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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500ETF联接A(006214)

平安500ETF联接:平安大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平 安大 华中证5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开
放日常 申购、赎回 、转换 业务 和定期定额投 资 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9 月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平 安大华 中证 500 交 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
金联接 基金 
基金简 称 平安 500ETF 联接 
基金主 代码 00621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8 年9 月 5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其 配 套 法
规、 《 平安 大华 中证 5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
资基金 联接 基金 基金 合同 》 、 《 平 安大 华中证 5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联 接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等 
申购起 始日 2018 年9 月 18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8 年9 月 18 日 
转换转 入起 始日 2018 年9 月 18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8 年9 月 18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2018 年9 月 18 日 
下属基 金份额 的 简称 平安 500ETF 联接 A 平安 500ETF 联接 C 
下属基 金份额 的 交易 代码 
006214 006215 
该基金份额是否 开 放 申购、 赎
回(转 换、 定期 定额 投资 )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 、转 换业务 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 理人 在开 放日 办理 基金份 额的 申购 和赎 回, 具体办 理时 间为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 深
圳证券 交易 所的 正常 交易 日的交 易时 间, 但基 金管 理人根 据法 律法 规、 中国 证监会 的要 求或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公告 暂停 申购、 赎回 时除 外。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 若 出现 新的证 券、 期货 交易 市场 、 证券 、 期 货交 易所 交易 时间变 更或2 
 
其他特 殊情 况, 基金 管理 人将视 情况 对前 述开 放日 及开放 时间 进行 相应 的调 整, 但 应在 实施
日前依 照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以下 简称 “ 《信 息披露 办法 》 ”) 的有关 规定 在
指定媒 介上 公告 。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原 则上, 投资者 通过 其他销售 机构 、基金 管理 人网上交 易系 统 申购 ,单 个基金 帐
户单笔 最低 申购 金额 起点 为 人民 币 100 元( 含申 购 费) , 追加 申购 的最 低金 额 为单笔 人民 币
100 元 ( 含申 购费 ) 。 基金 管 理人直 销柜 台接 受首 次申 购申请 的最 低金 额为 单笔 人民 币50,000
元(含 申购 费) ,追 加申 购 的最低 金额 为单 笔人民币 20,000 元 (含 申购 费) 。 
实际操 作中 ,以 各销 售机 构的具 体规 定为 准。 
(2) 投资 者当 期分 配的 基 金收益 转购 基金 份额 时, 不受最 低申 购金 额的 限制 。 
(3) 投资 者可 多次 申购 , 对单个 投资 者的 累计 持有 基金份 额不 设上 限限 制。 
(4)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在 销 售机构 赎 回 A 类、C 类 基 金份额 时, 每次 对本 基金 的赎回 申
请不得 低于 50 份 基金 份额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赎 回时 或赎回 后在 销售 机构 (网 点)保 留的 基
金份额 余额 不 足50 份的 , 在赎回 时需 一次 全部 申请 赎回。 
(5)申 购份额 、余额 的处 理方式: 申购 的有效 份额 为净申购 金额 除以当 日的 该类基金
份额净 值, 有效 份额 单位 为份。 上述 计算 结果 均按 四舍五 入方 法,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 2 位 , 由
此误差 产生 的收 益或 损失 由基金 财产 承担 。 
(6)基 金管理 人可在 法律 法规允许 的情 况下, 调整 上述规定 申购 金额的 数量 限制。 基
金管理 人必 须在 调整 实施 前依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 告并报 中国 证
监会备 案 
(7)当 接受申 购申请 对存 量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构 成潜在重 大不 利影响 时, 基金管 理
人应当 采取 设定 单一 投资 者申购 金额 上限 或基 金单 日净申 购比 例上 限、 拒绝 大额申 购、 暂停
