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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沃瑞混合A(005855)

中科沃瑞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科沃 土 沃瑞灵 活 配置混 合 型发起 式
证券投 资 基金 份额发 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 科沃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二〇一 八 年九月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1 页 重要提 示 1、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2018 年3 月30 日 证监许可[2018]590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 4、本基金将自2018 年9 月28 日至2018 年12 月28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销售机构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 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者。 6、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 、 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 等费率收费差异, 将基 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自募集之日起,基金份额类别包括 A 类和 C 类。A 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认 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是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 7、 发起资金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3 年。


8、 认购最低限额: 在 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 网上交易 系统和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元 (含认购费) , 追加认 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 元 (含认购费) ,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2 页 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具体认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 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9、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10、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 设上限。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 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11、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2、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 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 额。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中科沃土 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 16、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 的网站 (www.richlandasm.com.cn)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 和了解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本 公司将及时公告。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 销售机构咨询。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018-3610)咨询认购事宜。 18、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 并可根据基 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3 页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 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使用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 低于1000 万元,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 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 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此外,本 基金以1.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因素影响下, 存在单位份额 净值跌破1.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 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 :【 005855】; C类 :【 005856】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4 页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人民币。 (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募集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按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发售业务的地区、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当地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七)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8 年9 月28 日至2018 年12 月28 日。基金管理人 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本基金自基金 份额发售之日起3 个月内, 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人 民币且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3 年,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3、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 生 效; 否则 《基金合同》 不生效。 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 人不得动用。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5 页 5、 若募集期满, 本基金 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 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本 基金发售的相关规 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 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 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 购费,投资者如果有多笔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所示: 本基金 的认 购费 率结 构 认购金额(M) A 类份额认购费率 C 类份额认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8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M ≥500 万元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6 页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适用比例费率时,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适用固定费用时,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计算举例 例1: 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 类份额10 万元, 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假 定 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则认购A 类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 +认购费率)=100,000 /(1+1.2% )=98814.23 元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0-98814.23=1185.77 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98814.23+100)/1.00=98,914.23 份 即: 投资者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A 类份额, 假定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 生利息 100 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 A 类份额 98,914.23 份。 例2: 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C 类份额10 万元, 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 假定该 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 元。则认购C 类份额为: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7 页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000+100)/ 1.00 =100,100.00 份 即: 投资者投资10 万元认购本基金C 类份额, 假定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 生利息100 元, 在基金 合同生效时, 投资者账 户登记有本基金C 类份额100,100.00 份。 4、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份额认购手续,具体的业务 办理时间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2、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 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 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 通常可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 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对于 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 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认购的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和非直销 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8 页 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 同时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具体认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准。 (六)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如在募集期间增加其他非直销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本 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程序 ( 一) 本公司 直销 柜台办 理开 户与认 购的 程序 1 、业 务办理 时间 : 正 常工作日9:00:00~16:00:00。 2 、个 人投资 者办 理开户 与认 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开户须提供如下资料: ? 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 、 《网上交易服 务协 议》 (一式两份) ; ; ? 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字; ?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 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 记卡原件,并提供复印 件, 本人签字并填写卡号; ? 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 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 如个人客户是 18 周岁 以下的投资者,办理开户应由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 理人代理进行,需准备证明的材料详情请参照我司《个人业务指南》 。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需同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详情请参照我司《个人业务指南》 。 (2)个人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 提供填妥的《直销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 》 ; ?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字;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9 页 ?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 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 记卡原件,并提供复印 件, 本人签字并填写卡号。 以下为普通投资者需另外提供的材料: ? 风险承受能力非最低的普通投资者还需填写 《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 (非 最低) 》并进行签字确认; ? 风险承受能力为最低的普通投资者如购买最低风险等级产品,还需填写 《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最低) 》并进行签字确认,如购买非最低风险等级产品, 直销柜台进行风险提示拒绝销售同时结束交易;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投资者应使用预留银行卡 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基金直销柜台清算账户: 账户名称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账号 3602000129201769176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 102581000013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 客户名称; ② 注明资金用途“**认购中科沃土**” ,并确保在募集结束日17:00:00 前到账; ③ 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 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机 构投资 者办 理开户 与认 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预留印鉴) 和法 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 经办 人)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一式两份;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10 页 ? 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或组织机构代码 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 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或预留印 鉴) 的复印件; 如企业持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办理 开户及认购业务,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 ?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预留印鉴) 和法 定代表人签章的 《基金 业务 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如果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需有法定代表人对该授 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如无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 ?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预留印鉴的 《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 一式两份; ?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预留印鉴) 的 《 传真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份, 如不需要开通传真协议则不需要提供; ? 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并提供加盖单 位公章 (或预留印鉴) 的正 反面复印件; ?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或预留印鉴) 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提供有授权交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或预留印鉴) 的 《机构 投资 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一份; ?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预留印鉴) 的 《网上交易服务协议》 一式两 份,如不需要开通网上交易则不需要提供; ?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预留印鉴) 和法 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 经办 人) 的 《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如有控制人, 需另外提供 《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 声明》 。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需同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详情请参照我司《机构业务指南》 。 (2)机构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 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直销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11 页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认/申购的机构投资者, 则需通过全额缴款 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在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中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由于汇款 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请投资者务必提前汇款,确保认购资金在认 购当日17:00:00 前到账。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 造成认购无效的, 中科沃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注 意事项 (1)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 可以办理认购申请。 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 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7:00:00 之前未到本公司直销专户的,则当日 提交的申请失效。投资者需重新提交申请并保证资金在当天17:00:00 前到账。 (3)机构投资者传真交易的时间以我司的传真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 机构投资者汇款使用的户名应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 (托管类资产及产品户 除外) 。 (5) 直销柜台T 日受理业务申请, 并不表示对本申请予以确认, 最终结果以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7)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事先开立并指定一个银行活期存 款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 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8)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已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账户名称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账号 3602000129201769176 大额实时现代支付系统号 102581000013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12 页 2) 投资者已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入资金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募集期截止17:00:00 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投资者因上述情形造成认购无效的,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 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二) 非直 销销售 机构 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过 户登记与退款 1、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 益进行过户登记。 2、 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 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 完成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五、基 金的验资与基金合 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 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 将有效认购资金 (不 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 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 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 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 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13 页 六、本 基金募集的当事人 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 楼01 单元 自编06-08 号 法定代表人:朱为绎 成立日期:2015 年9 月6 日 客服电话:400-018-3610 联系电话:020-23388993 传真:020-23388981 联系人:古琳花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成立时间:1987 年3 月30 日 法定代表人:彭纯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联系电话:95559 联系人:陆志俊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5668 办公场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 楼01 单元 自编06-08 号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14 页 法定代表人:朱为绎 联系人:古琳花 联系电话:020-23388993 客服电话:400-018-3610 网址:www.richlandasm.com.cn 2、 本基金募集期内, 本公司可能增加新的非直销销售机构, 并另行 公告。 投资 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566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 楼01 单元自编 06-08 号 法定代表人:朱为绎 联系电话:020-37128624 传真:020-23388994 联系人:高寅初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 号凯华国际中心7、8、9 层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66857289 经办律师:孙晶、陈设 联系人:孙晶




















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 置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份额 发售公 告 第 15 页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2 号楼4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电话: (010)-88095588 传真: (010)-88091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闫靖 联系人:闫靖 电话:18038097687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9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