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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添益货币A(004770)

海富通添益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7 年 5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39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
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8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8 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文伟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铁道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
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2013 年 5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
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6 月加入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上
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明先生,董事,管理学学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新余支行科员,交通银行新余支行办公室科员、证券业
务部负责人、证券业务部副主任、证券业务部主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新余营业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筹备负责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党委组织部部长。
吴淑琨先生,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
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
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1996 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集团工作,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
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执行官,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7 月至
今任法国巴黎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
Alexandre Werno(韦历山)先生, 董事,法国籍,自 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
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责人职务;自 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自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太区
战略合作总监。
郑国汉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历任美国佛罗里达州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
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
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校长。
Marc Bayot (巴约特)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布鲁塞尔大学金融学荣
誉教授,EFAMA(欧洲基金和资产管理协会)和比利时基金公会名誉主席,INVESTPROTECT 公司(布鲁塞
尔)董事总经理、Degroof 资产管理(布鲁塞尔)独立董事, 现任 Pioneer 投资公司(米兰,都柏林,卢森
堡)独立董事、Fundconnect 独立董事长和法国巴黎银行 B Flexible SICAV 独立董事。
杨国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杨树浦煤气厂党委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
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馨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
学经济学院院长。2011 年 1 月至今退休。
杨仓兵先生,监事长,管理学学士。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干部、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干部、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
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自 2015 年 10 月至今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Bruno Weil(魏海诺)先生,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
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监事,博士,CFA。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2012 年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
与创新总监。2015 年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奚万荣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
总经理助理。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上海富
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陶网雄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06 年 4 月起任财务总监。2013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树方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
(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何谦先生,硕士。历任平安银行资金交易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2014 年 6 月加入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助理。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双利债券基
金经理。2016 年 5 月起任海富通纯债债券、海富通双福债券(原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及海富通货币基
金经理。2016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集利债券基金经理。2017 年 8 月起兼任海富通添益货币基金经理。
刘田女士,管理学学士,曾任上海银行同业客户经理,2016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添益货币的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任志强,总经理;
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智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量化投
资部总监;王金祥,研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赵赫,年金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张小燕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暴潇菡
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33830160
2、其他销售机构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王超
网址: www.1234567.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电话:021-38650970
传真:021-38650777-980
联系人:吴磊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经办律师:孙睿、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都晓燕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都晓燕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力争本金安全和保持基金资产较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包括:
(一)现金;
(二)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三)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四)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将审慎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力求将各类风险降到最低,在控制
投资组合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1、短期利率水平预期策略
深入分析国家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利率波动、资本市场资金面的情况和流动性的变化,对短期利率走
势形成合理预期,并据此调整基金货币资产的配置策略。当预期短期利率呈下降趋势时,侧重配置期限稍
长的短期金融工具;反之,则侧重配置期限较短的金融工具。
2、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投资管理策略。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反映当时短期利率水
平之间的关系,反映市场对较短期限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短期经济走势的预期。
3、组合剩余(存续)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
通过对组合资产剩余(存续)期限的设计、跟踪、调整,达到保持合理的现金流,锁定组合剩余(存续)
期限,以满足可能的、突发的现金需求,同时保持组合的稳定收益;特别在债券投资中,根据收益率曲线
的情况,投资一定剩余(存续)期限的品种,稳定收益,锁定风险,满足组合目标期限。
4、类别品种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收益性和流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本着谨慎性原则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按照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通过
持续的信用评级分析和跟踪、量化模型评估、投资限额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
估和控制,并在此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
6、回购策略
当预期市场利率下跌或者利率走势平稳时,通过将剩余期限相对较长的短期债券进行回购质押,融资后再
购买短期债券。在融资成本低于短期债券收益率时,该投资策略的运用可实现正收益。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中观产业、微观个券等综合判断,并结合资金面变化进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的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8、同业存单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商业银行的不同资质和同业存单剩余(存续)期限进行同业存单的投资,注重同业存单的安
全性、交易的流动性和收益率的比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二、投资决策和程序
1、决策依据
(1)投资决策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投资决策是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征决定不同风险资产的配比;
(3)投资部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
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
