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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鸿利(000694)

鑫元鸿利: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36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36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鑫元鸿利 基金主代码 0006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6,193,884.5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 较基准的收益,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 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 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 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晓燕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10-66105798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88 传真 021-20892111 010-66105799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36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36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488,480.28 本期利润 27,868,413.4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6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0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25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9,799,320.8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57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7% 0.03% 0.67% 0.06% -0.10% -0.03% 过去三个月 1.74% 0.05% 2.16% 0.10% -0.42% -0.05% 过去六个月 4.02% 0.04% 4.35% 0.08% -0.33% -0.04% 过去一年 3.61% 0.13% 4.21% 0.07% -0.60% 0.06% 过去三年 12.14% 0.10% 11.80% 0.08% 0.34%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2.57% 0.10% 21.02% 0.09% 1.55% 0.01%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36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6月26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36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 准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 册资本金17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资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26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恒 鑫收益增强债券行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 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张明凯 鑫元一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稳 利债券 2014年6月 26日 2018年2月 9日 10年 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 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 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从业经历:2008年 7月至2013年8月,任 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 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36 页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鸿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 享分级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半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合 丰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安 鑫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鑫元鑫 新收益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双债 增强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鑫 趋势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研判,参与创立了南京银 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 体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 有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 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 研究部信用研究员。 2013年12月30日至 2016年3月2日担任鑫 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4月17日至 2018年2月9日任鑫元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6月12日至 2018年2月9日任鑫元 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4年6月 26日至2018年2月9日 任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15日至 2018年2月9日任鑫元 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2日至 2018年2月9日任鑫元 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16日至 2018年2月9日任鑫元 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5年6月 26日至2018年2月9日 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 7月15日至2018年2月 9日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年 4月21日至2018年2月 9日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36 页 资基金、 鑫元价 值精选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年8月24日至 2018年2月9日任鑫元 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1月23日至 2018年2月9日任鑫元 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的基金经理。 赵慧 鑫元货 币市场 基金、 鑫元兴 利定期 开放债 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汇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双债 增强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裕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得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聚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2014年7月 15日 2018年3月 29日 8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士。 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 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 2010年7月任职于北京 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交易员。2011年 4月起在南京银行金融市 场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银 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 心担任债券交易员,有丰 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验。 2014年6月加入鑫元基 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1月13日起担任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2日起担任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3月9日 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6月3日起担任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 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27日起担 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36 页 元招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瑞 利定期 开放债 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添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广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常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合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增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22日起担 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 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 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 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3日起担 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8年3月 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 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年5月 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 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36 页 元淳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王美芹 鑫元聚 鑫收益 增强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鸿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欣享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2016年8月 5日 - 11年 学历:工商管理、应用金 融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 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 资格。从业经历: 1997年7月至2001年 9月,任职于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02年3月至2005年 12月,担任北京麦特诺 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部项 目主管,2007年2月至 2015年6月,先后担任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 道部副经理、理财顾问部 副总监、专户投资总监等 职务,2015年6月加入 鑫元基金担任专户投资经 理,2016年8月5日起 担任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 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7年12月 14日起担任鑫元欣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 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36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 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 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受流动性超预期宽松的影响,债券市场收益率由短至长全面下行。二季度,中美贸 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国内经济基本面反复,货币市场流动性先紧后松,资本市场波动加大,投资 者风险偏好持续降低。债券方面,长端利率债收益率在季初延续三月份的下行,之后由于央行置 换式降准与资金面趋紧而快速上行。五月份信用市场违约事件频发促使市场风险偏好快速下降, 六月份随着央行一系列呵护市场的措施出台,长端利率再次快速下行,10年国债收益率创下年 内新低,但信用债AAA以外各品种的收益率逆势上行,信用利差继续走阔。股市方面,贸易战升 级、信用债违约及股权质押爆仓等风险高悬,股市呈现单边下跌态势,截止六月底,上证指数创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36 页 出2782.38点新低。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保持仓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严控信用风险,持续调整信用债持仓,并 择机参与长端利率交易,组合净值稳步回升。 接下来,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对经济基本面及货币 政策的预判,持续优化组合持仓,为投资人争取更好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25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2%,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上半年GDP增速为6.8%,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对GDP的拉动分别为2.1%、5.3%和- 0.7%,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去年高基数因素影响,净出口对GDP拉动由2017年的0.6%降至- 0.7%,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消费回升1.2个百分点,投资回落0.1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稳定增 长起到支撑作用。 展望2018年下半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消费方面,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同比仅为9.4%,较2017年下滑0.8个百分点,受到地产价格上涨形成的挤出效应以及去杠杆经 济景气度回落下收入增速减缓,叠加消费者边际消费倾向下降,下半年消费增速面临较大下行压 力,其中先行指标汽车销量在上半年压力开始显现;投资端,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维持6.0%, 较2017年下降1.2个百分点,基建增速出现大幅回落,制造业投资增速维持稳定,地产相对较 高景气成为支撑投资增速保持平稳的重要力量,虽然7月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双双发力支撑基 建投资回升,但考虑到当前基建投资规模极大,依赖政府力量拉动基建投资边际力量会逐步弱化, 投资端下半年压力也会有所体现。进出口,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下,且美国是中国货物贸易净额 的主要来源,若下半年中美贸易未能有效缓解,则出口会面临极大压力。 在此背景下,我们认为权益资产需要进一步消化经济基本面下行和投资者风险偏好逐步回落 的压力。相对“黑天鹅”,下半年“灰犀牛”对投资者影响会更加显著,体现在中美贸易、除美 联储外的发达经济体流动性收缩对国内流动性边际宽松的冲击、地产调控不确定性、去杠杆潜在 的冲击等等。而债券市场整体仍偏暖,但市场预期或因为政策调整而有反复,利率债需要从预期 波动中寻找机会,而信用债则将重回票息价值的本源上来。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36 页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运营分管领导、投资分管领导、督 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 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 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 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 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 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36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 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 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36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2,854,096.45 49,551.45 结算备付金 2,943,609.99 5,305,019.65 存出保证金 6,059.02 9,741.