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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510080)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9日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34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0080 前端交易代码 510080 后端交易代码 51108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6,667,22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将运用增强的指数化投 资策略,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当 期收益和超过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类资产进行 合理配置。通过指数化债券投资策略确保债券资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同时运用一些积极的、低风险的投资 策略来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92%+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 数收益率×8%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 均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利宁 贺倩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060069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zhangln@cs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 62350088 95599 传真 010-82255988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34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578,077.45 本期利润 -4,354,686.1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2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3,637,000.9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909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50% 0.35% -0.12% 0.14% -1.38% 0.21% 过去三个月 -2.06% 0.28% 1.27% 0.17% -3.33% 0.11% 过去六个月 -3.27% 0.26% 2.79% 0.15% -6.06% 0.11% 过去一年 -1.82% 0.19% 2.89% 0.13% -4.71% 0.06% 过去三年 1.37% 0.19% 4.98% 0.18% -3.61%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14.73% 0.35% 84.60% 0.17% 130.13% 0.18%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标普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92%+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8%。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本基金为增强性指数化债券型投资基金,对目标指数的投资在资产 配置中最低比例为64%,股票资产配置最高比例为16%,现金持有最低比例为3%。由于本基金主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34 页 要投资于债券,股票投资是作为增强型投资提高收益的一种手段,预计股票投资比例的平均值为 8%,因此将基金业绩比较设定为:标普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92%+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 ×8%。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92%、8%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 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34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 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 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成都设有分公司,在深圳设有营销中心,并拥有长盛基金(香 港)有限公司、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 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 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保险资产管理人 资格。截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八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 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李琪 本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双月红1年期 定期开放债券型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盛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战略新兴 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盛世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盛琪一年 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盛泰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2018 年6月 29日 - 10年 李琪先生,1975年 2月出生。天津大学 管理学博士。历任大 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 公司信用分析师、信 用评审委员会委员,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信用研究员。 2011年3月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信用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等职务。?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34 页 理,长盛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杨哲 本基金经理,长盛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盛杰一年 期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8 年6月 29日 - 8年 杨哲先生,1984年 2月出生,经济学硕 士。曾任大公国际资 信评估有限公司公司 信用分析师、信用评 审委员会委员。 2013年9月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信用研究员等职 务。 马文祥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9月 10日 2018年6月 29日 15年 马文祥先生, 1977年7月出生。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经济学硕士。历任 中国农业银行主任科 员,工银瑞信企业年 金基金经理、工银瑞 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8月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34 页 组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 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 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 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 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 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 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回顾上半年,国内经济总体稳中趋缓,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均呈现下行趋势,其中房地产投 资平稳,制造业投资小幅回升,投资下滑主要受基建投资放缓拖累,消费乏力主要是受房地产挤 出效应;外需方面,则受贸易摩擦影响,进出口增速波动增大。受金融去杠杆、资管新规及规范 地方举债等因素影响,5月以来社融增速出现明显下滑。货币政策边际放松,流动性管理从合理 稳定转为合理充裕,资金面整体相对宽松。 上半年,债市走出牛市行情,其中十年国开债收益率下行达60BP。一季度,在经济基本面 回落、央行定向降准、抵押补充贷款放量、银监会重要监管政策的落地等因素支撑下,债券收益 率持续下行;4月份,受资金面短期偏紧,叠加美联储加息预期、油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债券收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34 页 益率小幅回调。随后,受贸易战升级、融资收缩、货币政策边际放松、股市下跌等因素影响,利 率重回下行。 上半年,A股市场整体跌幅较大,上证综指跌幅13.9%,创业板指数跌幅8.3%。一月份,市 场在以银行、地产、周期为主的大盘股拉动下走出一波上涨行情,二月以来A股市场呈震荡下跌 走势,尤其是5月中旬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升级、股权质押平仓、人民币贬值等因素影响, A股市场加速下跌。行业上,食品饮料和休闲服务行业表现较好,通信、综合、电气设备等行业 跌幅较大。风格上,受贸易战、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等因素影响,小盘成长股跌幅大于大盘价值股。 可转债方面,受股市大跌影响,可转债整体下跌,但跌幅明显小于A股;转股溢价率被动抬 升,偏债型转债数量明显增加。 (二)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稳健操作思路,在资金面边际放松及违约风险增大的情况下,适度 拉长久期,并增配利率债,严控信用风险;权益资产方面,股票资产比重保持在较低水平,但股 市大幅下跌仍对基金收益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可转债方面,精选正股业绩增长确定、估值水平合 理、流动性高的转债,在优化底层资产结构的基础上,把握市场交易时机,择机进行波段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0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7%,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内去杠杆和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投资和外需两大支撑经济韧性的因素均受 到削弱,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而积极财政政策将加大力度,通过基建投资、减税降费等措施以托 底经济。货币政策方面,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预计资金利率将继续维持较低水平。 债券市场方面,经济基本面和货币政策仍对债券牛市构成支撑,操作上需重视流动性充裕局 面下中短端信用债的配置机会,同时,积极把握中美贸易摩擦反复等因素带来的长端利率的交易 性机会。 股票市场方面,对经济前景的隐忧使得市场风险偏好难以显著回升,但经过前期大幅调整, 目前A股估值已处于历史低位,下半年随着积极财政加大力度和利率水平的下行,市场将出现阶 段性机会和结构性机会。转债方面,预计下半年转债发行继续提速,关注估值修复后的配置机会。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34 页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 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 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 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 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 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 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 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 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基金于2018年1月12日进行了利润分 配,分配金额为4,609,249.88元。 本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收益为1,303,919.27元,未分配收益已实现 部分为1,303,919.27元,未分配收益未实现部分为5,665,861.69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34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 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托管人认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34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613,515.28 6,128,195.45 结算备付金 2,468,238.23 2,886,136.54 存出保证金 332,562.85 348,640.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201,445.20 232,641,763.30 其中:股票投资 7,238,291.30 9,927,091.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3,963,153.90 222,714,672.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3,5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46,224.66 应收利息 966,467.92 3,861,699.9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281.01 12,707.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8,585,510.49 270,125,367.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17,853.70 45,383.73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207.79 169,092.58 应付托管费 13,922.09 45,091.3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2,387.16 27,899.49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34 页 应交税费 4,355,205.20 4,354,204.85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6,933.59 174,178.88 负债合计 4,948,509.53 4,815,850.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6,667,220.00 231,157,559.95 未分配利润 6,969,780.96 34,151,956.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637,000.96 265,309,516.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585,510.49 270,125,367.53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909元,基金份额总额76,667,220.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3,009,374.57 7,612,731.14 1.利息收入 4,114,000.16 6,999,198.6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6,561.13 223,103.37 债券利息收入 3,788,839.07 5,723,751.3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8,599.96 1,052,343.9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421,521.30 -2,386,079.9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61,018.32 344,897.0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029,375.31 -2,880,747.6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8,872.33 149,770.6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23,391.26 1,271,304.4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55.31 1,728,307.98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34 页 减:二、费用 1,345,311.62 1,903,934.57 1.管理人报酬 829,637.97 1,220,840.59 2.托管费 221,236.77 325,557.4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80,632.60 170,908.89 5.利息支出 7,894.05 74,583.5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894.05 74,583.52 6.税金及附加





7,236.37 - 7.其他费用 198,673.86 112,044.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4,354,686.19 5,708,796.5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54,686.19 5,708,796.57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31,157,559.95 34,151,956.67 265,309,516.6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4,354,686.19 -4,354,686.1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54,490,339.95 -18,218,239.64 -172,708,579.5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67,394.74 233,073.85 2,100,468.59 2.基金赎回款 -156,357,734.69 -18,451,313.49 -174,809,048.1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4,609,249.88 -4,609,249.8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76,667,220.00 6,969,780.96 83,637,000.9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34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230,441,746.87 248,985,645.02 2,479,427,391.8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5,708,796.57 5,708,796.5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995,098,922.97 -223,909,596.63 -2,219,008,519.6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1,414,886.15 9,569,021.95 90,983,908.10 2.基金赎回款 -2,076,513,809.12 -233,478,618.58 -2,309,992,427.