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丰鸿:关于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可能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金丰鸿 基金主代码 004712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金丰鸿 A 中金丰鸿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712 0047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07-07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金丰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丰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 资产规模” 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超过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截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本基金已连续 5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的情形。若截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的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即本 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 定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 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 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 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基金财产清算 期限较长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 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 客服电话:400-868-1166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