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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睿富债券(005298)

国开睿富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 开 泰 富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国 开 泰富 睿 富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 份额 发 售 公告
基 金管 理人 : 国 开泰 富基 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浙 商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二 零 一八 年十 一月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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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本次 发售基 本情 况........................................................................................................ 6
二、 发售 方式与 相关 规定.................................................................................................. 1 3
三、 开户 及认购 程序.......................................................................................................... 1 5
四、 清算 与交割.................................................................................................................. 2 0
五、 基金 的备案.................................................................................................................. 2 0
六、 本次 基金发 售当 事人或 中介机 构.............................................................................. 2 1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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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提示
1. 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
的 发 售 已 获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7]1277 号 文 注 册 募 集 。 中 国 证 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 收益及市场前景作出实
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或简称 “本公司” ) ,
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 募集期限自 2018 年 1 1 月 12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投 资人可通过
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认购本基金。
6.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 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包括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等。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
7.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 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
的, 则不 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其他基金销售机
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8. 投资者通过国开泰富基金直销中 心和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时, 首次认购最低金
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每笔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已 在 直 销 机 构 有 认 购 或 申 购 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记 录 的 投 资 人 不 受 首 次
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 单个基金帐户首次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为 1000 元, 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实际操作中, 对最低认购限额
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9.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0. 投资 者有效 认购款 项在 募集期 间产生 的利息 将折算 为基金 份额 归基 金份额 持
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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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销售 机构对 认购申 请的 受理并 不表示 该申请 已经成 功,而 仅代表 销售 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的确认登记为准。 认购 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不可撤销。 投资者可以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
12. 本公 告仅对 本基金 发售 的有关 事项和 规定予 以说明 。投资 者欲了 解本 基金的
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 2018 年 1 1 月 8 日刊登在 《证券日报》 上的 《国开泰富睿富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招 募说明 书 》 。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 书及本 公告将 同时发 布在本 基 金
管理 人网 站( w w w . c dbs f und.c om ) 。投 资者 亦可 通过 本基 金管 理人 网站 下载 基金 直销
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者 , 可 以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010- 59363299 )咨询购买事宜。
14. 本基 金募集 期间, 除本 公告所 列示的 销售机 构外, 如出现 增加销 售机 构,本
公司将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 , 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
项详见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 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
说明及业务公告为准。
15. 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
16. 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资, 降低 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
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 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
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既包括市场风险, 也包括基金自身的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和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 巨额赎回风险是
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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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为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
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 , 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 基
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
与股票型基金; 因为本基金可以配置二级市场股票, 所以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投
资范围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的债券型基金。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
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 定期定额
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
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
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 以 1 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分红等行为导
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高于 、 低于 1 元,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摘要》 、 《招募说明书》 及本公告已通过 《证券日报》 进行公
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 在本公司
的互联网网站(w w w . c dbs f und.c om )进行公开披露。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 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
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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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 发售基 本情 况
(一 ) 基金 名称
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 认购 期间 基金代 码及 简称
基金份额代码:005298
基金简称:国开睿富债券
(三 ) 基金 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 ) 基金 运作 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 ) 基金 份额 发售面 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六 ) 基金 存续 期限
不定期
(七 ) 募集 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八 ) 基金 的最 低募集 份额 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九 ) 销售 机构
本基金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发售。
1.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 号 41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 号五矿广场 C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郑文杰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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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16 日
联系人:邓彬
电话: 010- 59363299
传真:010- 59363298
2.办理认购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
( 1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荣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 95593
网址:w w w . g kz q.c om .c n
(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 w w w . c i t i c b a n k . c o m /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 888- 88