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35,342,823.90 30,784,844.96 266,127,668.8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__刁俊东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0号 《关于同意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 定和《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 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 2003年10月25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 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924,036,786.93元,业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验字(2003)第14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募集期内产生的 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51,897.05份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投资者基金账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34 页 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中国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于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更名及变更业 绩比较基准的公告》,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于2016年4月15日公告后更名为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 各类债券、股票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作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 于各类债券品种,品种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与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对目标指数的投 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最低为64%,股票投资在资产配置中的比例不超过16%。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6年4月14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92%+中信标普A股 综合指数收益率×8%。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关于长盛中信全债 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更名及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自2016年4月15日起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变更为标普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92%+标普中国A股综合指数收益率×8%。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 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34 页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 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34 页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34,634,793.63 68.93% 75,559,032.86 65.91%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34 页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194,764,044.59 84.34% 227,621,064.74 87.78%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1,484,000,000.00 100.00% 5,013,600,000.00 99.92% 6.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32,255.97 68.93% 8,339.15 75.7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70,366.79 65.91% 40,959.90 64.45%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 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34 页 2018年1月 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829,637.97 1,220,840.5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77,933.18 104,094.9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21,236.77 325,557.4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 行 3,613,515.28 68,709.33 6,685,062.18 113,342.32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34 页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601390 中国 中铁 2018 年 5月 7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6.44 2018 年 8月 20日 7.25 150,800 1,180,215.00971,152.00 - 注:本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 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34 页 ①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 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 输入值)。 ②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 40,260,449.9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40,940,995.30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17 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40,206,210.00元,第二层级 192,435,553.3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③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④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第三层级资产变动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2017年12 月31日 - - - 购买 - - - 出售 - - - 转入第三层级 - 313,100.00 313,100.00 转出第三层级 - -253,600.00 -253,600.00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59,500.00 -59,500.00 2018年6月30日 - 0.00 0.00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34 页       2018年6月30日扔持有的资 产计入2018年半年度损益的未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0.00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 等项目。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34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7,238,291.30 8.17 其中:股票 7,238,291.30 8.17 2 固定收益投资 73,963,153.90 83.49 其中:债券 73,963,153.90 83.4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081,753.51 6.87 7 其他各项资产 1,302,311.78 1.47 8 合计 88,585,510.49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74,235.20 0.69 C 制造业 1,920,398.79 2.3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749,755.00 0.90 E 建筑业 971,152.00 1.16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44,875.27 0.5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2,385,407.84 2.85 K 房地产业 192,467.20 0.2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34 页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238,291.30 8.65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36 新华保险 40,893 1,753,491.84 2.10 2 601390 中国中铁 150,800 971,152.00 1.16 3 600111 北方稀土 74,244 844,896.72 1.01 4 000858 五 粮 液 10,000 760,000.00 0.91 5 601985 中国核电 132,700 749,755.00 0.90 6 600036 招商银行 23,900 631,916.00 0.76 7 600028 中国石化 88,480 574,235.20 0.69 8 601006 大秦铁路 54,187 444,875.27 0.53 9 600048 保利地产 15,776 192,467.20 0.23 10 600104 上汽集团 5,293 185,202.07 