 进行必要的 监督 和 检查;


9 )在基金托 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0)依法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 、 基金 管 理人 的 义 务


1 )依法募集 基金,办理 或者委托其 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 和登 记 事宜;


2 )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 同生效 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 的具有专业 资格的人员 进行基金投 资分析、决 策,以专业 化的经营方 式管 理 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 内部风险控 制、监察与 稽核、财务 管理及人事 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 理的 基 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 基金法》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 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计算并公 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 合理的措施 使计算开放 式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 、赎回和注 销价格的方 法符 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 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 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半 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 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 金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 基 金合同及 102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 依据 《基 金法》 、 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 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 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 致基金财产 的损失或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 权益,应当 承担赔 偿 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 基金财产损 失时,应为 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向 基金托管 人追偿;


22)法律法 规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三 ) 基金托 管 人 的权利 与 义 务 1 、 基 金托 管人 的 权 利


1 )获得基金 托管费;


2 )监督基金 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 )自本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 )在基金管 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 )根据本基 金合同及有 关规定监督 基金管理人 ,对于基金 管理人违反 本基金合同 或有 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对基金资 产、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及时呈报中 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 )依法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权利。


2 、 基金 托 管人 的 义 务


1 )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 的基金托管 部,具有符 合要求的营 业场所,配 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 基金 托 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对所托管 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除依据《 基金法》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103 不得委托第三人 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 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 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除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对基金财 务会计报告 、中期和年 度基金报告 出具意见, 说明基金管 理人在各重 要方 面 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 )保存基金 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 )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 )办理与 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 )对基金 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3 )根据本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4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5 )按照规 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6 )按规定 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7 )依据基 金管理人的指 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8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19 ) 因违反基 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法律法 规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 )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的 权 利 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 得 依 据 基 金 合 同 募 集 的 基 金 份 额 , 即 成 为 本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 直 至 其 不 再 持 有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作 为 本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并 不 以 在 基 金 合 同 上 书 面 签 章 为必要条 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 、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的权利 (1 )分享基 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 配财产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 )依法申 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4 (4 )按照规 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 )出席或 者委派代表 出席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 会, 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事 项行 使 表决权; (6 )查阅或 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 金管理人的 投资运作 ; (8 )对基金 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发 售机构损害 其合法权益 的行为依法 提起 诉 讼; (9 )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的义务 (1 )遵守基 金合同; (2 )缴纳基 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 )在持有 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 )不从事 任何有损基金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的活动; (5 )返还在 基金交易过 程中因任何 原因,自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及基金管理 人的 代 理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6 )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义务。 ( 五 )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大 会 召 集、议 事 及 表决的 程 序 和规则 1 、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大会的 召 集 事项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经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10% 以 上 (含 10% , 下同)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 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终止基 金合同;


(2 )转换基 金运作方式;


(3 )变更基 金类别;


(4 )变更基 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 )变更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


(6 )更换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 )提高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 。但根据法 律法规的要 求提高该等 报酬 标 准的除外;


(8 )本基金 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 )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大会的 召 集 方式


1 )除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 合同另有约 定外,基金 份额持有人 大会由基金 管理人召集 ,开 会 时间、 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 105 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 ) 基金托管 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 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 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 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 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 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 )代表基金 份额 10%以 上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认 为有必要召 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的, 应 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 是否召 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 当自出具书 面决定之日 起 60 日内 召开 ;基金 管理人决定 不召集,代 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


4 )代表基金 份额 10% 以 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基金份额 持有人依法 自行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应 当 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3 、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大会的 议 事 程序


(1 )现场开 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 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 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 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 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 大会的基 金 份额持有人 和代理人以 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 50% 以上多数选 举产生一名 代表作为 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 委托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 等事 项。


(2 )通讯方 式开会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天公布提案 , 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 期第 2 天在 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4 、 基金 份 额持 有 大 会的表 决 程 序


1 )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106 2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A )一般决 议


一 般 决 议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及 其 代 理 人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50% 以 上 通 过 方 为 有效,除下 列(B )所规 定的须以特 别决议通过 事项以外的 其他事项均 以一般决议 的方式通 过;


(B )特别决 议


特 别 决 议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及 代 理 人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方 为有效; 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 更换基金托管人、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等 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或者备案, 并予以公 告。