基金申 购等 措施 , 切 实保 护存量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管理 人基 于投资 运作 与风
险控制 的需 要, 可采 取上 述措施 对基 金规 模予 以控 制,具 体请 参见 相关 公告 。 
3.2 申购费率 
(1)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 额采用 前端 收费 模式 收取 基金申 购费 用,C 类 基金 份额不 收取
申购费 用。 投资 者申 购 A 类基金 份额 时的 申购 费用 如下: 
申购金 额M (元 ) 申购费 率 3 
 
M <50 万 1.00% 
50 万 ≤ M <100 万 0.70% 
M ≥1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费用 由投 资人 承担 , 主 要用于 本基 金的 市场 推广 、 销 售、 登
记等各 项费 用, 不列 入基 金财产 。 
(2)本 基金的 申购费 率和 收费方式 由基 金管理 人根 据《基金 合同 》的规 定确 定。基 金
管理人 可以 根据 《基 金合 同》 的相 关约 定调整 费率 或收费 方式 , 基金管 理人 最迟应 于新 的 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实 施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介 公告 。 
(3) 基金 管理 人及 其他 基 金销售 机构 可以 在不 违背 法律法 规规 定及 《基 金合 同》约 定
的情形 下, 对基 金销 售费 用实行 一定 的优 惠, 费率 优惠的 相关 规则 和流 程详 见基金 管理 人或
其他基 金销 售机 构届 时发 布的相 关公 告或 通知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 项 
(1)申 购以金 额申请 ,遵 循“未知 价” 原则, 即申 购价格 以 申请 当日收 市后 计算的 基
金份额 净值 为基 准进 行计 算 ; 
(2) 拒绝 或暂 停申 购的 情 形 
发生下 列情 况时 ,基 金管 理人可 拒绝 或暂 停接 受投 资人的 申购 申请 : 
1 )因 不可 抗力 导致 基金 无 法正常 运作 。 
2 )目 标 ETF 暂停 基金 资产 估值, 导致 基金 管理 人无 法计算 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或当 前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 价值 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时 , 经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确 认后 ,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暂 停接 受基
金申购 申请 。 
3 )目标 ETF 暂停 申购 或二 级市场 交易 停牌 ,基 金管 理人认 为有 必要 暂停 本基 金申购 的
情形。 
4 )发 生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暂 停基金 资产 估值 情况 时。 
5 )证券 、期货 交易所 交易 时间非正 常停 市,导 致基 金管理人 无法 计算当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或者 无法 办理 申购 业务 。 
6 ) 基 金管 理人 接受 某笔 或 某些申 购申 请可 能会 影响 或损害 现有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益 时 。 
7 )基金 资产规 模过大 ,使 基金管理 人无 法找到 合适 的投资品 种, 或其他 可能 对基金 业
绩产生 负面 影响 ,或 其他 损害现 有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情形 。 
8 )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基金 销售 机构或 登记 机构因技 术故 障或异 常情 况导致 基
金销售 系统 、基 金登 记系 统、基 金会 计系 统或 证券 登记结 算系 统无 法正 常运 行。 
9 )申请 超过基 金管理 人设 定的基金 总规 模、单 日净 申购比例 上限 、单个 投资 者单日 或
单笔申 购金 额上 限的 。 4 
 
10 )法 律法 规规 定或 中国 证监会 认定 的其 他情 形。 
发生上述 除第 6 )、9 )项 外暂停申 购情 形之一 且基 金管理人 决定 暂停申 购时 ,基金 管
理人应 当根 据有 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介上 刊登 暂停 申购 公告 。 如 果投 资人 的申 购申 请被全 部或 部
分拒绝 的 , 被 拒绝的 申购 款项将 退还 给投 资人 。 在 暂停申 购的 情况 消除 时, 基金管 理人 应 及
时恢复 申购 业务 的办 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在销 售机构 赎回 时, 每次 对本 基金的 赎回 申请 不得 低 于50 份 基金 份额。 每个 交易 账户 最低 持有基 金份 额余 额为 50 份 ,若某 笔赎 回导 致单 个交 易账户 的基 金 份额余 额少 于50 份 时, 余 额部分 基金 份额 必须 一同 赎回。 (2)基 金管理 人可在 法律 法规允许 的情 况下, 调整 上述规定 赎回 份额的 数量 限制。 基 金管理 人必 须在 调整 实施 前依照 《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 告并报 中国 证 监会备 案。 4.2


