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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鑫恒回报混合A(004897)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2018 年 06 月30 日 
 
 
 
 
 
 
 
 
 
 
 
 
 
 
 
 
基 金管 理人: 长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送出 日期:2018 年 08 月 29 日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1重 要提示 
1.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2018 年08 月 2
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 年1 月1 日起至6 月30 日止。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2基 金简介 
 
2.1 基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8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7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923,346.6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安鑫恒回报A类 长安鑫恒回报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897 00489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438,257.93份 18,485,088.67份 
 



2.2 基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的 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三个大的方面,即大类资产配置 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和债券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等 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评估各类资产的收益和风 险,从而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 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范围,并动态跟踪各类证券风 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具体配置比例,平 衡投资组合的风险和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筛选出具有行业领先 地位、业绩优良、估值合理、表现稳健的公司,并重 点选择所属行业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和方向、具有较大 增长潜力或发展空间的公司构建股票组合。 1、股票选择策略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业务发展、治理结 构以及公司规模、估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筛选出 具有行业领先地位、业绩优良、估值合理、表现稳健 的公司。本基金股票选择标准如下: (1 ) 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 主营业务收入是公司收入 的主要来源, 主营业务收入位于所属行业前二分之一; (2 ) 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在商业模式、 产品开发、 服务体系、技术水平、营销网络、资源优势、品牌影 响等方面培育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3 ) 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公司的销售毛利率、 资产 回报率 (ROA) 等处于所属行业前列, 且盈利能力较为 稳定,股息率相对较高; (4 ) 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 管理规范, 信息 透明, 管 理层较为稳定; (5 ) 具有较长时间的经营历史, 能够较好适应不同的 经济发展环境; (6)估值合理,公司的PE、PB或EV/EBIT等估值指标 合理或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2、组合构建策略 本基金将对筛选出的股票按照行业进行分类,重点选 择所属行业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和方向、具有较大增长 潜力或发展空间的公司构建股票组合,并适度追求行 业的分散性,控制组合内同一行业公司的数量。 本基金将根据股票筛选标准,定期更新入选股票池, 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与方向、国家宏观经济政 策、资本市场发展等情况,动态调整股票组合。 (三)债券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变动趋势 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和长期利率的发展趋势,综 合考虑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税赋特 点、信用风险等因素,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 略、息差策略、骑乘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券选择 策略、回购套利策略等多种策略,精选安全边际较高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的个券进行投资,同时根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流 动性等情况的变化,调整组合利率债和信用债的投资 比例、组合的久期等,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健收 益。 2、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债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 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 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以及基础股票基本面良好的品 种进行投资。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市场利率、发行条款、资产池结构 及其资产池所处行业的景气变化、违约率、提前偿还 率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内在价值的相关要素,并综合 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 析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方法,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 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五)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以套 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本基金 管理人将根据持有的股票投资组合状况,通过对现货 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 对其估值水平合理性的评估,并通过与现货资产进行 匹配,选择合适的投资时机。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利用国债期货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 性和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 政策趋势的分析,预测债券市场变动趋势。基金管理 人通过对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风险收益特 征、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 进行持续跟踪,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 套期保值操作。 3、权证投资策略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 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 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李永波 贺倩 联系电话 021-20329700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changanfunds.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688 95599 传真 021-50598018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changanfunds.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 地点 上海市浦东芳甸路1088号紫竹大厦16楼 §3主 要财务 指标 和基金 净值 表现 3.1 主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指 标 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2018年06月30日) 长安鑫恒回报A类 长安鑫恒回报C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 3,174,315.87 12,946,226.66 本期利润 -671,483.77 -680,034.1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19% -4.32%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863,974.20 20,741,069.10 3.1.2 期 末数 据和指 标 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246 1.1220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长安鑫恒回报A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87% 1.34% -4.50% 0.77% -2.37% 0.57% 过去三个月 -1.95% 1.23% -5.62% 0.68% 3.67% 0.55% 过去六个月 -4.19% 1.32% -6.98% 0.69% 2.79% 0.6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2.46% 1.15% -2.62% 0.58% 15.08% 0.57%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长安鑫恒回报C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89% 1.34% -4.50% 0.77% -2.39% 0.57% 过去三个月 -2.01% 1.23% -5.62% 0.68% 3.61% 0.55% 过去六个月 -4.32% 1.31% -6.98% 0.69% 2.66% 0.62%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2.20% 1.15% -2.62% 0.58% 14.82% 0.57%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 合同要求。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后,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 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7 年7 月27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9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 合同要求。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后,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 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7 年7 月27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 §4管 理人报 告 4.1 基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9 月5 日,公司的股东分别为:长安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 司、 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长安宏观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沪深300 非周期行业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鑫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鑫旺 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长安鑫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裕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鑫禧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裕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泓润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等17 只证券投资基金。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0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林忠晶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08- 30 - 8年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学博士。