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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稳惠A(003976)

中信建投稳惠: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
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应当
在出现基金终止事由后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鉴
于本基金已出现基金终止事由,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 2018 年 9 月 18 日,并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进入
清算程序。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A 类: 中信建投稳惠 A;C 类:中信建投稳惠 C
基金代码:A 类:003976 ;C 类:00397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3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稳惠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
定:“《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
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8 年 9 月 18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
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2、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
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
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
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
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其他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fund108.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咨询相关情
况。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