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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盛通定开债券(004800)

浦银安盛盛通定开债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7日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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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6月30日止。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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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通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800
交易代码
0048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97,263,297.0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一方面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资产配置、
久期管理、类属配置进行动态管理,寻找各类资产的
潜在良好投资机会,一方面在个券选择上采用自下而
上的方法,通过流动性考察和信用分析策略进行筛选。
整体投资通过对风险的严格控制,运用多种积极的资
产管理增值策略,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顾佳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1-23212888 95559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compliance@py-axa.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33079999 或 400-
8828-999
95559
传真
021-23212985 021-62701216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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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py-ax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6,883,785.00 本期利润 75,063,249.8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523,533,062.8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7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6% 0.02% 0.61% 0.05% -0.25% -0.03% 过去三个月 1.20% 0.03% 1.97% 0.09% -0.77% -0.06% 过去六个月 2.49% 0.02% 4.04% 0.07% -1.55% -0.05% 自基金合同 2.55% 0.02% 4.05% 0.07% -1.50% -0.05%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34 页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 间未满1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6月27日。建仓期结 束后符合相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股东为上海浦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34 页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S.A. 及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公 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亿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公司主 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36只基金,即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 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 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 盈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 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幸福聚益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浦银安盛盛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 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证 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浦银安盛港股通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 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 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 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 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 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 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 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34 页 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 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我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 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刘大巍 公司旗下 浦银安盛 6个月债 券基金、 浦银安盛 季季添利 债券基金、 浦银安盛 稳健增利 债券基金 (LOF)、 浦银安盛 月月盈债 券基金、 浦银安盛 幸福聚利 债券基金、 浦银安盛 盛跃纯债 债券基金、 浦银安盛 日日盈货 币基金、 浦银安盛 日日丰货 币基金、 浦银安盛 盛通定期 开放债券 基金基金 经理。 2017年12月 28日 - 8 刘大巍先生,上海财经大 学经济学博士。加盟浦银 安盛基金前,曾在万家基 金、泰信基金工作,先后 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基金 经理助 理、债券投资经 理等工作。2014年4月 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公司, 从 事固定收益专户产品 的投资工作。2016年 8月转岗至固定收益投资 部,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 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浦银安 盛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浦银 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年4月起, 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月 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幸福 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6月8日起,担 任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1月1日起,担 任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 场基金及浦银安盛日日丰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28日起, 担任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34 页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杜雪川 固定收益 类基金经 理助理 2018年4月 4日 - 4 杜雪川先生,上海交通大 学应用经济学硕士。 2013年7月至2016年 4月就职于德意志银行, 先后从事分析师、公司评 级及信用分析师等岗位。 2016年4月加盟浦银安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固定收益投资部信用研 究员岗位。2018年4月 4日调岗至固定收益投资 部基金经理助理职位。 郑双超 固定收益 类基金经 理助理 2017年12月 14日 - 7 郑双超先生,清华大学计 算数学专业硕士。 2011年7月至2017年 12月,先后就职于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 量化分析、固定收益分析、 债券投资等工作。 2017年12月14日加盟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 注:1、本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公司决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34 页 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 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 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 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 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 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 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 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 的报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 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 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8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及国际关系均发生较大变化,国内经济在去杠杆背景 下需求有所放缓,供给侧改革边际减弱,经济指标出现一定幅度下行。国内货币政策边际超预期 宽松,央行通过连续MLF与降准等措施连续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国际经济整体表现稳定,在周期 复苏与减税政策刺激下,美国经济表现良好;国际关系出现一定博弈,中美贸易战给中国新动能 的发展带来不确定性,美国偏鹰派官员上台,对中国较为警惕且态度强势。 市场表现来看,利率债在经济下行与货币宽松的共同作用下逐渐走强,而信用债则出现较大 分化。央企与国企等融资能力较好的高评级债券收益率下行较多;部分民企因融资环境限制,现 金流出现紧张,加之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债券流动性出现恶化。债券市场整体走强,十年期国开 债券收益率下行约80bp;债券信用出现分化,资质较差债券遭遇流动性困境。 在上述基本面和货币政策影响下,报告期内银行间资金面超预期宽松,经济走弱带来较强的 收益率下行预期并逐步兑现。基于上述判断,在本报告期本基金适度拉长久期,保持中性杠杆水 平以维持流动性,并主动提升持仓债券信用资质以避免冲击。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34 页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9%,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0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债市,央行对市场仍会较为呵护,维持短端流动性充裕以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经 济大方向将继续坚持去杠杆与新旧动能能转换,经济虽会被影响但有一定韧性。利率下行使得利 率债配置价值削减,交易性力量提升,市场波动加大。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 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分管高管、金融工程 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产品估值部和注册登记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 会成员均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 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 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 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 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 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参与或决定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中 债信息产品服务三方协议》。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 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34 页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进行 1 次收益分配: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进行基金分红,收益分配基准日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实际分配金额为 62,950,739.35 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为两人,由于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要求。 2、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 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况的说明 2018半年度,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 1 次收益分配,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62,950,739.35 元,符 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2018半年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浦银安盛盛通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34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02,294,462.90 2,509,999,500.00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50,974,50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150,974,5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1,905,093.11 1,504,095.8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725,174,056.01 2,511,503,595.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9,999,73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79,843.43 61,907.62 应付托管费 293,281.15 20,635.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2,142.77 - 应交税费 184,746.65 -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34 页 应付利息 97,686.42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3,562.71 - 负债合计 201,640,993.13 82,543.4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497,263,297.02 2,509,999,500.00 未分配利润 26,269,765.86 1,421,552.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23,533,062.88 2,511,421,052.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25,174,056.01 2,511,503,595.86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75元,基金份额总额 3,497,263,297.02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8日,至报告期末,合同成立未满一年。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82,592,155.26 - 1.利息收入 75,479,980.00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0,251,394.05 - 债券利息收入 23,857,209.81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71,376.14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67,289.60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67,289.6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8,179,464.86 -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 填列) - -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34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7,528,905.40 - 1.管理人报酬 4,551,306.42 - 2.托管费 1,517,102.18 - 3.销售服务费 6.4.8.2.3 - - 4.交易费用 13,849.66 - 5.利息支出 1,215,626.41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15,626.41 - 6.其他费用 176,962.7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75,063,249.86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75,063,249.86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 12月 28日,至报告期末,合同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 12月 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509,999,500.00 1,421,552.37 2,511,421,052.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75,063,249.86 75,063,249.8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987,263,797.02 12,735,702.98 999,999,500.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87,263,797.02 12,735,702.98 999,999,500.00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 -62,950,739.35 -62,950,739.35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34 页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497,263,297.02 26,269,765.86 3,523,533,062.88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利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8日,至报告期末,合同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__郁蓓华______














