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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致盈债券(006450)

嘉实致盈债券:关于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11 月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致盈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45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11 月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11 月6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11 月6 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8 年11 月6 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在
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元(含申购
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2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元(含申购费)。但若有代销机构
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0%3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单笔1000 元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
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
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
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
率执行。
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开办本基金申购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具体费率优惠
措施及业务规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注:2014 年9 月2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
告》,自2018 年11 月6 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
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
后的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T )
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