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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ETF(159954)

H股ET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8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 
 
南 方 恒生 中 国企 业交 易 型开 放式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募 说明 书 (更 新) 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8 年 08 月 08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2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17]255 号文 注册 募集 , 并于 2017 年 11 月3 日获得证监会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 2523 号)。 基金 管理 人保 证招 募说 明 书的 内容 真实 、准 确 、完 整。 本招 募说 明 书经 中国 证监 会注 册, 但中 国证 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 注 册, 并不 表 明其 对本 基 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 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也 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 没 有风 险。 中 国证 监会 不 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 市场 前景 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 金投 资于 标的 指数 成份 股、 备 选成 份股 的资 产不 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80% 。本基 金投 资于 证券 市 场, 基金 净值 会因 为 证券 市场 波 动等 因素 产 生波 动, 投资 人在 投 资本 基金 前, 应全 面了 解 本基 金的 产品 特性 , 充分 考虑 自 身的 风险 承 受能 力, 并承 担基 金 投资 中出 现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因 政治 、经 济 、社 会等 环 境因 素对 证 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 形 成的 系统 性风 险, 个别 证 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 风 险, 流动 性 风险 ,基 金 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 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 理 风险 ;本 基金 投资 内 地与 香港 股 票市 场交 易 互联 互通 机制 允许 买 卖的 规定 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除了需要承担与 境内 证券 投资 基 金类 似的 市场 波动 风 险等 一般 投 资风 险之 外 ,本 基金 还面 临汇 率 风险 、香 港市 场风 险、 市 场制 度以 及交 易规 则 不同 等境 外 证券 市场 投 资所 面临 的特 有风 险 。本 基金 的特 定风 险详 见 招募 说明 书“ 风险 揭 示” 章节 等 。本 基 金属 股票 型基 金, 预期 风 险与 收益 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 人在 投资 本基 金之 前 ,请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和基 金 合同 等信 息披 露文 件, 自主 判断 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自 主 做出 投资 决 策, 全面 认 识本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 特征 和产 品特 性, 并充 分 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 能力 ,理 性 判断 市场 , 谨慎 做出 投资 决策 。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 不预 示 其未 来表 现; 基金 管 理人 管理 的 其他 基金 的 业绩 也不 构成 对本 基 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基 金 管理 人承 诺 以恪 尽职 守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 原则 管 理和 运用 基 金财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 一 定盈 利, 也不 向投 资 人保 证最 低 收益 。基 金 管理 人提 醒投 资人 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 则, 在投 资人 作出 投 资决 策后 , 基金 运营 状 况、 基金 份额 上市 交 易价 格波 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在目 前结 算规 则下 ,投 资 者当 日申 购的 基金 份 额, 清算 交收 完成 后 方可 卖出 和赎 回。 当日竞价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赎回。 本摘 要根 据基 金合 同和 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编写 。 基金 合同 是约 定基 金 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 律文 件 。基 金投 资人 自依 基 金合 同取 得 基金 份额 , 即成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和 本基 金合 同的 当事 人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 行为 本身 即 表明 其对 基 金合 同的 承认 和接 受 ,并 按照 《基金 法》 、 《运 作办 法》 、基 金合 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承 担义 务。 基金 投资 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8 月 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 1 基 金管 理人 1.1 基金 管 理人 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 31-33 层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0755 )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 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 年,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 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 亿元人民 币。2014 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 3 亿元人民币。 