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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弘利A(002218)

南方弘利: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8月27日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页 共 24页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2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106,085.3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弘利A 南方弘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218 00221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0,106,085.38份 -份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页 共 24页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弘利”。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同时,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 线分析,进行债券投资时机的选择和久期、类属配置,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 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常克川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755-82763888 010-63639180 信息披露负 责人 电子邮箱 manager@southernfund.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 95595 传真 0755-82763889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nf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2018年06月30日) 南方弘利A 南方弘利C 本期已实现收益 -939,354.49 - 本期利润 2,899,028.56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12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09%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40 -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页 共 24页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2,086,712.94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80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 不是当期发生数);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 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4、南方弘利C类份额成立至今尚未有申购赎回交易发生。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南方弘利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00% 0.15% 0.06% 0.03% -0.06% 0.12% 过去三个月 0.30% 0.15% 0.37% 0.06% -0.07% 0.09% 过去六个月 1.60% 0.12% 1.48% 0.05% 0.12% 0.07% 过去一年 1.90% 0.10% 0.16% 0.04% 1.74%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80% 0.13% -3.58% 0.07% 5.38% 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页 共 24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1998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 理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新基金时代”的起始标志。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目 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合肥、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 公司,在香港和深圳前海设有子公司——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和南方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子公司)。其中,南方东英是境内基金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近7,800亿元,旗下 管理167只开放式基金,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陶铄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6年 1月5日 - 15 清华大学应用数学专业学士,中国 科学院金融工程专业硕士,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招商银行总 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穆迪 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2010年9月至 2014年9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基金经理;2012年2月至 2014年9月任大成景丰分级债券 型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5月 至2012年10月任大成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9月至 2014年4月任大成月添利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2年11月至 2014年4月任大成月月盈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 9月任大成景安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任大成 景兴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页 共 24页 1月至2014年9月任大成信用增 利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9月 加入南方基金产品开发部,从事产 品研发工作;2014年12月至 2015年12月,任固定收益部资深 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 理;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 任南方荣毅基金经理;2016年 1月至2018年2月,任南方聚利 基金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 2月,任南方荣欢、南方双元基金 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 2月,任南方荣光基金经理; 2015年12月至今,任南方启元基 金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南 方弘利基金经理;2016年9月至 今,任南方颐元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至今,任南方宣利基 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 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 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 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 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 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 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公司每季度对旗下组合进行股票和债券的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 析。本报告期内,两两组合间单日、3 日、5日时间窗口内同向交易买入溢价率均值或卖出溢价 率均值显著不为0的情况不存在,并且交易占优比也没有明显异常,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页 共 24页 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有所回落,1-6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长6.7%,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长 6.0%,投资数据较去年显著回落,基建投资下滑是主要拖累项,1-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 同比增长9.4%,较去年有下台阶的迹象。通胀方面,由于食品价格低迷,CPI在一季度短暂冲高 后,6月末同比增速已经回落至1.9%,PPI上半年先下后上,受到油价和基数效应的带动,6月 同比增速回升至4.7%。金融数据方面,M2增速依然偏低,信用紧缩环境下信用创造存在较大阻 碍,信贷规模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增长,不过由于非标收缩幅度更大,导致社融整体出现明显下滑。 美联储上半年加息两次,同时上调了今年的经济增速和今明两年的通胀预测,欧央行维持三大 利率不变。国内央行在二季度两次降准,且二季度美联储加息后央行并未跟随调整,货币政策转 向中性偏松。上半年美元指数上涨2.45%,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贬值824个基点。 市场层 面,上半年利率债收益率大幅下行,1 年国债、1年国开收益率分别下行63BP、100BP,10年国 债、10年国开收益率分别下行41BP、57BP,利率曲线陡峭化下移。信用债整体表现弱于同期限 国开债,中票表现好于城投,AAA表现好于AA,3年期表现好于5年。上半年权益市场大跌,正 股的不佳表现也带动了转债市场的下跌,上半年中证转债指数跌幅2.17%。 投资运作上,组合 在1季度信用债保持了相对较低的久期,纯债市场以防守策略获取短端稳定的持有回报为主,在 2季度债券市场情绪良好的时机减持了等级较低的信用债,增持了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2季 度转债市场大幅下跌,对组合净值造成拖累。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A级净值增长率为1.6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下半年经济将弱于上半年,基本面下行的压力仍未缓解。随着去杠杆带来的基本面风险 提升,叠加外部局势的不稳定,货币政策已经出现了转向,但资管新规细则仍未落地,债券市场 配置力量依然偏弱,且主要集中在高等级和中短端。利率债方面,短期行情或有反复,中长期看, 利率下行的基础依然存在,需要等待短端的进一步下行打开长端下行的空间。信用债方面,融资 环境的收紧和资管新规的落地对低等级信用债造成了较大冲击,信用利差走扩的压力较大,下半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页 共 24页 年需密切关注民企、城投平台等在本轮紧信用环境中受冲击最明显的领域,加强对持仓债券的跟 踪和梳理,严防信用风险。权益市场方面,股市和转债估值均处于历史底部区域,自下而上挖掘 业绩有支撑、估值更便宜的公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 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建立了估值委员会,组成 人员包括副总经理、督察长、权益研究部总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经理、现金投资部总经理、风险 管理部总经理及运作保障部总经理等。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 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基金管理 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 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 计算的复核责任。