4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 )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逐项 表决。 ( 六 ) 基金合 同 的 变更和 终 止 1 、 基金 合 同的 变 更 (1 )除非法 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另有 规定,对基 金合同的变 更应当召开 基金份额持 有人 大 会的, 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2 )依现行 有效的有关 法律法规, 对基金合同 的变更自中 国证监会核 准或出具无 异议 意 见之日起生效。 (3 )除依本 基金合 同或 依现行有效 的有关法律 法规,对基 金合同的变 更须基金份 额持 有 人大会决议 通过和/ 或须 报中国证监 会核准以外 的情形,经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 人同意可 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 基金 合 同的 终 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 )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 )中国证 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 七 ) 争议的 处 理 各方当事人同意,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 能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 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107 二 十 、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的 内 容 摘 要 ( 一 ) 托管协 议 当 事人 1 、 基 金管 理人 名





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邮政编码:100082 法定代表人 :曹均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0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6]23 号 注册资本:3.041 亿元人民 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 、 基 金托 管人 名





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 晨世贸中心 东座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1 月15 日 托管资格的批准文号: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 款 ;发放短 期、中期、 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 结 算;办理 票 据 承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 券; 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 结汇、 售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 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 贷款承诺;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 外 汇存款; 外汇贷款; 外汇汇款; 外汇借款; 发行、 代理发行、 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 自营、 代客外汇买卖; 外币兑 换; 外汇担保; 资信调查 、 咨询、 见证业务; 企业、 个人财务顾问服务; 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 证券投 108 资基金托管业务; 企业年金托管业务; 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托管业务; 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 电话银行、 手机银行、 网上银行业务; 金融衍生 产 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 二 ) 基金托 管 人 和基金 管 理 人之间 的 业 务监督 、 核 查 1 、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本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 人 报 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 益 分 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 例 的 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规定的 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 ,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 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 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 失 致 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2 、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就基金托管人是否及 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是否擅自动用基金资产、是否按时将分配给基金份额 持 有 人的收益划入分红派息账户等事项,对基金托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 。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 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 擅自挪用基金资产、 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灭失、 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要求基金托管人予以纠正并 采 取 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 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核 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 复 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 管人限期纠正。 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 管人有义务 配合和协助 对方依照本 协议对基金 业务执行监 督、 核 109 查。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 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 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 三 ) 基金资 产 保 管 1 、 基金 资 产保 管 的 原则 (1 ) 基金托管人应依法持有并安全、 完整地保管基金财产。 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 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2 )基金财 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3 ) 基金托 管人按照规定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对所托管的基金财产分 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 确 保 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对于因 基金投资、 基金申(认 )购过程中 产生的应收 财产,应由 基金管理人 负责 与 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托管人, 到账日基金 财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 托管人应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 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 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 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2 、 募集 资 金的 验 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 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 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 。 基金募 集期满, 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 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 (含 2 名)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验资完成, 基 金管理人应将募集到的全部资金存入基金托 管人为基金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中, 基金托管人 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基金资产接收报告。 3 、 基金 的 银行 账 户 的开设 和 管 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 款。该基金托管专户是指基金托管人在集中托管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基金与中国证 券 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 担 。 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 进 行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 《现金管理条例》 、 《中国人民 银 行 利 率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 、 《 关 于 大 额 现 金 支 付 管 理 的 通 知 》 、 《 支 付 结 算 办 法 》 以 及 中 国 人 民 银行的其他规定。 4 、 基金 证 券账 户 和 证券交 易 资 金账户 的 开 设和管 理


110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 深圳分公 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 任 何 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 金 托 管 人 以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名 义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深圳 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 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 涉及相关账 户的开设、 使用的, 除非法规另有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 使 用的规定;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 债券 托 管自 营 账 户的开 设 和 管理 (1 ) 基金合 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 登 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自营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 的 债 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人 民 银 行进行报备。 (2 )同业拆 借市场交易 账户和债券 托管账户根 据中国人民 银行、中国 外汇交易中 心和 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补充协议, 进行 使用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国债市场回购 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 人保存副本。 6 、 基金 资 产投 资 的 有关实 物 证 券的保 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 公 司 或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或 票 据 营 业 中 心 的 代 保 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 管 理 人的指令办理。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责任。 属于基金托 管人实际有 效控制下的 实物证券在 基金托管人 保管期间的 损坏、灭失 ,由此 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7 、 与基 金 资产 有 关 的重大 合 同 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 人代表基 金 签署的与基 金有关的重 大合同的原 件分别由基 金托管人、 基金管 理人保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 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 证 基 金 一 方 持 有 两 份 以 上 的 正 本 , 以 便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至 少 各 持 有 一 份 正 本 的 原 件。 如上述合同只有一份正本先由基金管理人取得, 则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正本送达基金托 管人处保管。 ( 四 ) 基金资 产 净 值计算 与 复 核


