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50ETF: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上证50ETF 基金主代码 5106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9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申万菱信上证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6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8年6月25日 至2018年8月2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年8月3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520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375,778,68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 90,086.77位:人民币元 ) 有效认购份额 375,778,68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 募集份额(单位: 份 ) 合计 375,778,680.00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2.66%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金情 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22日认购申万菱信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适用的认购费率为500元/笔。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 于三年。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9 月3日 注:按《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 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机 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 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在网下股票 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上 述银行利息90,086.77元为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 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并于2018年9月3日获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 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 人固有资 金 10,000,000.00 2.66% 10,000,000.00 2.66% 三年 基金管理 人高级管 理人员 基金经理 等人员 基金管理 人股东 其他 合计 10,000,000.00 2.66% 10,000,000.00 2.66% 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 间, 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0.00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基 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3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是否继续持有基金,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