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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100(519100)

长盛100: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盛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9日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35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3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中证100指数 基金主代码 5191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1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9,744,927.2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 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 率与业绩衡量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在4%以下,以实 现对基准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复制指数 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基准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 票组合,并根据基准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 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00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 (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型指数基金,风险中等,将获得证 券市场平均收益率。其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于市场风险 和跟踪误差的风险。由于采用被动投资策略,在投资 管理上将最大限度的分散非系统性风险。对于跟踪误 差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 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跟踪误差在限 定范围内。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利宁 贺倩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10-66060069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zhangln@cs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 62350088 95599 传真 010-82255988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35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5,506,393.55 本期利润 -41,207,964.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0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7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18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6,287,217.3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8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79% 1.22% -6.40% 1.19% 0.61% 0.03% 过去三个月 -7.59% 1.13% -8.21% 1.12% 0.62% 0.01% 过去六个月 -10.75% 1.15% -11.15% 1.16% 0.40% -0.01% 过去一年 1.07% 0.97% -0.07% 0.96% 1.14% 0.01% 过去三年 -4.86% 1.40% -9.75% 1.36% 4.89%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9.28% 1.70% 105.55% 1.71% -16.27% -0.01% 注:本基金基准指数:中证100指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构建和发布。具体的编制规则和再平衡 过程请参见中证100指数指数编制细则。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35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35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 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深圳, 总部设在北京,并在北京、上海、成都设有分公司,在深圳设有营销中心,并拥有长盛基金(香 港)有限公司、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 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 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保险资产管理人 资格。截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八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 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冯雨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沪深3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长盛中证申 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成长价 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积极配置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长盛同鑫 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信息安全主题量 2011年7月 11日 - 11年 冯雨生先生, 1983年 11月出生。 毕业于光华 管理学院金 融系,北京 大学经济学 硕士, CFA(特许 金融分析师) 。2007年 7月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曾任金融工 程研究员, 同盛基金经 理助理等职 务。 ?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35 页 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量化投资部 负责人。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 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 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 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 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 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 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35 页 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股票市场大幅下跌,个股呈普跌态势,蓝筹股与小市值股票均大幅下跌。概念板块亮 点难寻,普遍下跌,仅仿制药、创新药、电子政务、独角兽概念、血液制品等概念指数实现正收 益,PM2.5、南北船合并、葡萄酒、特高压、3D玻璃等概念板块领跌。行业上,休闲服务、医药 生物和食品饮料等行业表现亮眼,实现正收益,涨幅大幅领先其他行业,综合、通信、电气设备 等行业表现最差。风格上,大盘价值股跑赢小盘成长股。 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 量化手段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18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75%,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15%。本报告期内日均跟踪误差为0.0480%,年度化跟踪误差为 0.759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虽然降杠杆会持续,但力度和节奏会考虑实体经济的可承受度。财政政策可能 会放松,货币政策会维持中性,经济增速大概率与以前持平。股票市场经过前期的大幅调整,目 前已处于估值相对较低的位置。在此背景下,股票市场下半年会有更好的投资机会。 作为指数基金,我们将继续秉承指数化投资策略,积极应对成份股调整、基金申购赎回等因 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 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 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35 页 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 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 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 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 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 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期末可供分配收益为36,542,290.17元,其中,未分配收益 已实现部分为168,190,047.79元,未分配收益未实现部分为-131,647,757.62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35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 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 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托管人认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35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2,828,351.11 29,602,863.01 结算备付金 364,218.59 328,021.03 存出保证金 308,115.01 328,815.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3,869,769.16 381,234,325.93 其中:股票投资 323,869,769.16 381,144,425.9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89,9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9,532.53 12,299.6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4,424.82 104,099.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47,454,411.22 411,610,425.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608,367.29 493,272.3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5,059.11 260,693.87 应付托管费 45,011.82 52,138.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4,704.41 46,631.95 应交税费 - -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35 页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64,051.21 333,922.50 负债合计 1,167,193.84 1,186,659.4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09,744,927.21 327,649,279.84 未分配利润 36,542,290.17 82,774,485.