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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500(510590)

平安50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平安大华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1 期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8 年9 月22 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18年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8】11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23日正式生 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 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 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 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中证500指数 以及其所代表的股票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证券投资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基金中基金、货 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 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 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 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 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 募集或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元初始面值或1.00元 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 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 险、合规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 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 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 风险、参考IOPV 决策和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 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 风险、二级市场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投资者申购 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 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 日申购当日未 卖出的基金份额,T+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 日交收成功后T+2 日可卖出和赎 回。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券商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 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2日,其 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8年第1期)进行了复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4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34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设立日期:2011年 1月 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2621379 联系人:吴小红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210 60.7%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 25%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4,290 14.3% 合计 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 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 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5 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董事,硕士,1971年生,中国香港。曾任 R.J.Michalski Inc.(美 国)养老金咨询分析员、Guardian Life Ins.Co (美国)助理精算师、Swiss Re (美国)精算师、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香港)精算师、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精算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生,董事,硕士,1948年生,新加坡。曾任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师;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DBS 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执行顾问,现 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玉萍女士,董事,学士,1983年生。曾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从事运营规划,现任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理 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大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杨诗明女士,董事,硕士,1961年生,加拿大籍。曾任职于澳新银行、渣 打银行、汇丰银行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011年加入大华银行集团,任大华银行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华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于香港上市公司“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 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文杰先生,董事,学士,1964年生,新加坡。现任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政府 投资公司“特别投资部门”首席投资员,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国际 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李兆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5年生。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华南液化 气船务公司远洋三副、二副、后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任总公司办公室法律 室主任、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高级法律顾问、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总公 司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委员、总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广东海信现代律师事 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6 李娟娟女士,独立董事,学士,1965年生。曾任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深圳兴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会计专业主任、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雪生先生,独立董事,硕士,1963年生。曾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员、深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财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深圳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临时负责人、秘书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 秘书长。 潘汉腾先生,独立董事,学士,1949年生。曾任新加坡赫乐财务有限公司助 理经理、新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现任彩日本 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美建筑集团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巢傲文先生,监事长,硕士,1967年生。曾任江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程师;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营业 部柜员、副主任、支行会计部副主任、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总行零售银行部 综合室经理、总行稽核部零售稽核室主管、总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广东南粤银 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惠州分行筹 建办主任、分行行长、总行稽核部总经理;现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冯方女士,监事,硕士,1975年生,新加坡。曾任职于淡马锡控股和其旗下 的富敦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 2013年 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郭晶女士,监事,硕士,1979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团研发总监助理、侨鑫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李峥女士,监事,硕士,1985年生。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岗。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罗春风先生,1966年生,毕业于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 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7 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 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 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大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强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9年生。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进出口副科 长、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高级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经理、 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总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婉文女士,1969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新 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个 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华 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涛先生,1976年生,毕业于谢菲尔德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任上海赛宁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市场代表、新加坡华侨银行产品 经理、渣打银行产品主管、宁波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总行审计部副 总经理、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生,督察长,学士,1969年生。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助 理,龙华支行副行长、龙岗支行副行长、布吉支行行长、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总 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级 审批师、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成钧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南京大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曾任职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2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平安 大华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12-25至今)、平安大华中 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03-23至今)、平安大华沪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8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8-04-04-至今)、平安大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06-15至今)、平安 大华 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8-06-07至今)、 平安大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8- 06-21至今)、平安大华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8-09-05至今)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肖宇鹏先生,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 事总经理李化松先生,衍生品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DANIEL DONGNING SUN先 生、研究中心研究执行总经理张晓泉先生、基金经理黄维先生。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大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化松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 研究所分析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2018年3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平安大华基金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事总经理。现担任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DANIEL DONGNING SUN先生,北京大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约翰 霍普金斯大学博士后。先后担任瑞士再保险自营交易部量化分析师、花旗集团投 资银行高级副总裁、瑞士银行投资银行交易量化总监、德意志银行战略科技部量 化服务负责人。2014年10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衍生品投资中 心投资执行总经理。现任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 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鑫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晓泉先生,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曾先后担任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总监助理。