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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基金: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 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 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基 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在与客户 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 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 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先前提交的 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 提出合理理由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 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 停止使用。 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有关反洗钱工作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6〕110号)中相关反洗钱工 作规范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客户办理业务时,应当按照相 关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身份资料保存等工作,及时提示客户按照相关规定 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且没有提出合理 理由的,应当中止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作如下提醒:





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 效,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 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 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 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未换领新 版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并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 理。





除上述信息外,如投资者其他身份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不完整的,请到 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信息。主要包括:





个人客户: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 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或有效期限;





机构投资者: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 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 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 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投资者在开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在所提供信息发生变 化时及时告知我司更新。我司将根据投资者提供信息按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履 行身份识别义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895599、021-61095599)或登陆 本公司网站(www.abc-ca.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