赎回费率 A 类份 额 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有期 <7 天 1.50% 7 天≤ 持有 期<1 年 0.25% 1 年≤ 持有 期 0% 注:1 年指 365 日 C 类份 额 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有期 <7 天 1.50% 7 天≤ 持有 期 0% 赎回费用 由赎 回基金 份额 的份额持 有人 承担, 在基 金份额持 有人 赎回基 金份 额时收取 。 一般情 况下 , 对 于持 有期 限不少 于 7 日 的投 资者 , 不低于 赎回 费总 额 的 25% 应归基 金财 产, 其余用 于支 付登 记费 和其 他必要 的手 续费 。 但 对于 持续持 有期 少 于7 日 的投 资者, 赎回 费将 全额计 入基 金财 产。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和 收费 方式由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 《 基金合 同 》 的 规定确 定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根 据 《基 金合同 》 的 相关约 定调 整费 率或 收费 方式 , 基 金管 理人最 迟应 于新的 费率 或收 费方式 实施 前依 照《 信息 披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 指定媒 介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及其 他基 金销 售机构 可以 在不 违背 法律 法规规 定及 《基 金合 同》 约 定的情 形 下, 对 基金 销售 费用 实行 一定的 优惠 , 费 率优 惠的 相关规 则和 流程 详见 基金 管理人 或其 他基 金销售 机构 届时 发布 的相 关公告 或通 知。 5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 项 (1) 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遵 循“未 知价 ”原 则, 即赎 回价格 以申 请当 日收 市后 计算的 基 金份额 净值 为基 准进 行计 算; (2) 赎 回遵 循 “先 进先 出 ” 原则, 即按 照投 资人 认购 、 申购 的先 后次 序进 行顺 序赎回 ; (3) 暂停 赎回 或延 缓支 付 赎回款 项的 情形 。 发生下 列情 形时 ,基 金管 理人可 暂停 接受 投资 人的 赎回申 请或 延缓 支付 赎回 款项: 1 )因 不可 抗力 导致 基金 管 理人不 能支 付赎 回款 项。 2 )目 标ETF 暂 停基 金资 产 估值, 导致 基金 管理 人无 法计算 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或当 前 一估值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50% 以上 的资 产出 现无 可参 考 的活跃 市场 价格 且采 用估 值技术 仍导 致公允 价值 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时 , 经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确 认后 ,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延 缓支 付赎 回款项 或暂 停接 受基 金赎 回申请 。 3 )目标 ETF 暂 停赎 回或 二 级市场 交易 停牌 或延 缓支 付赎回 对价 ,基 金管 理人 认为有 必 要暂停 本基 金赎 回的 情形 。 4 )发 生基 金合 同 规 定的 暂 停基金 资产 估值 情况 时, 基金管 理人 可暂 停接 受投 资人的 赎 回申请 或延 缓支 付赎 回款 项。 5 )证 券、 期货 交易 所交 易 时间非 正常 停市 ,导 致基 金管理 人无 法计 算当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或者 无法 办理 赎回 业务 。 6 )连 续两 个或 两个 以上 开 放日发 生巨 额赎 回。 7 )继 续接 受赎 回申 请将 损 害现有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情 形时 ,可 暂停 接受 投资人 的 赎回申 请。 8 )法 律法 规规 定或 中国 证 监会认 定的 其他 情形 。 发生上 述情 形之 一且 基金 管理人 决定 暂停 接受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赎 回申 请或 者延缓 支 付赎回 款项 时 , 基金 管理 人应在 当日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已 确认 的赎回 申请 , 基 金管 理人 应 足额支 付; 如暂 时不 能足 额支付 , 应 将可 支付 部分 按单个 账户 申请 量占 申请 总量的 比例 分配 给赎回 申请 人, 未支 付部 分可延 期支 付, 并以 有效 申请当 日的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依据 计算 赎回 金额 。 若 出现上 述 第 6 ) 项 所述 情 形, 按基 金合 同的 相关 条 款处理 。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在 申请 赎回 时可 事先选 择将 当日 可能 未获 受理部 分予 以撤 销 。 在 暂停 赎回的 情况 消 除时, 基金 管理 人应 及时 恢复赎 回业 务的 办理 并公 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 基金 转换 费用 由转 出 基金赎 回费 用及 基金 申购 补差费 用两 部分 构成 。 (2)基 金转换 时,从 申购 费用低的 基金 向申购 费用 高的基金 转换 时,每 次收 取申购 补 差费用 ; 从申 购费用 高的 基金向 申购 费用 低的 基金 转换时 , 不收 取申购 补差 费用 。 申 购补 差6 费用按 照转 换金 额对 应的 转出基 金与 转入 基金 的申 购费差 额进 行补 差 , 具 体收 取情况 视每 次 转换时 两只 基金 的申 购费 的差异 情况 而定 。 (3) 基金 转换 的计 算公 式 转换费 用=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转换 申购 补差 费 转出基 金赎 回费 =转 出份 额×转 出基 金当 日基 金份 额净值 ×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率 转换金 额= 转出 份额 ×转 出 基金当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转 出基金 赎回 费 转换申 购补 差费 用= 转换 金 额×转 入基 金申 购费 率÷ (1+转 入基 金申 购费 率)- 转换金 额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1+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或 , 固定申 购补 差费 转入份 额= (转 出份 额× 转 出基金 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转换 费用 )÷ 转入 基金 当日基 金 份额净 值 (4) 具体 转换 费率 本基金 作为 转换 基金 时, 具体转 换费 率如 下: A 、本 基金A 类 份额 转入 转 换金额 对应 申购 费率 较低 或相等 的基 金 例 1、 某投 资人N 日 持有 本基金 A 类 份额 10,000 份 ,持有 期为 三个 月( 对应 的赎回 费 率为 0.25% ) , 拟于N 日 转 换为 平 安大 华惠 裕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A 类份 额, 假设 N 日 本 基 金A 类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1.0500 元, 平 安大 华 惠裕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A 类份 额 的 基 金份额 净值 为1.1500 元 , 则: a) 转出基 金即 本基 金 的 赎回 费用: 转出基 金赎 回费 =转 出份 额×转 出基 金当 日基 金份 额净值 ×转 出基 金赎 回费 率=10,000 ×1.0500×0.25%=26.25 元 b) 申购补 差费 为扣 除赎 回费 用后按 转出 基金 与转 入基 金间的 申购 补差 费计 算可 得: 转换金 额= 转出 份额 ×转 出 基金当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转 出基金 赎回 费=10,000 × 1.0500-26.25=10,473.75 元 对应转 换金 额 平 安大 华惠 裕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A 类份额 的申 购费 率 0.80% , 本基金 的 申购费 率 1.00% ,因 此不 收取转 换 申 购补 差费 用 , 即费用 为0.00 元 。 c) 此次转 换费 用: 转换费 用=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转换 申购 补差 费=26.25+0.00=26.25 元 d) 转换后 可得 到的 平安 大华 惠裕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为 : 转入份 额 = (转 出份 额× 转出基 金当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转 换费 用) ÷转 入基 金当日 基金 份额净 值= (10,000 ×1.0500-26.25)÷1.1500=9107.61 份 7 B 、转 换金 额对 应申 购费 率 较 低的 基金 转入 到本 基 金A 类份 额 时 例 2、 某投 资人N 日 持有 平安大 华惠 融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10,000 份 , 持有期 为 六个月 (少 于一 年, 对应 的赎回 费率 为 0.10% ) , 拟 于 N 日 转换 为 本 基金 的 A 类份额 , 假 设N 日 平安 大华 惠融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净 值 为1.1500 元, 本 基金A 类份额 的基 金份 额 净值 为1.0500 元, 则: (a) 转出 基金 即 平 安大 华 惠融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 赎回 费用 : 转出基金 赎回费 =转 出份 额×转出 基金 当日基 金份 额净值× 转出 基金赎 回费 率=10,000 ×1.1500×0.10%=11.50 元 (b) 申购 补差 费为 扣除 赎 回费用 后按 转出 基金 与转 入基金 间的 申购 补差 费计 算可得 : 转换金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 × 1.1500-11.50=11,488.50 元 对应转 换金 额 平 安大 华惠 融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申 购费 率0.80% 低于 本 基金A 类 份额 的 申购 费 率1.00%, 因此转 换收 取申 购补 差费 用。 转换申 购补 差费 用= 转换 金 额×转 入基 金申 购费 率÷ (1+转 入基 金申 购费 率)- 转换金 额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 (1+转出基 金申 购费 率) =11,488.50 ×1.00%÷( 1+1.00%) -11,488.50 ×0.8% ÷(1+0.80% )=22.57 元 (c) 此次 转换 费用 : 转换费 用= 转出 基金 赎回 费+转换 申购 补差 费=11.50+22.57=34.07 元 (d) 转换 后可 得到 的 本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为 : 转入份 额 = (转 出份 额× 转出基 金当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转 换费 用) ÷转 入基 金当日 基金 份额净 值= (10,000 ×1.1500-34.07)÷1.0500=10919.93 份 (5) 网上 交易 进行 基金 转 换的费 率认 定 对于通 过本 公司 网上 交易 进行基 金转 换的 , 在 计算 申购补 差费 时 , 如享 受 费 优惠 , 具 体 详见本 公司 网上 交易 费率 说明。 通过 其他 销售 机构 进行基 金转 换的 ,在 计算 申购补 差费时 , 如有费 率优 惠, 具体 详见 销售机 构相 关公 告为 准。 本公司 可对 上述 费率 进行 调整, 并依 据相 关法 规的 要求进 行公 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 项 (1) 适用 基金 本基金 可以 与本 管理 人旗 下已开 通转 换业 务的 基金 转换。 