0.2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http://www.csfunds.com.cn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36 新华保险 5,396,930.00 2.03 2 600703 三安光电 2,266,418.00 0.85 3 600276 恒瑞医药 2,069,000.00 0.78 4 000858 五 粮 液 1,569,750.00 0.59 5 002600 领益智造 1,515,000.00 0.57 6 601985 中国核电 1,081,824.00 0.41 7 600036 招商银行 1,067,888.00 0.40 8 600887 伊利股份 1,066,617.00 0.40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34 页 9 600028 中国石化 859,647.00 0.32 10 601390 中国中铁 859,358.00 0.32 11 601006 大秦铁路 858,001.00 0.32 12 600048 保利地产 856,398.00 0.32 13 002415 海康威视 796,397.13 0.30 14 002477 雏鹰农牧 553,533.00 0.21 15 600467 好当家 553,348.52 0.21 16 000876 新 希 望 551,370.00 0.21 17 600251 冠农股份 551,359.95 0.21 18 000911 南宁糖业 550,686.00 0.21 19 300498 温氏股份 545,848.00 0.21 20 300070 碧水源 330,800.00 0.12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703 三安光电 4,116,711.00 1.55 2 601336 新华保险 2,713,830.67 1.02 3 600276 恒瑞医药 2,252,100.00 0.85 4 002415 海康威视 2,199,500.00 0.83 5 300070 碧水源 1,677,284.00 0.63 6 002600 领益智造 1,590,300.00 0.60 7 601985 中国核电 1,183,735.00 0.45 8 600887 伊利股份 888,443.06 0.33 9 000858 五 粮 液 747,900.00 0.28 10 300498 温氏股份 582,677.00 0.22 11 600251 冠农股份 534,443.66 0.20 12 601006 大秦铁路 526,787.07 0.20 13 000876 新 希 望 526,565.00 0.20 14 600028 中国石化 525,755.80 0.20 15 600048 保利地产 523,403.88 0.20 16 600111 北方稀土 522,705.92 0.20 17 600036 招商银行 520,511.40 0.20 18 002477 雏鹰农牧 517,346.00 0.19 19 600467 好当家 514,826.38 0.19 20 600104 上汽集团 507,545.32 0.19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34 页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5,417,738.6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4,827,405.16 注:本项中7.4.1、7.4.2和7.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 (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3,490,400.00 16.1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1,560,360.00 25.7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1,560,360.00 25.78 4 企业债券 4,919,083.30 5.8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3,993,310.60 40.64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3,963,153.90 88.4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60421 16农发21 200,000 19,352,000.00 23.14 2 010107 21国债⑺ 132,000 13,490,400.00 16.13 3 113011 光大转债 70,000 7,103,600.00 8.49 4 127005 长证转债 49,100 4,662,536.00 5.57 5 122813 11宁交通 39,000 3,960,450.00 4.7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34 页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32,562.8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66,467.92 5 应收申购款 3,281.0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02,311.78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011 光大转债 7,103,600.00 8.49 2 110034 九州转债 3,165,000.00 3.78 3 120001 16以岭EB 2,965,200.00 3.55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34 页 4 110032 三一转债 2,906,483.20 3.48 5 128029 太阳转债 2,423,800.00 2.90 6 128010 顺昌转债 2,342,160.00 2.80 7 110033 国贸转债 2,285,539.10 2.73 8 123004 铁汉转债 1,825,800.00 2.18 9 123002 国祯转债 886,911.20 1.06 10 110030 格力转债 426,055.30 0.51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390 中国中铁 971,152.00 1.16 重大事项停牌 7.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34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5,964 12,855.00 14,201,528.88 18.52% 62,465,691.12 81.48%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34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10 月25 日 )基金份额总额 925,088,683.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1,157,559.9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67,394.7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56,357,734.6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6,667,220.00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34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原督察长叶金松先生因退休离任,由张利宁女士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备案。 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作出《关于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 任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意见》(京证监发〔2018〕136号),对张利宁女士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无异议。 10.2.2 基金经理变动情况 报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意,自2018年6月29日起,李琪同志和杨哲同志担任长 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6月29日起,马文祥同志不再担任长盛 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0.2.3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34 页 国元证券 1 34,634,793.63 68.93% 32,255.97 68.93% - 中山证券 1 15,610,350.13 31.07% 14,537.94 31.07%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国元证券 194,764,044.59 84.34%1,484,000,000.00 100.00% - - 中山证券 36,165,697.14 15.66%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 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 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 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 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 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 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34 页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 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 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0524 148,138,820.64 - 148,138,820.64 - - - - - - - - - 个人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况,当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 本基金时,可能导致的风险包括:巨额赎回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 的风险、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风险以及基金收益水平波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对申购赎回进行 审慎的应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