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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伯锐灵活配置A(006181)

格林伯锐灵活配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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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林 伯 锐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基金代码:0 0 6 1 8 1 基金简称:格林伯锐灵活配置 A
基金代码:0 0 6 1 8 2 基金简称:格林伯锐灵活配置 C
重要提示
1 . 格林伯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 的发售已
获中国证监会 2 0 1 8 年 4 月 1 7 日证监许可[ 2 0 1 8 ] 7 2 5 号文准予注册。
2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 本基 金 的管 理人和 登记 机构为 格林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本公
司” )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本基 金 的发售 对象 为 符合 法律法 规规 定的可 投资于 证券投 资基金 的个 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 . 本基金募 集期自 2 0 1 8 年 1 0 月 1 5 日 至 2 0 1 8 年 1 1 月 1 4 日, 通过各 销
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 自基金份额
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
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 . 本基 金的基 金份 额发售 机构包 括本公 司的直 销机 构和本 公司指 定的代 销
机构, 本公司指定的代销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 “基金募集的 基本情况” 中 “销
售机构” 部分以及本公司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发售机
构办理本基金开户、 认购等业务的网点、 日期、 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2 / 4 0
额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 . 投资 者在首 次认 购本基 金时, 需按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的 规定, 提出开 立
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
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 不存在任
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8 . 本基 金根据 认购 费、申 购费、 销售服 务费收 取方 式的不 同,将 基金份 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 申购费, 但不计提销售
服 务 费 的 基 金 份 额 , 称 为 A 类 基 金 份 额 ; 从 本 类 别 基 金 资 产 中 计 提 销 售 服 务 费
而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9 .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每份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 为
1 . 0 0 元, 认购价格均 为 1 . 0 0 元。 投资者认购 基金份额时 , 需按基金份 额发售机
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本基金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0 元人民币 (含
认购费 ) 。投资 者在募 集期内 可以多 次认购基 金份额 ,但已 受理的 认购申 请不得
撤销。
1 0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销售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申请是否成功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投 资 者 应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到 其 办 理 认 购 业 务 的 销 售 网 点 查 询 最 终 确 认 情 况 和
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3 / 4 0
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 1 . 本公 告仅对 本基 金发售 的有关 事项和 规定予 以说 明,投 资人欲 了解本 基
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刊登在 《 证券日报 》 等报刊的 《格林伯锐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招募 说明书 》 ;本基 金的基 金合同 、招 募说明 书及本 公告将 同时发
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 w w . c h i n a - g r e e n f u n d . c o m ) 。
1 2 . 各销 售机构 的销 售网点 以及开 户、认 购等事 项的 详细情 况请向 各销售 机
构咨询。
1 3 . 募集 期内, 本基 金还有 可能新 增销售 机构, 敬请 留意近 期本公 司及各 销
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 4 . 投 资 人 可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 4 0 0 1 0 0 0 5 0 1 ) 或 各 销 售 机 构 咨 询
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 5 . 基金 管理人 可综 合各种 情况对 销售安 排及募 集期 其他相 关事项 做适当 调
整。
1 6 . 风险 提示: 本基 金投资 于证券 市场, 基金净 值会 因为证 券市场 波动等 因
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 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整体政治 、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 ,
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
基金。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4 / 4 0
和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但 仍 然 提 请 投 资 者 关 注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存 在 的 上 述 风 险 及 其 对 基 金 总 体 风 险 的
影响。
一、 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 . 基金名称
格林伯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简称 :格林伯锐 灵活配置 A , 基金代码: 0 0 6 1 8 1 ;C
类基金份额简称:格林伯锐灵活配置 C ,基金代码:0 0 6 1 8 2 )
2 . 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4 . 基金的存续时间
不定期
5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 . 0 0 元人民币
6 . 发售对象
本 基 金 的 发 售 对 象 为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个 人 投5 / 4 0
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 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厦
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
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洪泰财富 (青岛) 基金销
售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 (北京) 有限
公司、 济安财富 ( 北京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
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 (大连) 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北
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武汉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
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6 / 4 0
司、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蚂蚁 ( 杭州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8 . 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 基 金 募 集 期 为 2 0 1 8 年 1 0 月 1 5 日 至 2 0 1 8 年 1 1 月 1 4 日 ; 如 需 延 长 ,
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 基 金 自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之 日 起 3 个 月 内 , 在 基 金 募 集 份 额 总 额 不 少 于 2 亿
