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量化多因子: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 金 量 化 多因子股票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八 年 九 月
[重要提示]
1、 本基 金经 中国 证监 会 2018 年 6 月 27 日证监许可 【2018 】1050 号文注册
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注册 ,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
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
4、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 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 包括: 基
金特定的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市场价格产生影 响的 市场 风险 , 因基 金管 理人 在基 金管 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
管理 风险 , 因投 资者 连续 大量 赎回 基金 份额 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金 投资 过程 中
产生的运作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5、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 得较高的收益,也有
可能 损失 本金 。 投资 有风 险, 投资 人认 购 (或 申购 )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 金的
《招 募说 明书 》 及 《基 金合 同》 等信 息披 露文 件, 自主 判断 基金 的投 资价 值, 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6、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 人 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7、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8、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9、 本基金 单一投资者持有 基金 份额 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 的 50% ,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10、 本基金建立量化模型的数据来源以广泛覆盖各类信息源的数据库为基础,
包括宏观经济数据、 行业经济数据、 证券与期货交易行情数据、 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等 。 这些 数据 通常 来源 于不 同的 数据 提供 商, 并且 因为 不同 的需 要, 在数 据加
工过程中可能遵循不同的规范。 基金管理人以加工后的数据作为建立模型的数据
来源 , 因此 , 源数 据错 误或 预处 理过 程中 出现 的错 误可 能直 接影 响量 化模 型的 输
出结果,形成数据风险。
基金的量化投资模型仅用于选股, 而非用于进行高频交易。 本基金采用量化
模型选择投资标的后, 基金经理 通过交易平台(例如恒生 O32 系统)发送投资
指令给交 易部 门, 交易 部门 依据 集中 交易 的原 则发 送委 托指 令给 交易 所, 完成 买
入卖 出操 作。 由于 模型 所选 主要 因子 为具 有经 济意 义且 较为 稳定 的因 素, 对组 合
构建具有较为长期的指导意义, 因此本基金组合一旦构建, 调仓换仓的频率较低。
此外 , 由于 本基 金采 用量 化模 型指 导投 资决 策, 因此 定量 方法 的缺 陷在 一定
程度上也会影响本基金的表现。 一方面, 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 量化投资策
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论均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 另一方面, 在定量模型的
具体 设定 中, 核心 参数 假定 的变 动均 可能 影响 整体 效果 的稳 定性 ; 最后 , 定量 模
型存在对历史数据的依赖。 因此,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 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
遵循量化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一 、 本 次募 集基 本 情况
1、基金名称: 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6195 ,基金简称: 国金 量化多因子 )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5、 基金的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多因子量化模型方法, 精选股票进行投资,
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6、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上市的股票) 、
债券 (包 括国 债、 地方 政府 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 公司 债、 次级 债、 可转 换债 券、
可交 换债 券、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央行 票据 、 中期 票据 、 短期 融资 券 (含 超短 期融
资券 )等 ) 、货 币市 场工 具、 同业 存单 、资 产支 持证 券、 债券 回购 、银 行存 款、
衍生 工具 (包 括股 指期 货、 国债 期货 、 股 票期 权、 权证 ) 以及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 产的 80-95% ;权证投资
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国债期货 、股指期货合
约 和股票期权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 中, 现金 不 包括 结算 备付 金、 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7、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 募集时间 安排 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自 2018 年 9 月 10 日到 2018 年 10 月 12 日 ,本基金同时对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 资者 和合 格境 外机 构 投资 者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 中国 证 监会 允许 购买 证 券投 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者进行发售 (投资者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
构的业务办理规则为准)。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可在募集期限
内继 续销 售, 直到 达到 基金 备案 条件 。 基金 管理 人也 可根 据基 金销 售情 况在 募集
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 )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三 个月 内, 在基 金募 集份 额总 额不 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
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
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 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3 )基金募集失败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 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 活期 存 款利息 (税后) ;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及 销售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 、 基金 托管 人 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二 、 发 售方 式及 相 关规 定
1、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 开发售,具体情况和
联系方法详见 本 公告 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
2、 认购程序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开户
需提供销售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申请开立 国金 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认购所需
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手续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约定, 详见本份额发售公
告及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 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 一定成功,而仅代表
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 行使合法权利;否则,
由于投资人怠于查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
(3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 )若认购申请被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 资者已支付的认购金
额本金退还投资者。
4、认购的限额
(1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 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
金额不设上限。
(3 )认 购最低限额: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电子 直销交易系统(含网
上 直销 系统和移动客户端) 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办理的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 (含 认购 费, 下同 ) , 追加 认购 的单 笔认 购最 低金 额为 100 元。 各销售机构可
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 直销 中心 柜台
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0 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4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 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的 50%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 者某些认购申请 有可能导致投资 者变相规避前 述 50% 比
例要 求的 , 基金 管理 人有 权拒 绝该 等全 部或 者部 分认 购申 请。 投资 人认 购的 基金
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 费率
M<100 万元 1.2%
100 万元≤M<200 万元 0.8%
200 万元≤M<500 万元 0.5%
M ≥500 万元
按笔固定收取
1,000 元/笔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当投资人选择认购基金份额时,认购 份额 的计算方法如下:
1)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2)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 发售面值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认购费率为 1.20% ,
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50.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认购费用=100,000.00 ×1.20%/ (1+1.20% )=1,185.77 元 净认购 金额=100,000.00-1,185.77=98,814.23 元
认购份额=(98,814.23 +50.00 )/1.00=98,864.23 份
即: 该投 资者 投资 100,000 元认 购本 基金 , 假设 募集 期间 产生 利息 50.00 元,
可得到 98,864.23 份基金份额。
