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安 裕 阳三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9 月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安 裕阳三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安 裕阳
基金主代码 1686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9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安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 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 《 汇安 裕阳三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汇安 裕阳三年定期开放 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8]1008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8 年8 月8 日
至 2018 年9 月 19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 年 9 月 2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66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14,110,461.8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16,782.49
募集 份额 (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14,110,461.82
利息结转的份额 216,782.49
合计 214,327,244.31
其中 : 募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 : 募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9,981.59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4%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 费、会计师费、律师
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 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3、本 公司 高级 管 理人 员、 基 金投 资和 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该只 基 金份 额总
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 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
3. 其他 需要 提示 的 事项
(1) 运作方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
生效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 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
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
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 依此类推。 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
的对 应日 期, 如该 对应 日期 为非 工作 日, 则顺 延至 下一 个工 作日 , 若该 日历 年份
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场内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 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即每个开 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
期起始之日的第三年年度对日, 包括该工作日) 进入开放期, 期间可以办理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 过20 个工作
日, 开放 期的 具体 时间 由基 金管 理人 在上 一个 封闭 期结 束前 公告 说明 。 如在 开放
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 《基金合同》 暂停
申购或赎回业务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
公告。
(2)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 间, 但基 金管 理人 根据 法律 法规 、 中国 证监 会的 要求 或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募集 期 限届 满 基金 是否 符 合法 律法 规规 定 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 国 证监 会 办理 基金 备 案手 续获 得书 面 确认
的日期
2018 年 9 月 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 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 调整 , 但应 在实 施日 前依 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 告。
(3)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本 基金 自每 个 封闭 期结 束日 的下 一
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期可办 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 个工 作日 且不 超 过 20 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 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 , 或依 据基 金合 同需 暂停 申购 或赎 回业 务的 , 开放 期时 间顺 延, 具体 时间 以
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
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 其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将被
拒绝。
(4)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 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
也可 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站(www.huianfund.cn)或 客 户服 务电 话(010-56711690)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1、 本基 金初 始募 集面 值为人民币1.00 元。 在市 场波 动因 素 的影响 下, 本基
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 面值,本基金投资者 有可能出现 亏损。
2、 基金的 过往 业绩不 预示 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 管 理的 其他 基金 的业 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9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