111 1 、 基金资产 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价值。 2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每 工 作 日 对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 估 值 原 则 应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 额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 后 计 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 算 结果复核后,签名、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 值 予以公布。 3 、本基金按 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 )上市证 券按估值日 其所在证券 交易所的收 盘价计算; 估值日无交 易的,以最 近一日的 收盘价计算。


(2 )未上市 股票的计算:


① 送股、 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计算;


② 首次发 行的股票,按成本价计算。


(3 )权证估 值办法: ①配股权证, 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 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 则按收盘价和配股 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不进行估值。


②基金持有的权证, 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 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 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估值。 (4 )银行间 债券市 场债券按成本估值。


未上市交易债券按购入成本加计至估值日为止的应计利息额估值。 (5 )债券利 息收入、存 款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 证券收入等 固定收益的 确认采用权 责发生制 原则。 (6 )股利收 入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7 )当本基 金发生大额 申购或赎回 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可 以采用摆动 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 (8 )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有 强制规定的 ,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 事项,按国 家最新规 定估值。 (9 ) 在任何 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第 (1 ) 、 (2 ) 、 (3 ) 、 (4 ) 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 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 款 第 112 (1)、( 2)、( 3)、( 4 ) 项 规 定 的 方 法 对 基 金 资 产 进 行 估 值 不 能 客 观 反 映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共同承担。 本基金 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 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 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 五 )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名 册 的 登记与 保 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包括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权益登记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每月最后一个 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负责编制,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负保管义务。 ( 六 ) 争议解 决 方 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 可以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 方 承 担。 争议处理期 间, 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 继续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七 ) 托管协 议 的 修改与 终 止 1 、 本协议相关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新协议, 其内容 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必要的核准 或 备 案手续后生效。 2 、发生以下 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 )基金合 同终止; (2 )因基金 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其他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 )因基金 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 破产或其他事由造成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 )发生《 基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113 二 十 一 、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服 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管理 人 根 据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需 要 、 市 场 状 况 及 自 身 服 务 能 力 的 变 化 , 有 权 增 加 、 修 改 这 些 服 务 项 目: ( 一 ) 注册登 记 服 务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作 为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提 供 注 册 登 记 服 务 。 我 公 司 配 备 了 安 全 、 高 效 、 完 善 的 电 脑 及 通 讯 系 统 , 能 够 准 确 、 及 时 地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办 理 基 金 账 户 、 基 金 份 额 的 登 记 、 管 理 、 托 管 和 转 托 管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名 册 的 管 理 , 权 益 分 配 时 红 利 的 登 记 、 派 发,基金 交易 份额的清 算、 过户和基 金交 易资金的 交收 。 ( 二 ) 红利再 投 资 服务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进行基金收益分配,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期分配 所得基金收益将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且 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 三 ) 信息查 询 服 务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随时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及投资资讯,我公司开通 24 小时自动语 音服务、网上查询。通过以上方式可进行公司信息查询和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信息查询。


查询方式包括:自动语音查询、网上查询及人工查询。 查询内容 包括:最新活动公告、基金产品介绍、公司介绍等公司信息;基金净值查询、 基金份额查询、 基金交易确认查询、 基金分红查询及基金历史交易记录等账户及交易信息查 询 。 ( 四 ) 交易对 账 单 寄送服 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对账单包括月度、季度及年度对账单等。月度对账单在 每 月 度结束后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本 月 度 内 新 开 户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寄 送 ; 季 度 对 账 单 在 每 季 度 结 束 后10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本 季 度 内 有 交 易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寄 送 ; 年 度 对 账 单 在 年 度 结 束 后15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所 有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寄送。 ( 五 ) 定期定 额 投 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本基金可为投 资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 具体实施方 法以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 ( 六 ) 网上交 易 服 务


在 条 件 成 熟 时 ,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提 供 网 上 交 易 平 台 。 通 过 先 进 的 网 络 通 讯 技 术 , 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效安全的基金交易服务、及时迅捷的基金信息和理财服务。