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 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 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 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 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 金未有分配事项。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页 共 24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 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 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 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 “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 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的。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页 共 24页 银行存款 1,157,303.59 15,130,099.61 结算备付金 5,759,665.66 20,568,926.72 存出保证金 56,699.50 66,883.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8,499,309.32 413,952,380.56 其中:股票投资 - 3,516,065.64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78,499,309.32 410,436,314.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97,360,246.04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91,402.88 9,051,660.25 应收利息 2,037,458.80 6,615,093.5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8,601,839.75 762,745,290.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4,339,857.44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940,490.90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568.49 258,062.88 应付托管费 9,189.48 64,515.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284.21 47,235.10 应交税费 11,244.16 - 应付利息 -9,441.10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8,933.23 381,000.00 负债合计 76,515,126.81 750,813.71 所有者权益: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页 共 24页 实收基金 110,106,085.38 760,311,054.97 未分配利润 1,980,627.56 1,683,421.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086,712.94 761,994,476.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8,601,839.75 762,745,290.60 注: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110,106,085.3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份 额总额为110,106,085.38份,基金份额净值1.0180元;无C类基金份额。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4,358,393.96 19,636,512.72 1.利息收入 3,789,935.00 45,190,962.7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5,458.26 477,586.79 债券利息收入 3,342,670.92 44,680,703.2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20,339.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71,805.82 12,332.9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269,931.62 -32,461,214.0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66,125.08 -219,589.1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101,056.70 -29,754,324.8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335,000.00 -2,487,300.00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38,383.05 6,906,763.9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53 - 减:二、费用 1,459,365.40 13,406,597.44 1.管理人报酬 240,989.79 2,977,891.66 2.托管费 69,677.12 744,472.9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4,269.70 80,618.18 5.利息支出 856,236.30 9,391,617.9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56,236.30 9,391,617.96 6.税金及附加 10,659.26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页 共 24页 7.其他费用 257,533.23 211,996.6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99,028.56 6,229,915.2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99,028.56 6,229,915.2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弘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60,311,054.97 1,683,421.92 761,994,476.8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本期利润) - 2,899,028.56 2,899,028.5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50,204,969.59 -2,601,822.92 -652,806,792.5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650,204,969.59 -2,601,822.92 -652,806,792.5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0,106,085.38 1,980,627.56 112,086,712.9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10,498,742.44 -7,652,528.57 1,502,846,213.8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本期利润) - 6,229,915.28 6,229,915.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008.01 -8.01 3,000.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08.01 -8.01 3,000.00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10,501,750.45 -1,422,621.30 1,509,079,129.1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页 共 24页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小松 徐超 徐超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完全一致。 6.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3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 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 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 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 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 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 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d)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页 共 24页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4 关联方关系 6.4.4.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4.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司名称由“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权结构等事项未发生变化,并已于2018年1月 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6.4.5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5.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5.1.1 股票交易 注:无。 6.4.5.1.2 债券交易 注:无。 6.4.5.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6.4.5.1.4 权证交易 注:无。 6.4.5.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页 共 24页 6.4.5.2 关联方报酬 6.4.5.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月1日 至 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0,989.79 2,977,891.6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650.85 6,700.0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0% / 当年天数。 6.4.5.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9,677.12 744,472.9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6.4.5.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6.4.5.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 无。 6.4.5.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5.