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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新安平混合A(003801)

华安新安平混合: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1 重要提示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28 号《关于准予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注册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7]73 号《关于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备案,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自 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 月 5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971571_B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基金合同》。根
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
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根据管理人 2018 年 9 月 18 日发布
的《关于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8 年 9 月 18 日,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进入清算期。
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38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 月 10 日 
报告期末(2018 年 9 月 18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44,527.57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的优化配置和高安全边际的证券精选,追求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工具之间灵活配
置,并适当借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在具体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
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
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结合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因子动态资产配置模型、基于投资时钟理论的资产配
置模型等经济模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
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28 号文注册及机构部函[2017]73 号文备案,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 月 5 日期间向社会公
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规模为
900,005,104.60 份基金份额。
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
《基金合同》。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18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表决
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18 年 9 月 18 日,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进入清算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9 月 1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9 月 18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96,307.68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4,147.45 
应收利息 11,784.39 
应收申购款 9,687.32 
资产总计 221,926.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9 月 18 日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7.41 
应付托管费 7.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4.53 
应付交易费用 1,188.90 
其他负债 43,342.28 
负债合计 44,591.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4,527.57 
未分配利润 32,808.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335.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1,926.84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蒋燕华、费泽旭签字出具
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 60971571_B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
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为人民币 4,147.45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
并已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11,784.39 元,为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11,533.74 元,应收
深交所最低备付金利息 3.24,应收上海保证金利息 125.99,应收深圳保证金利息 121.42 ,上述款项已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划入托管账户。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 9,687.32 元,该款项已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到账。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 47.41 元、应付托管费 7.89 元和应付销售服务费 4.53 元,款项已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 1,188.90,款项于银行间账户销户时支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 34.1 
2、其他收入(注 2 ) 43,342.28 
清算收入小计 43,376.38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 - 
三、清算净收益 43,376.38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保证
金利息收入。其中预提的银行存款利息和保证金利息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
并已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 2:其他收入系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计提的预提审计费用,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
致,该期间不收取相关费用,用于清算期收益。
注 3:根据《关于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本次清算期间产生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9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177,335.8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3,376.38 
减:基金净赎回(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10,118.32 
二、2018 年 9 月 26 日基金净资产 210,593.89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10,593.89 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
367,620.09 元,其中人民币 160,000.00 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
保证金利息、结算保证金和清算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于收到基金托管人通知
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 9 月 18 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新安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清算报告出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