曾 任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高级 分析师,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研究员等 职。 2011年6月加入长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产品经理、 战略及产品部副总经理、量化 投资部(筹)总经理等职,现 任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长安 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长安宏观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产业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长安鑫利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安鑫恒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垚 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安鑫旺价值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兴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陈立秋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7-07- 27 - 11年 工商管理硕士及工学硕士学 位, 曾任BluePoolCapital投资 经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研究 主管等,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高级投资经理,上海知几资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 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鸿 商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期间委派至旗下控股 的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担任投资总监)等职。现任长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鑫富 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长安鑫垚主题轮 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 裕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安裕泰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裕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 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没有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设置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 确 保投资、 研究、 交易各个环节的独立性。 同时, 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 交易对手备选库, 共享研究成果, 在确保投资组合间的信息隔离与保密的情况下,保 证 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 并在交易系统中采用公平交易模块, 保证公平交 易的严格执行。 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 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 并经过严格的报告 和审批程序,防范和控制异常交易。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2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 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本报告期内, 考虑到宏观经济前景面临调整压力, 部分减持周期、 家电、 建材和装 饰等行业配置比例。 考虑到贸易争端有持续扩大的风险, 对于电子等行业配置比例适当 降低。 在经济下行过程中, 食品饮料、 医药等行业的盈利将保持稳定, 在报告期内适当 增加行业配置比例。另外,自下而上在TMT行业中寻找业绩反转的投资标的。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报告期末长安鑫恒回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246 元, 本报告期内, 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9%,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98%; 截至报告期末长安鑫恒 回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220 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2%,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98%。 4.5 管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受风险事件不断爆发影响, 企业融资回落将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而外面环境恶 化对出口影响将在三、四季度开始显现,经济前景的悲观预期对于消费出现一定抑制, 下半年经济面临一定压力, 权益市场将主要体现为结构性的机会, 将灵活调整权益资产 投资比例。 在经济低迷期, 部分过剩行业产能将加速出清, 具有成本优势企业将迎来业 绩持续好转的机会,将关注建材、家电、装饰等行业变化趋势。另外,大消费(医药、 食品饮料) 行业整体估值已经偏离行业盈利增速, 需要精选估值与业绩匹配标的进行投 资。 另外, 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 代表未来成长方向的新经济相关行业的投资机会值 得重视。 4.6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健全、 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清算登记部按照管理层批准后 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除固定收益品种外),采用交易所发 布的行情信息来估值。 对本基金所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 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 除了投资总监外, 其他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政策的决策。 但 是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 基金经理可以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 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3 4.8 报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5托 管人报 告 5.1 报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 投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基金的投资运作, 进 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 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 没有从事任 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托管人认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 对本 半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半 年度财 务会 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0,007,442.79 9,204,653.03 结算备付金 - 81,651.96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4 存出保证金 51,157.64 104,231.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455,779.93 148,684,179.31 其中:股票投资 24,455,779.93 148,147,970.3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536,209.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133.11 2,210.9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798.95 44,353.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1,929,312.42 158,121,280.88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703,798.79 - 应付赎回款 1,176,106.51 315,979.2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802.32 144,195.65 应付托管费 2,980.23 14,419.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671.10 19,672.28 应付交易费用 339,439.33 245,762.8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5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9,470.84 130,006.55 负债合计 8,324,269.12 870,036.16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9,923,346.60 134,087,509.65 未分配利润 3,681,696.70 23,163,735.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605,043.30 157,251,244.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929,312.42 158,121,280.88 1、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单位净值分别为1.1246元和 1.1220元,基金份额分别为11,438,257.93份和18,485,088.67份。 2、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27日,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 日至2018年6月30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一、 收入 -394,263.62 1.利息收入 42,265.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9,420.48 债券利息收入 231.5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2,613.7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17,017,931.0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469,145.01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18,327.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430,458.6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以 “-”号填列) -17,472,060.46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17,600.07 减 :二 、费用 957,255.39 1.管理人报酬 531,616.94 2.托管费 53,161.69 3.销售服务费 67,944.39 4.交易费用 232,589.36 5.利息支出 -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0.77 7.其他费用 71,942.24 三、 利润 总额 (亏 损总 额以 “-” 号填 列) -1,351,519.0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号填 列) -1,351,519.01 6.3 所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7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134,087,509.6 5 23,163,735.07 157,251,244.72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51,517.93 -1,351,517.9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填列) -104,164,163. 05 -18,130,520.4 4 -122,294,683.4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933,442.81 1,787,481.60 10,720,924.41 2.基金赎回款 -113,097,605. 