2018 年 1 月,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金 3 亿元人 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 、厦门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 15% 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 1.2 主要 人 员情 况 1.2.1 董事会成员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3 张海 波先 生, 董事 长, 工 商管 理硕 士, 中国 籍 。曾 任职 中共 江苏 省 委农 工部 至助 理调 研员 ,江 苏省 人 民政 府办 公厅 调研 员 ,华 泰证 券 总裁 助理 、 投资 银行 部总 经理 、 投资 银行 业务 总监 兼投 资 银行 业务 管理 总部 总 经理 ,华 泰 证券 副总 裁 兼华 泰紫 金投 资有 限 责任 公司 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泰 证券 (上 海 )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连 芬女 士, 董事 ,金 融 专业 硕士 ,中 国籍 。 曾任 职赛 格集 团销 售 ,深 圳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投 资一 部 研究 室主 任, 大鹏 证 券经 纪业 务 部副 总经 理 、深 圳福 虹路 营业 部 总经 理、 南方 总部 总经 理 、总 裁助 理, 第一 证 券总 裁助 理 ,华 泰联 合 证券 深圳 华强 北路 营 业部 总经 理、 渠道 服务 部 总经 理、 运营 中心 总 经理 、零 售 客户 部总 经 理、 执行 办主 任、 总 裁助 理。 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张辉 先生 ,董 事, 管理 学 博士 ,中 国籍 。曾 任 职北 京东 城区 人才 交 流服 务中 心、 华晨 集团 上海 办事 处 、通 商控 股有 限公 司 、北 京联 创 投资 管理 有 限公 司干 部, 华泰 证 券资 产管 理总 部高 级经 理 、证 券投 资部 投资 策 划员 、南 通 姚港 路营 业 部副 总经 理、 上海 瑞 金一 路营 业部 总经 理、 证 券投 资部 副总 经理 、 综合 事务 部 总经 理。 现 任华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董事 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长。 冯青山先生,董事,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 124 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 长、代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 42 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 事,驻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 军第 163 师 政治 部宣 传科 副 科长( 正营 职) ,深 圳 市纪 委教 育调 研室 主 任科 员、 副 处级 纪检 员 、办 公厅 副主 任、 党风 廉 政建 设室 主任 。现 任 深圳 市投 资 控股 有限 公 司董 事、 党委 副书 记 、纪 委书 记,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监事。 李平 先生 ,董 事, 工商 管 理硕 士, 中国 籍。 曾 任职 深圳 市城 建集 团 办公 室文 秘、 董办 文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 (信访办) 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现任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副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 李自 成先 生, 董事 ,近 现 代史 专业 硕士 ,中 国 籍。 曾任 职厦 门大 学 哲学 系团 总支 副书 记,厦 门国 际信 托投 资公 司办 公室 主 任、 营业 部 经理 、计 财 部经 理、 公司 总经 理 助理 ,厦 门国 际信 托投 资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 工会 主席 、 党总 支副 书 记。 现任 厦门 国际 信 托有 限公 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 王斌 先生 ,董 事, 临床 医 学博 士, 中国 籍。 曾 任职 安徽 泗县 人民 医 院临 床医 生, 瑞金 医院 主治 医师 , 兴业 证券 研究 所医 药 行业 研究 员 、总 经理 助 理、 副总 监、 副总 经 理。 现任 兴业证券研究所总经理。 杨小 松先 生, 董事 ,经 济 学硕 士,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 ,中 国籍 。曾 任 职德 勤国 际会 计师 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 NASDAQ 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副主任,南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 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督察 长。 现任 南 方基 金管 理 股份 有限 公 司总 裁、 党委 副书 记 ,南 方东 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姚景 源先 生, 独立 董事 , 经济 学硕 士, 中国 籍 。曾 任职 国家 经委 副 处长 ,商 业部 政策 研究 室副 处长 、 国际 合作 司处 长、 副 司长 ,中 国 国际 贸易 促 进会 商业 行业 分会 副 会长 、常 务副 会长 ,国 内 贸易 部商 业发 展中 心 主任 ,中 国 商业 联合 会 副会 长、 秘书 长, 安 徽省 政府 副秘 书长 ,安 徽 省阜 阳市 政府 市长 , 安徽 省统 计 局局 长、 党 组书 记, 国家 统计 局 总经 济师 兼新闻发言人。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经济 50 人论坛成员,中国统计学会副 会长。 李心 丹先 生, 独立 董事 , 金融 学博 士, 国务 院 特殊 津贴 专家 ,中 国 籍。 曾任 职东 南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新研究 院院 长、 金融 工 程研 究中 心主 任, 南 京大 学创 业 投资 研究 与 发展 中心 执行 主任 、 教授 、博 士生 导师 ,中 国 金融 学年 会常 务理 事 ,江 苏省 资 本市 场研 究 会会 长, 江苏 省科 技 创新 协会 副会长。 周锦 涛先 生, 独立 董事 , 工商 管理 博士 ,法 学 硕士 ,香 港证 券及 投 资学 会杰 出资 深会 员。 曾任 职香 港 警务 处(商 业罪 案调 查 科)警务 总督 察, 香 港证 券及 期 货专 员办 事 处证 券主 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 行部总监。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 郑建 彪先 生, 独立 董事 , 经济 学硕 士, 工商 管 理硕 士,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 ,中 国籍 。曾 任职 北京 市财 政 局干 部, 深圳 蛇口 中 华会 计师 事 务所 经理 , 京都 会计 师事 务所 副 主任 。现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 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周蕊女士,独立董事,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万商天勤 (深圳) 律师事务所 律师,北京市中伦 (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信利 (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现任 金杜 律师 事 务所 合伙 人, 全联 并 购公 会广 东 分会 会长 , 广东 省律 师协 会女 律 师工 作委 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理事。 