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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广利定开债(005446)

鑫元广利定开债: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41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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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基金主代码 0054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992.0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配置 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 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债 券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 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李晓燕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95559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59 传真 021-20892111 021-62701216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41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41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328,682.08 本期利润 23,681,680.6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3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9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9,927,930.1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98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13日生效,截止2018年6月30日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7% 0.03% 0.67% 0.06% -0.30% -0.03% 过去三个月 0.74% 0.10% 2.16% 0.10% -1.42% 0.00% 过去六个月 2.34% 0.07% 4.35% 0.08% -2.01%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48% 0.07% 4.44% 0.08% -1.96% -0.01%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41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 月13日,截止2018年6月30日不满一年。根据基金合 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41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 准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 册资本金17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资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26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恒 鑫收益增强债券行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 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赵慧 鑫元货 币市场 基金、 鑫元兴 利定期 开放债 券型发 起式证 2017年12月 13日 - 8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士。 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 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 2010年7月任职于北京 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交易员。2011年 4月起在南京银行金融市 场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银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41 页 券投资 基金、 鑫元汇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双债 增强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裕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得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聚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招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瑞 利定期 开放债 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添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广利 定期开 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 心担任债券交易员,有丰 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验。 2014年6月加入鑫元基 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1月13日起担任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 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2日起担任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3月9日 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6月3日起担任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 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27日起担 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22日起担 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 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 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 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3日起担 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8年3月 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41 页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常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合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增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淳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的基 金经理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 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年5月 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 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颜昕 鑫元安 鑫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鑫元货 币市场 基金、 鑫元合 享分级 债券型 2017年12月 13日 - 9年 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 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 2009年8月,任职于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交易员。2013年9月 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交易员, 2014年2月至8月担任 鑫元基金交易室主管, 2014年9月担任鑫元货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41 页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 丰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兴 利定期 开放债 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汇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双债 增强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裕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得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聚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招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瑞 利定期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2015年6月26日起 担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7月15日起担任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1月13日 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2日起担任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9日起担任 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6月3日起担任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 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0月27日起担 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22日起担 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 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 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 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3日起担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41 页 开放债 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 鑫元添 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广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常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合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增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鑫 元淳利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 式证券 投资基 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8年3月 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 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8年5月 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 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41 页 金的基 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 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 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 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41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专注于债券产品投资,追求稳定回报。