三、 个 人投 资者 的 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 2018 年 9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 9:30~17:00 (周
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 直销 中心柜台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0 元, 单笔 追加 认购 最低 金
额为 1,000 元。
(2 )个人 普通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中国 护照 、军 官 证、 士兵 证等 )原 件
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原件。
3)填妥的《个人开户业务申请表》 。
4)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
5)填妥 的《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 权益须知》。
6) 填妥的 《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
注:上述 2 )项中 “ 指定银行账户 ” 是指:在直销 柜台 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
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 资者赎回、分 红以及认购/ 申购 无 效资 金退 款等 资金 结算 汇
入账 户。 此账 户可 为投 资者 在任 一银 行的 存款 账户 , 账户 名称 必须 与投 资者 姓名
严格一致。
(3 )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直销账户:
账户名称 :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010798000530069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 柜台 开立交易账户时
登记的银行账户) 办理汇款, 如使用非预留账户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
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本公司 直销柜台不接受现金缴纳认购款 。
2) 投资者应在 “ 汇款人 ” 栏中填写其在本公 司直销 柜台 开立 基 金账 户时 登记
的姓名。
3)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简称或 基金代码及身份证件
号码(基金简称: 国金 量化多因子 、基金代码:006195 ) ,并 确保 在规 定时 间前
到账。
4)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5)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 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 类 业务申请表 (普通投资者) 》。
3、注意事项
(1 ) 投资 者可 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 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
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上。
(2 ) 若投 资者 认购 资金 在当 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账户的, 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 资金到账日为准; 若由
于银 行原 因, 当日 无法 确认 到账 资金 的投 资者 信息 , 则当 日提 交的 申请 顺延 至投
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 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 直销 柜台 可综合各种突发
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3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 17:00 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银行直销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 )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确 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
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 其认购资金将
退回其来款账户。
(5 )个人 专业投资者办理 直销 业务 所需 资料详询直销柜台。
(二) 国金基金 电子 直销交易系统 (含网上 直销 系统和移动客户端 )
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gfund.com
本公司移动客户端名称:及第理财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24 小时 全天 认购 , 工作 日 15: 00 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个工作
日交易结算。
2、 认购限额
电子 直销 交易系统 进行 认购 , 单个 交易 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 追
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 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
电子直销相关说明。
3、 通过 电子直销 交易系统 开立基金账户
(1 )办理相应的银行支付卡。
支持本公司 网上 交易系统 的支付渠道有 : 建行 卡、 工行 卡 、 天天 盈、 通联支
付 ;支持本公司 移动客户端 的支付渠道有: 通联支付 。
(2 )登 录本公司 电子直销交易系统 开始开户。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gfund.com
本公司移动客户端名称:及第理财
(3 )选择证件类型。
(4 )选择银行卡。
(5 )通过银行身份验证或开通基金业务。
(6 )签订 《 电子交易 委托服务协议 》 和《 投资人权益须知 》 。
(7 )开户成功。
4、 通过 电子直销 交易系统 提出认购申请
(1 ) 进入 本公 司 电子直销 交易系统 (网址:https://trade.gfund.com , 移动客户端:及第理财) 登 录电子直销 交易。
(2 )选择认购基金。
(3 )通过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可于申请日 (T 日) 后的 第 2 个
工作日(T+2)起在本公司 电子直销交易系统 查询认购结果。但此确认是对认购
申请 的确 认, 其最 终结 果要 待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才 能够 确认 , 对于 本基 金的 申请,
一经受理 不能进 行撤 单交 易。 以上电子 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 或移
动客户端 最新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如开户不成功、 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时 , 认购资金将于确认无效后三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账户划出。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三 )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流程详见各销售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四 、 机 构投 资者 的 开户 与认 购程 序
(一)直销 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9:30 ~17 :
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 直销 柜台 办理 认购 申请 的起 点资 金为 人民 币 10,000 元 , 追加认购最低
金额 1,000 元 ,直销 柜台 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 适 当 调 整 。
(2 )机构 普通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本、 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
社会 团体 或其 它组 织提 供 民政 部 门或 主管 部门 颁 发的 注 册登 记证 书原 件 及加 盖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基金交易业务 的 机构 印鉴卡。
6)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 7)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
8)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 申请表》原件及复印
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9)填妥的《机构开户业务申请表》 。
10)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
11 )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12) 填妥的《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 权益须知 》 。
13)填 妥的《 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 。
14) 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 (公司) 及 受益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 注: 上
述 8 )项中 “ 指定银行账户 ” 是指:在本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
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 为投资者赎回 、分红款及无 效认/ 申购 的资 金退 款等 资金 结
算汇 入账 户。 此账 户可 为投 资者 在任 一银 行的 存款 账户 。 账户 名称 必须 与投 资者
名称严格一致。
(3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直销账户:
账户名 称 :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010798000530069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 柜台 开立交易账户时
登记的银行账户) 办理汇款 , 如使 用非 预留 账户 或其 他无 法及 时识 别投 资者 身份
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本公司 直销柜台不接受现金缴纳认购款 。
2) 投资者应在 “ 汇款人 ” 栏中填写其在本公 司直销柜台开立基 金账户时登记
的名称。
3)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简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国金量化 多因子 、基金代码:006195 ) ,并 确保 在规 定时 间前 到账 。
4)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5)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 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交易 类 业务申请表 (普通投资者) 》并加盖预留印鉴;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 ) 若投 资者 认购 资金 在当 日 17:0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账户的, 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 受理日期 (即有效申请日) 以 资金到账日为准。 若由
于银 行原 因, 当日 无法 确认 到账 资金 的投 资者 信息 , 则当 日提 交的 申请 顺延 至投
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 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 直销柜台可综合各种突发
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 )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
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 其认购
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4 )机构 专业投资者办理 直销 业务所需资料详询直销柜台 。
(二)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认购流程详见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五 、 清 算与 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 金的募集专户中,在
