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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金利债券(005753)

泰达宏利金利债券: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金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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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金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泰达宏利金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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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金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7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泰
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申购起始日 2018年9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9月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
2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含该日)3个月对日的次日,除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外,本基金的其他开放期起始日均为前一
开放期到期日的次日起(含该日)3个月后的对日。本次为本基金2018年第二个开放期,具体
期间为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6日。2018年9月27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届时不
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根据上述规定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
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
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
,如已有认购记录,则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不受10万元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
购费)。泰达宏利金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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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
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0000 0.80%
1000000<=M<2500000 0.60%
2500000<=M<5000000 0.40%
5000000<=M
1000 元/笔
注:(1)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100万元,
特定申购费率为0.20%;申购金额100 万元≤M<25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15%;申购金额250 
万元≤M<50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10%;申购金额M≥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每笔1000 
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单
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 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
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投资人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详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1天<=N<=6天
1.50%
7天<=N<=29天
0.75%泰达宏利金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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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N
0.0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
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
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具体见招募说明书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61
联系人:郑小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无。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个人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将被确认失败。
2、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
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泰达宏利金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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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