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 于 2 0 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 定停止基金发售 , 并在 1 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 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 证监会 书面确 认之日 起 , 《基 金合同 》生效 ;否则 《基金合 同》不 生效。 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自基金募集期结束,基金成立后开始。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 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如发生此种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会
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7 / 4 0
1 . 发售方式
本基金募集期内, 基金份额在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
售, 直销机 构即本 公司( 包括本公 司直销 中心及 网上直 销平台 ) ,代 销机构 的具
体名单见本公告 “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中 “销售机构” 部分以及本公司届时发
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 . 认购方式及确认
(1 ) 本基金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 ) 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 ) 若 投 资 人 的 认 购 申 请 被 确 认 无 效 , 本 公 司 应 当 将 投 资 人 认 购 金 额 本
金足额退换投资者。
3 . 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 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适
用固定金额费率的认购除外);投资者认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
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本基金的认购费率
表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8 / 4 0
1 0 0 万以下 1 . 0 0 %
0
大于等于 1 0 0 万,小于 3 0 0 万 0 . 6 0 %
大于等于 3 0 0 万,小于 5 0 0 万 0 . 5 0 %
5 0 0 万(含)以上 每笔 1 0 0 0 元
本 基 金 的 认 购 费 由 认 购 A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投 资 人 承 担 。 基 金 认 购 费 用 不 列 入
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 销售、 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
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各项费用, 不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 。 若 投 资 人 重 复 认 购 本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时 , 需 按 单 笔 认 购 金 额 对 应 的 认 购
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4 . 认购份额的计算
(1 )A 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1 +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期间的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期间的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有 效 认 购 款 项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将 折 算 为 基 金 份 额 归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法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9 / 4 0
产所有。
例: 某投资者投资 1 0 万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 假设其认购资金在
认 购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为 1 0 . 0 0 元 , 其 对 应 的 认 购 费 率 为 1 . 0 0 % , 则 其 可 得 到 的
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 0 0 , 0 0 0 / (1 + 1 . 0 0 % )=9 9 , 0 0 9 . 9 0 元
认购费用=1 0 0 , 0 0 0 -9 9 , 0 0 9 . 9 0 =9 9 0 . 1 元
认购份额=9 9 , 0 0 9 . 9 0 / 1 . 0 0 =9 9 , 0 0 9 . 9 0 份
利息折算份额= 1 0 . 0 0 / 1 . 0 0 = 1 0 份
认购份额总额= 9 9 , 0 0 9 . 9 0 + 1 0 . 0 0 = 9 9 , 0 1 9 . 9 0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1 0 万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 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
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 0 . 0 0 元,则可得到 9 9 , 0 1 9 . 9 0 份基金份额。
(2 )C 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 某投资人投资 1 0 万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 假设该笔认购产生
利息 5 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 0 0 , 0 0 0 +5 0 . 0 0 )/ 1 . 0 0 = 1 0 0 , 0 5 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 0 万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 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 1 0 0 , 0 5 0 份基金份额。
5 . 认购限制1 0 / 4 0
(1 )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 在募集期内, 投资者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0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
(3 )投资者在募集 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
撤销。
(4 )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6 .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 0 % ,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 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 基
金 管 理 人 接 受 某 笔 或 者 某些 认 购 申 请 有 可 能 导 致 投 资 者 变 相 规 避 前 述 5 0 % 比 例
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者参考 , 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一)直销机构
1 . 本 公 司 直 销 网 点 和 网 上 交 易 系 统 ( 包 括 直 销 网 站 (
w w w . c h i n a - g r e e n f u n d . c o m ) 和 管 理 人 指 定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受 理 个 人 投 资 者
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 . 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1 1 / 4 0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 认购期间 (周六、 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9 : 0 0 至 1 7 : 0 0 。
网上交易系统: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 (周六、 周日、 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工作
日的申请受理)
认购 受理 时间: 认购 期间 1 7 :0 0 前( T 日 1 7 :0 0 以后 及周 六、周 日、 节
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
3 .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 军官证、 文职证等) ;
(2 )填妥的《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 ;
(3 )指定的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及复印件;
(4 )提供签字的《风险警示函》 ;
(5 )提供填妥并签字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个人) 》 ;
(6 ) 非仅为中国税收居民需提供填妥 并签字的 《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个
人) 》 ;
(7 )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委托他人代办开户的还须:
(1 ) 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或经公证的委托代办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1 2 / 4 0
(2 )提供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网上交易系统: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证 等) ;
