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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景丰A(000701)

景顺景丰: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5日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39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2018年6月30日止。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39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0701 交易代码 000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13,891,200.3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01 00070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71,458,170.60份 4,742,433,029.7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各种投资 工具及投资策略,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合理预判,采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控 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宏观 经济指标,包括全球经济发展形势、国内经济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 策、物价水平变动趋势、利率水平和市场预期、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 量等,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分析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 流资金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 并根据动态预期决定和调整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预期市场利率水平上 升,适度缩短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降低组合下跌风险;预期市 场利率水平下降,适度延长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以分享债券价格 上升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 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皞阳 曾麓燕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21-52629999-212040 信息披露负责 人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015292@cib.com.cn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39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1 传真 0755-22381339 021-6253582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39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 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 等。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本货币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按月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999% 0.0011% 0.1110% 0.0000% 0.1889% 0.0011% 过去三个月 0.8763% 0.0013% 0.3366% 0.0000% 0.5397% 0.0013% 过去六个月 1.8520% 0.0015% 0.6695% 0.0000% 1.1825% 0.0015% 过去一年 3.9240% 0.0014% 1.3500% 0.0000% 2.5740% 0.0014% 过去三年 9.8748% 0.0030% 4.0500% 0.0000% 5.8248% 0.0030% 自基金合同 13.6070% 0.0035% 5.1152% 0.0000% 8.4918% 0.0035% 基金级别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 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963,120.75 257,241,984.03 本期利润 9,963,120.75 257,241,984.03 本期净值收益率 1.8520% 1.973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71,458,170.60 4,742,433,029.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累计净值收益率 13.6070% 14.6425%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39 页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197% 0.0011% 0.1110% 0.0000% 0.2087% 0.0011% 过去三个月 0.9368% 0.0013% 0.3366% 0.0000% 0.6002% 0.0013% 过去六个月 1.9737% 0.0015% 0.6695% 0.0000% 1.3042% 0.0015% 过去一年 4.1750% 0.0014% 1.3500% 0.0000% 2.8250% 0.0014% 过去三年 10.6675% 0.0030% 4.0500% 0.0000% 6.6175% 0.003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4.6425% 0.0036% 5.1152% 0.0000% 9.5273% 0.0036% 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39 页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4年9月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 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39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 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70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 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39 页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 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 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陈威霖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6年4月 20日 - 7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平安 利顺货币经纪公司债券市 场部债券经纪人。2013年 6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 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 收益部信用研究员;自 2016年4月起担任基金经 理。 成念良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年12月 11日 - 9年 管理学硕士。曾担任大公 国际资信评级有限公司评 级部高级信用分析师,平 安大华基金投研部信用研 究员、专户业务部投资经 理。2015年9月加入本公 司,自2015年12月起担 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39 页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 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 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 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 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65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 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 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 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 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39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债券收益率高位趋势下行,经济预期走弱及货币持续宽松是主要触发因素,其中也有 资管新规和美债上行等因素阶段性干扰。具体看,一季度受开工较晚影响,工业生产有所回落, 但大宗价格维持在高位;二季度开工恢复且外需向好,生产较为强劲,四、五月PMI指数中的生 产指数、新订单指数均企稳反弹,带动工业品价格指数维持在高位。但代表预期的货币条件和信 用条件均在收紧,M2增速下行到8.0%的低位,社融增速持续下行,市场对未来经济走势较为悲 观。