公司网站: w w w . c h i n a s t o c k . c o m . c n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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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王之光
电 话: 400-866-6618
网址:www.lu.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021-5450999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95105885
网址:www.5ifund.com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 9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 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 951 1 8 , 企业业务: 400 088 8816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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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f und.j d.c om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公司网站:www.dxzq.net
(1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民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客服电话: 400- 820- 5369
网站:w w w . j i y u f und.c om .c n
( 1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客服电话:4006- 802- 123
网站: ht t ps : / / w w w . z hi xi n- i nv . c om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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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电话:400-066-8586
网站:www.igesafe.com
(16)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 5 栋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86- 021- 33323999
网址: w w w . hui f u.c om
(1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 400-118-11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 19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 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服电话: 400- 928- 2266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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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 w w . dt f unds .c om
(2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0-0025
网址:www.noah-fund.com
( 21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xinlande.com.cn
( 2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24)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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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10-58170761
网址:w w w . s h e n g s h i v i e w . c o m
( 25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 1 99 弄证大五道口广 1 号楼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网址:ht t ps : / / w w w . c m i w m .c om
( 2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电话: 95177
网站:w w w . s nj i j i n.c om
( 2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如 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 , 请向有关销售机构咨询。 如
本次发售期间新增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十 ) 发售 时间 安排与 基金 合同生 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8 年 1 1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止。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
金 募 集 金 额 不 少 于 2 亿 元 人 民 币 且 基 金 认 购 人 数 不 少 于 200 人 的 条 件 下 , 基 金 募 集
期 届 满 或 者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招 募 说 明 书 可 以 决 定 停 止 基 金 发 售 , 并 在 10
日内 聘请法 定验资 机构验 资,自收 到验资 报告之 日起 10 日内 ,向中 国证监 会办理 基
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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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
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 在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
3 、如 基金募 集失败 ,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及 销售 机构 不得请 求报酬 。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 发售 方式与 相关 规定
(一 ) 发售 方式
本基金募集期内, 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
售, 直销 机构即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 其他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章 “本次
发售基本情况” 中 “销售机构” 部分以及本公司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二 ) 认购 程序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 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 可咨询销售机构各基
金销售网点的经办人员。
(三 ) 认购 方式 及确认
1.本基金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 投资人认购时, 需按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3.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 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 , 本公司应当将投资人认购金额本金足额退还
投资者。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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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认购
1、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 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 金额 M (人 民币 元) 认购 费率
M <100 万 0.6%
100 万≤M <300 万 0.4%
300 万≤ M < 500 万 0.2%
M ≥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记等募集
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 , 任何人不得
动用。 有 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3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 认购总金额/ (1+ 认购费率)
(注: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 ,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
用金额)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一 : 某 投 资 人 投 资 10,000 元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 如 果 认 购 期 内 认 购 资 金
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 0.6% )=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 =59.64 元
认购份额= 9,940.36/ 1.0000 + 5/ 1.0000 = 9,945.36 份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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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 投 资 人 投 资 10,000 元 认 购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 加 上 认 购 资 金 在 认 购 期 内 获
得的利息,可得到 9,945.36 份基金份额。
三、 开户 及认购 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新
增销售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 ) 通过 本公 司直销 中心 办理开 户和认 购程 序
1. 本公司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 号五矿广场 C 座 10 层
联系人:邓彬
电话:010- 59363299
传真: 010- 59363298
2. 开户和认购 办理时间:基金发售 日的 9:00- 17 :00(周六、周 日及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 。
3.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申请开户时须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个人 投资 者
1 填 妥 的 经 本 人 签 字 确 认 的 《 基 金 账 户 开 销 户 业 务 申 请 表 ( 个 人 ) 》 、 《 投 资 者
基 本信 息 表( 个 人 ) 》 、 《 风险 调 查问 卷( 个 人) 》 、 《 普通 投 资者 类 型及 风 险匹 配
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个人) 》 、 《投资人权益须知( 个人) 》 ;
2 仔细阅读《产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对照表》 ;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 若开通传真交易, 填写合格留有申请人签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二份。
机构 投资 者
1 填妥的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字/ 章的《基金开销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 ;
2 填写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 《 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非产品) 》 ,
若以产品开户则填写《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产品) 》 ;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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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 商行 政 管 理机 关 颁发 的 有 效营 业 执 照( 三 证合 一) 正 本或 副 本 原件 及 加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 或 民 政 部 门 或 其 他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原 件 及 复
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
4 填 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5 《预留印鉴卡》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印鉴;
6 加 盖 公 章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 多 级 授 权 需 要 各 级 授 权 人 的 有