(2 )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注: 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 回 、 分红、 退款的结算账
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 . 个人 投资者 在网 上交易 系统办 理认购 申请手 续时 凭交易 密码办 理;到 直
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 军官证、 文职证等)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 申购业务申请表》并签名;
(4 )填妥的《投资 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 认函》或《风险不匹配警
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
5 . 认购资金的划拨
直销网点: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 办理认购前应将足
额资金以 “支票结算” 或 “电汇结算 ” 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3 / 4 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 1 0 5 0 1 3 7 5 1 0 0 0 0 0 0 1 4 0 1
大额支付行号:1 0 5 1 0 0 0 0 8 0 3 8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并
确 保 认购 期 间 每 日 1 7 : 0 0 前 到 账。 投 资 人 若 未按 上 述 规 定 划付 , 造 成 认 购无
效的,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 以 “在线支付” 或 “转账汇款” 方
式完成资金支付。 通过 “ 转账汇款” 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 在格林基金网
上直销提交认购申请, 选择汇款支付模式, 然后使用预留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或
银行柜台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6 9 9 3 4 6 0 3 3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营业网点: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 请投资人务必提前汇款, 确
保 认 购资 金 每 日 1 7 :0 0 前 到 账。 投 资 人 若 未按 上 述 规 定 划付 , 造 成 认 购无 效
的,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网上交易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过 “在线支付” 方式进行资金支付的投资人 , 在格林基金网上直销交易提
交认购申请,选择在线支付模式,在线完成支付。1 4 / 4 0
6 . 注意事项:
(1 )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 ) 投资 人 T 日 提交 开户 申请 后, 可 于 T + 2 日 后( 包括 T + 2 日 ,如 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 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
易系统查询。
(3 ) 投资 人 T 日 提交 认购 申请 后, 可 于 T + 2 日 后( 包括 T + 2 日 ,如 遇非
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 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 或通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
销中心查询,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通过网上交易系
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4 )个人投资者申 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 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
基金的银行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5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 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
咨询。
四、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1 5 / 4 0
1 . 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 . 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认购期间 ( 周六、 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9 :
0 0 至 1 7 :0 0 。
3 .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需 提供民 政部门 或主管 部门颁发 的注册 登记书 复印件 ) (相 关证件 在有效 年检
期内) ;资 产管理 人以管 理的投 资组合名 义自行 办理账 户类业 务的, 需提供 资产
管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件在有效年检期内) 及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投资
组合的批复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3 )法人有效身份 证件 (正反面) 复印件及业务经办人有效 身份证件 (正
反面)复印件(身份证等) ;
(4 )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 ;
(5 ) 预留关联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 包括 《银行开户许可证 》 、 开
立银 行账户 申请表 或开户 银行出具 的开户 证明 。 《银 行开户 许可证 》或指 定银行
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机构公章的复印件;
(6 ) 以法人机构开立基金账户 , 需提供填妥的 《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 机
构) 》 ,加 盖公章 和法人、 经办人 签章( 一式两 份 ) ;以 集合理 财计划开 立基金 账
户, 需提供填妥的 《 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产品) 》 , 加盖公章和法人、 经办人
签章;1 6 / 4 0
(7 )提供加盖公章的《风险警示函》 (专业投资者无须提供 ) ;
(8 )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章的《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机构 ) 》 ;
(9 ) 《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适用于选择“传真业务 ”事项) ;
( 1 0 ) 非 仅 为 中 国 税 收 居 民 需 提 供 填 妥 并 加 盖 公 章 的 《 税 收 居 民 身 份 声 明
文件(机构) 》 ;
( 1 1 ) 消 极 非 金 融 机 构 提 供 填 妥 并 加 盖 公 章 的 《 控 制 人 税 收 居 民 身 份 声 明
文件》 。注 :指定 银行账 户是指 投资人开 户时预 留的作 为赎回 、分红 、退款 的结
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1 2 )非自然人客户收益所有人信息表;
(1 3 )直销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4 .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认/ 申购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同城支票结算 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 “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
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 )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4 )填妥的《投资 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 认函》或《风险不匹配警
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专业投资者无须提供) 。
5 . 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 “ 支票结算” 或 “电汇结算” 方式通
过银行汇入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1 7 / 4 0
户名: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 1 0 5 0 1 3 7 5 1 0 0 0 0 0 0 1 4 0 1
大额支付行号:1 0 5 1 0 0 0 0 8 0 3 8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并
确 保 认购 期 间 每 日 1 7 : 0 0 前 到 账。 投 资 人 若 未按 上 述 规 定 划付 , 造 成 认 购无
效的,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 . 注意事项:
(1 ) 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 , 可于 T + 2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 认结果, 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2 ) 投资人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 , 可于 T + 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