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814,071,386.30 776,923,252.5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14,071,386.30 776,923,252.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6,914.32 应收利息 6.4.7.5 24,408,382.72 20,789,664.9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855.31 198.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844,294,389.79 803,164,343.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999,380.00 158,598,462.3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46,875.00 17,823.83 应付赎回款 418.65 15,834.83 应付管理人报酬 383,051.62 346,545.58 应付托管费 127,683.88 115,515.2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9,301.27 44,704.41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36 页 应交税费 143,790.13 - 应付利息 116,800.86 -55,307.8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157,767.57 330,000.86 负债合计 64,495,068.98 159,413,579.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636,193,884.52 546,358,728.13 未分配利润 6.4.7.10 143,605,436.29 97,392,035.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9,799,320.81 643,750,763.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44,294,389.79 803,164,343.02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2257元,基金份额总额636,193,884.5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32,833,856.19 19,319,565.78 1.利息收入 24,050,733.47 37,852,377.9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60,728.11 166,223.74 债券利息收入 23,937,997.66 35,952,543.3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2,007.70 1,733,610.9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597,433.93 -7,816,036.8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7,597,433.93 -7,816,036.8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6.4.7.17 16,379,933.17 -10,718,768.3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36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623.48 1,993.05 减:二、费用 4,965,442.74 7,297,733.77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2,154,065.73 4,159,939.98 2.托管费 6.4.10.2.2 718,021.92 1,386,646.74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交易费用 6.4.7.19 5,209.04 30,359.99 5.利息支出 1,826,402.32 1,526,911.9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826,402.32 1,526,911.90 6.税金及附加





80,486.44 - 7.其他费用 6.4.7.20 181,257.29 193,875.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7,868,413.45 12,021,832.0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7,868,413.45 12,021,832.0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46,358,728.13 97,392,035.70 643,750,763.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27,868,413.45 27,868,413.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89,835,156.39 18,344,987.14 108,180,143.5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9,058,859.80 31,130,646.58 180,189,506.38 2.基金赎回款 -59,223,703.41 -12,785,659.44 -72,009,362.8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36 页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36,193,884.52 143,605,436.29 779,799,320.8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507,410,161.83 253,075,919.53 1,760,486,081.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2,021,832.01 12,021,832.0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849,663,837.71 -144,975,032.27 -994,638,869.9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1,042,773.58 91,243,134.23 632,285,907.81 2.基金赎回款 -1,390,706,611.29 -236,218,166.50 -1,626,924,777.7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57,746,324.12 120,122,719.27 777,869,043.3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85 号《关于核准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 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鸿利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36 页 集不包 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710,446,746.12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普华 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31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鑫元鸿 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710,446,757.6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5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对赎回费相关规则 进行了调整。该修订自2018年3月31 日起生效。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款、通知存款、银行 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买入股票和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36 页 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 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 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 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 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金融业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 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 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36 页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6.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6.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36 页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154,065.73 4,159,939.9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727.30 2,082.85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6%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718,021.92 1,386,646.7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 2,854,096.45 16,498.20 4,991,527.90 149,169.84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36 页 行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6.4.9 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61,999,380.00元,于2018年7月3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36 页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814,071,386.30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 第二层次773,049,252.50元,第三层次为3,874,000.00,无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 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36 页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36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14,071,386.30 96.42 其中:债券 814,071,386.30 96.4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797,706.44 0.69 8 其他各项资产 24,425,297.05 2.89 9 合计 844,294,389.79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36 页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8,559,785.00 15.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8,559,785.00 15.20 4 企业债券 372,865,601.30 47.8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70,890,000.00 21.91 6 中期票据 151,756,000.00 19.4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14,071,386.30 104.3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1800655 18中铝集 SCP005 500,000 50,140,000.00 6.43 2 170215 17国开15 500,000 49,710,000.00 6.37 3 101463012 14新海连 MTN002 400,000 40,684,000.00 5.22 4 011756058 17恒逸 SCP007 400,000 40,228,000.00 5.16 5 011800627 18柯桥国资 400,000 40,132,000.00 5.15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36 页 SCP00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投资范围中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059.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36 页 4 应收利息 24,408,382.72 5 应收申购款 10,855.3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425,297.05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36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106 575,220.51 634,068,211.67 99.67% 2,125,672.85 0.3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52,943.56 0.024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36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6 月2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710,446,757.6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46,358,728.1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9,058,859.8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9,223,703.4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6,193,884.52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36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涉 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中金公司 2 - - 360.82 0.80% -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36 页 兴业证券 2 - - 30,560.90 67.94% - 广发证券 2 - - 13,080.36 29.08% - 方正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978.94 2.18% - 注:(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营运支持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 关系统参数,并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中金公司 1,081,820.00 1.14% 35,000,000.00 0.79% - - 兴业证券 24,023,033.30 25.36%3,032,100,000.00 68.85% - - 广发证券 39,217,921.58 41.40%1,269,200,000.00 28.82% - - 方正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30,406,447.04 32.10% 67,500,000.00 1.53% - -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36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80101-20180630 544,022,111.95 0.00 58,000,000.00 486,022,111.95 76.40% - - - - - - - 个 人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 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 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 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 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 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 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对赎回费相 关规则进行了调整。该修订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2.经基金管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7月19日起,本 鑫元鸿利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36 页 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