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7 加盖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 加 盖 银 行 公 章 和 单 位 公 章 的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的 《 开 户 许 可 证 》 或 《 开 立 银 行 账
户申报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9 填妥并加盖公章的《风险调查问卷(机构) 》 ;
1 0 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投资人权益须知(机构) 》 ;
1 1 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一式二份) ;
1 2 仔细阅读《产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对照表》 ;
1 3 填写合 格且留有申 请人签章/ 名的《 普通投资者 类型及风险匹 配告知书及 投资
者确认函》 。 专业投资者则填写 《专业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
确认函》 ;
1 4 若以理财产品作为开户主体 (如券商理财计划等) , 还需提供该产品对应监管
机构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 申 请认购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个人 投资 者
①填妥的经本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个人) 》 ;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银行付款凭证/ 划款回单联复印件。
机构 投资 者
①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机构 ) 》 ;
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银行付款凭证 / 划款回单联复印件。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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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认 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在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下述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20000412902731428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4. 注 意事项
1 )本直销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
2 ) 投 资 者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的 当 天 可 申 请 认 购 , 但 认 购 的 有 效 要 以 基 金 账 户 开 立 成
功为前提;
3 ) 投 资 者 开 户 时 须 预 留 银 行 账 户 , 该 银 行 账 户 作 为 投 资 者 赎 回 、 分 红 、 退 款 的
结算账户。银行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 投资者应在提交认购申请的当日 17: 00 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直销专
户,逾期则投资者须在下一交易日重新提交认购申请;
5)基金认购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不符的;
④投资人开户成功, 但认购资金从非 “指定银行账户” 划来, 或者资金划拨没有
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6 ) 投资 者的 无效 认购 资金 ,将 于基 金认 购申 请确 认无 效后 T + 2 日 起划 往投 资者
指定的银行账户。
7) 投资者 T 日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应于 T +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
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8 )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现 场 、 传 真 或 其 他 直 销 中 心 认 可 的 方 式 的 方 式 进 行 开 户 、 交 易
操作;
(二 ) 通过 各券 商销售 机构 办理开 户和认 购的 程序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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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其他券商销售机构。 此程序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个人 投资 者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9:30-11:30, 13:00-15:00) 。
当前交易日其他非交易时间提交的交易申请作为下一交易日的交易申请处理。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 ;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5)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 可申请认购本基
金。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 者还可 通过各 券商销 售机构 的电话 委托、 自助 /热自 助委托 、网上 交易委 托
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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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券商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机构 投资 者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9:30-11:30, 13:00-15:00) 。
当前交易日其他非交易时间提交的交易申请作为下一交易日的交易申请处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 金账户 开户申请 表(加 盖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 人签字 或盖章 ),已开 立
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 业法人 营业执照 或其他 法人的 注册登 记证书原 件(营 业执照 或注册登 记
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上海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 (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
(2)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其他券商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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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其他券商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以其他券商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其他券商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 ) 通过 其他 独立基 金销 售机构 办理开 户和 认购的 程序
其他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 清算 与交割
基 金 募 集 期 间 募 集 的 资 金 存 入 专 门 账 户 , 在 基 金 募 集 行 为 结 束 前 , 任 何 人 不
得 动 用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时 ,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所 形 成 的 利 息 折 算 成 基 金 份 额 归 投
资者所有,以登记机构计算的利息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 基金 的备案
(一) 基金 备案 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
金 募 集 金 额 不 少 于 2 亿 元 人 民 币 且 基 金 认 购 人 数 不 少 于 200 人 的 条 件 下 , 基 金 募 集
期 届 满 或 者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招 募 说 明 书 可 以 决 定 停 止 基 金 发 售 , 并 在 10
日内 聘请法 定验资 机构验 资,自收 到验资 报告之 日起 10 日内 ,向中 国证监 会办理 基
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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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 《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
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 ) 基金 合同 不能生 效时 募集资 金的处 理方 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 在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
3 、如 基金募 集失败 ,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及 销售 机构 不得请 求报酬 。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 ) 基金 存续 期内的 基金 份额持 有人数 量和 资产规 模
《基 金合同 》生效 后, 连续 20 个工 作日出 现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数量不 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 而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 本次 基金发 售当 事人或 中介机 构
(一 ) 基金 管理 人
名称: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 号 41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 号五矿广场 C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郑文杰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16 日
联系人:邓彬
电话: 010-59363299
传真: 010-59363298
(二 ) 基金 托管 人
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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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项星 星
电话: ( 0 5 7 1 ) 8 8 2 6 7 9 3 1
客服电话: 95527
网址:http://www.czbank.com/
(三 )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
1)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 号 41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 号五矿广场 C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郑文杰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16 日
联系人:邓彬
电话:010-59363299
传真:010-59363298
2.其他销售机构
同 上 文 “ 一 、 本 次 发 售 基 本 情 况 ( 九 ) 销 售 机 构 2.办 理 认 购 业 务 的 其 他 销 售 机
构”中的内容。
(四 ) 基金 份额 登记机 构
名称: 国开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 3 号 41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7 号五矿广场 C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郑文杰
联系人:姚劼
电话: 010- 59363021国开泰富睿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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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 59363018
(五 ) 出具 法律 意见书 的律 师事务 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 021 ) 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六 ) 审计 基金 财产的 会计 师事务 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 1 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 021 ) 23238800
联系人:程红粤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程红粤
国开 泰富 基金管 理有 限责任 公司
二〇 一八 年十一 月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