____钱琨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79号《关于准予浦银安盛盛通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 》核准,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34 页 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发起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 募集人民币2,509,999,5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7)第112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2,509,999,500.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起(含)3个月的期间。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不超 过20 个工作日的开放期,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本基金封闭期 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10,000,000.00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品种,包括债券(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 单、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 债券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本基金不投资于可交换债券。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开放期开始前 10个工作日、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开放 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34 页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 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 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34 页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34 页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34 页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 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 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 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 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 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34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 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 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 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34 页 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 方教育费附加。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 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34 页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4,551,306.42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0.00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2.支付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517,102.18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无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34 页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 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8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9% -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份,其中认购份额 10,000,000.00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 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关联 方名 称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3,487,263,297.02 99.71% 2,499,999,500.00 99.60%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34 页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304,462.90 29,240.31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2.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12月28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28日, 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9 期末( 2018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99,999,730.0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80404 18农发04 2018年7月 4日 100.30 1,000,000 100,300,000.00 合计 1,000,000 100,300,0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于2018年7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 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34 页 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150,974,500.00 84.59 其中:债券 3,150,974,500.00 84.5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2,294,462.90 13.48 7 其他各项资产 71,905,093.11 1.93 8 合计 3,725,174,056.01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34 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31,990,000.00 12.2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450,000.00 4.27 4 企业债券 513,703,000.00 14.5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44,375,000.00 23.96 6 中期票据 1,186,702,500.00 33.6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74,204,000.00 4.94 9 其他 - - 10 合计 3,150,974,500.00 89.4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288 13东吴债 2,800,000 281,540,000.00 7.99 2 101551061 15中石油 MTN001 2,100,000 210,252,000.00 5.97 3 091302002 13中国华融 债02 2,000,000 202,580,000.00 5.75 4 041800102 18汇金 CP002 2,000,000 201,280,000.00 5.71 5 011800337 18国药控股 2,000,000 201,080,000.00 5.71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34 页 SCP00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故不存在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34 页 股票库的情形。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1,905,093.1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1,905,093.11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 1,748,631,648.51 3,497,263,297.02 100.00% 0.00 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0.00 0.00%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34 页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 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8.5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10,000,000.00 0.29 10,000,000.00 0.29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0.00 0.00 0.00 0.00 0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 0.00 0.00 0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 0.00 0.00 0 其他 0.00 0.00 0.00 0.00 0 合计 10,000,000.00 0.29 10,000,000.00 0.29 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 3年 注:上述份额总数均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12 月28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509,999,5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509,999,50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87,263,797.0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97,263,297.02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34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8年5月30日,汪献华先生开始担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详见本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发布的《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 告》。 2、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未有改聘情况发生。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 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 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34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招商证券 2 - - - - - 中山证券 1 - - - - - 爱建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1 - - - - - 西藏东方财富 证券 1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川财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国盛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注:1、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标准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具备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佣金费率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34 页 (2)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减少第一创业证券交易单元,新增天风证券、国盛证券、兴业证券、中山证 券、太平洋证券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404,498,109.59 100.00%100,000,000.00 100.00% - - 中山证券 - - - - - - 爱建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西藏东方财富 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太平洋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34 页 安信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 回 份 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 构 1 20180101- 20180630 2,499,999,500.0 0 987,263,797.0 2 0.0 0 3,487,263,297.0 2 99.71 % - - - - - - - 个 人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注意:当特定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大额赎回操作时,基金管理人需通过对基金 持有证券的快速变现以支付赎回款,该等操作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产生冲击成本的风 险,并造成基金净值的波动;同时,该等大额赎回将可能产生(1)单位净值尾差风险;(2)基金 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3)因引发基金本身的巨额赎回而导致中小投资者无法及时赎回的风险; 以及(4)因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从而影响投资目标实现或造成基金终止等风险。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相关工商登记注 册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营业执照。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6日发布的《浦银安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