接受情况,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认购 份额确认结果
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
查询系统查询。
(3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 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 各销售机构
咨询。
五、 清算与交割1 8 / 4 0
1 . 《基金合同》 生效前 , 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 , 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
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 . 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 基 金 自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之 日 起 3 个 月 内 , 在 基 金 募 集 份 额 总 额 不 少 于 2 亿
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 于 2 0 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 定停止基金发售 , 并在 1 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 0 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 证监会 书面确 认之日 起 , 《基 金合同 》生效 ;否则 《基金合 同》不 生效。 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2 .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1 9 / 4 0
( 2 ) 在 基 金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后 3 0 日 内 返 还 投 资 者 已 缴 纳 的 款 项 , 并 加 计 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 ) 如基金募集失败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 报酬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七、 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2 2 号 3 层 3 0 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 7 号投资广场 B 座 2 0 0 3 、2 0 0 5 、2 0 0 7
法定代表人:高永红
成立时间:2 0 1 6 年 1 1 月 1 日
联系人:孙睿
电话:0 1 0 - 5 0 8 9 0 7 0 5
传真:0 1 0 - 5 0 8 9 0 7 7 5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 8 8 号2 0 / 4 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 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成立时间:1 9 8 7 年 3 月 3 0 日
联系人:杜蔚峰
联系电话:9 5 5 5 9
(三)销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2 2 号 3 层 3 0 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 7 号投资广场 B 座 2 0 0 3 、2 0 0 5 、2 0 0 7
法定代表人:高永红
客服电话:4 0 0 1 0 0 0 5 0 1
联系人:方月圆
直销电话:0 1 0 - 5 0 8 9 0 7 5 0
传真:0 1 0 - 5 0 8 9 0 7 2 5
网址:w w w . c h i n a - g r e e n f u n d . c o m
2 . 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 8 8 号2 1 / 4 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 8 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作伟
客户服务电话: 9 5 5 5 9
公司网址 : w w w . b a n k c o m m . c o m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1 5 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玮琳
客户服务电话: 9 5 5 6 1
公司网址 : h t t p s : / / w w w . c i b . c o m . c n /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 : 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8 - 8 8 8 - 8 8 8 或 9 5 5 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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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2 / 4 0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 2 号写字楼 1 0 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6 5 1 - 5 9 8 8
公司网址 : h t t p : / / w w w . e w w w . c o m . c n /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 8 9 号 4 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 8 9 号 4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 王叔胤
客户服务电话: 9 5 5 2 3 / 4 0 0 - 8 8 9 - 5 5 2 3
公司网址 : w w w . s y w g s c . c o m
(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 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 5 8 号大城国际大厦 2 0
楼 2 0 0 5 室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 区)北京南路 3 5 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 0 楼
法定代表人 : 韩志谦2 3 / 4 0
联系人 : 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 : 4 0 0 - 8 0 0 - 0 5 6 2
公司网址 : h t t p : / / w w w . h y s e c . c o m /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 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 8 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刘芸
客户服务电话: 9 5 5 8 7
公司网址: w w w . c s c 1 0 8 . c o m
(8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袁伟涛
客户服务电话: 9 5 3 2 5
公司网址: w w w . k y s e c . c n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2 4 / 4 0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 9 5 5 7 9
公司网址: w w w . 9 5 5 7 9 . c o m
(1 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1 9 6 - 6 1 8 8
公司网址: h t t p s : / / w w w . c n h t . c o m . c n /
(1 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 3 号投资广场 1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 9 2 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 9 5 5 3 1 / 4 0 0 - 8 8 8 - 8 5 8 8
公司网址: h t t p : / / w w w . l o n g o n e . c o m . c n /2 5 / 4 0
(1 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 0 号五层 5 1 2 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 三环北路甲 1 9 号 S O H O 嘉盛中心 3 0 层 3 0 0 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8 9 8 0 6 1 8
公司网址: w w w . c h t w m . c o m
(1 3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 7 号 1 3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 7 号 1 3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范泽杰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8 2 0 - 1 5 1 5
公司网址: w w w . z h e n g t o n g f u n d s . c o m /
(1 4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 0 5 室- 3 4 9 1
办公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 2 0 1 - 1 2 0 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2 6 / 4 0
联系人:梁文燕
客户服务电话: 0 2 0 - 8 9 6 2 9 0 6 6
公司网址: w w w . y i n g m i . c n