1.2.2 监事会成员 吴晓 东先 生, 监事 会主 席 ,法 律博 士, 中国 籍 。曾 任职 中国 证监 会 副处 长、 处长 ,华 泰证 券合 规总 监 ,华 泰联 合证 券副 总 裁、 党委 书 记、 董事 长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 股份 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南方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舒本 娥女 士, 监事 ,大 学 本科 学历 ,中 国籍 。 曾任 职熊 猫电 子集 团 公司 财务 处处 长, 华泰 证券 计划 资 金部 副总 经理 、稽 查 监察 部副 总 经理 、总 经 理、 计划 财务 部总 经 理。 现任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 司财 务总 监, 华 泰联 合证 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监 事会 主席 ,华 泰 长城 期货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5 姜丽 花女 士, 监事 ,大 学 本科 学历 ,高 级会 计 师, 中国 籍。 曾任 职 浙江 兰溪 马涧 米厂 主管 会计 ,浙 江 兰溪 纺织 机械 厂主 管 会计 ,深 圳 市建 筑机 械 动力 公司 会计 ,深 圳 市建 设集 团计 划财 务部 助 理会 计师 ,深 圳市 建 设投 资控 股 公司 计划 财 务 部高 级 会计 师、 经 理助 理, 深圳 市投 资控 股 有限 公司 计划 财务 部 经理 、财 务 预算 部副 部 长、 考核 分配 部部 长 。现 任深 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克 力先 生, 监事 ,船 舶 工程 专业 学士 ,中 国 籍。 曾任 职厦 门造 船 厂技 术员 ,厦 门汽 车工 业公 司总 经 理助 理, 厦门 国际 信 托有 限公 司 国际 广场 筹 建处 副主 任, 厦信 置 业发 展公 司总 经理 、投 资 部副 经理 、自 有资 产 管理 部副 经 理职 务。 现 任厦 门国 际信 托有 限 公司 投资 发展部总经理。 林红 珍女 士, 监事 ,工 商 管理 硕士 ,中 国籍 。 曾任 职厦 门 对外 供应 总公 司会 计, 厦门 中友 贸易 联合 公 司财 务部 副经 理, 厦 门外 供房 地 产开 发公 司 财务 部经 理, 兴业 证 券计 财部 财务 综合 组负 责 人、 直属 营业 部财 务 部经 理、 计 划财 务部 经 理、 风险 控制 部总 经 理助 理兼 审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 风险 管理 部总 经 理。 现任 兴业 证券 财 务部 、资 金 运营 管理 部 总经 理, 兴证 期货 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张德 伦先 生, 职工 监事 , 企业 管理 硕士 学历 , 中国 籍。 曾任 职北 京 邮电 大学 副教 授, 华为 技术 有限 公 司处 长, 汉唐 证券 人 力资 源管 理 总部 总经 理 ,海 王生 物人 力资 源 总监 ,华 信惠 悦咨 询公 司 副总 经理 、首 席顾 问 。现 任南 方 基金 管理 股 份有 限公 司党 委组 织 部部 长、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执行董事,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苏民 先生 ,职 工监 事, 计 算机 硕士 研究 生, 中 国籍 。曾 任职 安徽 国 投深 圳证 券营 业部 电脑 工程 师, 华 夏证 券深 圳分 公司 电 脑部 经理 助 理, 南方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运 作 保障 部副 总监 、市 场服 务 部总 监、 电子 商务 部 总监 。现 任 南方 基金 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风 险 管理 部总 经理、执行董事。 林斯 彬先 生, 职工 监事 , 民商 法专 业硕 士, 中 国籍 。曾 任职 金杜 律 师事 务所 证券 业务 部实 习律 师, 上 海浦 东发 展 银行 深圳 分 行资 产保 全部 职员 , 银华 基金 监 察稽 核部 法 务主 管, 民生加银基金监察稽核部职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董事。 1.2.3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张海波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杨小松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俞文 宏先 生, 副总 裁, 工 商管 理硕 士, 经济 师 ,中 国籍 。曾 任职 江 苏省 投资 公司 业务 经理 ,江 苏国 际 招商 公司 部门 经理 , 江苏 省国 际 信托 投资 公 司投 资银 行部 总经 理 ,江 苏国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6 信高 科技 创业 投 资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兼 总经 理, 南 方资 本管 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 东先 生, 副总 裁, 经 济学 学士 ,高 级 经济 师, 中国 籍。 曾任 职 财政 部地 方预 算司 及办 公厅 秘书 , 中国 经济 开发 信托 投 资公 司综 合 管理 部总 经 理,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北 京分 公司 总经 理 、产 品开 发部 总监 、 总裁 助理 、 首席 市场 执 行官 。现 任南 方基 金 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中国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 南方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 司投 资业 务部 总 经理 、沈 阳 分公 司总 经 理、 总裁 助理 ,华 泰 联合 证券 董事 会秘 书、 合 规总 监等 职务 ,南 方 资本 管理 有 限公 司董 事 。现 任南 方基 金管 理 股份 有限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美国 AXA Financial 公司投资 部高 级分 析师 ,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高 级研 究 员、 基金 经 理助 理、 基金 经理 、 全国 社保 及国 际业 务部 执 行总 监、 全国 社保 业 务部 总监 、 固定 收益 部 总监 、总 裁助 理兼 固 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南方 东 英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董事 。现 任 南方 基金 管 理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 裁、 首席 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中国籍。曾任职博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研 究员 、市 场部 总助 , 中国 人寿 资 产管 理有 限 公司 股票 部高 级投 资 经理 ,泰 达宏 利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司 投资 副总 监 、研 究总 监 、首 席策 略 分析 师、 基金 经理 , 南方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首席投资官 (权益)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 鲍文 革先 生, 督察 长, 经 济学 硕士 , 中国 籍。 