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 包括信息披露费、会
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 、 基 金的 验资 与 基金 合同 生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 本基金自基 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 于 2 亿
份, 基金 募集 金额 不少 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 在满 足上
述条 件时 ,基 金管 理人 依 据法 律 法规 及招 募说 明 书可 以 决定 停止 基金 发 售, 并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 向中 国证 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 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
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
不得动用。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 金募 集期 限届 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和 销售 机构 为基 金募 集支 付之 一切 费用 应由 各方 各自 承
担。
七 、 本 次募 集当 事 人和 中介 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成立时间:2011 年 11 月 2 日
客服电话:4000-2000-18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10-88005888
传真:010-88005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31 日
注册 资本 : 人民 币贰 仟玖 佰肆 拾叁 亿捌 仟柒 佰柒 拾玖 万壹 仟贰 佰肆 拾壹 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 机构
(1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联系人: 石迎春
联系电话:010-88005812
客服信箱: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2000-18
传真:010-88005816
网站:http ://www.gfund.com
(2 )国金 基金电子 直销系统
网上 交易系统网址:https ://trade.gfund.com
支持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 的支付渠道有 : 建行 卡、 工行 卡 、 天天 盈、 通联 支
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3 )国金基金移动客户端
移动客户端(APP )名称:及第理财
目前支持的移动客户端支付渠道:通 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联系人:陈洪源
(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4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www.zscffund.com
(5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企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服电话: 400-166-1188
网址:https:// 8.jrj.com.cn
(6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客服电话:400 6099 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7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邮政编码:200127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9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邮政编码:200010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10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号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3491
邮政编码:510308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2)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 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邮政编码:210000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1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邮政编码:200335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4)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室
邮政编码:361002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15)深圳市金斧子基金 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 街道 科技 园中 区科 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1 层
办公 地址 :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 街道 科技 园中 区科 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7 层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0660
网址:www.jfzinv.com/
(1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湖北 省武 汉市 江汉 区武 汉中 央商 务区 泛海 国际 SOHO 城 (一 期)
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邮政编码:430000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17)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邮政编码:101404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18)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 高锋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1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邮政编码:200127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0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8054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北京 市海 淀区 东北 旺西 路中 关村 软件 园二 期( 西扩)N-1、 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邮政编码:100193
法定代表人: 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22)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bjdyfund.com
(23)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邮政编码:100037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2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2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6)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邮政编码:100020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服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27)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金融商业楼 341 室
邮政编码:100041 法定代表人: 梁洪军
传真:010-51957430
客服电话:400-188-5687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2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号 302 室
邮政编码:200232
法定代表人 :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29)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 8 楼 A-1
邮政编码:518000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客服电话:4007-903-688
网址:www.fundying.com
(3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邮政编码:100102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3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3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邮政编码:210042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3)北京植信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邮政编码:101500
法定代表人:杨纪锋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3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邮政编码:200083
法定代表人:马 刚
传真:021-60818187
客服电话:400-66-95156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35)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中国 (上 海) 自由 贸易 试验 区杨 高南 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 、1103
单元
邮政编码:200127
法定代表人:申健
传真:021-20219988-0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36)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邮政编码: 310000 法定代表人: 陈刚
传真:0571-85269200
客服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37)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 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
邮政编码:75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传真:010-58160173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38)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邮政编码:200010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传真:021-63353736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 符 合要求的机构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联系人: 刘雪
联系电话:010-88005921
传真:010-88005876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 陆奇
联系人:陆奇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法定代表人: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 徐艳、贺耀
联系人 : 张 晖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85188298
国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9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