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泰利混合: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华泰 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 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泰利混合 基金代码:004113/0041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 《华泰柏瑞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18年10月1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且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决 定终止本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2018年10月12日,本基金进入基金资产清算程序,停止收取基金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 算小组,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 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 所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并且之后不再恢 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