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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高息(501305)

港股高息: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5日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50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6月30日止。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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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5013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8,082,687.6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8年1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 (LOF)A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 (LOF)C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港股高息 港股高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305 50130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7,018,996.86份 31,063,690.77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通过 港股通方式来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鹏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8932888 010-66105798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99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918 95588 传真 021-28932998 010-66105799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50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99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9-22层 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50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LOF)A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 (LOF)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275,104.74 1,552,106.67 本期利润 -2,634,438.13 2,461,189.0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80 0.045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19% -5.3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81 -0.050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875,212.26 29,507,223.6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19 0.949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LOF)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55% 1.56% -9.38% 1.58% 3.83% -0.02% 过去三个月 -1.85% 1.32% -8.39% 1.33% 6.54% -0.01% 过去六个月 -5.19% 1.38% -0.31% 1.49% -4.88% -0.11%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今 -4.81% 1.25% 1.14% 1.43% -5.95% -0.18%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50 页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LOF)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57% 1.56% -9.38% 1.58% 3.81% -0.02% 过去三个月 -1.93% 1.32% -8.39% 1.33% 6.46% -0.01% 过去六个月 -5.35% 1.38% -0.31% 1.49% -5.04% -0.11%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今 -5.01% 1.25% 1.14% 1.43% -6.15% -0.18%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1月24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1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50 页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为2017年11月24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本 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7年11月24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 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50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东航金控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号文批准,于2005年2月 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32,724,224元人民币。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公司管理证券 投资基金规模约4213.15亿元,有效客户数约1988万户,资产管理规模在行业内名列前茅。公 司管理110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形成了覆盖高、中、低各类风险收益特征,较为完善、有效 的产品线,包括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均衡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成长焦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上 证综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民营活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香港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双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LOF)、深证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深证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6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季季红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汇添富优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消费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7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美丽30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 富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 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 富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沪深300安中动态策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安心中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汇添富添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50 页 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移动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收益快钱货币市场基金、汇 添富成长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基金、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汇添富医疗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民 营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安鑫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新兴消费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达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精准医疗主题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稳健添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多策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沪港深新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长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新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互联网医疗主题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中证生物科技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 添富鑫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中证 中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全球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中国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 年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益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汇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添福吉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LOF)、汇添富全球医疗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汇添富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 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弘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港股通专注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上海改革发 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LOF)、汇添富价值创造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熙和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民安增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行业整合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沪港深大盘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鑫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价值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50 页 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LOF)、汇添富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赖中立 汇添富黄 金及贵金 属基金 (LOF)的 基金经理、 汇添富恒 生指数分 级 (QDII) 基金、汇 添富深证 300ETF 基金、汇 添富深证 300ETF 联接基金、 汇添富中 证环境治 理指数 (LOF) 基金、汇 添富优选 回报混合 基金、汇 添富中证 港股通高 股息投资 指数 (LOF) 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7年11月 24日 - 11年 国籍:中国,学历:北京 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 融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经历:曾任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 理分析师。