曾任 职财 政 部中 华会 计 师事 务所 审计 师, 南方 证券 有限 公 司投 行部 及计 划财 务 部总 经理 助 理, 南方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运 作 保障 部总 监、 公司 监事 、 财务 负责 人、 总裁 助 理。 现任 南 方基 金管 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督察 长 ,南 方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2.4 基金经理 孙伟先生,管理学学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金融分析师 (CFA ) 资格 、 注册 会计 师 (CPA ) 资格 。曾 任职 于 腾讯 科技 有限 公司 投 资并 购部 、 德勤 华永 会 计师 事务 所深 圳分 所 审计 部。 2010 年 2 月加 入 南方 基金 , 历任 运作 保障 部基 金 会计 、数 量化 投资 部 量化 投资 研究 员; 2014 年12 月至2015 年5 月, 担任 南方 恒 生ETF 的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5 月至2016 年7 月,任南方500 工业ETF 、南方500 原材料ETF 基金经理;2015 年7 月至今,任改革基金、 高铁基金、500 信息基金经理;2016 年5 月至今,任南方创业板ETF、南方创业板ETF 联接 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今, 任 500 信息 联接 、深 成 ETF、南方深成基金经理;2017 年 3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7 月至今,任南方全指证券 ETF 联接、南方中证全指证券 ETF 基金经理;2017 年 6 月至今, 任南方中证银行ETF 、南方银行联接基金经理;2018 年2 月至今,任H 股ETF、南方H 股联 接基金经理。 罗文 杰女 士, 美国 南加 州 大学 数学 金融 硕士 、 美国 加州 大学 计算 机 科学 硕士 ,具 有基 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从事量化分析工作。2008 年 9 月加入南方基 金,任南方基金数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2013 年 4 月起担任数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 现任指数投资部、数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南方策略基金经 理;2013 年4 月至今,任南方500 、南方500ETF 基金经理; 2013 年5 月至今,任南方300 、 南方开元沪深 300ETF 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 500 医药基金经理;2015 年 2 月至 今,任南方恒生ETF 基金经理;2016 年12 月至今,任南方安享绝对收益、南方卓享绝对收 益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恒生联接基金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南方房地产联 接、南方房地产ETF 基金经理;2017 年11 月至今,任南方策略、南方量化混合基金经理; 2018 年2 月至今,任 H 股ETF、南方 H 股ETF 联接基金经理;2018 年4 月至 今, 任MSCI 基 金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至 今, 任 MSCI 联接基金经理。 1.2.5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 (固定收益)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 (权益) 史博先生, 首席 投资 官 (专 户) 兼权 益专 户投 资部 总经 理蒋 峰先 生, 权益 研究 部总 经理 茅炜 先生 ,交 易 管理 部总 经理 王 珂女 士, 权益 投资 部 总经 理张 原 先生 ,指 数 投资 部兼 数量 化投 资 部总 经理 罗文 杰女 士, 现 金投 资部 总经 理夏 晨 曦先 生, 固 定收 益投 资 部总 经理 李璇 女士 , 固定 收益 专户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 部总经理陶铄先生。 1.2.6 上述 人员 之间 不存 在近 亲属 关系 。 § 2 基 金托 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8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 平均 年 龄 33 岁,95% 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 秉承 “诚 实 信用 、勤 勉尽 责” 的 宗旨 ,依 靠 严密 科学 的 风险 管理 和内 部控 制 体系 、规 范的 管理 模式 、 先进 的营 运系 统和 专 业的 服务 团 队, 严格 履 行资 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境 内外 广大 投资 者、 金 融资 产管 理机 构和 企 业客 户提 供 安全 、高 效 、专 业的 托管 服务 , 展现 优异 的市 场形 象和 影 响力 。建 立了 国内 托 管银 行中 最 丰富 、最 成 熟的 产品 线。 拥有 包 括证 券投 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 QDII 资产 、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 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 的托 管产 品体 系 ,同 时在 国内 率先 开 展绩 效评 估 、风 险管 理 等增 值服 务, 可以 为 各类 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 金 874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 、英国 《全球托管人》 、香港 《财资》 、 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 项最 佳托 管银 行 大奖 ;是 获 得奖 项最 多的 国内 托 管银 行, 优 良的 服务 品质 获得 国 内外 金融 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 全, 保证 其 托管 的基 金财 产与 基 金托 管人 自 有财 产以 及 不同 的基 金财 产相 互 独立 ;对 所托 管的 不同 的 基金 分别 设 置账 户, 独 立核 算, 分账 管理 , 保证 不同 基 金之 间在 名 册登 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 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9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 基金 财 务会 计报 告 、季 度、 半年 度和 年 度基 金报 告出 具意 见 ,说 明基 金管 理人 在各 重要 方面 的 运作 是否 严格 按照 基 金合 同的 规 定进 行; 如 果基 金管 理人 有未 执 行基 金合 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 照规 定 召集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或配 合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依法 自行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 临解 散 、依 法被 撤 销或 者被 依法 宣告 破 产时 ,及 时报 告中 国 证监 会和 银行 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 违反 基 金合 同导 致 基金 财产 损失 时, 应 承担 赔偿 责任 ,其 赔 偿责 任不 因其 退任 而免除; 20、按 规定 监 督基 金管 理 人按 法律 法规 和基 金 合同 规定 履行 自己 的 义务 ,基 金管 理人 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 工商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 自成 立以 来, 各项 业 务飞 速发 展, 始终 保 持在 资产 托管 行业 的优 势地 位。 