平安大 华行 业先 锋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700001 ) 8 平安大 华深 证300 指 数增 强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码700002 ) 平安大 华策 略先 锋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700003 ) 平安大 华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 700004 ) 平安大 华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A 类 ,基 金代 码 700005 ) 平安大 华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C 类 ,基 金代 码 700006 ) 平安大 华日 增利 货币 基金 (基金 代 码 000379 ) 平安大 华金 管家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代 码 003465 ) 平安大 华财 富宝 货币 基金 (基金 代 码 000759 ) 平安大 华交 易型 货 币 A( 基金代 码003034 ) 平安大 华新 鑫先 锋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A 类 ,基 金代 码000739 ) 平安大 华新 鑫先 锋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C 类 ,基 金代 码001515 ) 平安大 华智 慧中 国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代 码 001297 ) 平安大 华鑫 享混 合证 券投 资基金 (A 类, 基金 代码001609 ) 平安大 华鑫 享混 合证 券投 资基金 (C 类, 基金 代码001610 ) 平安大 华鑫 安混 合证 券投 资基金 (A 类, 基金 代码001664 ) 平安大 华鑫 安混 合证 券投 资基金 (C 类, 基金 代码001665 ) 平安大 华安 心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2304 ) 平安大 华安 享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2282 ) 平安大 华安 盈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2537 ) 平安大 华睿 享文 娱灵 活配 置混合 证 券 投资 基金 (A 类,基 金代 码002450 ) 平安大 华睿 享文 娱灵 活配 置混合 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基 金代 码002451 ) 平安大 华智 能生 活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 类, 基金 代码002598 ) 平安大 华智 能生 活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C 类, 基金 代码002599 ) 平安大 华惠 享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3286 ) 平安大 华惠 利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3568 ) 平安大 华惠 融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3487 ) 平安大 华惠 隆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3486)、 平安大 华量 化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 类 ,基金 代 码003959 ) 平安大 华量 化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C 类 ,基金 代 码003960 ) 平安大 华惠 裕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A 类 ,基 金代 码 003488 ) 9 平安大 华惠 裕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C 类 ,基 金代 码 004177 ) 平安大 华中 证沪 港深 高股 息精选 指数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代 码 003702 ) 平安大 华转 型创 新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 类, 基金 代码004390 ) 平安大 华转 型创 新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C 类, 基金 代码004391 ) 平安大 华惠 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4826 ) 平安大 华惠 金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码 003024 ) 平安大 华惠 泽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4825 ) 平安大 华股 息精 选沪 港深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A 类,基 金代 码004403)、 平安大 华股 息精 选沪 港深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基 金代 码004404 ) 平安大 华鑫 荣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A 类 ,基 金代 码 004827 ) 平安大 华鑫 