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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利纯债(003220)

浙商惠利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期)查看PDF公告

1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期) 
( 摘要)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842号文核准。 本 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7日正式生效。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为债券型 基金,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 收益的产品。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
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 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
风险, 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 因
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 因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因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因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等因素影
响业务处理流程造成赎回款顺延划出的风险, 因投资人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
规定的上限而被拒绝的风险等等。 
投资人在投资本 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和 《 基金合
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并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
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原则 , 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 申购和
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 如
无特别说 明, 所 载内容 截止日为2018年9 月27 日,有关 财务数 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 基金管 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 18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B 座 507 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成立时间:2010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股权结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通联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分别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 
联系人:何萍 
联系电话:021 -60350835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3 
 
肖风先生,董事长,1961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生学历。历任深圳证券管
理办公室副处长、 处长、 证券办副主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现任中国
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万向信托有
限公司董事长、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 通联数据股份公司董事长、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独立董事、 上海万向
区块链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邓宏光先生, 董事,1971 年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国际经营管理专业硕
士。 历任中国石油集团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石化设备设计师、 中国石化集团石化
设备设计师、 兴业证券研究发展中心行业研究员、 天同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
发展部经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东方证券研究所副所长,
现任浙商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 
耿小平先生,董事,1948 年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
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高速
公路指挥部副指挥;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浙江省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志惠先生,董事,1967 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主
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处助理调研员、综合处副处长,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 公司副总裁,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上海聚
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钟睒睒先生,董事,1954 年生,大专。历任养生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董事、 董事长;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养生堂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挺进先生,董事,1979 年生,南开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历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投资总监;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
理。 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上海聚潮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章晓洪先生,独立董事,1973 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历任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4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及教授、中国民事 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与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
会特聘专家、 复旦大学法学院、 浙江大学法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的客座教
授或研究员。 
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1956 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
硕士, 高级研究员, 高级经济师, 注册会计师。 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
究所助理研究员、 学术秘书; 中信国际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 副研究员; 首都
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 长、二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
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 
金雪军先生,独立董事,1958 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
经济学院副院长等,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及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哈尔滨高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浙江大学教授、 博
士生导师;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 大地
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商期货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精工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幼航女士,独立董事,1963 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历任杭州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五部副经理、
综合部经理;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浙江中秦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监事会成员 
王平玉先生,监事,1951 年生,大专,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科
长、 支行行长、 党组副书记、 副行长, 养生堂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现任养生堂有
限公司顾问。 
赵琦女士,监事,1971 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历任通联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裁、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任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5 
 
谢志强先生,职工监事,1981 年生,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硕士,特
许金融分析师 (CFA ) , 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 ) 。 历任浙江证监局 稽查处副主任
科员、 主任科员, 曾借调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工作。 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总经理。 
高远女士,职工监事,1986 年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学士。曾任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9 年加入浙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总
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聂挺进先生,总经理,1979 年生,简历同上。 
唐生林先生, 副总经理,1980 年生, 北京邮电 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
曾任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成部系统工程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郭乐琦女士,督察长,1980 年生,南开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北京中伦律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台风控、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
务所律师、 上海嘉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合伙人、 平安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 投
资管理中心、CIO 办公室PE 投资管理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锦程先生,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 曾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自营投资经理。 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浙商日添利货
币市场基金、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
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丰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丰利增 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爱民先生, 复旦 大学经济学硕士, 曾任兴业银行计划财务部司库本币货币
交易员。 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享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聂挺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同上。 
叶予璋先生,投资 决策委员会委员,1979 年生,复旦大学数学金融硕士。
历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外汇交易员、利率互换交易员、跨产品自营交易员、
债券自营交易员、 汇率利率及债券交易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 。 现任 浙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唐桦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0 年生,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硕士。
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基金经理。 现任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权生先生,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3 年生, 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
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高级研究 员。 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查晓磊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2 年生,曾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金
融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核心研究院, 博时基金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 博士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策略及大宗商品分析师兼投资经理助理。 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智能投资部总经理,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浙商
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大
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峥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3 年生,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
海外投资部投资助理, 交易部交易员、 高级交易员、 交易主管, 上海国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基金管 理人 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7 
 
4 、配备足够的具 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 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 《基金法 》 、 《基金合同 》 及其 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
向他人泄露; 
13 、 按 《基金合同》 的 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 回款项; 
15 、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 年以上; 
17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
现和分配; 8 
 
19 、 面临 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
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 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 不能生
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 四) 基金管 理人 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行
为的发生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9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 
( 五) 基金经 理承 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 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 六 ) 基金管 理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 经营 运作严 格 遵守国家 有关 法律法 规 和行业监 管规 则,自 觉 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防范和化 解经 营风险 , 提高经营 管理 效益, 确 保经营业 务的 稳健运 行 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建立和健 全 法 人治理 结 构,形成 合理 的决策 、 执行和监 督机 制。通 过 完
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流程,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受侵犯。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 则: 内部控 制 必须覆盖 公司 所有部 门 、岗位业 务过 程和业 务 环
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有效性原 则: 用科学 合 理的内控 程序 和方法 , 建立合理 的内 控程序 , 保10 
 