这 些成 绩的 取得 ,是 与 资产 托管 部 “一 手抓 业 务拓 展, 一手 抓内 控 建设 ”的 做法 是分 不开 的 。资 产托 管部 非常 重 视改 进和 加 强内 部风 险 管理 工作 ,在 积极 拓 展各 项托 管业务 的同 时, 把加 强风 险防 范和 控 制的 力度 , 精心 培育 内 控文 化, 完善 风险 控 制机 制, 强化 业务 项目 全过 程风 险管 理作 为重 要工 作来 做。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 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 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 审阅 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 业务 运作 严格 遵守 国 家有 关法 律法 规和 行 业监 管规 则, 强化 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 范运 作的 经营 思 想和 经营 风格 ,形 成 一个 运作 规 范化 、管 理 科学 化、 监控 制度 化 的内 控体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0 系; 防范 和化 解 经营 风险 ,保 证托 管 资产 的安 全 完整 ;维 护 持有 人的 权益 ;保 障 资产 托管 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 、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 行稽 核监 察部 门 负责 制定 全 行风 险管 理 政策 ,对 各业 务部 门 风险 控制 工 作进 行指 导 、监 督。 资产 托管 部内 部 设置 专门 负责 稽核 监 察工 作的 内 部风 险控 制 处, 配备 专职 稽核 监 察人 员, 在总 经理 的直 接 领导 下, 依照 有关 法 律规 章, 对 业务 的运 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 权。 各业 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 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 人员必 须相 对独 立, 适 当分 离; 内控 制度 的 检查 、评 价 部门 必须 独 立于 内控 制度 的制 定 和执 行部 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 科学 的业 务 流程 、详 细的 操作 手 册、 严格 的 人员 行为 规 范等 一系 列规 章制 度 ,并 采取 了良 好的 防火 墙 隔离 制度 ,能 够确 保 资产 独立 、 环境 独立 、 人员 独立 、业 务制 度 和管 理独 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 理者 ,要 求 下级 部门 及时 报告 经 营管 理情 况 和特 别情 况 ,以 检查 资产 托管 部 在 实现内 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 控防 线” 三 道控 制防 线, 健全 绩 效考 核和 激 励机 制, 树 立“ 以人 为本 ”的 内 控文 化,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1 增强 员工 的责 任 心和 荣誉 感, 培育 团 队精 神和 核 心竞 争力 。 并通 过进 行定 期、 定 向的 业务 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 或不 定期 地 对业 务运 作状 况进 行 检查 、监 控 ,指 导业 务 部门 进行 风险 识别 、 评估 ,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 操作 、环 境 四个 层面 的完 备的 灾 难恢 复方 案 ,并 组织 员 工定 期演 练。 为使 演 练更 加接 近实 战, 资产 托 管 部不 断 提高 演练 标 准, 从最 初 的按 照预 订 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 的“ 随机 演 练 ”。 从 演练 结果 看 ,资 产托 管 部完 全有 能力 在 发生 灾难 的 情况 下两 个 小时 内恢 复 业 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 导下 ,依 照 有关 法律 规章 ,全 面 贯彻 落实 全 程监 控思 想 ,确 保资 产托 管业 务 健康 、稳 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 同参 与, 只 有这 样, 风险 控制 制 度和 措施 才 会全 面、 有 效。 资产 托管 部实 施 全员 风险 管理 ,将 风险 控 制责 任落 实到 具体 业 务部 门和 业 务岗 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 职 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 责,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 人制 、 横向 多部 门 制的 内部 组 织结 构, 形成 不同 部 门、 不同 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 制的 理念 和 方法 融入 岗位 职责 、 制度 建设 和 工作 流程 中 。经 过多 年努 力, 资 产托 管部 已经 建立 了一 整 套内 部风 险控 制制 度 ,包 括: 岗 位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稽核 监 察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等 ,覆 盖所 有部 门和 岗 位, 渗透 各 项业 务过 程 ,形 成各 个业 务环 节 之间 的相 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 是商 业银 行 新兴 的中 间业 务, 资 产托 管部 从 成立 之日 起 就特 别强 调规 范运 作 ,一 直将 建立 一个 系统 、 高效 的风 险防 范和 控 制体 系作 为 工作 重点 。 随着 市场 环境 的变 化 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 发展 , 新问 题、 新情 况不 断 出现 ,资 产 托管 部始 终 将风 险管 理放 在与 业 务发 展同 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 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2 根据 《基 金法 》 、基 金合 同、 托管 协议 和有 关基 金法 规的 规定 ,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的 投 资范 围和 投资 对 象、 基金 投融 资比 例 、基 金投 资 禁止 行为 、 基金 参与 银行 间债 券 市场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计 算、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 算、 应收 资 金到 账、 基 金费 用开 支及 收入 确 定、 基金 收益 分配 、相 关 信息 披露 、 基金 宣传 推 介材 料中 登载 基金 业 绩表 现数 据 等进 行监 督 和核 查, 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 《基金法》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 法律 法规 规定 的行 为 ,应 及时 以书 面形 式 通知 基金 管 理人 限期 纠 正, 基金 管理 人收 到 通知 后应 及时 核对 ,并 以 书面 形式 对基 金托 管 人发 出回 函 确认 。