(1 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 9 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8 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夏雯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1 8 1 8 1 8 8
公司网址: h t t p : / / w w w . 1 2 3 4 5 6 7 . c o m . c n /
(1 6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 9 号 M S D C 1 - 2 8 0 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 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 许艳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1 1 1 - 0 8 8 9
公司网址: w w w . g o m e f u n d . c o m
(1 7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 0 层 1 0 0 6 #2 7 / 4 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 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1 6 6 1 1 8 8
联系人:文雯
公司网址: w w w . n e w - r a n d . c n
(1 8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 0 0 8 - 1 0 1 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 0 0 8 - 1 0 1 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李超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8 9 3 - 6 8 8 5
公司网址: w w w . q i a n j i n g . c o m
(1 9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 0 6 室- 6 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 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6 - 8 0 2 - 1 2 3
公司网址: w w w . z h i x i n - i n v . c o m2 8 / 4 0
(2 0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 5 0 1 - 1 5 0 4 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 5 0 1 - 1 5 0 4 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客户服务电话: 0 5 9 2 - 3 1 2 2 6 7 3
公司网址: w w w . x d s . c o m . c n
(2 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 0 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6 - 7 8 8 - 8 8 7
公司网址: w w w . z l f u n d . c n
(2 2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 海深港合作 区前湾一 路 1 号 A 栋 2 0 1 室(入 住深圳市 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 7 楼 1 7 0 4 室
法定代表人: T E O W E E H O W E2 9 / 4 0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6 8 4 - 0 5 0 0
公司网址: w w w . i f a s t p s . c o m . c n
(2 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 2 6 号 2 幢 2 2 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 2 6 7 号 1 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8 2 0 - 2 8 9 9
公司网址: h t t p : / / w w w . e r i c h f u n d . c o m /
(2 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 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 0 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 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 0 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张宁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0 - 8 9 9 - 1 0 0
公司网址: h t t p : / / w w w . y i b a i j i n . c o m /
(2 5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 4 7 5 号 1 0 3 3 室3 0 / 4 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 1 弄 6 1 号 1 0 号楼 1 4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叶雪飞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9 2 1 - 7 7 5 5
公司网址: w w w . l e a d f u n d . c o m . c n
(2 6 )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峰大厦 1 1 0 3 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峰大厦 1 1 0 3 室
法定代表人:陆雯
联系人:傅羿乔
客户服务电话: 0 7 9 1 - 8 6 6 9 2 5 0 2
公司网址: h t t p s : / / w w w . j x z r z g . c o m . c n /
(2 7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香港东路 1 9 5 号 9 号楼 7 0 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 3 1 号院九思文创园 5 号楼 5 0 1 室
法定代表人:任淑桢
联系人:邢智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8 1 8 9 - 5 9 8
公司网址: w w w . h o n g t a i w e a l t h . c o m3 1 / 4 0
(2 8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 3 号 1 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 5 0 0 号万得大厦 1 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陆佳慧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7 9 9 1 8 8 8
公司网址: w w w . 5 2 0 f u n d . c o m . c n
(2 9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 3 号院 1 号楼 1 3 0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 3 0 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宋子琪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0 8 8 - 8 0 8 0
公司网址: h t t p s : / / w w w . q i a n d a o j r . c o m /
(3 0 )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 0 层 4 6 0 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 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3 2 / 4 0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6 7 3 7 0 1 0
公司网址: w w w . j i a n f o r t u n e . c o m
(3 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 1 号 1 1 层 1 1 0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 1 号 A 座 1 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6 1 9 - 9 0 5 9
公司网址: h t t p : / / w w w . h c j i j i n . c o m /
(3 2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天津自贸区 ( 中心商务区) 迎宾大道 1 9 8 8 号滨海浙商 大厦公 寓 2 - 2 4 1 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 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客服电话: 0 1 0 - 5 9 0 1 3 8 9 5
公司网址: w w w . w a n j i a w e a l t h . c o m /
(3 3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3 3 / 4 0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6 4 1 1 - 9 9 9
公司网址: w w w . t a i c h e n g c a i f u . c o m
(3 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 9 6 号 2 6 号楼 2 楼 4 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 9 6 号 2 6 号楼 2 楼 4 1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7 0 0 - 9 6 6 5