配置策略主要集中在中短久期品种,主要是规 避利率风险。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利率债和高评级信用债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并在资金面紧张的 时机合理安排流动性,锁定回购收益,同时高度关注组合的流动性风险,采取相对谨慎的久期策 略,灵活把握波段机会,并密切排查组合债券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继续以流动性较好且可获得 稳定收益的资产为主,合理安排流动性,将基金资产安全和基金收益稳定的重要性置于首位,为 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4%,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3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上半年GDP增速为6.8%,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对GDP的拉动分别为2.1%、5.3%和- 0.7%,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去年高基数因素影响,净出口对GDP拉动由2017年的0.6%降至- 0.7%,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消费回升1.2个百分点,投资回落0.1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稳定增 长起到支撑作用。展望2018年下半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消费方面,上半年社会消 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仅为9.4%,较2017 年下滑0.8个百分点,受到地产价格上涨形成的挤出效应 以及去杠杆经济景气度回落下收入增速减缓,叠加消费者边际消费倾向下降,下半年消费增速面 临较大下行压力,其中先行指标汽车销量在上半年压力开始显现;投资端,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 增速维持6.0%,较2017年下降1.2个百分点,基建增速出现大幅回落,制造业投资增速维持稳 定,地产相对较高景气成为支撑投资增速保持平稳的重要力量,虽然7月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双双发力支撑基建投资回升,但考虑到当前基建投资规模极大,依赖政府力量拉动基建投资边际 力量会逐步弱化,投资端下半年压力也会有所体现。进出口,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下,且美国是 中国货物贸易净额的主要来源,若下半年中美贸易未能有效缓解,则出口会面临极大压力。当前 所积极实施的逆周期调控在今年的某个时点肯定会影响到总体经济的表现,尤其是在金融领域的 大力去杠杆会直接影响相当部分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进而影响到信用创造活动。叠加外部的贸 易冲突,整个权益市场在各种冲击下泥沙俱下,而债券市场则在生产恢复性开工、地产加快周转、 经济悲观预期中震荡上扬。 基于此,我们认为在权益市场方面,结构性行情特征可能依然会比较明显,只不过之前领涨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41 页 的品种在今年会面临相当的压力,毕竟目前所进行的逆周期操作对于周期类品种影响还是相当大 的。与之相对应的,新经济里的许多领域,今年却有较大可能走出比较好的行情,无论是政策层 面鼓励支持的集成电路还是我们在之前的策略报告里提到的质量强国、制造业2025、军民融合、 京津冀一体化、生态战略等方面。在此背景下,我们认为下半年股市作为大类资产,需要进一步 消化经济基本面下行和投资者风险偏好逐步回落的压力。相对“黑天鹅”,下半年“灰犀牛”对 投资者影响会更加显著,体现在中美贸易、除美联储外的发达经济体流动性收缩对国内流动性边 际宽松的冲击、地产调控不确定性、去杠杆潜在的冲击等等。 在债券市场方面,一季度的行情更多地体现超预期的流动性宽松,而不是基本面经济数据所 反映出来的平稳增长。从最近的货币政策操作来看,降准本身所透露出来的边际政策变化意图是 我们需要密切留意的。结合内部金融体系持续治理初见成效的现实与最近比较紧张的外部环境, 总量货币政策是存在边际宽松空间的,而且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当前的政策监管实践来看, 双峰监管似乎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这将持续规范各种融资与信贷创造活动。投资方面,下半 年仍会积极参与债市投资机会,一方面在资金面仍保持宽松时适当提高组合静态收益。另一方面, 也需继续关注政策节奏的变动,把握利率债节奏。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运营分管领导、投资分管领导、督 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 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 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 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 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 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1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和基金合同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2018年05月3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每 10份派发红利0.149元。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 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1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年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 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2018年半年度,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 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15,048,999.88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 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年半年度,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鑫元广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 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1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414,449.56 923,730,493.99 结算备付金 5,453,083.03 - 存出保证金 9,755.4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565,142,200.00 85,234,8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397,188,9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67,953,300.00 85,234,8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30,000,135.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29,418,837.76 2,539,522.0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1,630,438,460.76 1,011,504,816.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09,302,565.7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37,748.71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0,796.71 149,505.37 应付托管费 83,598.89 49,835.1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64,529.05 1,320.00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1 页 应交税费 95,401.05 - 应付利息 332,551.92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143,338.57 8,906.25 负债合计 610,510,530.60 209,566.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009,999,992.03 1,009,999,992.03 未分配利润 6.4.7.10 9,927,938.13 1,295,257.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9,927,930.16 1,011,295,249.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30,438,460.76 1,011,504,816.08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98元,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992.0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32,488,194.76 - 1.利息收入 34,014,759.68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5,290,186.80 - 债券利息收入 23,878,135.22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3,506,147.0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40,290.62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0,436.47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82,546.0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37,890.41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6.4.7.17 -1,647,001.39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1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 - 减:二、费用 8,806,514.07 -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1,521,837.50 - 2.托管费 6.4.10.2.2 507,279.10 -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交易费用 6.4.7.19 9,995.01 - 5.利息支出 6,587,084.97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587,084.97 - 6.税金及附加