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6,287,217.38 410,423,76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7,454,411.22 411,610,425.08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180元,基金份额总额309,744,927.21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 30日 一、收入 -39,216,637.51 59,457,690.17 1.利息收入 215,082.49 183,341.0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15,077.76 183,255.04 债券利息收入 4.73 86.0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257,443.25 3,590,781.6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513,272.47 -124,305.7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970.41 24,078.7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733,200.37 3,691,008.6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46,714,357.81 55,661,836.4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25,194.56 21,731.05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35 页 减:二、费用 1,991,326.75 2,054,950.36 1.管理人报酬 1,455,419.97 1,482,381.35 2.托管费 291,084.01 296,476.1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66,823.95 111,933.1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177,998.82 164,159.7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1,207,964.26 57,402,739.81 减:所得税费用 0.00 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1,207,964.26 57,402,739.8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27,649,279.84 82,774,485.82 410,423,765.6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41,207,964.26 -41,207,964.2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7,904,352.63 -5,024,231.39 -22,928,584.0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384,532.35 5,745,545.95 27,130,078.30 2.基金赎回款 -39,288,884.98 -10,769,777.34 -50,058,662.3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309,744,927.21 36,542,290.17 346,287,217.38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35 页 (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81,260,382.89 -15,530,412.18 365,729,970.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57,402,739.81 57,402,739.8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872,997.40 -1,465,509.31 -2,338,506.7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9,188,072.51 -803,767.69 38,384,304.82 2.基金赎回款 -40,061,069.91 -661,741.62 -40,722,811.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80,387,385.49 40,406,818.32 420,794,203.8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__刁俊东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第172号《关于同意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核准,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 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029,660,276.8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事务所的性质已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79号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 11月22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31,424,938.24份基金份额,其中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35 页 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764,661.4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新股(如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并且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本基金力争保持基金净值收益率与 业绩衡量基准之间的年跟踪误差在4%以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收益率 ×95%+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税后)×5%。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承担,不计入本基金费用。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盛中证100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35 页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 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 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35 页 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基金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元证券 34,769,495.43 88.40% 72,635,380.56 100.00%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元证券 100,885.78 100.00% 779,164.80 100.00%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35 页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32,380.97 88.40% 20,456.87 82.8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67,500.20 100.00% 31,002.85 100.00%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 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 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455,419.97 1,482,381.3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379,876.76 341,021.49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 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当年天数。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35 页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91,084.01 296,476.1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1月22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30,959,362.33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30,959,362.33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8.1400%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35 页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22,828,351.11 209,795.10 22,077,754.81 176,483.1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 票 名 称 停牌 日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1390 中 国 中 铁 2018 年 5月 7日 重大事 项停牌 6.44 2018年 8月 20日 7.25 265,2411,545,033.341,708,152.04 - 002252 上 海 莱 士 2018 年 2月 23日 重大事 项停牌 21.46 - - 58,5601,064,687.311,256,697.60 - 002739 万 达 电 影 2017 年 7月 4日 重大事 项停牌 38.03 - - 29,0002,045,261.081,102,870.00 - 600485 信 威 集 团 2016 年 12月 26日 重大事 项停牌 12.92 - - 80,0001,291,813.001,033,600.00 - 601727 上 海 电 2018 年 6月 重大事 项停牌 5.48 2018年 8月7日 5.71 155,8721,689,234.94 854,178.56 -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35 页 气 6日 002450 康 得 新 2018 年 6月 4日 重大事 项停牌 15.40 - - 50,000 996,326.00 770,000.00 - 注:本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 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17,144,270.96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6,725,498.20元,无属于第三 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377,200,395.93元,第二层次3,463,070.00元,属 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570,860.00 元)。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35 页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2017年12 月31日 - 570,860.00 570,860.00 购买 - - - 出售 - - - 转入第三层级 - 3,587,343.25 3,587,343.25 转出第三层级 - -3,476,482.00 -3,476,482.00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681,721.25 -681,721.25 2018年6月30日 - 0.00 0.00 2018年6月30日扔持有的资 产计入2018年半年度损益的未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0.00 注: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 等项目。