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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央调ETF联接A(006438)

博时央调ETF联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1、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或“博时央调ETF联接”)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6月12日证监许可
[2018]962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
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6、本基金自 201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
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公司可根据
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
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
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
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
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
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
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投资人认购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
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认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认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
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
追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
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8 年 9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上的《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
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
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
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咨询。
16、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
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招商银行客
户服务电话(95555)咨询购买事宜。
18、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
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到基金销售网点打印
交易确认书。
19、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
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2、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为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
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指数基金,跟踪中证央企结构调整指数,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投资有风
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 1.00 元发售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
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发售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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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央调ETF联接
基金代码:006438(A 类),006439(C 类)
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联接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期
(二)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在投资者认/申购时收取认/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申购时不收取认/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元
(四)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五)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不超过 3 个月。在募集期内,可以
视情况延长或缩短基金募集时间,具体安排请以公告为准。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 2018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止。本公司可根
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六)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发售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中
心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认购费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1)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费率如下表所示:
表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结构
认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10% 
100万元≤M<300万元
0.06% 
300万元≤M<500万元
0.03% 
M≥500万元 每笔100元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
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
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
(2)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本基金的其他投资者,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
示:
表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非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结构
认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
M<100万
1.00%
100万≤M<300万
0.6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每笔1,000元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4、计算举例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3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
资金的利息为 30 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1.00%,则其可得到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
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1+1.00%)=297,029.70 元
认购费用=300,000-297,029.70=2970.30 元
认购份额=(297,029.70+30)/1.00=297,059.70 份
即: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30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
金的利息为 30 元,则其可得到 297,059.70 份 A 类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基金的认购限制
(1)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认购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
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认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认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
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
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
追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旦被登记机构确认,就不
再接受撤销申请;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4)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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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销售本基金的所有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
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销售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二)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
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销售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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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
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
士兵证等)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如需开通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一式
两份;
(5)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
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登陆“博时快 E 通”系统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
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
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15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4)工商银行直销专户(个人投资者“汇款买基”业务优惠专用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
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来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
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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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
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
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个人投资者
汇款购买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
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
资金无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3)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 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
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4)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
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5)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 9:
30),但工作日 15: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
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
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
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博时
快 e 通(http://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https://m.bosera.com)、博
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APP 版),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
款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博时网
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和支付;
(4)投资者通过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后,也可以采用汇款买基方式将
资金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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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100000072
(5)网上开户、认购、支付和汇款的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3、认购申请当日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 15:00,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的申请将按
失败处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销售本基金的所有的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销售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签章);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
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销售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
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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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该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该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写完毕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
/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或
《机构投资者电话和网上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流程可致
电直销中心(电话:010-65187055)咨询。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
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1)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15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
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来认购资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
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 17 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
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3)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
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四)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
和基金账户开户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理。
1、受理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接受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 9:30),
但工作日 15: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
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开通网上
交易;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
行网上认购;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暂不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认购资金的划拨服务,认购资金的划
拨和注意事项按照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的资金划拨程序办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四、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QFII 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托管行公章,以及外方负责人签章;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
(4)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托管人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同时提供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外方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外方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
份证复印件;
(7)托管人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8)外方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9)由托管人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10)如果开通传真交易方式,须提供填妥的《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
两份,加盖与开户申请表相同的印章;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相关流程
办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
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
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
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证监会书面确认之后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
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5 亿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8 日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755—83199084
(三)其他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杨明生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6)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 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9)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李佳
电话:
010-84596580
传真:
010-84596546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10)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厦门湖滨北路101号厦门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世群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92-5310251
传真:
0592-5061952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88888
网址:
http://www.xmccb.com/
 (1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天宇
联系人: 焦明飞
电话:
0371-67009698
传真:
0371-67009097
客户服务电话:
967585
网址:
http://www.zzbank.cn
 (1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13)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926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14)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六一北路158号
办公地址: 福州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法定代表人: 苏素华
联系人: 吴白玫、张翠娟、黄钰雯
电话:
0591-87332762
传真:
0591-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9999
网址:
www.fjhxbank.com
 (1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马勇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1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 陈洪生
联系人: 徐明静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电话:
0592-3122716
传真:
0592-80607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8-0808
网址:
www.xds.com.cn
 (1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 刘明军
联系人: 谭广锋
传真:
0755-86013399
客户服务电话: 95017(拨通后转1再转8)
网址: www.tenganxinxi.com或www.txfund.com
 (1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19)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7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
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610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http://www.ehowbuy.com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8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2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2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9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2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联系人: 喻明明
电话:
025-66996699-884131
传真:
025-66996699-884131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27)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0
 (2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5号楼7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A座2208
法定代表人: 吴雪秀
联系人: 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
http://www.yilucaifu.com
 (2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联系人: 魏争
电话:
010-57418829
传真:
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www.qianjing.com
 (30)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 程刚
联系人: 张旭
电话:
010-58160168
传真:
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919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1
网址:
www.fengfd.com
 (3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3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 肖雯
联系人: 吴煜浩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33)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4层
A428室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徐伯宇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2
电话:
400-098-8511
传真:
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816
网址:
http://jr.jd.com/
 (3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2层202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 卜勇
电话:
0411-39027800
传真:
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http://www.yibaijin.com/
 (3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3单元11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3单元7层
法定代表人: 赖任军
联系人: 刘昕霞
电话:
0755-29330513
传真:
0755-269205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930-0660
网址:
www.jfzinv.com
 (3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22250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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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四)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五)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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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