2010年8月 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 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 2012年11月1日至今任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 2014年3月6日至今任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 (QDII)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1月6日至今任 汇添富深证300ETF基金、 汇添富深证300ETF基金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5月26日至 2016年7月13日任汇添 富香港优势混合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6年12月 29日至今任汇添富中证 环境治理指数(LOF)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5月18日至今任汇添富 优选回报混合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年11月 24日至今任汇添富中证 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 (LOF)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50 页 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 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 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形成涵盖开放 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社保与养老委托资产的投资管理,涉及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 等各投资市场,债券、股票、回购等各投资标的,并贯穿分工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 执行、业绩评估、监督检查各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机制实现了流程优化和进一步系统化, 确保全程嵌入式风险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包括投资独立决策、研究公平分享、集中交易公平执 行、交易严密监控和报告及时分析等在内的公平交易各环节执行情况良好。 本报告期内,通过投资交易监控、交易数据分析以及专项稽核检查,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 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次数为4次,由于组合投资策略导致。经检查和 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50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18年上半年,香港市场在宽幅震荡整理后迎来一波调整,指数点位回到17年年底水平。 我们认为,香港市场在经历了长达两年的持续上涨后,短期的调整是正常的现象,并不改变此前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围绕增量资金布局和价值发现的双轮驱动逻辑,而以高股息为标志的绩 优价值股更是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青睐。按照我们对全球主要市场的测算,香港市场依然是全球 范围内配置价值最为凸显的市场之一。随着两地互联互通机制不断完善,内地投资者配置港股已 相当便利,机构大资金配置港股的力度逐渐增强,港股的投资生态逐渐转变,定价权已经随着资 金增量配置而转移。而从价值发现的角度来看,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涵盖了最为优质的香 港市场高分红标的,对长期配置资金具有极高吸引力。从经济基本面角度来看,在十九大之后国 内经济前景乐观,海外市场也处于经济复苏带来的乐观情绪推动当中,对香港市场影响较为正面, 但在中美贸易战的风险因素作用下,市场波动可能会随之加剧。 报告期内,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按照完全复制法进行恒生指数成份股指数化投资,严控基 金跟踪误差,以期为投资者带来与恒生指数一致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LOF)A基金份额净值为0.9519元,本报告期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9%;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LOF)C基金份额净值为 0.949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的港股市场,我们认为围绕香港上市的中国各大行业龙头将继续引领市 场长期向好。从估值水平来看,香港市场在经历了2017年的上涨之后,估值有所抬升,恒生指 数的估值水平已经恢复到过去30年的均值水平,但一些行业的龙头上市公司随着盈利水平的不 断提升,估值水平依然保持在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水平。经济基本面来看,十九大召开明确了未来 长期的发展和改革目标,改革路径的明确和逐步落地将给中国经济带来新的活力,中国经济转型 的步伐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将继续提速,新经济蓬勃发展将为市场带来超预期的盈利提升, 而传统行业如大金融板块也将在未来迎来盈利提升。国外,中美贸易冲突的不确定性会给金融市 场带来冲击,但我们认为该因素将是长期且缓慢体现的,不应在短期做过度反应。从资金面来看, 香港市场依然是全球权益类资产的估值洼地,资金流入香港市场的趋势短期内不会出现反转,并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50 页 且随着香港市场与国内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不断完善,国内大型机构对港股的配置将成为标配, 配置比例也会得到不断提升。综上所述,我们对未来香港市场持较为乐观的态度,恒生指数作为 香港市场的标杆指数,具备非常突出的配置价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 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 2017年9月5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 5日《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同时废止)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 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集 中交易室、基金营运部和稽核监察部人员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 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 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 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 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基金收益分 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 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 账户下的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 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50 页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50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 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 告期内,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50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095,240.78 31,148,057.79 结算备付金 - 1,545,454.55 存出保证金 - 4,702,090.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2,166,061.73 74,136,659.77 其中:股票投资 122,166,061.73 74,136,659.7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5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636.03 303,517.09 应收股利 1,786,230.54 - 应收申购款 186,908.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32,236,077.56 361,835,779.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5.92 8.76 应付赎回款 500,681.09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7,975.88 229,633.33 应付托管费 11,730.13 30,617.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522.56 48,693.23 应付交易费用 34,268.75 73,431.75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50 页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08,437.29 37,307.34 负债合计 853,641.62 419,692.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8,082,687.63 360,048,011.19 未分配利润 -6,700,251.69 1,368,076.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382,435.94 361,416,087.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2,236,077.56 361,835,779.70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其中下属A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9519元,份额总额 107,018,996.86份;下属C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9499元,份额总额31,063,690.7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1,585,317.58 1.利息收入 237,736.1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1,840.3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5,895.8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281,702.