在 限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有 权随 时对 通知 事项 进行 复 查, 督促 基金 管理 人 改正 。基 金 管理 人对 基 金托 管人 通知 的违 规 事项 未能 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 托管 人发 现基 金管 理 人有 重大 违规 行为 , 应立 即报 告中 国证 监 会, 同时 通知 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 § 3 相 关服 务机 构 3.1 销售 机 构 3.1.1 申购 赎回 代理 证券 公司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 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办公 地址 :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 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 中 国 银 河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3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 国 泰 君 安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 中 信 建 投 证券 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5、7、8 、17 、18 、19 、 38-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 金夏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4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联系人: 龚俊涛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3 申 万 宏 源 西部 证 券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5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18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15 中 信 证 券 (山 东 )有 限 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zxzqsd.com.cn 1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联系人: 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 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20 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95396 客服电话: 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层 法定代表人:高利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6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2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14 层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14 层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22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1.2 二级 市场 交易 代理 证券 公司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2 登记 机 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9378907 3.3 出具 法 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丁媛 电话: (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3.4 审计 基 金财 产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7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 4 基 金名 称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 基 金的 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7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包括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包括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 基金 在境 内可 投 资于 货币 市场 工具 等 法律 法规 或 中国 证监 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金 融 工具 。基 金在 境外 可投 资 于境 外证 券市 场的 股 票、 公募 基 金、 政府 债 券、 公司 债券 、可 转 换债 券、 住房 按揭 支持 证 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 银行 存款 、 货币 市场 工 具、 股指 期货 、权 证 、期 权等 金融 衍生 品和 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 允许 基金 投 资的 其他 金 融工 具。 本基 金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 会要 求履 行相 关手 续 后, 还可 以 投资 于法 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未 来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它 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合 中 国证 监会 的 相关 规定 。 基金 投资 标的 指数 成 份股 、备 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正常情况下, 基金 投资 港股 通股 票的 资 产不 低于 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80% 。法 律法 规或 监 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8 § 8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8.1 投资 策 略 本基 金为 被动 式指 数基 金 ,采 用指 数复 制法 。 本基 金按 照成 份股 在 标的 指数 中的 基准 权重 构建 指数 化 投资 组合 ,并 根据 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及 其权 重 的变 化进 行相 应调 整 ,在 保持 基金 资产 的流 动 性前 提下 ,达 到有 效 复制 标的 指 数的 目的 。 