86 -19,918,002.0 4 -133,015,607.9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9,923,346.60 3,681,696.70 33,605,043.3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袁丹旭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李永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欧鹏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984 号文)注册,由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 基 金合同于2017 年7 月27 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期, 首次设立 募集规模为207,205,208.4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本基金于2017 年7 月12 日至 2017 年7 月24 日募集, 募集期间净 认购资金人民币 207,185,978.59 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9,229.84 元, 募集的有效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8 认购份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207,205,208.43 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 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454 号验资报 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 衍 生工具 (包括权证、 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等) 、 债券 (包括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 债、 次级债、 可转 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等) 、 资 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 等;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 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根据《关于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 本基金根据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修改了申购赎回、 基金的投资和基金 的信息披露等相关条款,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18 年3 月30 日起生效。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XBRL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 年1 1 月16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 018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自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 计 6.4.4.1 会 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 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 的实际编制期 间为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止。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9 6.4.4.2 记 账本位 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本基金选定记 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6.4.4.3 金 融资产 和金融 负债 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 把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分为不 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应收款项、 持 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 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现无金 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 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6.4.4.4 金 融资产 和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 于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 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 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本基 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 6.4.4.5 金 融资产 和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 所能收到或者 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 本基金估计公允价值时, 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 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 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 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 并采用在当前情 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 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参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 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 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 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 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 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 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 融资产 和金融 负债 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没有相互抵销。 但是, 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实收 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 由于基金份额拆分 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 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 益平准 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 申购、 赎回、 转入、 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 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 金和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 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 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 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 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 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年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6.4.4.9收入/( 损失 )的 确认 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和衍生工具收益/(损失)按相关金融 资产于处置日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1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 期内逐日计提。 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 逐日计提利息收入。 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 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存款本金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 在回 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法与实际 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 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4.4.10 费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 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法与 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 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 发 生时直接计入 基金损益;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 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待摊 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6.4.4.11 基金的 收益 分配 政策 根据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 基金管理人 可对各类别基金份 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在符合有关基 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 告为准, 若 《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人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人不选择, 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其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 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 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 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 不包括 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 号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 , 在估值日按照 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 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称 “估值处理标 准”), 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 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策 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计 变更的 说明 根据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 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指引”)的处理标准,本基金自2017 年12 月28 日起, 对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 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参考估值指引进行估值。 6.4.5.3 差 错更正 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1)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 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上证 交字[2008]16 号 《关于 做好调整证券交易 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 年9 月18 日发布的 《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 号文《财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文《关 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 税[2017]2 号文 《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25 号文《关于内地与香港 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56 号 《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3 (a)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 业所得税。 (b)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 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 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8 年1 月1 日(含)以后, 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管 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对基金在2018 年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免征增值税。 (c)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自2013 年1 月1 日起, 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 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 个月)的, 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至2 015 年9 月7 日期间的, 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登记日在2015 年9 月8 日 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关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的所得税问题: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 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从内地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 由 内地上市公司向该内地基金分配股息红利时,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 得税; 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该内地基金分配利息时,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7%的税率代 扣所得税, 并由内地上市公司或发行债券的企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该内 地基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时,不再扣缴所得税。 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内地基金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的 相关信息。 (f)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g)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 得税。 (2)于2018 年6 月30 日,本基金无应交税费。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期 存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股东会审议通 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40 号文批复同意, 本公司原股东上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海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93%股权转让给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6.4.7.2 本 报告期 与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 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杭州景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 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 础。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票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4 债券 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的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5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给关联方的佣金。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5 6.4.8.2 关 联方报 酬 6.4.8.2.1 基金 管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31,616.9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869.94 1、 支付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的 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 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不属 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 基金 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3,161.69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0.10%/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 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长安鑫恒回报A类 长安鑫恒回报C类 合计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65,765.94 65,765.94 中国农业银行 0.00 0.00 0.00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6 合计 0.00 65,765.94 65,765.94 本基金A类不计算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支付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日 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6.4.8.3 与 关联方 进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 关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没有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形。 6.4.8.5 由 关联方 保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7,442.79 38,474.86 本基金通过"农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8年6月30日相关余额为0元。 6.4.8.6 本 基金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 他关联 交易事 项的 说明 6.4.8.7.1 其他 关联 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 末(2018 年06月30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新 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7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 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 估值 单价 数量 (单 位: 股)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6031 56 养元 饮品 2018 -02- 02 2019 -02- 12 网下 新股 申购 56.2 4 54.8 6 52,804 2,96 9,45 9.41 2,89 6,82 7.44 - 3007 13 英可 瑞 2017 -10- 23 2018 -11- 01 网下 新股 申购 22.3 8 39.0 7 12,614 282, 352. 32 492, 828. 98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 网下配售, 可与发 行人、 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 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计算。 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基金通过网上申购获配 的新股, 从新股获配日至该新股上市日期间, 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此 外, 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 认购由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规 范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基金截止到 2018年6月30日因认购/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如上图列示。 6.4.9.2 期 末持有 的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止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4.9.3 期 末债券 正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债券正回购。 6.4.9.3.2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 6.4.10 有助 于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 公允价值层 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 直 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 除第 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8 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 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 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 余额为21,066,123.51 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3,389,656.42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 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 动。 (iv)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 资组合 报告 7.1 期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24,455,779.93 58.33 其中:股票 24,455,779.93 58.3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00,000.00 17.6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007,442.79 23.87 8 其他各项资产 66,089.70 0.16 9 合计 41,929,312.42 100.00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9 7.2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7.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1,356,030.00 4.04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8,186,241.18 54.12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684,696.00 5.01 F 批发和零售业 510,436.75 1.5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718,376.00 8.09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455,779.93 72.77 7.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股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股票。 7.3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0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3156 养元饮品 52,804 2,896,827.44 8.62 2 600519 贵州茅台 3,500 2,560,110.00 7.62 3 600566 济川药业 50,300 2,423,957.00 7.21 4 002372 伟星新材 130,522 2,308,934.18 6.87 5 002415 海康威视 59,000 2,190,670.00 6.52 6 600036 招商银行 82,400 2,178,656.00 6.48 7 000661 长春高新 9,000 2,049,300.00 6.10 8 600970 中材国际 252,200 1,684,696.00 5.01 9 600104 上汽集团 47,100 1,648,029.00 4.90 10 002714 牧原股份 30,500 1,356,030.00 4.0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http://www.changanfunds.com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 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3156 养元饮品 2,969,459.41 1.89 2 000651 格力电器 751,883.00 0.48 3 002926 华西证券 166,562.22 0.11 4 600901 江苏租赁 155,843.75 0.10 5 300741 华宝股份 101,325.00 0.06 6 601838 成都银行 76,044.21 0.05 7 002925 盈趣科技 68,670.00 0.04 8 300737 科顺股份 61,033.30 0.04 9 002929 润建通信 51,540.40 0.03 10 601828 美凯龙 50,270.22 0.03 11 603680 今创集团 47,171.67 0.03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1 12 300740 御家汇 39,615.18 0.03 13 002928 华夏航空 33,849.60 0.02 14 300739 明阳电路 28,142.60 0.02 15 300504 天邑股份 27,190.92 0.02 16 300733 西菱动力 21,839.70 0.01 17 600929 湖南盐业 21,132.16 0.01 18 002930 宏川智慧 21,043.51 0.01 19 603056 德邦股份 20,066.64 0.01 20 603712 七一二 18,300.10 