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816,777.1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3,464,925.4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000,460.4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50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66,339.29 减:二、费用 1,758,566.63 1.管理人报酬 742,205.25 2.托管费 98,960.70 3.销售服务费 106,654.30 4.交易费用 600,273.1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210,473.27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73,249.05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24日生效,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利润表只列示本 期数据,特此说明。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60,048,011.19 1,368,076.33 361,416,087.5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73,249.05 -173,249.0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221,965,323.56 -7,895,078.97 -229,860,402.5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158,975.31 351,373.14 21,510,348.45 2.基金赎回款 -243,124,298.87 -8,246,452.11 -251,370,750.9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 - -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50 页 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38,082,687.63 -6,700,251.69 131,382,435.9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24日生效,无比较式的上年可比期间,因此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表只列示本期数据,特此说明。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晖______














______李骁______














____雷青松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528号文《关于准予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汇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 月6日起至2017年11月17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 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466941_B4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24日 正式生效。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 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359,936,767.25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11,243.94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360,048,011.19元,折合 360,048,011.1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 非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 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权证、股票期权等)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50 页 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95%+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 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 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6月30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 编制期间系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50 页 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 资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及债券等,按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50 页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股指/国债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国债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国债期货投资。股指/国债期货初始合 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国债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国债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 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50 页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50 页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 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 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 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 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50 页 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 入账; (8)股指/国债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 差额入账; (9)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10)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 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基金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 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 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 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50 页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 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 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50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 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 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 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 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 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 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 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6.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50 页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6.5 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 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 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50 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发起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72,854,933.80 100.00% 6.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65,024.52 100.00% - -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50 页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742,205.2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83,176.94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98,960.70 注: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50 页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 指数(LOF)A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 指数(LOF)C 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2,124.30 2,124.3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 3,710.69 3,710.69 东方证券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8,486.70 8,486.70 合计 - 14,321.69 14,321.69 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率为0.40 %。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 资产净值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的0.40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 %÷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 售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登记机构,有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 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 日内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 (LOF)A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 (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 10,000,450.04 -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50 页 2017年11月24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450.04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450.04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3446% - 注:1.