38,185.17 - 7.其他费用 6.4.7.20 142,132.3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3,681,680.69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3,681,680.69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009,999,992.03 1,295,257.32 1,011,295,249.3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23,681,680.69 23,681,680.6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15,048,999.88 -15,048,999.88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1 页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009,999,992.03 9,927,938.13 1,019,927,930.16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50号文《关于准予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1 页 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009,999,992.03元,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109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1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9,999,992.0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 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 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 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 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 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不低于5%,封闭期内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 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1 页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 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1 页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1 页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1 页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 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 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1 页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 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 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 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1 页 6.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6.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521,837.50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3 %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507,279.10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1% / 当年天数。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1 页 6.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 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13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2,001,992.03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1,992.03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1,992.03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1982% -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关联 方名 称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南京 银行 8,000,000.00 0.7921% 8,000,000.00 0.7921%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1 页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414,449.56 26,263.12 - - 注:本基金的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6.4.9 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元398,674,672.00,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1892634 18贵州 银行 CD009 2018年 7月2日 95.47 316,000 30,168,520.00 101659057 16豫高 管 MTN002 2018年 7月4日 89.90 200,000 17,980,000.00 101800387 18普陀 山 MTN001 2018年 7月4日 100.27 600,000 60,162,000.00 111713159 17浙商 2018年 95.53 1,253,000 119,699,090.00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1 页 银行 CD159 7月4日 111892633 18东莞 农村商业 银行 CD025 2018年 7月4日 95.57 500,000 47,785,000.00 111892958 18重庆 三峡银行 CD016 2018年 7月4日 97.70 273,000 26,672,100.00 111713159 17浙商 银行 CD159 2018年 7月5日 95.53 1,160,000 110,814,800.00 合计 4,302,000 413,281,51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210,627,893.70元,于2018年7月2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 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565,142,200.00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 第二层次85,234,800.00元,无第一或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1 页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 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1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65,142,200.00 96.00 其中:债券 1,397,188,900.00 85.69








资产支持证券 167,953,300.00 10.30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135.00 1.8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67,532.59 0.36 8 其他各项资产 29,428,593.17 1.80 9 合计 1,630,438,460.76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1 页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7,983,200.00 12.5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71,071,700.00 36.3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0,108,000.00 8.83 6 中期票据 329,331,000.00 32.2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478,695,000.00 46.93 9 其他 - - 10 合计 1,397,188,900.00 136.9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713159 17浙商银行 CD159 3,000,000 286,590,000.00 28.10 2 101800259 18恒信租赁 MTN001 1,000,000 101,170,000.00 9.92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1 页 3 143446 18复星01 1,000,000 99,180,000.00 9.72 4 011800412 18南都电源 SCP001 900,000 90,108,000.00 8.83 5 143534 18天风02 880,000 87,639,200.00 8.5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6315 小米2优A 500,000 49,825,000.00 4.89 2 116885 JD金条1A 390,000 38,762,100.00 3.80 3 146605 上实6A4 360,000 35,532,000.00 3.48 4 116873 池融302 340,000 33,891,200.00 3.32 5 116825 荟赢1优A 100,000 9,943,000.00 0.97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1 页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755.4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418,837.7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428,593.17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1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 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 336,666,664.01 1,009,999,992.03 100.00% 0.00 0.0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2,001,992.03 0.20 2,001,992.03 0.20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8,000,000.00 0.79 8,000,000.00 0.79 3年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992.03 0.99 10,001,992.03 0.99 3年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1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12 月13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992.0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992.0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9,999,992.03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1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涉 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方正证券 2 - - 21,948.37 43.82% -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1 页 中金公司 2 - - 28,138.01 56.18% - 注:(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交易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 统参数,基金运营部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无。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方正证券 50,718,006.58 50.89%2,144,167,000.00 43.67% - - 中金公司 48,935,800.55 49.11%2,765,250,000.00 56.33% - -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1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0630 999,998,000.00 0.00 0.00 999,998,000.00 99.01% - - - - - - - 个人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 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 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 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 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 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 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 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 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继 续存续产生决定性影响。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经基金管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7月19日起,本基 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鑫元广利定期开放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1 页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