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35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323,869,769.16 93.21 其中:股票 323,869,769.16 93.2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192,569.70 6.67 7 其他各项资产 392,072.36 0.11 8 合计 347,454,411.2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0,192,295.05 2.94 C 制造业 121,166,316.43 34.9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9,660,764.36 2.79 E 建筑业 11,846,358.04 3.42 F 批发和零售业 3,297,794.56 0.9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578,132.63 2.4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4,920,191.94 1.42 J 金融业 134,280,916.69 38.78 K 房地产业 15,123,944.66 4.3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66,584.80 0.7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 -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35 页 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21,733,299.16 92.91 7.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1,033,600.00 0.3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02,870.00 0.32 S 综合 - - 合计 2,136,470.00 0.62 7.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35 页 1 601318 中国平安 497,784 29,160,186.72 8.42 2 600036 招商银行 643,666 17,018,529.04 4.91 3 600519 贵州茅台 23,130 16,918,669.80 4.89 4 000333 美的集团 215,196 11,237,535.12 3.25 5 000651 格力电器 221,142 10,426,845.30 3.01 6 601166 兴业银行 572,805 8,248,392.00 2.38 7 600887 伊利股份 288,220 8,041,338.00 2.32 8 600276 恒瑞医药 104,525 7,918,814.00 2.29 9 600016 民生银行 1,122,592 7,858,144.00 2.27 10 601328 交通银行 1,304,585 7,488,317.90 2.1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指数投资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http://www.csfunds.com.cn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739 万达电影 29,000 1,102,870.00 0.32 2 600485 信威集团 80,000 1,033,600.00 0.3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2只积极投资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3288 海天味业 2,816,067.60 0.69 2 600309 万华化学 2,762,213.34 0.67 3 600009 上海机场 2,484,051.00 0.61 4 000568 泸州老窖 1,367,887.00 0.33 5 002450 康得新 996,326.00 0.24 6 601933 永辉超市 955,500.00 0.23 7 601360 三六零 601,909.00 0.15 8 601238 广汽集团 369,255.00 0.09 9 600025 华能水电 275,200.00 0.07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35 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3,274,519.42 0.80 2 601318 中国平安 2,227,747.00 0.54 3 600519 贵州茅台 1,475,524.00 0.36 4 601901 方正证券 1,281,965.20 0.31 5 600637 东方明珠 1,254,460.19 0.31 6 601788 光大证券 1,217,552.00 0.30 7 000625 长安汽车 1,036,291.08 0.25 8 000651 格力电器 948,722.00 0.23 9 002797 第一创业 755,973.80 0.18 10 601166 兴业银行 723,770.00 0.18 11 600663 陆家嘴 679,375.00 0.17 12 300104 乐视网 633,640.00 0.15 13 000333 美的集团 513,801.82 0.13 14 600061 国投资本 498,085.86 0.12 15 600016 民生银行 418,589.00 0.10 16 600887 伊利股份 393,578.00 0.10 17 601328 交通银行 360,516.00 0.09 18 000002 万


科A 344,886.00 0.08 19 600030 中信证券 304,142.00 0.07 20 000858 五 粮 液 299,031.00 0.07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628,408.9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6,701,980.37 注:本项中7.4.1、7.4.2和7.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 (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35 页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100 指数,配置了中证100指数成分股兴业银行。 根据银保监会2018年5月4日公布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兴业银行因同业投资接受隐性 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向四证不全 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12项违规被罚5870万元,这12项案由中,多涉及违反宏观调控政策、 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以及违法违规展业。与兴业银行一同被罚的还有该银行旗下的兴业 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金融租赁因未制定明确的服务收费标准并公示以及办理融资租赁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35 页 业务时搭售理财产品被罚110万元。除此之外,兴业银行苏州分行还存在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 资产不合规的情况,该银行两名直接责任人受到银保监会处罚。其中,原兴业银行苏州分行行长 黄立峰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5万元;胡刚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根据2018年4月16日《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8〕12号)》 ,2015年9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某理财业务中,对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化债权 资产的投资投前尽职调查严重不审慎。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根据2018年4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了福银罚字〔2018〕10号行政处罚公 示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 对以上事件,本基金做出如下说明:兴业银行是中国最优秀的银行之一,基本面良好,公司 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并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 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基于相关研究,本基金判断,上述处罚对公司影响极小。今后,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该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 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 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08,115.0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532.53 5 应收申购款 74,424.8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92,072.3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35 页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739 万达电影 1,102,870.00 0.32 重大事项停牌 2 600485 信威集团 1,033,600.00 0.30 重大事项停牌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35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1,622 14,325.45 734,288.84 0.24% 309,010,638.37 99.76%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617,566.40 0.199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35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 年11 月22 日)基金份额总额 4,031,424,938.2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27,649,279.8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1,384,532.3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9,288,884.9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9,744,927.21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35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原督察长叶金松先生因退休离任,由张利宁女士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备案。 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作出《关于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 任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意见》(京证监发〔2018〕136号),对张利宁女士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无异议。 10.2.2 基金经理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曾变动。 10.2.3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国元证券 234,769,495.43 88.40% 32,380.97 88.40% - 中信证券 1 4,560,893.88 11.60% 4,247.54 11.60% - 国联证券 1 - - - - -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35 页 中银国际 1 - - - -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元证券 100,885.78 100.00%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 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 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 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 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 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35 页 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长盛中证 100指数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35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