( 七 ) 主动通 知 服 务


通 过 邮 寄 、 电 子 邮 件 、 短 信 、 主 动 致 电 等 方 式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提 供 各 项 主 动 通 知 服 务,包括邮 寄对账单、 发送月度/ 年 度电子对账 单、基金份 额持有人交 易成交后发 送电子确 114 认通知、基 金净值日报/ 周报、公司 公告及重要 信息等,我 公司将通过 上 述方式主 动通知基 金份额持有人。


( 八 ) 信息定 制 服 务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服 务 品 质 , 使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及 时 了 解 基 金 运 作 情 况 , 我 公 司 推 出 全 方 位资讯服务定制项目。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客服热线、 公司网站定制各种资讯, 公司通过 EMAIL 、短信 等多渠道发送资讯定制服务。


我 公 司 会 按 照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要 求 定 期 提 供 周 报 、 月 刊 及 月 度 电 子 对 账 单 、 基 金 交 易 确认通知、短信每日/ 周 净值等。


另 外 , 在 条 件 成 熟 时 , 我 公 司 每 季 度 还 将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制 作 季 刊 , 使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能及时、全面了解基金运作情况及公司文化等。


( 九 ) 投诉建 议 受 理


如 果 对 我 公 司 提 供 的 各 种 服 务 感 到 不 满 或 有 其 它 需 求 , 可 通 过 语 音 留 言 、 客 服 邮 箱 、 网站留言等各种方式随时向我公司提出, 也可直接与客户服务人员联系, 我公司将及时处理 客户投诉;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满足客户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需求。


( 十 ) 语音留 言 服 务


为加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潜在客户的沟通和联系, 我公司提供7 ×24 小 时语音留言服 务, 及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疑问或意见保留, 客户服务人员将在第一时间内及时进行收听处 理。


( 十 一 )客户 服 务 部联系 方 式 1 、客 户服务 部电话 客户服务 电话 :010-58511618 、400-880-1618 2 、互 联网站 及电子信 箱 网址:http://www.postfund.com.cn 电子信箱:info@postfund.com.cn


115 二 十 二 、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本 基 金 及基金 管 理 人的有 关 公 告(自 招 募 说明书 公 布 日至本 次 更 新内容 截 止 日) 披 露 事 项


时 间 关于更改直销中心单笔最低投资金额的公告 2006-09-0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为中 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6-09-0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市商业银行为中邮核心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6-09-1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6-09-29 2006 年 10 月 13 日中邮 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2006-10-13 2006 年 10 月 20 日中邮 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2006-10-2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2006-10-2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直销专户信息的公告 2006-10-2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2006-11-1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 2006-12-0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 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6-12-0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2006-12-0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2006 年度最后 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06-12-3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2007-01-0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直销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的公告 2007-01-1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 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7-01-1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 年第4 季 度报告 2007-01-2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获 配 中 青 旅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138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公 告 2007-01-2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中邮核心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2007-01-2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预告 2007-02-0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2007-02-0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预告 2007-03-0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公告 2007-03-0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 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7-03-1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 年年度报 告


2007-03-2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预告 2007-04-1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公告 2007-04-1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 年第1 季 度报告


2007-04-19


11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07-05-12 中邮核心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预告 2007-05-2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 2007-05-2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用、申购份额计算方法以及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相关条款的公告 2007-06-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 东 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 公告 2007-06-0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八次分红预告 2007-06-2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 半年度最 后一个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07-07-0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八次分红公告 2007-07-0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2007-07-0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7-07-0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 销机构和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中 邮 核 心 优 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2007-07-1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 年第2 季 度报告 2007-07-1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 九次分红预告 2007-07-2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九次分红公告 2007-07-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2007-07-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银行为中邮核心优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7-07-28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07-08-1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七年半年度报告 2007-08-2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 十次分红预告 2007-08-3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次分红公告 2007-09-0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打开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 2007-09-0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风险提示公告 2007-09-1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2007-09-1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 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7-09-1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北京万通先锋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600246)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07-09-2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估值方法和会计政 策以及修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公告 2007-09-2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次分红公告 2007-10-1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基金暂停申购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07-10-1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 年第3 季 度报告 2007-10-26