在正 常市 场情 况下 , 本基 金力 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 或其 他因 素导 致 跟踪 偏离 度和 跟踪 误 差超 过上 述 范围 ,基 金 管理 人应 采取 合理 措 施避 免跟 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 金优 先通 过港 股通 投 资标 的指 数的 成份 股 、备 选成 份股 ,如 果 未来 出现 由于 港股 通额度受限、 业 务规 则发 生重 大变 更 等影 响投 资 运作 的情 形 时, 为了 更好 的保 护 投资 人的 利益 ,实 现投 资 目标 ,本 基金 将可 通 过合 格境 内 机构 投资 者 的额 度进 行投 资, 直 接委 托香 港的经纪商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 金将 根据 标的 指数 成 份股 的基 准权 重构 建 股票 投资 组合 ,并 根 据成 份股 及其 权重 的变 动而 进行 相 应调 整。 当遇 到成 份 股停 牌、 流 动性 不足 等 其他 市场 因素 而无 法 依指 数权 重购 买某 成份 股 及预 期标 的指 数的 成 份股 即将 调 整或 其他 影 响指 数复 制的 因素 时 ,本 基金 可以 根据 市场 情 况, 结合 经验 判断 , 对基 金资 产 进行 适当 调 整, 以期 在规 定的 风 险承 受限 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将依照标的指数的定期调整规则,对股票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2)不定期调整 A、当成份股发生并购、股份回购、增发、送配、拆股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 重的 行为 时, 本 基金 将根 据指 数公 司 发布 的调 整 决定 及其 需 调整 的权 重比 例, 进 行相 应调 整; B、根 据本 基 金的 申购 和赎 回 情况 ,对 股 票投 资组 合进 行 调整 ,从 而 有效 跟踪 标的 指 数; C、若个别成份股因停牌、流动性不足、个别标的指数成份股不属于港股通股票范围或 法规 限制 等因 素 ,使 得基 金管 理人 无 法按 照其 所 占标 的指 数 权重 进行 购买 时, 将 综合 考虑 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人利益,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相关的替代性组合。 构造替代性组合的方法如下: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19 A、按照与被替代股票所属行业及基本面相似的原则,选取替代股票备选库。本基金投 资采用与标的指数相同或类似的行业分类标准; B、采 用备 选 库中 各股 票过 去 较长 一段 时 间的 历史 数据 , 分析 其与 被 替代 股票 的相 关 性; C、选取备选库中与被替代股票相关性较高的股票组成模拟组合,以模拟组合与被替代 股票的日收益率序列的相关系数最大化为优化目标,求解组合中各股票的权重。 为了 实现 更好 的跟 踪标 的 指数 的 目 的, 基金 管 理人 还将 综合 考虑 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的数 量、 流动 性、 投 资限 制、 交易 费用 及 成本 ,以 及 税务 及其 他 监管 限制 ,决 定是 否 采用 抽样 复制 的策 略。 对 于复 制方 法的 变更 , 无需 召开 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大 会, 但本 基金 管 理人 需在 方法变更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阐明变更复制方法的原因。 3、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策略 本基 金将 主要 以降 低跟 踪 误差 和投 资组 合流 动 性管 理为 目的 ,综 合 考虑 流动 性和 收益 性,构建本基金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组合。 4、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 金可 投资 于经 中国 证 监会 允许 的各 种金 融 衍生 产品 ,如 股指 期 货、 期权 、权 证以 及其 他与 标的 指 数或 标的 指数 成份 股 相关 的衍 生 工具 。本 基 金在 金融 衍生 品的 投 资中 主要 遵循 有效 管理 投 资策 略, 对 冲某 些成 份 股的 特殊 突发 风险 和 某些 特殊 情 况下 的流 动 性风 险, 以及 利用 金融 衍 生产 品的 杠杆 作用 , 达到 对标 的 指数 的有 效 跟踪 ,同 时降 低仓 位 频繁 调整 带来的交易成本。 8.2 投资 组 合管 理 § 9 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 本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经 估值 汇率 调整 的标 的 指数 收益 率, 本基 金 标的 指数 为恒 生中 国企业指数。 如果 指数 编制 单位 变更 或 停止 标的 指数 的编 制 、发 布或 授权 ,或 标 的指 数由 其他 指数 替代 、或 由于 指 数编 制方 法的 重大 变 更等 事项 导 致本 基金 管 理人 认为 原标 的指 数 不宜 继续 作为 标的 指数 , 或证 券市 场有 其他 代 表性 更强 、 更适 合投 资 的指 数推 出时 ,本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依据 维护 投 资人 合法 权益 的原 则 ,在 按监 管 部门 要求 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变更 本 基金 的标 的指 数、 业绩 比 较基 准和 基金 名称 。 其中 ,若 变 更标 的指 数 涉及 本基 金投 资范 围 或投 资策 略的 实质 性变 更 ,则 基金 管理 人应 就 变更 标的 指 数召 开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并 报中 国证 监会备案且在指定媒介公告。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 (包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 括但不限于指数编 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 ,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 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于 1994 年 8 月由恒生指数公司推出,成份股由市值最大、成交最活 跃的 40 只 H 股组成,用于衡量 以 H 股形式在香港上市、注册登记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的表 现。 标的 指数 采 取自 由流 通市 值加 权 的方 法, 以 充分 考虑 成 份股 的可 投资 性。 同 时, 标的 指数每只成份股规定 10%的权重上限,避免个股权重过大。 § 10 基金 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 金属 于股 票型 基金 , 其长 期平 均风 险与 预 期收 益高 于混 合型 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与 货币 市场 基金 。 本基 金采 用完 全复 制 法跟 踪标 的 指数 的表 现 ,具 有与 标的 指数 、 以及 标的 指数 所代 表的 股 票市 场相 似的 风险 收 益特 征。 本 基金 主要 投 资香 港证 券市 场上 市 的股 票, 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 11 基金 投 资组 合报 告 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 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 料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 述或 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本 基金 合 同规 定复 核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 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1.1 报告 期末 基金 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89,982,757.86 97.74 其中:普通股