荣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C 类 ,基 金代 码 004828 ) 平安大 华量 化先 锋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A 类,基 金代 码005084 ) 平安大 华量 化先 锋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基 金代 码005085 ) 平安大 华鑫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码 003626 ) 平安大 华沪 深300 指 数量 化增强 证券 投资 基金 (A 类,基 金代 码005113 ) 平安大 华沪 深300 指 数量 化增强 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基 金代 码005114 ) 平安大 华医 疗健 康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代 码 003032 ) 平安大 华量 化精 选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A 类,基 金代 码005486 ) 平安大 华量 化精 选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基 金代 码005487 ) 平安大 华合 正定 期 开放 纯 债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代 码 005127 ) 平安大 华沪 深300 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基 金(A 类 ,基 金代 码 005639 ) 平安大 华沪 深300 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基 金(C 类 ,基 金代 码 005640 ) 平安大 华惠 安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6016 ) 平安大 华合 瑞定 期开 放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代 码 005766 ) 平安大 华短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A 类 ,基 金代 码 005754 ) 平安大 华短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C 类 ,基 金代 码 005755 ) 平安大 华短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E 类 ,基 金代 码 005756 ) 平安大 华双 债添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A 类 ,基 金代 码005750 ) 平安大 华双 债添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C 类 ,基 金代 码005751 ) 平安大 华合 正定 期开 放纯 债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代 码 005127 ) 10 平安大 华合 韵定 期开 放纯 债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代 码 005077 ) 平安大 华MSCI 中国A 股 国 际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A 类 ,基金 代 码005868 ) 平安大 华MSCI 中国A 股 国 际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C 类 ,基金 代 码005869 ) 平安大 华惠 兴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6222 ) 平安大 华合 慧定 期开 放纯 债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代 码 005896 ) 平安大 华惠 轩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代 码006264 )等 。 (注: 同一 基金 产品 的 A 、C、E 类 份额 之间 不能 相 互转换 ) 参加基 金转 换的 具体 基金 以各销 售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定期开 放的 基金 在处 于开 放状态 时 可参与 转换 ,封 闭时 无法 转换。 (2) 办理 机构 办理本 基金 与平 安大 华基金 旗下 其它 开放 式基 金之 间转换 业务 的投 资者 需到 同时销 售 拟转出 和转 入两 只基 金的 同一销 售机 构办 理基 金的 转换业 务。 具体 以销 售机 构规定 为准 。 本公司 直销 渠道 开通 本基 金的转 换业 务 。 其 他销 售机 构开通 本基 金转 换业 务的 时间以 销 售机构 为准 , 本 公司 可不 再特别 公告 , 敬 请广 大投 资者关 注各 销售 机构 开通 上述业 务的 公告 或垂询 有关 销售 机构 。


(3) 转换 的基 本规 则 a) 基金转 出视 为赎 回, 转入 视为申 购。 b) 投资者 办理 基金 转换 业务 时, 转 出方 的基 金必 须处 于可赎 回状 态, 转入 方的 基金必 须处于 可申 购状 态。 基金 转换只 能在 同一 销售 机构 的同一 交易 帐号 内进 行。 c) 基金转 换以 份额 为单 位进 行申请 。 d) 基金转 换采 取 “ 未知 价 ” 法, 即 以申 请受 理当 日各 转出、 转入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净值 为基准 进行 计算 。 e) 对于转 换后 持有 时间 的计 算, 统 一采 取不 延续 计算 的原则 , 即 转入 新基 金的 份额的 持有时 间以 转换 确认 成功 日为起 始日 进行 计算 。 f) 基金转 换采 用“ 先进 先出 ”原则 , 即 按照 投资 人认 购、申 购的 先后 次序 进行 转换。 (4) 转换 限额 基金转 换分 为转 换转 入和 转换转 出。 