11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离职公告 2007-10-3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 限公司(600432 )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公告 2007-11-03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7-11-0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 2007-11-1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离职公告 2007-11-1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 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7-11-22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7-11-24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7-12-1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7-12-2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次分红公告 2007-12-2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 年度最后 一个交易日基金资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07-12-29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1-1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 年第4 季 度报告 2008-01-22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1-3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2-15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3-0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3-1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招商银行直销专户信息的公 告 2008-03-2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3-2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 年年度报 告 2008-03-28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4-1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8 年第1 季 度报告 2008-04-19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4-25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5-0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08-05-12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5-23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6-06 中邮基金司关于联系地震灾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公告 2008-06-1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6-2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8 年半年度 最后一个交易日净值 公告 2008-07-0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7-04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7-1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8 年第2 季 度报告 2008-07-2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8-0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8-1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 00 八年半 年度报告 2008-08-23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8-29


118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9-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2008-09-1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估 值方法的公告 2008-09-1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08-09-18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09-26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10-10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8 年3 季度报的公告 2008-10-23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10-24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11-07 关于中邮核心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08-11-12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11-2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11-05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11-19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8-12-3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8 年最 后交易日净值公告 2009-01-05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1-16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8 年4 季度报的公告 2009-01-2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2-06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2-2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托管行名称变更的公告 2009-03-05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3-06 关于恢复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2009-03-20 关于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基金费率优惠调整的公告 2009-03-20 关于参加代销机构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2009-03-20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 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3-27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08 年 年度报告 2009-03-2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提示性公告 2009-04-1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 年1 季度 报告 2009-04-2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4-2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的公告 2009-04-2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5-0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09-05-1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5-2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6-0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6-1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 年半年 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09-07-0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7-0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7-1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 年度第 2 季度报告 2009-07-20


11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7-3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8-1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 年半年 报 2009-08-2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8-2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9-1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09-2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10-0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9-10-1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10-2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 年度第 3 季度报告 2009-10-2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11-0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公告 2009-11-1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11-2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增加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9-12-1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09-12-18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1-0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 年年度 最后一个交易日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10-01-04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 示性公告 2010-01-1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 年度第 4 季度报告 2010-01-22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1-19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2-12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2-26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3-05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3-12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3-1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 年年度 报告 2010-03-2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03-26 中邮基金参加招商证券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公 告 2010-03-26 中邮基金 参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2010-03-26 中邮基参加华泰联合证券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 的公告 2010-03-30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 示性公告 2010-04-0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度第 1 季度报告 2010-04-21 中邮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 整情况的公告 2010-04-2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4-23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5-07 中邮基金增聘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的公告 2010-05-1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0 年第 1 号) 2010-05-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离职公告 2010-05-29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6-04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6-1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半年 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10-07-01


120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7-02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7-1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度第 2 季度报告 2010-07-19 中邮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 整情况的公告 2010-07-2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7-30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8-13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8-2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半年 度报告 2010-08-28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09-10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10-22 中邮基金股东名称变更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变更公告 2010-10-2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度第3 季度报告 2010-10-28 中邮基金运用 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公告 2010-11-04 关于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11-08 关于参加 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11-08 中邮基金参加南京证券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 告 2010-11-08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11-08 中邮基金参加 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11-0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0 年第 2 号) 2010-11-12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日常申购业务提示性公告 2010-12-17 中邮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网上 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2010-12-30 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2010-12-31 参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 行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12-3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 年年度最 后一个交易日基金资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11-01-04 中邮基金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1-01-04 旗下基金持有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1-01-0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第4 季 度报告 2011-01-21 关于旗下基金获配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1-01-22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1-02-17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1-03-0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 2011-03-1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年度 报告 2011-03-3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1-04-2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 1 号) 2011-05-12 旗下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 复日常申购公告 2011-05-23 参加代销机构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 告 2011-05-24 中邮基金旗下产品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011-06-29 关于中邮基金旗下产品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06-29


121 中邮基金 旗下产品延迟参加代销机构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07-0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 最后一个交易日基 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2011-07-01 关于中邮基金旗下产品恢复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07-05 中邮基金旗下核心优选基 金参加定投申购业务公告 2011-07-0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核心优选基金开通农业银行定投、定赎业 务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2011-07-0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1-07-21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1-08-0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半年度 报告 2011-08-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海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1-09-0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第3 季 度报告 2011-10-2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 年第 2 号) 2011-11-12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1-11-14 参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11-29 开通代销机构 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1-12-2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度最后 一个自然日净值公 告 2012-01-0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2-01-1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部基金产品参加中信银行、平 安银行定投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1-02-1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1 年年度报 告 2012-03-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03-3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 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2-04-0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2-04-24 关 于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基 金 开 通 农 业 银 行网上银行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04-27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开通邮储银行手机银行 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04-2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2-05-0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2 年第 1 号) 2012-05-1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开通中国农业银行网上 银行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延期的公告 2012-06-2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最后一日净值公告 2012-07-0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延迟参加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07-0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2-07-1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2-07-3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2012-08-02