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用固有资金10,001,0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0,450.04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认购费用1,000.00元。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认购费率。 2.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8,095,240.78 127,967.43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9 期末(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50 页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50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22,166,061.73 92.38 其中:股票 122,166,061.73 92.3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095,240.78 6.12 8 其他各项资产 1,974,775.05 1.49 9 合计 132,236,077.56 100.00 注: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22,166,061.73元,占期末净值 比例92.99%。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投资。 7.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投资。 7.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基础材料 - -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21,862,679.87 16.64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50 页 C 消费者常用品 - - D 能源 7,541,934.19 5.74 E 金融 33,323,691.91 25.36 F 医疗保健 - - G 工业 - - H 信息技术 5,920,695.04 4.51 I 电信服务 - - J 公用事业 12,550,091.51 9.55 K 房地产 40,966,969.21 31.18 合计 122,166,061.73 92.99 注:(1) 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884 旭辉控股集团 1,728,000 7,269,815.23 5.53 2 01813 合景泰富 772,500 6,421,766.24 4.89 3 02777 富力地产 423,233 5,652,151.44 4.30 4 00813 世茂房地产 315,000 5,470,875.90 4.16 5 03380 龙光地产 600,000 5,372,233.20 4.09 6 00880 澳博控股 622,000 5,118,224.03 3.90 7 00902 华能国际电力股 份 1,112,000 4,875,141.44 3.71 8 01928 金沙中国有限公 司 129,600 4,583,698.63 3.49 9 01288 农业银行 1,369,000 4,235,928.31 3.22 10 00005 汇丰控股 67,600 4,194,726.02 3.1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99fund.com 网站的 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50 页 1 06098 碧桂园服务 41,954 355,836.46 0.27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2777 富力地产 11,014,250.37 3.05 2 01813 合景泰富 10,989,168.41 3.04 3 02007 碧桂园 7,143,674.56 1.98 4 03380 龙光地产 7,001,678.17 1.94 5 00494 利丰 6,950,226.16 1.92 6 009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6,903,896.62 1.91 7 02380 中国电力 6,897,369.20 1.91 8 00884 旭辉控股集团 6,756,774.52 1.87 9 00868 信义玻璃 6,376,195.08 1.76 10 01888 建滔积层板 6,103,408.03 1.69 11 00880 澳博控股 5,898,897.72 1.63 12 03383 雅居乐集团 5,801,674.43 1.61 13 01359 中国信达 5,597,945.53 1.55 14 00836 华润电力 5,364,184.68 1.48 15 00017 新世界发展 5,185,321.60 1.43 16 00883 中国海洋石油 5,151,147.32 1.43 17 00551 裕元集团 4,985,145.71 1.38 18 01999 敏华控股 4,982,739.61 1.38 19 0038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4,668,560.10 1.29 20 00813 世茂房地产 4,513,390.36 1.25 注:本项“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884 旭辉控股集团 6,668,755.95 1.85 2 01813 合景泰富 5,830,095.31 1.61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50 页 3 00813 世茂房地产 5,772,331.85 1.60 4 02777 富力地产 5,264,802.78 1.46 5 01288 农业银行 4,957,118.31 1.37 6 01928 金沙中国有限公司 4,716,760.84 1.31 7 00939 建设银行 4,607,014.58 1.27 8 03380 龙光地产 4,388,099.73 1.21 9 00005 汇丰控股 4,320,041.94 1.20 10 01398 工商银行 4,257,485.08 1.18 11 02007 碧桂园 4,251,617.89 1.18 12 03988 中国银行 4,205,110.03 1.16 13 03328 交通银行 3,979,167.87 1.10 14 009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3,613,904.88 1.00 15 02380 中国电力 3,519,610.69 0.97 16 00868 信义玻璃 3,355,976.75 0.93 17 00880 澳博控股 3,253,260.44 0.90 18 03968 招商银行 3,194,399.68 0.88 19 00494 利丰 3,169,940.91 0.88 20 03383 雅居乐集团 3,161,445.62 0.87 注:本项“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61,534,009.5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11,320,924.26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50 页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786,230.54 4 应收利息 1,636.03 5 应收申购款 186,908.4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50 页 9 合计 1,974,775.05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50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中证港 股通高 股息指 数 (LOF) A 2,240 47,776.34 10,829,858.59 10.12% 96,189,138.27 89.88% 中证港 股通高 股息指 数 (LOF) C 954 32,561.52 200,009.00 0.64% 30,863,681.77 99.36% 合计 3,194 43,231.90 11,029,867.59 7.99% 127,052,820.04 92.01%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LOF)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赵凯军 996,330.00 3.20% 2 沈钊校 996,285.00 3.20% 3 黄如进 992,331.00 3.19% 4 许平 893,383.00 2.87% 5 邵常红 751,887.00 2.42% 6 刘美萍 678,913.00 2.18% 7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盛泉恒元多策略市场中性 四号专项证券 593,837.00 1.91% 8 吴振华 496,211.00 1.59% 9 张珉 398,067.00 1.28% 10 许鹏 357,298.00 1.15%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50 页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数(LOF)C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张迅 647,203.00 10.83% 2 刘鸿章 395,000.00 6.61% 3 李植 226,600.00 3.79% 4 周晓云 210,056.00 3.52% 5 胡伟国 200,009.00 3.35% 6 胡英琪 198,054.00 3.31% 7 袁素冰 194,189.00 3.25% 8 陈传宏 180,016.00 3.01% 9 邵常红 172,009.00 2.88% 10 邓荣 150,496.00 2.5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中证港股 通高股息 指数 (LOF)A 114,078.80 0.1066% 中证港股 通高股息 指数 (LOF)C 400.58 0.0013%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合计 114,479.38 0.0829%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 数(LOF)A 0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 数(LOF)C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 数(LOF)A 0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指 数(LOF)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50 页 8.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0,450.04 7.24 10,000,450.04 7.24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114,078.80 0.11 - - - 合计 10,114,528.84 7.35 10,000,450.04 7.24 - 注:1.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用固有资金10,001,0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0,450.04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认购费用1,000.00元。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认购费率。截至本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10,000,450.04份,从业人员持有 114,078.8份。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50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中证港股通高股 息指数(LOF)A 中证港股通高股 息指数(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11 月24 日)基金 份额总额 216,876,912.16 143,171,099.0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6,876,912.16 143,171,099.0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1,867,657.97 9,291,317.3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21,725,573.27 121,398,725.6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7,018,996.86 31,063,690.77 注:表内“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50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 《汇添富价值创造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19日正式生 效,胡昕炜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2. 