对于 A 类、C 类 基金 份额 , 通过 各销 售机 构网 点转 换的, 转出 的基 金份 额不 得低 于 5011 份。留 存基 金份 额不 足 50 份的, 只能 一次 性赎 回, 不能进 行转 换。 对于A 类、C 类 基金 份额, 通过本 基金 管理 人官 网交 易平台 转换 的, 每次 转出 的基金 份 额不得 低 于50 份。 留存 基 金份额 不 足 50 份的 ,只 能 一次性 赎回 ,不 能进 行转 换。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 是基 金申购 业务 的一 种方 式 。 投 资者可 以通 过销 售机 构提 交申请 , 约定每 期扣 款时 间、 扣款 金额及 扣款 方式 , 由 销售 机构于 每期 约定 扣款 日在 投资者 指定 资金 账户内 自动 完成 扣款 及基 金申购 业务 。 投 资者 在办 理基金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同时 , 仍 然可 以进行 日常 申购 、赎 回业 务。


(1) 扣款 日期 和扣 款金 额 投资者 应遵 循销 售机 构的 规定并 与销 售机 构约 定每 期固 定 扣款 日期 , 若 遇非 基 金申购 开 放日则 实际 扣款 日顺 延至 基金下 一申 购开 放日 。 投资 者投资 基金 管理 人 “定 期定 额投资 计划 ” 时, 对于 A 类和C 类 份额 , 每期 扣款 金额 最低 不少 于人民 币 100 元 。 实 际操 作中, 以各 销售 机构的 具体 规定 为准 。 (2) 交易 确认 基金申 购申 请日 为每 期实 际扣款 日 , 以 每期 实际 扣 款日 (T 日) 的该类 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基准计 算申 购份 额。 基金 份额将 在 T+1 工 作日 确认 成功后 直接 计入 投资 者的 基金账 户内 , 投 资者可 于T+2 工 作日 起到 各销售 网点 查询 申购 确认 结果。 (3) 变更 和终 止 投资者 办理 “定 期定 额投 资业务 ” 的 变更 和终 止, 须 携带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及 相关凭 证 到原办 理该 业务 网点 申请 办理, 办理 程序 遵循 各销 售机构 的规 定。 (4) 办理 机构 本公司 直销 渠道 开放 本基 金的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 其 他销售 机构 开通 本基 金定 投业务 的 时间以 销售 机构 为准 , 本 公司可 不再 特别 公告 , 敬 请广大 投资 者关 注各 销售 机构开 通上 述业 务的公 告或 垂询 有关 销售 机构。


(5) 定期 定额 投资 费率 优 惠活动 的说 明 投资者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网 上直销 渠道 定投 申购 本基 金如实 行优 惠费 率, 详见 基 金管理 人 公告 ; 其 他销 售机构 如实 行定投 申购 优惠 费率 , 以 销售机 构为 准 , 请投 资人 参见其 他销 售 机 构公告 。 7. 基金销售机构 12 (1) 直销 机构 名称: 平安 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直 销中 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福田街 道益 田 路 5033 号 平 安金融 中 心34 层 电话:0755 -22627627 传真:0755 -23990088 联系人 :郑 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00 -4800 (2) 网上 交易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上 交易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 :张 勇 客户服 务电 话:400 -800 -4800 (3) 其他 销售 机构 1)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2) 平 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3) 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4) 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5)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6)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7)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8) 西 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9) 万 联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10) 渤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1) 中 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12) 信 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3) 长 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14) 国 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5) 平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6) 申 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司 13 17) 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18) 中 国中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19) 上 海陆 金所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20) 民 商基 金销 售( 上海 )有限 公司 21) 中 信期 货有 限公 司