0.01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 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 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600566 济川药业 14,300,877.69 9.09 2 600519 贵州茅台 13,081,236.90 8.32 3 002415 海康威视 12,606,898.45 8.02 4 600970 中材国际 12,217,319.62 7.77 5 600036 招商银行 11,627,985.02 7.39 6 002372 伟星新材 10,659,848.93 6.78 7 002508 老板电器 10,107,789.23 6.43 8 002714 牧原股份 10,037,542.66 6.38 9 002241 歌尔股份 8,447,859.91 5.37 10 600104 上汽集团 7,422,676.64 4.72 11 000661 长春高新 6,837,736.00 4.35 12 601939 建设银行 3,012,341.00 1.92 13 000963 华东医药 1,829,366.00 1.16 14 000338 潍柴动力 739,747.00 0.47 15 002003 伟星股份 594,461.00 0.38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2 16 002916 深南电路 295,671.52 0.19 17 002926 华西证券 279,599.16 0.18 18 600901 江苏租赁 271,542.15 0.17 19 000039 中集集团 231,259.00 0.15 20 002920 德赛西威 208,346.40 0.13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 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802,821.5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27,523,305.47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 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3 7.12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7.12.1 本报 告期内 ,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除 中材 国际 (600970)外 ,没 有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 或在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2017年7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因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信 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处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7.12.2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中, 没 有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之 外 的股 票。 7.12.3 期末 其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1,157.6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33.11 5 应收申购款 13,798.9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6,089.70 7.12.4 期末 持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 前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 分的公允价 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4 1 603156 养元饮品 2,896,827.4 4 8.62 网下新股申 购 7.12.6 投资 组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 差。 §8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信息 8.1 期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 份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长安 鑫恒 回报A 类 745 15,353.37 - - 11,43 8,25 7.93 100.00% 长安 鑫恒 回报C 类 841 21,979.89 15,79 4,21 2.91 85.4 4% 2,69 0,87 5.76 14.56% 合计 1,586 18,867.18 15,79 4,21 2.91 52.7 8% 14,12 9,13 3.69 47.22% 8.2 期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长安鑫恒回报 A类 2,019,513.18 17.66%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5 长安鑫恒回报 C类 122,626.26 0.66% 合计 2,142,139.44 7.16% 8.3 期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长安鑫恒回报A类 >100 长安鑫恒回报C类 0~10 合计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 长安鑫恒回报A类 50~100 长安鑫恒回报C类 0~10 合计 50~100 §9开 放式基 金份 额变动 单位:份 长安鑫恒回报A类 长安鑫恒回报C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7月27 日)基金份额总额 12,684,842.02 194,520,366.4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3,527,406.35 120,560,103.3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287,098.01 6,646,344.8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376,246.43 108,721,359.4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438,257.93 18,485,088.67 §10 重大事 件揭 示 10.1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6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 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 《关于对长安基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并对公司相关责 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梳 理, 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 并持续进行全面整改 。 除上述情况外, 本报 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核或处罚。 10.7 基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0.7.1 基金 租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广州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2 128,275,188.47 100.00% 93,676.52 100.00% - 国泰君安证券 2 - - - - - 1、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2)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7 (4)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 面分析、 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 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 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 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 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 符合席位券商 标准的, 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 (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 , 并经公司批 准。 2、上述租用的券商交易单元,本基金本期未新增交易单元,无退租的券商交易单元。 10.7.2 基金 租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基金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广州证券 - - - - - - - - 兴业证券 623, 675. 00 100.00% 16,40 0,00 0.00 100.00% - - - - 国泰君安证 券 - - - - - - - - §11 影响投 资者 决策的其 他重 要信息 11.1 报告 期内 单一投 资者 持有 基金份 额比 例达到 或超 过20%的 情况 投 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06/ 30 28,00 2,52 0.00 0.00 14,60 0,00 0.00 13,402,52 0.00 44.79%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8 2 2018/01/01-2018/05/ 07 34,69 3,33 0.00 0.00 34,69 3,33 0.00 0.00 0.00% 3 2018/01/01-2018/05/ 09 34,93 9,45 0.00 0.00 34,93 9,45 0.00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1)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 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2)在极端情况下,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可能导致 在其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长期低于5000万元, 进而可能导致本基金终止或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转 型为另外的基金,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丧失继续投资本基金的机会; (3) 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 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4)当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本基金时,基金为支付赎回款项而卖 出所持有的证券,可能造成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波动。同时,巨额赎回、 份额净值小数保留位数是采用四舍五入、 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是按前一日资产计提, 会导致基 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 (5) 当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时, 本基金管理人将 不再接受该持有人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提出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 在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导致某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50%的情况下,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所提出的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被拒绝的风险。 如果投资人 某笔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导致其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规模的50%,该笔申购或 转换转入申请可能被确认失败。 11.2 影响 投资 者决策 的其 他重 要信息 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 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40 号文批复同意, 本公司原股东 上海景林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93%股权转让给杭州景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股权转让后, 本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为: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全部股权的29.63%, 杭州景林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 的25.93%,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的24.44%,五星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的13.33%, 兵器 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全 部股权的6.67%。 本公司章程已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目前, 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9 长 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八年八 月二 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