《汇添富鑫永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5日正式 生效,吴江宏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3. 《汇添富熙和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1日正式生效,曾刚 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4. 《汇添富民安增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3日正式生 效,陈加荣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汇添富行业整合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3日正式生效, 赵鹏程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6. 《汇添富沪港深大盘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13日正式生效, 陈健玮先生和劳杰男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7.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14日公告,增聘胡娜女士担任汇添富民安增益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陈加荣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8. 基金管理人2018年3月2日公告,劳杰男先生不再担任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由李威先生单独管理该基金。 9.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日公告,增聘郑慧莲女士担任汇添富熙和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曾刚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10. 《汇添富鑫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8日正式 生效,李怀定先生和陆文磊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1.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0日公告,增聘赵鹏飞先生担任汇添富民安增益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陈加荣先生、胡娜女士共同管理该基金。 12.《汇添富价值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23日正 式生效,吴振翔先生和许一尊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3.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3日公告,增聘郑慧莲女士担任汇添富安鑫智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与曾刚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14.《汇添富鑫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16日正 式生效,吴江宏先生和胡娜女士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5. 《汇添富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23日正式生效,赵 鹏飞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6. 《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26日正 式生效,陈加荣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17.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5日公告,蒋文玲女士不再担任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增聘徐寅喆女士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由徐寅喆女士单独管理该基 金。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50 页 18.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5日公告,蒋文玲女士不再担任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增聘徐寅喆女士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由徐寅喆女士单独管理该基 金。 19.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5日公告,蒋文玲女士不再担任汇添富理财60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增聘徐寅喆女士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由徐寅喆女士单独管理该基 金。 20.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5日公告,徐寅喆女士不再担任汇添富全额宝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理,增聘陶然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由陶然先生单独管理该基金。 21.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5日公告,陆文磊先生和徐寅喆女士不再担任汇添富收益快 钱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增聘陶然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由陶然先生单独管理该基 金。 22.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5日公告,徐寅喆女士不再担任汇添富收益快线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增聘陶然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由陶然先生单独管理该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5日公告,增聘徐寅喆女士担任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与蒋文玲女士共同管理该基金。 24. 基金管理人2018年5月17日公告,韩贤旺先生和欧阳沁春先生不再担任汇添富全球 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由杨瑨先生单独管理该基金。 25. 《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 2018年5月23日正式生效,过蓓蓓女士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26. 基金管理人2018年5月29日公告,聘任茹奕菡为汇添富6月红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安鑫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年年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年年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汇添富年年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熙和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协助上 述基金的基金经理开展投资管理工作。 27. 《汇添富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21日正式生效, 杨瑨先生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28.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1月24日)起至 本报告期末,为本基金进行审计。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50 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东方证券 3 272,854,933.80 100.00% 265,387.69 100.00% - 安信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方正证券 3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证 券 3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光大证券 2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德邦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50 页 广州证券 2 - - - - - 西藏东方财 富 2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首创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注: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 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证 券 - - - - - -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50 页 渤海证券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德邦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广州证券 - - - - - - 西藏东方财 富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第一创业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首创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新时代证券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基金交易交易单元选择和成交量的分配工作由投资研究部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2)交易单元分配的目标是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对券商服务的评价控制交易单元的分配比 例。 (3)投资研究部根据评分的结果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分配比例。其标准是按照上个月券商评分 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拟分配比例,并在综合考察年度券商的综合排名及累计的交易分配量的基础 上进行调整,使得总的交易量的分配符合综合排名,同时每个交易单元的分配量不超过总成交量 的30%。 (4)每半年综合考虑近半年及最新的评分情况,作为增加或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依据。 (5)调整租用交易单元的选择及决定交易单元成交量的分布情况由投资研究部决定,投资总监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50 页 审批。 (6)成交量分布的决定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完成;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决定于合同到期前一 个月完成。 (7)调整和更换交易单元所涉及到的交易单元运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基金会计应负责协助及 时催缴。 (8)按照《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向会员租用交易单元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同一基金管理公司 托管在同一托管银行的基金可以共用同一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2、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新增1家证券公司的2个交易单元:中泰证券(上交所单元和深交所单元)。 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 共50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无。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