122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 2012-08-25 中邮创业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投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9-0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9-2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开通中国农业银行网上 银行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延期的公告 2012-09-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2-10-2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2-10-2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2 年第 2 号) 2012-11-1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公告 2012-11-1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银行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11-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2-12-0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公告 2012-12-2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 通 邮 储 银 行 、 中 信银行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2-12-3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12 年12 月31 日资产净值 公告 2013-01-0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证券、方正证券为代销 机构的公告 2013-01-1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3-01-2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3-02-0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开通数米基金销售公司 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03-0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数米基金销 售 公 司 为 代 销 机 构的公告 2013-03-0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估值 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3-03-1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013-03-3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 年年度报 告 2013-03-3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 复 牌 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3-04-0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上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04-0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金电子 交易平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04-1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 2013-04-18


123 销机构的公告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1 季 度报告 2013-04-2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 年第 1 号) 2013-05-1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3-05-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净值 公告 2013-07-01 关 于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基 金 开 通 交 通 银 行 网 上 银 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07-0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开通深圳众禄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3-07-13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深 圳 众 禄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07-1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估值 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3-07-1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2 季 度报告 2013-07-1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3-07-1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3-08-2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半年度 报告 2013-08-2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开通浙江同花顺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 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08-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 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08-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诚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 告 2013-09-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3-09-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10-0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深圳市新兰德 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网上交 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10-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3-10-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3-10-12


12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3-10-1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 销机构的公告 2013-10-1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晋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定投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3-10-2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 销机构的公告 2013-10-2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3 季 度报告 2013-10-2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3-11-0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3 年第 2 号) 2013-11-1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 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3-11-2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3-12-2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4-01-2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4-01-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一路财富(北 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02-2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4-03-1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京钱景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及定投申购活动的公告 2014-03-1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4-03-2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定投申购 活动的公告 2014-03-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4-03-2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年年度 报告 2014-03-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03-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工商银行个人电子 银行申购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4-03-3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4-04-0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及定投申购活动的公告 2014-04-0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 销机构的公告 2014-04-0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2014-04-09


125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4-04-1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4-04-2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4-04-2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 年第 1 号) 2014-05-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06-11 关于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4-06-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4-07-01 关 于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基 金 开 通 交 通 银 行 网 上 银 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07-0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4-07-2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07-3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08-0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4-08-1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08-2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08-22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 2014-08-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09-1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09-2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4-10-2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3 季 度报告 2014-10-2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三季 度报告更正公告 2014-10-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4-10-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宜信普泽投资 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10-3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4-10-3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2014-11-01


126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 年第 2 号) 2014-11-1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11-1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4-11-1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 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4-11-2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11-2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4-11-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 销机构的公告 2014-11-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4-12-1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5-01-2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5-02-1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5-03-0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5-03-07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京东金融基金直销平台中邮基金旗舰店销售并 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3-1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齐鲁证券有限 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3-1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 报告 2015-03-28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5-04-22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 年第 1 号) 2015-05-1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农业银行基金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5-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 公告 2015-06-1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光大证券基金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6-1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6-2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基金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6-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资产 净值公告 2015-07-0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京东店铺开展 0 折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5-07-08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5-07-2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更名的公告 2015-08-07


1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天天基金网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5-08-2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 率优惠的公告 2015-08-25 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2015-08-2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费率 优惠的公告 2015-09-2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09-3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5-10-1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5-10-2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 年第 2 号) 2015-11-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公告 2015-11-2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费率优惠 的公告 2015-12-0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12-0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 销机构的公告 2015-12-1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3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2-3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1-0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京君德汇富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1-0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6-01-0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6-01-2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1-2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2-0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公告 2016-02-0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2-17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3-0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汇付金融 服务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3-24


1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3-2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2016-03-2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调整的公告 2016-03-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深圳市新兰德 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4-0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代销机构基金 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4-07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诺亚正行(上 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 2016-04-1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4-1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4-14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6-04-2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代销机构基金 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5-0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5-1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1 号) 2016-05-1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5-1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深圳众禄金融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5-1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 加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活动的公告 2016-06-0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陆金所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6-0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6-0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 优惠的公告 2016-06-1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定投活动的公告 2016-06-1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6-2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珠海盈米财富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6-2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活动的公告 2016-06-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调整的公告 2016-06-30