2017年10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中心研究 执行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9 黄维先生,北京大学微电子学硕士,2010年7月起先后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于2016年5月加 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大华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编制并公告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 购对价、赎回对价;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申购、赎回对价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0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他人泄露; 15、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年以上; 18、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3、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5、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26、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7、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1 2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2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若将来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 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 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3 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 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 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 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4 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 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 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 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 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 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 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机构认可。根据公司监 察稽核工作的需要,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 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5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0755) 2219 7701 1、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7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58%的股份,为平安 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2017年末,在职员工32502人,通过全国70家分行、 1079家营业机构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2017年,平安银行收入、利润、规模保持稳健发展。实现营业收入 1057.86亿元(还原营改增前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幅1.67%)、净利润231.89亿元 (同比增长2.61%)、资产总额32,484.7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9%)、吸收 存款余额20,004.2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09%)、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 现)17,042.30亿元(较上年末增幅15.48%)。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6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 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IT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60人。 2、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男,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 注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 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1985年7月至 1993年2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1993年3月至1993年7月在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1993年8月至1999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 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1999年3月-2000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 行任行长助理;2000年2月至2001年7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 理;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2003年 3月至2005年4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 6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招行武汉分 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2008年2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 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 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2011年12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3年 5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2015年3月5日起任平 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8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2018年6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6.04万亿,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共113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 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财富宝 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 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7 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中海顺 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大华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大华鼎信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荣 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 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安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 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 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大华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盛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大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大华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睿智定期开放混合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8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 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益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安18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金丰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量化先锋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惠收益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ETF)、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大华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大华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平安大华 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19 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 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 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 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 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0 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 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1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石静武 联系电话:0755-22631117 客服电话:400-8816-168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2、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032284 客服电话:95521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娟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2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场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5、7、8、17-19、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传真:020-87557689 网址:www.gf.com.cn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 单元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3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400-8816-168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4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1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117 客服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zts.com.cn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崔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5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电话:(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陈怡 联系人:陈怡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6 四、 基金的名称 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7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 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 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更好的实现投 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 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中证 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指数 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 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 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其它合理原因 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 如股指期货、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基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8 投资于衍生工具的目标,是使得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以便更 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 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 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争利用 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 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时,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 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 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 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 尽地调研和分析。 本基金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时,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 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 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 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 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 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四)投资组合管理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中证 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将在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导致 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将采用完全复制法,严格按目标指数的个股权重构建投资 组合。但在少数特殊情况下基金经理将配合使用优化方法作为完全复制法的补充, 以更好达到复制指数的目标。 1、投资组合的建立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29 基金管理人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 3步:确定目标组合、确定建仓策 略和逐步调整。 (1)确定目标组合:基金管理人根据完全复制成份股权重的方法确定目标 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成份股基本面趋势和流动性的分析, 确定合理的建仓策略。 (3)逐步调整:通过完全复制法最终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基金管理人在规 定时间内采用适当的手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 2、每日投资组合管理 (1)成份股公司行为信息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 (如股本变化、分红、停牌、复牌等)信息,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 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进而进行组合调整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2)标的指数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变化,确定指数变 化是否与预期一致,分析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产生的原因,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每日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跟踪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信息,分析 其对组合的影响。 (4)组合持有证券、现金头寸及流动性分析:基金经理分析实际组合与目 标组合的差异及其原因,并进行成份股调整的流动性分析。 (5)组合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复制指数成份 股权重及其他合理方法构建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 金经理将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6)以 T-1 日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为基础,考虑 T 日将会发生的上市 公司变动等情况,设计 T 日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 3、定期投资组合管理策略 (1)每季度进行基金收益评估 基金管理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 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 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视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收益评估的结果和支付要求,及时检查组合中现金的比例,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0 进行现金支付的准备。 (2)每月进行基金费用支付 每月末,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指数许可使用 费等的支付要求,及时检查组合中现金的比例,进行支付现金的准备。 (3)成份股更新 当成份股发生更新时,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在指 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整策略,尽量减少变更成份股带来的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定期投资组合监控 每月末,ETF 研究小组通过定量指标对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的拟合情况进行 评价。 每季末,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报告分析季度的投资操作、组合状况和跟踪误差 等情况,重点分析基金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产生原因、现金控制情况、标的指数 成份股调整前后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等。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剔除成份股分红因素)的绝对 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 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1 (5)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7)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 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 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 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12)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3)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2 (14)本基金持有单只企业中期票据,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5)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 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16)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参与转融通 证券出借交易的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 得超过 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7)、(17)、(1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 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3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若将来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 前述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被修改或取消,基金管理人在依法 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限制规定。 (六)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和债权人权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七)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 如果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停止中证 500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中证 500指数 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中证 500指数不宜继续作 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若变更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4 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 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 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年 6月 30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784,538,045.43 96.66 其中:股票 1,784,538,045.43 96.6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181,098.10 2.72 8 其他资产 11,481,958.74 0.62 9 合计 1,846,201,102.27 100.00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5 投资组合报表中股票投资市值与按行业分类股票投资组合报表中股票总市值之间的差异是 由于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引起的。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9,424,551.00 1.06 B 采矿业 55,593,891.78 3.03 C 制造业 1,056,303,174.39 57.5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53,225,947.00 2.90 E 建筑业 32,359,108.00 1.76 F 批发和零售业 95,609,956.10 5.2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979,062.42 3.48 H 住宿和餐饮业 9,934,523.28 0.54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160,045,859.62 8.71 J 金融业 43,919,961.31 2.39 K 房地产业 92,288,588.00 5.0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738,877.40 1.8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37,302.00 0.1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9,667,267.73 0.53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1,288,881.00 0.07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682,311.00 0.1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4,288,861.00 1.87 S 综合 14,645,436.50 0.80 合计 1,782,033,559.53 97.03 1.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292,333.76 0.0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2,129,979.85 0.1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6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81,226.14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503,539.75 0.14


1.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661 长春高新 70,200 15,984,540.00 0.87 2 603019 中科曙光 231,100 10,600,557.00 0.58 3 600521 华海药业 385,300 10,283,657.00 0.56 4 600201 生物股份 601,530 10,280,147.70 0.56 5 600426 华鲁恒升 582,300 10,242,657.00 0.56 6 002049 紫光国微 217,900 9,613,748.00 0.52 7 002410 广联达 344,900 9,564,077.00 0.52 8 000977 浪潮信息 397,100 9,470,835.00 0.52 9 603589 口子窖 154,006 9,463,668.70 0.52 10 600298 安琪酵母 253,600 9,048,448.00 0.49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7 1.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 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669 金鸿控股 283,920 2,058,420.00 0.11 2 300747 锐科激光 1,543 123,995.48 0.01 3 603587 地素时尚 2,442 100,879.02 0.01 4 601330 绿色动力 4,971 81,226.14 0.00 5 603650 彤程新材 2,376 50,988.96 0.00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券投资情况。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说明 IC1807 中证500指数 1 1,037,600.00 -74,560.00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74,56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24,80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74,560.00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8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开展股指期货投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 为基础资产的股指期货,旨在配合基金日常投资管理需要,更有效地进行流动性管理,实现 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1.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497,023.5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968,023.1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911.9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39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481,958.74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669 金鸿控股 2,058,420.00 0.11 重大事项停牌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40 八、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2018年 3月 23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94% 1.31% -14.48% 1.51% 2.54% -0.20%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41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23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 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 建仓。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42 九、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上市费及年费、登记结算费用、IOPV 计算与发布费用; 9、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43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03%÷当年天数 H 为本基金每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 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 5万元,即不足 5万元时按照 5万元收取。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季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上述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费率和 计费方式的,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前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除管理费、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 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44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 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 /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45 十、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 罚。 (三)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9月22日发布的公告: 1、2018年3月24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中证5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2018年3月29日,关于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3、2018年4月4日,关于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4、2018年4月26日,关于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5、2018年4月26日,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 市交易公告书; 6、2018年4月27日,关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大华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7、2018年5月8日,关于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8、2018年7月11日,关于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公告; 9、2018年7月18日,平安大华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2季度报告; 10、2018年8月24日,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 1期) 46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 合同的规定,对2018年2月28日公布的《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 9、 根据最新资料,新增了“十二、基金的业绩”。 10、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12、 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 说明。”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