22 )中 国平 安人 寿保 险股 份有限 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 收 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 办理 基金 份额 申购 或者赎 回后 , 本 基金 将在 每个开 放日 的次 日, 通过 基金管 理人 网站 、 基 金份 额销 售网 点以 及其他 媒介 披露 开放 日的 各类基 金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和 基金 份 额累计 净值 ,敬 请投 资者 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申购 和赎 回的 申请 方 式 投资人 必须 根据 销售 机构 规定的 程序 , 在开 放日 的具 体业务 办理 时间 内提 出申 购或赎 回 的申请 。 (2) 申购 和赎 回的 款项 支 付 投资人 申购 基金 份额 时, 必须 在 规定 的时 间内 全额 交付申 购款 项, 否则 所提 交的申 购申 请不成 立。 投资 人在 提交 赎回申 请时 须持 有足 够的 基金份 额余 额, 否则 所提 交的赎 回申 请不 成立。 投资 人交 付申 购款 项,申 购成 立; 登记 机构 确认基 金份 额时 ,申 购生 效。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递交 赎回 申请, 赎回 成立 ; 登 记机 构确认 赎回 时, 赎回 生效 。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赎回 申请 成功 后, 基金管 理人 将在 T+7 日( 包括该 日) 内支 付赎 回款 项 。 如遇 证券 、 期货交 易所 或交 易市 场数 据传输 延迟 、 通 讯系 统故 障、 银 行交 换系 统故 障或 其他非 基金 管理 人及基 金托 管人 所能 控制 的因素 影响 了业 务流 程, 则赎回 款项 划付 时间 相应 顺延。 在发 生巨 额赎回 时, 款项 的支 付办 法参照 基金 合同 有关 条款 处理。 如遇证 券 、 期 货交易 所或 交易市 场数 据传 输延 迟、 通讯系 统故 障 、 银行 数据 交换系 统 故 障或其 它非 基金 管理 人及 基金托 管人 所能 控制 的因 素影响 业务 处理 流程 , 则 赎 回款顺 延至 上 述情形 消除 后的 下一 个工 作日划 出。 基金管理 人可 以在法 律法 规和基金 合同 允许的 范围 内,对上 述业 务办理 时间 进行调整 ,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在调 整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 告。 14 (3) 申购 和赎 回申 请的 确 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 时间 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 和赎 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 购或 赎回申请 日(T 日), 在正 常情 况下 ,本基 金登 记机 构在 T+1 日内对 该交 易的 有效 性进 行确认 。T 日提 交的有 效申 请 , 投 资人 应 在 T+2 日后(包 括该 日) 及 时到销 售网 点柜 台或 以销 售机构 规定 的其 他方式 查询 申请 的确 认情 况。若 申购 不成 功, 则申 购 款项 退还 给投 资人 。 基金销 售机 构对 申购 、 赎 回申请 的受 理并 不代 表该 申请一 定成 功, 而仅 代表 销售机 构确 实接收 到申购 、赎回 申请 。申购 、赎回 申请的 确认 以登记 机构的 确认结 果为 准。对 于申购 、 赎回申 请的 确认 情况 ,投 资人应 及时 查询 并妥 善行 使合法 权利 。 在法律 法规 允许 的范 围内 , 本基 金登 记机 构可 根据 相关业 务规 则, 对上 述业 务办理 时间 进行调 整,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于开 始实 施前 按照 有关 规定予 以公 告。 本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开 放日 常申购 、 赎回 、 转换 业务 和 定期定 额投 资 的 有关 事项 予以说 明。 投资者 欲了 解本 基金 的详 细情况 , 请 详细 阅读 《 平安 大华中证 5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 资基金 联接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 《 平 安大 华中证 5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联 接基 金 招募说 明书 》 。 投 资者 亦可 拨打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全国 统一客 户服 务电 话 400 -800 -4800 (免 长途话 费) 及直 销专 线电 话 0755 -22621438 咨询 相 关事宜 。 风险提 示 : 基 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职 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产 , 但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投资 有风险 , 敬请 投资者 在投 资基金 前认 真 阅 读 《基 金合 同》 、 《招 募说 明书》 等基 金法 律文 件, 了解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并根 据自 身的 风险承 受能 力 选 择适 合自 己的基 金产 品 。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8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