公司网址: w w w . h o w b u y . c o m
(3 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市崇明 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 8 0 0 号 2 号楼 6 1 5 3 室 (上海太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 8 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 5 0 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8 2 0 - 5 3 6 9
公司网址: w w w . j i y u f u n d . c o m . c n3 4 / 4 0
(3 6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 1 层 2 2 2 5 0 7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 1 层 2 2 2 5 0 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8 2 0 - 1 5 1 5
公司网址: h t t p : / / w w w . z h e n g t o n g f u n d s . c o m /
(3 7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 6 号 1 号楼 2 2 层 2 6 0 3 - 0 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 8 号院 A 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黄立影
客户服务电话 : 4 0 0 - 0 9 8 - 8 5 1 1 (个人业务 )/ 4 0 0 - 0 8 8 - 8 8 1 6 ( 企业业务)
公司网址: h t t p : / / k e n t e r u i . j d . c o m
(3 8 )武汉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 7 - 1 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 0 1 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 1 7 - 1 9 号环亚大厦 B 座 6 0 1 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3 5 / 4 0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0 2 7 - 9 8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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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 0 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 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 李珍珍
客户服务电话: 9 5 1 0 5 8 8 5
公司网址: w w w . 5 i f u n d . c o m
(4 0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 0 号 2 栋 2 3 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9 号 A 座 1 5 0 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张鼎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8 1 9 - 9 8 6 8
公司网址: w w w . t d y h f u n d . c o m
(4 1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 9 9 号 5 层 0 1 、0 2 、0 3 室
办 公地 址: 中 国( 上海 ) 自由 贸易 试 验区 杨 高南 路 7 9 9 号 5 层 0 1 、0 2 、3 6 / 4 0
0 3 室
法定代表人: 冷飞
客户服务电话: 0 2 1 - 5 0 8 1 0 6 7 3
公司网址: w w w . w a c a i j i j i n . c o m
(4 2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 7 7 号 3 层 3 1 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 1 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 燕斌
联系人: 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1 6 6 - 6 7 8 8
公司网址: w w w . 6 6 l i a n t a i . c o m
(4 3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3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 2 B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1 0 0 - 3 3 9 1
公司网址: w w w . d i a n y i n g f u n d . c o m
(4 4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3 7 / 4 0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凤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 0 2 、6 0 3 房间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 6 号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 董亚芳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0 - 5 5 5 - 6 7 1
公司网址: w w w . h g c c p b . c o m
(4 5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 8 1 5 号 3 0 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 8 1 5 号 3 0 2 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6 7 6 7 - 5 2 3
公司网址: w w w . z h o n g z h e n g f u n d . c o m
(4 6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 5 1 3 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 5 1 3 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张萌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6 9 9 7 7 1 93 8 / 4 0
公司网址: h t t p s : / / w w w . x i q u e f u n d . c o m /
(4 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 2 1 8 号 1 栋 2 0 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 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F
法定代表人 : 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0 - 7 6 6 - 1 2 3
公司网址: h t t p : / / w w w . f u n d 1 2 3 . c n /
(4 8 )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2 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 2 层 B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彭雪琳
客户服务电话: 4 0 0 - 8 2 9 - 1 2 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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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
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登记机构
名称: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 9 / 4 0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2 2 号 3 层 3 0 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2 7 号投资广场 B 座 2 0 0 3 、2 0 0 5 、2 0 0 7
法定代表人:高永红
电话:4 0 0 1 0 0 0 5 0 1
传真:0 1 0 - 5 0 8 9 0 7 7 5
联系人:徐邦鹏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 B 座 2 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 B 座 2 9 层
负责人:杨光
经办律师:李雷勇、马霞
电话:1 3 8 1 1 9 6 1 1 7 7 、1 8 9 0 1 3 8 2 9 8 5
传真:0 1 0 - 5 2 2 8 0 0 3 9
联系人:马霞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 3 1 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 0 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 1 楼4 0 / 4 0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勇
电话:0 1 0 - 2 3 2 3 8 8 8 8
传真:0 2 1 - 2 3 2 3 8 8 0 0
联系人:张勇
格林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 0 1 8 年 1 0 月 1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