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5) 审慎性原 则: 内部控 制 的核心是 有效 防范各 种 风险,公 司组 织体系 的 构
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6) 适时性原 则: 内部控 制 应具有前 瞻性 ,并且 必 须随着公 司的 经营战 略 、
经营目标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
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防火墙原则: 公司基金投资、 交易、 研究、 评 估、 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 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
部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8) 成本效益 原则 :公司 通 过科学有 效的 经营管 理 方法降低 各种 成本, 提 高
经营效益,通过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从而达到最佳内控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可以划分为监督系统、决策与业务执行两大系统,
均有明确的层次分工和畅通的监督与执行通道,并建立完善的报告与反馈机制。 
1) 监督系统 
公司监事会、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监察稽核部为公司不同层面的监督机
构,构成相互独立的监督系统。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
为行使监督权。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
资产运作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审查、 分析和评估。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行
使职责。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 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
各机构、 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 根据董事
会的授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 决策和执行系统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及职能部门构成公司决策与业务执行系统。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股东会选举
董事组成董事会。 董事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事项发
表不受任何人干预的独立意见并参与表决。 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 由总经理负
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11 
 
公司根据独立性、 防火墙以及相互制约、 互为衔接的原则, 设立满足公司 经
营运作必需的机构、 部门及岗位。 各部门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 明确各岗位相应
的责任和职权, 建立相互配合、 相互制约、 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 通过制定规范
的岗位责任制、 合理的工作标准和严格的操作程序, 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程序化、
标准化。 
4、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合理、 完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
面的制度构成。 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是公司
经营管理遵循的最高文件;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是公司制定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 日常运作的有
针对性并较为具体的行为要求与规范; 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
制定的各种规章及实施细则等。上述不同层面的控制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 较高层面的制度与较低层面的制度有机联系, 前者的
内容指导和制约后者内容,后者的内容体现和细化前者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各部门的规章及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大纲提
出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各部门规章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日
常性的检查和评价, 并报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 总经理和督察长向有关部门提出
改进意见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监察稽核部跟踪落实情况并继续检查评估。
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及到本部门的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并负
责落实相关事项。 
5、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共分四层: 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监控防线, 属于
单人、 单岗处理业务的, 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 建立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
之间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监控防 线, 建立业务文件在公司与托管银行
之间、 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标准, 明确文字签字的授权; 成立独立的
监察稽核部, 对各部门、 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 必要时对有关部门12 
 
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 形成第三道防线; 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公司风
险控制委员会形成公司的第四道防线。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 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 准确, 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 善内部
控制制度。 
 
二、 基金托 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 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 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 自成立以来, 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
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 股, 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 (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 股,
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 (股票代码: 3968),10月5日行使H 股超额配售,13 
 
共发行了24.2亿H 股。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65,373.40 亿元人民币,
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08%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44% 。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 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下设业务管理室、 产品管理室、 业务营运室、 稽核监察 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82 人。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 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 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 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 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 ) 、 全国社会 保障基 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 “因势而变、 先您所想” 的托管理念和 “财富所托、 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 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 服务和产品: 在业内率先推出 “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 、 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 心” 托管服务标准, 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 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第一只 FOF 、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 划、 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 第一家 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 第一 只 境外银行 QDII 基金、 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 第一只 “1+N ” 基金专户理财、 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 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 《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 佳托管银行奖” , 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 “托管通” 获得国内 《银 行家》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 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 年 6 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 中国金融 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 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 年 1 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 荣获 2016-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14 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 “双提升” 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 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 20 年 “最佳基金托管银 行” 奖,5 月荣膺国际 财经权威媒体 《亚洲银 行家》 “中 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 本行董事长、 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 董事 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 (集团) 总公司总裁助理、 总经济师、 副总裁, 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 、总裁。 田惠宇先生, 本行行长、 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 本行执行 董事。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 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 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 本行副行长, 货币银行学硕士, 高级经济师。1991 年至 1995 年, 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 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 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 副行长、 行长、 北京 分行风险控 制部总经理;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 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 副行长 (主持工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 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大学本科毕业, 具有基金托管人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 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华商银行, 中国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 今, 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 高级经理、 总经理助理等职。 是国内首15 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 专业从业经验。 在托管产品创新、 服务流程优化、 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 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389 只开放式基金。