189,982,757.86 97.74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684,161.59 1.38 8 其他资产


1,711,155.81 0.88 合计


194,378,075.26 100.00 注: 股票 投资 中通 过沪 港通 买入 港股 公允 价值 合计 为人 民币 189,982,757.86 元,占基金净值 比为 98.73% 。


1.2 报告 期末 在各 个 国家 (地 区) 证券 市场 的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投资 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189,982,757.86 98.73 合计


189,982,757.86 98.73 1.3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 分类 的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投资 组合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 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23,599,979.33 12.26 原材料 2,997,220.50 1.56 工业 4,518,822.08 2.35 非必需消费品 7,057,618.77 3.67 必需消费品 859,329.68 0.45 医疗保健 3,750,631.52 1.95 金融 126,169,510.33 65.57 科技 8,034,709.28 4.18 通讯 9,281,207.34 4.82 公用事业 3,713,729.03 1.93 政府 - - 合计


189,982,757.86 98.73 注:以上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BICS)。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 合








本报告期末没有积极投资。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2 1.4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股 票及 存托 凭 证投资明细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十 名股 票及 存 托凭 证 投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 (中文)


证券 代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 国家 (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人 民币元)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


1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Ltd. 中国平安保 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318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314,500 19,144,187.39 9.95 2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939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3,049,00 0 18,636,936.28 9.69 3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1398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3,720,00 0 18,410,268.84 9.57 4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3988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5,078,00 0 16,654,108.40 8.65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中国石油化 工股份有限 公司 386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1,630,00 0 9,633,513.53 5.01 6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 公司 2628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476,000 8,126,640.90 4.22 7 Tencent Holdings Limited 腾讯控股有 限公司 700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24,200 8,034,709.28 4.18 8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中国石油天 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 857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1,348,00 0 6,784,897.84 3.53 9 China Mobile Limited 中国移动有 限公司 941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113,500 6,669,721.95 3.47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3 10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3968 HK 香港联 合交易 所 香港 249,500 6,089,732.38 3.16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十 名股 票及 存 托凭 证 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没有积极投资。 1.5 报告 期末 按债 券 信用 等级 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7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资 产支 持证 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金 融衍 生品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投资。 1.9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基 金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10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 注


1.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660,666.97 4


应收利息


590.9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49,897.91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4 8 其他


- 合计


1,711,155.81 1.10.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 处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 股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 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 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 12 基金 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3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 - (3) (2) - (4) 2018.2.8-2018.6.30 -4.79% 1.11% -6.16% 1.33% 1.37% -0.22% 自基金合同 生效 起至今 -4.79% 1.11% -6.16% 1.33% 1.37% -0.22% § 13 基金 的 费用 概览 13.1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使用费(包括为 指数公司缴纳的相关税费等);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5 7、基 金的 证 券/期货 交 易费 用、 所 投资 基金 的交 易费 用 和管 理费 用 及在 境外 市场 的开 户、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out-of-pocket fees );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1、基 金依 照 有关 法律 法 规应 当缴 纳的 ,购 买 或处 置证 券有 关的 任 何税 收、 征费 、关 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简称“税收”); 12、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3、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顾问费等; 14、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算,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的 具体 使 用由 基金 管理 人支 配 ;如 果委 托境 外投 资 顾问 ,基 金的 管理 费可 以部 分作 为 境外 投资 顾问 的费 用 ,具 体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 人与 境外 投资 顾问 在 有关 协议 中进行约定。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 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1% 的年 费率 计提 。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H=E ×0.1%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 算,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 理人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 金的 托管 费的 具体 使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支 配 ;如 果委 托境 外托 管 人, 其中 可以 部分 作境外托管人的费用,具 体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在有关协议中进行约定。 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6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 金作 为指 数基 金, 需 要根 据与 标的 指数 许 可方 所签 订的 指数 使 用许 可协 议中 所规 定的 指数 许可 使 用费 计提 方 法计 提指 数 许可 使用 费以 及为 指 数公 司缴 纳 的相 应税 费 。


指 数许可使用费自基金首次挂牌之日起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E ×0.04%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若一 个季 度累 计计 提指 数 许可 使用 费金 额小 于 指数 使用 许可 协议 规 定的 费用 下限 ,则 基金于季末最后一日补提指数许可使用费至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下限。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每 日计 提 ,按 季支 付。 经基 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 核对 一致 后, 基金 托管人于次季度首日起 15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标的指数许可方。 如果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的 计 算方 法和 费率 等发 生 调整 ,本 基金 将采 用 调整 后的 方法 或费 率计算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 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5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 金运 作过 程中 涉及 的 各纳 税主 体, 其纳 税 义务 按国 家税 收法 律 、法 规和 基金 投资 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13.2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 他对价或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 人应 交付 给赎 回 人的 组合 证券 、现 金 替代 、现 金 差额 及其 他 对价 或现 金替 代、 现 金差 额及 其他 对价 。申 购 对价 、赎 回对 价根 据 申购 、赎 回 清单 和投 资 者申 购、 赎回 的基 金 份额 数额南方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7 确定 。申 购、 赎 回清 单由 基金 管理 人 编制 。T 日 的申 购、 赎 回清 单在 当日 深圳 证 券 交易所 开市前公告。 2、投 资者 在 申购 或赎 回基 金份 额 时, 申购 代理 券商 可 按照 不超 过 0.2% 的标 准收 取佣 金,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 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 收取的相关费用。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 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 规且 对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无 实 质性 不利 影 响的 情况 下 对基 金份 额净 值、 申 购赎 回清 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 14 对招 募 说明 书更 新部 分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 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 “ 重要提示 ”部分,对 “ 重要提示 ” 进行了更新。 2、在 “ 基金的投资 ” 部分,对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进行了更新,对 “基金业绩 ”进 行了更新。 3、在 “ 基金管理人 ” 部分,对 “基金管理人概况 ” 进行了更新,对 “ 主要人员情况 ” 进行了更新。 4、在 “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和 赎 回 ” 部分 , 对 “ 申购 与赎 回 的开 放日 及 时间 ”进 行了 更 新。 5、在 “ 基金托管人 ” 部分,对 “基金托管人 ” 进行了更新。 6、在 “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对 “ 销售机构 ” 进行了更新,对 “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 师事务所 ”进行了更新。 7、在 “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部分,对 “ 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8、在 “ 其他应披露事项 ” 部分,对 “其他应披露事项 ” 进行了更新。 9、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