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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创新驱动混合(004745)

长盛创新驱动混合: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9日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37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创新驱动 基金主代码 0047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442,167.9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上市公司的股 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运用 科学严谨、规范化的资产配置方法,重点投资于创新 驱动型上市公司,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 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 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 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 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 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 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 (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 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确定并动态 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 产间的分配比例,从而实现基金资产的大类资产配置。 (二)股票投资策略





1、创新驱动型公司的界定 创新是中国未来转型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创新驱动型 企业是一个国家最有活力的企业。具体来讲,本基金 所指的创新包括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管 理创新、营销创新、流程创新、组织与制度创新、商 业模式创新、市场创新等。本基金所投资的创新驱动 型公司,指创新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公司成长驱动力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37 页 的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公司创新文化、公司创新战略、 公司创新管理能力、公司研发能力、公司研发投入、 公司创新项目整体推进等情况,分析创新对公司竞争 优势的影响,即创新能否为公司带来先发优势、成本 的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提升、专有知识的形成或 差异化优势的建立等,并结合对公司外部环境的分析, 判断创新是否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公司成长的驱动力。 市场中以技术为核心的行业和以商贸服务为核心的行 业都可能涌现出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通过创造新技 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 开发新领域,提供新服务,在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以技术为核心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传媒、 电子、机械设备、能源材料、采掘冶金、汽车、家电、 国防军工、医药化工、电子设备等行业,以商贸服务 为核心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纺织服装、食品饮 料、休闲娱乐、健康保健、交通运输、建筑建材、金 融、农林牧渔、公用事业等行业。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创新驱动型公司 的界定方法,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创新驱动型公司的界 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不许 召开持有人大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是以“创新”为主线来进行行 业配置,重点投资创新驱动型企业。具体来看,本基 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 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 创新驱动概念的、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际的投资管理运作中,将运用利率配置策 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配置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及 单个债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 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利宁 田青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37 页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ln@cs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 62350088 010-6759509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37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69,641.50 本期利润 -5,922,200.7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5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9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5,247,029.3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12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 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所列数据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 月16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28% 0.82% -3.57% 0.64% -1.71% 0.18% 过去三个月 -6.30% 0.74% -4.07% 0.57% -2.23% 0.17% 过去六个月 -9.98% 0.96% -4.61% 0.58% -5.37% 0.3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77% 0.81% -0.58% 0.49% -8.19% 0.3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本基金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37 页 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沪深 300 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 绩基准则采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 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 格变动趋势。 2、可比性。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根据本基金较为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 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可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 50%、5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 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37 页 注:1、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16日,截至本 报告期末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 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37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 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 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成都设有分公司,在深圳设有营销中心,并拥有长盛基金(香 港)有限公司、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 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 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保险资产管理人 资格。截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八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 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期 限 姓 名 职务 任职 日期 离 任 日 期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说明 乔 培 涛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养老健康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研究部执行总监。 2017 年 10月 9日 - 10 年 乔培涛先生,1979年12 月 出生。清华大学硕士。曾 任长城证券研究员、行业 研究部经理。2011年8月 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钱 文 礼 本基金经理,长盛分享经济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5月 - 11 年 钱文礼先生,1981年10 月 出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 学硕士。曾任平安证券,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37 页 21日 金元证券,国海证券研究 员。2013年12月加入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行业研究员,长盛转型升 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 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 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 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 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 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37 页 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 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受国际贸易摩擦,国内信用收缩的等事件的影响,主要指数 在区间内弱势震荡。年初受地产销售拉动和供给侧改革影响,工业品价格持续上行,中上游行业 盈利维持高位。出口受贸易摩擦的影响有提前兑付订单的倾向,导致上半年出口增速维持较高水 平。国内消费增速有放缓趋势,整体CPI维持在较低水平。由于其贸易摩擦和信用收缩的强度和 和持续的时间有很大不确定性,市场对于贸易摩擦和信用收缩的所产生的影响有较为悲观的预期, 导致对于经济产生了较为悲观的预期,指数不断走弱。本基金上半年适当降低了仓位,减小了受 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的家电,地产配置配套行业,周期等行业的配置,增加了对受宏观经济和贸易 摩擦影响教小的交通运输,半导体等行业的配置,重点加强细分行业绩持续增长的个股的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12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98%,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受外需减弱和国内信用收缩的影响,预计三季度宏观经济增速有减缓的可能性, 投资和出口有进一步放缓的趋势,消费的增速整体下降。