(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 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 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 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 执行 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 安全; 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 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 制制度, 确保托管业务 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 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 、 体制的不 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 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 防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 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 岗位。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 险、 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 体现 “内控 优先”的要求。 16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 托管 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 内部控制的检查、 评价 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 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 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 )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 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 系统。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 品受理、 会计核算、 资金清算、 岗位管理、 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 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 会计核算双人双岗 、 大额资金专人跟踪、 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 有 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 户资料, 视同会计资料保管。 客户资料不得泄露, 有关人员如需调用, 须经总经 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17 办公网、 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 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 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 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 全。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 激励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 有效 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 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 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 调整期限。 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 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三、 相关服 务机构 ( 一 )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 99 号万向大厦 10 楼 电话:021-60350830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 高日 18 (2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2、 代销机构:券商及其他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变更、 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并及 时公告。 ( 二 ) 登记机 构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 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 1801 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 B 座 507 室 联系电话:021-60350830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 高日 ( 三 )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 陆奇 ( 四 ) 审计基 金财 产的会 计 师 事务所 19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1266 号恒隆广场 50 楼 法定代表人: 邹俊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 四、 基金的 名称 浙商 惠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 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七、 基金的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品种, 包括国债、 金融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央行票据 、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 券、 资产支持证券、 公 开发行的 次 级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20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本基金持有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 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匹配。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 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 商业银行信贷扩张、 国 际资本流动和其他影响短期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分析, 预判对未来利率市场变 化情况。 根据对未来利率市场变化的预判情况, 分析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 流 动性特征和风险水平特征,并以此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 配。 (2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市场利率的各种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政策走向、 资金供求情况等) 的分析, 判断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以确定基金组合的久期目标。 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下降时, 本基金将通过增持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 提高基金组合久期; 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上升时, 本基金将通过增加持有剩 余期限较短债券并减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缩短基金组合久期, 以规避组合 跌价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 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的判断, 适时采用哑铃型、 梯形或子弹型 投资策略, 在长期、 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 以最大限度避免 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3)类属配置策略 21 类属配置是指债券组合中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可转换债券等不 同债券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类属相对收益情况、 利差变化状况、 信用风险评级、 流 动性风险管理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配置比例,发掘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投资品 种, 增持相对低估并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 减持相对高估并给组合 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个券选择上将安全性因素放在首位, 优先选择高 信用等级的债券品 种, 防范违约风险。 其次, 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 将根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实际 情况, 挖掘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 若发现该类券种主要由于市场波动原因所导 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 则该券种价格属于相对低估,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此类 低估品种,并选择收益率曲线上定价相对低估的期限段进行投资。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 分析资产支持证 券底层资产信用状况变化, 并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 影响情况,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九、 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 全价) 收益率 十、 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 收益的产品。 十一、 基金的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 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1、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35,071,000.00 96.67 其中:债券


235,071,000.00 96.6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37,028.00 1.33 8 其他资产


4,862,369.83 2.00 9 合计





243,170,397.83





100.00 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3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30,000.00 4.3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30,000.00 4.38 4 企业债券 44,777,000.00 19.5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20,458,000.00 52.59 6 中期票据 59,806,000.00 26.1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35,071,000.00 102.62 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1080088 10 嘉 建投 债 200,000 20,222,000.00 8.83 2 041775002 17 湘 潭城 投 CP001 200,000 20,154,000.00 8.80 3 041753036 17 福 清国 资 CP002 200,000 20,140,000.00 8.79 4 011800426 18 吴 中经 发 SCP002 200,000 20,084,000.00 8.77 5 101560062 15 芜 湖建 投 MTN001 200,000 20,068,000.00 8.76 24 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861,370.63 5 应收申购款 999.2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862,369.83 25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资产或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 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9.27 -2016.12.31 0.37% 0.03% -2.52% 0.20% 2.89% -0.17% 2017.1.1 -2017.6.30 1.78% 0.02% -2.48% 0.11% 4.26% -0.09% 2017.7.1 -2017.9.30 0.97% 0.02% -0.42% 0.06% 1.39% -0.04% 2017.10.1 -2017.12.31 0.79% 0.02% -1.42% 0.09% 2.21% -0.07% 2018.1.1 -2018.3.31 1.37% 0.02% 1.21% 0.07% 0.16% -0.05% 2018.4.1 -2018.6.30 1.01% 0.03% 1.76% 0.15% -0.75 % -0.12% 注:本基 金业绩 比较基 准 为:中债 总指数 (全价 ) 收益率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6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9月27日至2018 年6月30日)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6 年9 月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 本报 告期期 末, 本 基金生 效时 间已 满一 年。 2、本 基金 建仓 期为6 个 月 ,从2016 年 9 月 27 日至 2017 年3 月26 日, 建仓 期结束 时各 项 资产配 置比 例均 符合 基金 合同约 定。 十三、 费用概 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7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 生效 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 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 , 基金托管人 于次 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于次28 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顺延。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 (四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 管费率。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 基金托管费率,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 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 金额(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 0.80% 100 万≤M<300 万 0.50% 3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间(Y ) 费率 0≤Y <7 日 1.50% 7 日≤Y <180 日 0.05% 29 Y ≥180 日 0% (注:Y:持有时间,其中 1 年为365 日,2 年为730 日)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0.8%, 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 金份额赎回金额的 0.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5、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 100% 计入基金财产。 十四、 对招募 说明书更新部分的 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2018 年第1 期的《浙商 惠利纯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 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 基金实施的投资经 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一、绪言 ” 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二、释义 ” 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三、基金管理人 ” 部分 。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四、基金托管人 ” 部分 。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五、相关服务机构 ” 部 分。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部分。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九、基金的投资 ” 部分 。 9、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部分。 10、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 部分。 30 1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十五、基金信息披露 ” 部分。 1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部分。 1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 “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