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南方弘利A 南方弘利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1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527.83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页 共 24页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527.83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9.0827%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南方弘利A 南方弘利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1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527.83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527.83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6621% - 6.4.5.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于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5.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57,303.59 22,186.96 3,632,946.06 33,564.41 注:本基金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的银行存款,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6.4.5.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6.4.5.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6 利润分配情况 注:无。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页 共 24页 6.4.7 期末(2018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7.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112718 18 蛇 口 04 2018- 06-11 2018- 07-02 新债 确认 100.00 100.001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 6.4.7.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6.4.7.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7.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 额 111809151 18浦发银行 CD151 2018-07-04 99.03 160,000 15,844,800.00 合计 160,000 15,844,800.00 6.4.7.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59,300,000.00元,于2018年7月2日前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 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78,499,309.32 94.64 其中:债券 178,499,309.32 94.64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页 共 24页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916,969.25 3.67 8 其他各项资产 3,185,561.18 1.69 合计 188,601,839.75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买入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买入金 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36 新华保险 3,337,095.93 0.44 2 601238 广汽集团 99.20 0.00 注:卖出包括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卖出 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337,195.13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页 共 24页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2,264,000.00 10.94 2 央行票据 0.00 0.00 3 金融债券 20,189,000.00 18.0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189,000.00 18.01 4 企业债券 64,623,097.00 57.6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18,000.00 8.94 6 中期票据 40,006,000.00 35.6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593,212.32 10.34 8 同业存单 19,806,000.00 17.67 9 其他 0.00 0.00 合计 178,499,309.32 159.25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11809151 18浦发银行 CD151 200,000 19,806,000.00 17.67 2 010107 21国债⑺ 120,000 12,264,000.00 10.94 3 180203 18国开03 100,000 10,151,000.00 9.06 4 101800635 18冀港集 MTN001 100,000 10,136,000.00 9.04 5 101800367 18越秀金融 MTN003 100,000 10,108,000.00 9.0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页 共 24页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 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 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 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 风险的目的。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卖) 合约市值 (元) 公允价值变动 (元) 风险说明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335,000.00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6,699.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91,402.8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37,458.8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合计 3,185,561.18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页 共 24页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23006 东财转债 2,405,400.00 2.15 2 128029 太阳转债 1,467,610.90 1.31 3 110038 济川转债 611,250.00 0.55 4 110032 三一转债 3,068,500.00 2.74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 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南方弘利 A 3 36,702,028.46 110,105,083.38 100.00 1,002.00 0.00 南方弘利 C - - - - - - 合计 3 36,702,028.46 110,105,083.38 100.00 1,002.00 0.00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 本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包含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和本基金基金经理) 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和本基金基金经理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页 共 24页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527.83 9.089,900,000.00 8.99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527.83 9.089,900,000.00 8.99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南方弘利A 南方弘利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11日)基金份额总额 2,010,498,742.4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60,311,054.97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50,204,969.59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106,085.38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018年5月7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张博先生担任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页 共 24页 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国联证券 2 3,337,195.13 100.00% 3,041.24 100.00%- 招商证券 1 - - - --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 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1、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2、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 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3、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4、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南方弘利债券发起式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页 共 24页 B: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 选择席位: 1、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 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2、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3、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 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国联证券 661,694,198.05 100.00% 3,438,850,000.0 0 100.00% 0.00 0.00% 招商证券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 ) 机构 1 20180101-20180630 750,104,555.55 - 650,000,000.00 100,104,555.55 90.92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持有基金份额超过2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特定赎回比例及市场条件下,若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 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将会导致流动性风险和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注: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资和份额折算。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