本基金将重点配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小, 符合创新驱动主题的教育,在线阅读,医药等必选消费等行业的配置,减少周期性行业和部分可 选消费的配置,坚决回避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的行业和受补贴影响较大的行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 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 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37 页 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 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 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 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 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 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止2018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195,138.66元,其中:未分配利润 已实现部分为3,540,086.51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11,735,225.17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37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37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6,633,984.24 29,791,106.54 结算备付金 534,579.62 368,013.61 存出保证金 42,015.51 38,261.4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564,175.72 181,581,219.74 其中:股票投资 26,564,175.72 161,609,219.7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9,972,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255,450.13 - 应收利息 -1,140.75 503,062.6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837.58 1,448.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6,029,902.05 212,283,112.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55,635.05 64,723.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9,778.00 275,952.32 应付托管费 18,296.34 45,992.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25,179.11 189,291.83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37 页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3,984.23 70,161.97 负债合计 782,872.73 646,121.5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3,442,167.98 208,833,968.25 未分配利润 -8,195,138.66 2,803,022.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247,029.32 211,636,990.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029,902.05 212,283,112.52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123元,基金份额总额 93,442,167.98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上年度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8月16日 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4,384,434.82 1.利息收入 207,943.6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0,750.55 债券利息收入 41,890.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5,302.6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198,428.6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800,341.8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1,782.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366,303.9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091,842.2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37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01,035.19 减:二、费用 1,537,765.92 1.管理人报酬 782,172.73 2.托管费 130,362.14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430,742.2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194,488.8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922,200.7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22,200.7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08,833,968.25 2,803,022.74 211,636,990.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5,922,200.74 -5,922,200.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15,391,800.27 -5,075,960.66 -120,467,760.9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40,112.28 14,020.55 2,154,132.83 2.基金赎回款 -117,531,912.55 -5,089,981.21 -122,621,893.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93,442,167.98 -8,195,138.66 85,247,029.32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37 页 (基金净值)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__刁俊东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31号文《关于准予长盛创新驱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至 2017年8月11日止的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资并出具(2017)验字60468688_A05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 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截至2017年 8月15日止,本基金已收到首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445,514,398.66元,折合445,514,398.66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人民币155,685.84元,折合155,685.84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 445,670,084.50元,折合445,670,084.5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 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 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 存单、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的证券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37 页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沪 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 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 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 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6.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 1‰;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37 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 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 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 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 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 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37 页 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 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 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6.4.6.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37 页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82,172.7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18,532.01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30,362.14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37 页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26,633,984.24 119,438.45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2、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37 页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10.1公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6,564,175.72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 31日,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59,938,744.79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1,642,474.95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 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 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 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 或第三层次。 (3)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2017年12 月31日 - - - 购买 - - - 出售 - - - 转入第三层级 - 1,878,600.00 1,878,600.00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37 页 转出第三层级 - -1,521,600.00 -1,521,600.00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357,000.00 -357,000.00 2018年6月30日 - 0.00 0.00       2018年6月30日仍持有的资 产计入2018年半年度损益的 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0.00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6.4.10.2承诺事项 注: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6.4.10.3其他事项 注: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6.4.10.4财务报表的批准 注: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8月 27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37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6,564,175.72 30.88 其中:股票 26,564,175.72 30.88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7,168,563.86 31.58 7 其他各项资产 32,297,162.47 37.54 8 合计 86,029,902.05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8,702,174.72 21.9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798,930.00 0.94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075,500.00 1.2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542,399.00 5.3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953,100.00 1.12 J 金融业 492,072.00 0.5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37 页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6,564,175.72 31.16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125 铁龙物流 542,700 4,542,399.00 5.33 2 002475 立讯精密 134,400 3,029,376.00 3.55 3 600352 浙江龙盛 241,800 2,889,510.00 3.39 4 600703 三安光电 143,800 2,763,836.00 3.24 5 600426 华鲁恒升 93,400 1,642,906.00 1.93 6 600623 华谊集团 148,400 1,481,032.00 1.74 7 002236 大华股份 64,300 1,449,965.00 1.70 8 600271 航天信息 56,156 1,419,062.12 1.66 9 601607 上海医药 45,000 1,075,500.00 1.26 10 600570 恒生电子 18,000 953,100.00 1.1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http://www.csfunds.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125 铁龙物流 4,981,415.00 2.35 2 600426 华鲁恒升 3,437,916.61 1.62 3 600271 航天信息 3,357,414.40 1.59 4 300433 蓝思科技 3,328,968.20 1.57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37 页 5 002475 立讯精密 3,251,019.00 1.54 6 600352 浙江龙盛 2,879,386.00 1.36 7 002236 大华股份 2,850,510.00 1.35 8 600703 三安光电 2,768,788.91 1.31 9 600623 华谊集团 2,447,375.00 1.16 10 000063 中兴通讯 2,316,408.00 1.09 11 000049 德赛电池 2,156,485.00 1.02 12 002456 欧菲科技 2,060,583.00 0.97 13 300423 鲁亿通 2,045,085.27 0.97 14 601872 招商轮船 1,705,986.00 0.81 15 300228 富瑞特装 1,696,303.00 0.80 16 603019 中科曙光 1,683,112.12 0.80 17 002555 三七互娱 1,503,031.00 0.71 18 002600 领益智造 1,494,611.00 0.71 19 300408 三环集团 1,104,680.00 0.52 20 300454 深信服 990,516.00 0.47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584 长电科技 13,672,948.40 6.46 2 600340 华夏幸福 12,339,476.00 5.83 3 002387 维信诺 10,629,917.80 5.02 4 300122 智飞生物 9,505,747.92 4.49 5 000100 TCL 集团 8,015,543.00 3.79 6 600582 天地科技 7,049,743.00 3.33 7 002600 领益智造 6,621,139.00 3.13 8 601398 工商银行 5,525,740.00 2.61 9 601155 新城控股 3,431,384.00 1.62 10 600498 烽火通信 2,861,086.00 1.35 11 300433 蓝思科技 2,824,095.00 1.33 12 600741 华域汽车 2,771,940.56 1.31 13 000921 海信科龙 2,272,199.00 1.07 14 601288 农业银行 2,247,366.00 1.06 15 600153 建发股份 2,241,956.00 1.06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37 页 16 002035 华帝股份 2,067,236.00 0.98 17 000910 大亚圣象 2,063,425.40 0.97 18 601233 桐昆股份 2,052,914.00 0.97 19 002555 三七互娱 2,014,614.00 0.95 20 600900 长江电力 1,909,167.00 0.90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5,526,525.9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85,290,852.26 注:本项中7.4.1、7.4.2、7.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 (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37 页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根据2017-07-31处罚决定,浙江龙盛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江苏省南京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赔偿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2,428.29万元。 (二)、被告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支付第一项所 列款项的50%,剩余款项于2018年12 月31日前支付。 (三)、被告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省环保联合 会律师费17万元。 案件受理费164,065元,由被告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负担。本基金做出如下说明: 浙江龙盛是国内龙头染料企业,产业链完整,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公司基本面良好。基于 相关研究,本基金判断,旗下浙江龙盛受到处罚,对浙江龙盛的影响较小,因为此次处罚是由于 公司子公司环保管理疏忽而造成的一次性处罚,对公司经营持续性没有影响,处罚亦没有限制子 公司的经营,子公司及公司母体一直保持稳定经营。此次处罚,公司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 戒,继续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该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 行等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 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37 页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2,015.5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255,450.1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40.75 5 应收申购款 837.5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297,162.47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37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927 48,491.01 0.00 0.00% 93,442,167.98 100.0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39,558.54 0.042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37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8 月1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445,670,084.5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8,833,968.2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40,112.2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7,531,912.5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442,167.98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37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原督察长叶金松先生因退休离任,由张利宁女士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备案。 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作出《关于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 任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意见》(京证监发〔2018〕136号),对张利宁女士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无异议。 10.2.2 基金经理变动情况 报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意,自2018年5月21日起,钱文礼同志担任长盛创新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0.2.3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 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37 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海通证券 1 117,658,073.69 48.90% 109,574.06 48.90% - 光大证券 1 63,005,632.75 26.18% 58,677.04 26.18% - 招商证券 1 53,728,070.16 22.33% 50,037.52 22.33% - 东兴证券 1 6,231,264.28 2.59% 5,803.31 2.59% - 国泰君安 1 - - - - - 中金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联合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海通证券 9,993,000.10 100.00%165,000,000.00 71.12% - - 光大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67,000,000.00 28.88% - - 国泰君安 - - - - - - 中金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37 页 国元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联合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 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 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 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 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 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 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37 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交易单元所属市场 数量 1 中信证券 上海 1 长盛创新驱动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37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