1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6-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上海陆金所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7-1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6-07-1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7-2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7-2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云湾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8-0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8-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8-1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新浪仓石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6-08-1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 2016-08-2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国信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6-09-0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6-09-0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9-2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 优惠的公告 2016-09-24 中邮核心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6-10-2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中证金牛(北 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6-10-3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10-3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乐融多源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6-11-0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通网上直销平台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1-0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网上直销平台的公告 2016-11-0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晟视天下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1-1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11-10


13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2 号) 2016-11-1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6-11-2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 销机构的公告 2016-11-2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通网上直销平台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2-0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钱景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6-12-1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手机银行申购及定 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2-2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12-2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通网上直销平台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2-2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2-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2-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1-03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7-01-1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1-1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和耕传承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1-1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上海万得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1-1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7-01-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1-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1-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1-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1-1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微动利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1-1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浙江金观诚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1-19


13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1-1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1-1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1-2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1-2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上海华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2-1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2-1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2-1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2-2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金惠家保险代 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3-1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3-1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宜信普泽投资 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7-03-1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格上富信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7-03-2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3-2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3-3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 2017-03-3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济安财富(北 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7-04-0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4-0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济安财富(北 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7-04-0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上海凯石财富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7-04-1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泰诚财富基金 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7-04-13


13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4-1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4-1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4-1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7-04-2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4-2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7-04-2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联储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5-0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 定投业务并参加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7-05-0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 销机构的公告 2017-05-05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 1 号) 2017-05-1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官方微信平台基金定投业务 并参加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5-1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费率的公 告 2017-05-2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6-0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江苏银行电子 银行渠道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6-0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上海长量基金 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6-2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肯特瑞财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认、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2017-06-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6-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6-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6-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基金申购手续 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7-0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7-07-03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所 持 乐 视 网 股 票 (300104 ) 估值调整的公 告 2017-07-08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7-07-21


13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7-07-27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7-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上海长量基金 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并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7-08-1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深圳前海凯恩 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 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8-1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8-1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 2017-08-2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代销机构基金申购金额下限 的公告 2017-08-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7-09-0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9-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 的公告 2017-09-2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凤凰金信(银 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 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9-2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 售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9-25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上海联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7-09-2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9-25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2017-09-2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创金启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7-09-2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江苏银行定期 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7-10-1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北京蛋卷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 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0-12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10-12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江苏银行电子 2017-10-18


134 银行渠道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 的公告 2017-10-2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北京汇成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7-10-2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17-10-26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所 持 乐 视 网 股 票 (300104 ) 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7-10-28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11-0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通华财富(上 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并 参加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1-0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世纪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7-11-0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 2 号) 2017-11-1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 的公告 2017-11-0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代销机构调整基金申购金额下限 的公告 2017-11-2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深圳市新兰德 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017-11-2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1-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上海华夏财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 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2-0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12-07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2-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2-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12-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1-16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深 圳 盈 信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代 销 机 构 的公告 2018-01-1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江苏银行电子 2018-01-20


135 银行渠道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8-01-2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1-3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1-3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北京展恒基金 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申购及 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2-0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8-02-0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2-0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8-02-06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一路财富(北 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 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3-1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3-23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厦 门 市 鑫 鼎 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8-03-2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3-28 关于修改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 告 2018-03-2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018-03-2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2018-03-2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018-03-29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03-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3-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3-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3-30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年度 报告 2018-03-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8-04-21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8-04-23


136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1 号) 2018-05-04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银河证券基金 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5-18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6-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6-2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网上银行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6-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7-07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18-07-1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国联证券基金 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8-01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8-09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8-2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8-08-2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8-3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8-08-3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东海证券基金 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2018-09-07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北京汇成基金 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9-13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 代 销 机 构 申 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9-20 中 邮 创 业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大 连 网 金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8-09-20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 起点金额、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8-09-27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8-09-27


137 二 十 三 、 招 募 说 明 书 存 放 及 查 阅 方 式 本 《 招 募 说 明 书 》 存 放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及 基 金 代 销 机 构 住 所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 其所 提供的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38 二 十 四 、 备 查 文 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 《中邮 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三) 《中邮 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四) 《中邮 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 司章程;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