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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丰利增强债券(006102)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1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8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商丰
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丰利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8年9月27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9月2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年9月2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年9月2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年9月27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详情请见当
地销售机构公告;
2、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
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100 万≤M<300 万 0.50%
3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
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
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间(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Y<30 日 0.75%
Y≥30 日 0%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 100%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
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转换业务
5.1 基金转换份额限制
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份,当基金转换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
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转换。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2 基金转换费用
(1)转换费用的构成: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
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3)申购费补差: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均采取前端收费模式,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
为零的基金)之间转换时,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
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
的基金转到申购费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4)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
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
入基 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5.3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事项
其他与基金转换相关的业务规则详见我公司2016年12月9日公布的《浙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
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
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
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
条件,基金管理人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
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6.1 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
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代销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
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
币1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
额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2 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
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
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
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
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
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
率执行。
6.3 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
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30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高日(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1号楼1115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 www.5ifund.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jr.jd.com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若增加新的 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收益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 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zs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 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 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