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
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决策流程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基金投资方面的法律和行业管理法规,决定公司针对市场环境重大变
化所采取的对策;决定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系统及做出必要的调整;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
断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2)分析师对宏观经济主要是利率走势等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
(4)定期不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基金经理们在充分听取各分析师意见的基础上,确立公司对宏观经济走
势的投资观点。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研究部门提出的报告和部门例会观点,并依据基金申购
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
理。
(6)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
(7)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8)风险管理部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
本基金选取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
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3,752,640,385.19 22.83 
其中:债券 3,752,640,385.19 22.83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69,499,334.23 24.1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613,356,994.14 52.40 
4 其他资产 101,188,576.04 0.62 
5 合计 16,436,685,289.60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4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296,151,472.17 8.5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银行间市场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
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8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7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 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43.62 8.5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 天(含)—60 天 23.9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 天(含)—90 天 14.58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 天(含)—120 天 1.2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 天( 含)—397 天(含) 24.6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7.95 8.57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 240 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19,565,531.84 2.1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60,103,681.37 3.7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60,103,681.37 3.7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2,872,971,171.98 18.98 
8 其他 - - 
9 合计 3,752,640,385.19 24.80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899944 18 贵阳银行 CD111 6,000,000 580,477,761.64 3.84 
2 111880250 18 广东顺德农商行 CD054 3,000,000 290,301,795.37 1.92 
3 170207 17 国开 07 2,700,000 270,033,007.26 1.78 
4 111891761 18 广州银行 CD018 2,000,000 199,105,812.65 1.32 
5 111898485 18 广东顺德农商行 CD052 2,000,000 193,909,125.56 1.28 
6 189919 18 贴现国债 19 1,500,000 149,664,013.14 0.99 
7 130229 13 国开 29 1,000,000 100,036,297.25 0.66 
8 111890314 18 长沙银行 CD001 1,000,000 99,827,757.73 0.66 
9 111806142 18 交通银行 CD142 1,000,000 99,390,703.57 0.66 
10 111898328 18 宁波银行 CD103 1,000,000 99,209,468.63 0.66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0.5% 间的次数 0 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57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02%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89%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25% 。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 0.5%。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2007 年 7 月 1 日基金实施新会计准则后,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
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 18 宁波银行 CD103 (111898328)的发行人因深圳分行的商业汇票线下转贴现
业务未按照规定记账、票据代理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记账并计量风险加权资产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的法律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被中国银监会深圳银监局罚款 170 万元人民币。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2017 年以来同业存单收益处于较高水平,信用风险很低,剩余期限较
短,是理想的配置资产。经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证券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
合。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01,124,576.04 
4 应收申购款 64,0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01,188,576.04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表
1.海富通添益货币 A :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
④ 
2017 年 8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1.1127% 0.0047% 0.1341% 0.0000% 0.9786% 
0.0047% 
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2.2629% 0.0026% 0.1734% 0.0000% 2.0895% 0.0026% 
2017 年 8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3.4007% 0.0043% 0.3077% 0.0000% 3.0930% 
0.0043% 
2.海富通添益货币 B :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 8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0.2516% 0.0049% 0.1341% 0.0000% 0.1175% 
0.0049% 
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2.3823% 0.0026% 0.1734% 0.0000% 2.2089% 0.0026% 
2017 年 8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2.6398% 0.0067% 0.3077% 0.0000% 2.3321% 
0.0067% 
二、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1.海富通添益货币 A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2.海富通添益货币 B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
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开户和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出具划款指令,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B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 ,基金份额升级与
降级的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
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由登记机构代收,登
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调高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
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添益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一、 绪言”部分,增加了《流动性规定》的相关信息;
二、“二、 释义”部分,增加了对部分词语或简称的解释;
三、“三、 基金管理人”部分:
1.增加了杨仓兵先生的简历。
2.更新了任志强先生、Marc Bayot(巴约特)先生、张馨先生、俞涛先生、奚万荣先生、陶网雄先生、何
谦先生的简历。
3.删除了李础前先生、陈虹女士、章明女士的简历。
4.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信息。
四、“四、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五、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部分其他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六、“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拒绝
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的相关信息。
七、“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限制的相关信息,并根据 2018 年第二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
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八、“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 2018 年第二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
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九、“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暂停估值的情形相关信息。
十、“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相关信息。
十一、“十八、 风险提示”部分,增加了流动性风险评估方面的相关内容。
十二、“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中的相关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