资金面上,央行通过加大公开市场投放、定向降准、超额续作MLF等方式,积极维持银行间 市场适度宽松,确认央行货币政策已经调整;在此影响下,资金面呈现总体宽松、结构性紧张的 格局,银行体系资金较为充裕,非银在跨月时点紧张。资金面的宽松以及银行负债成本下降,市 场资金利率中枢随之下行。政策面上,最重要的政策是资管新规落地,将会改变资管行业竞争格 局,同时也会较大程度改变地方政府、实体企业的融资方式。短期看理财规模面临收缩,信用收 缩的趋势对宏观经济也有较大影响。 受上述影响,上半年债券收益率大幅下行,截至6月30日,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 分别下行41BP、57BP至3.48%和4.25%;1年AAA短融、3年期AA+中票、5年期AA+中票分别下 行67BP、63BP和59BP至4.54%、4.91%和5.08%。 报告期内组合严格遵循公募流动性新规中对于货币基金操作的规定,秉承追求长期稳健回报 的原则进行管理。基于货币政策微调及宽松预期,组合择机拉长组合久期,配置时点尽可能安排 在月末和季末,在配置上以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为主,短期逆回购为辅,保持了较好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上半年,景丰货币A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852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6695%;景丰货币B类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973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经济依然存在下行压力。首先信用收缩的影响在未来一个季度将会逐渐显现, 而且中美贸易战、基建下台阶、地产调控不放松等负面因素会进一步拖累经济;其次PPI指数高 点已过,翘尾因素减弱及新涨价因素缩窄均指向名义经济增长在未来两个季度确定性的下行。货 币政策有进一步宽松的空间,旨在对冲中美贸易战不确定性、资管新规落地后银行资产回表风险、 美国加息背景下外汇占款外流的压力,但节奏和力度可能会有所控制;同时政策指向解决流动性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39 页 分层,普惠性的降准有助于中小金融机构获取资金,预计后面资金面的波动会减小。可以预期的 是资金利率中枢有望进一步下降,降准的持续实施改善商业银行超储率,缓解银行负债端压力且 降低负债成本。 组合将密切关注汇率变化及宏观层面因素对资金面的影响,密切关注货币政策操作,并及时 对组合进行灵活调整,注重保持组合的流动性和适度的组合久期。平衡配置同业存款和债券投资, 细致管理现金流。配置上将以高评级同业存单和同业存款为主,在短融的选择上选取高评级央企, 规避信用风险,同时保持高流动性。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参考数据。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39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39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39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210,076,879.21 8,085,243,526.05 结算备付金 - 8,990,454.55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62,480,032.07 2,961,491,712.49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62,480,032.07 2,961,491,712.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78,574,957.86 4,029,391,067.51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3,321,700.49 90,807,389.1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0,356,904.24 1,461,331.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234,810,473.87 15,177,385,480.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0,699,694.65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2,252.06 124,269.06 应付管理人报酬 987,862.62 2,271,434.85 应付托管费 263,430.03 605,715.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4,025.89 196,301.28 应付交易费用 148,234.89 210,415.35 应交税费 44,054.71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39 页 应付利息 33,107.40 - 应付利润 8,361,950.24 29,947,402.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34,660.99 150,176.39 负债合计 220,919,273.48 33,505,715.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013,891,200.39 15,143,879,765.50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13,891,200.39 15,143,879,765.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34,810,473.87 15,177,385,480.87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5,013,891,200.39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 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271,458,170.60份;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 4,742,433,029.7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 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282,579,246.71 190,959,984.65 1.利息收入 281,286,461.50 200,394,759.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6,767,599.89 83,763,536.11 债券利息收入 67,568,320.42 62,316,509.9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6,950,541.19 54,314,713.0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92,785.21 -9,434,774.4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292,785.21 -9,434,774.4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39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15,374,141.93 13,074,782.82 1.管理人报酬 10,124,192.06 8,013,765.74 2.托管费 2,699,784.49 2,137,004.24 3.销售服务费 1,316,238.96 936,985.16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960,358.20 1,749,358.9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60,358.20 1,749,358.98 6.税金及附加





28,658.95 - 7.其他费用 244,909.27 237,668.7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67,205,104.78 177,885,201.8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67,205,104.78 177,885,201.8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5,143,879,765.50 - 15,143,879,765.5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267,205,104.78 267,205,104.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0,129,988,565.11 - -10,129,988,565.1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998,172,218.84 - 42,998,172,218.84 2.基金赎回款 -53,128,160,783.95 - -53,128,160,783.9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267,205,104.78 -267,205,104.78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39 页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13,891,200.39 - 5,013,891,200.39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2,671,822,273.16 - 32,671,822,273.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77,885,201.83 177,885,201.8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13,338,480,264.37 - -13,338,480,264.3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4,841,929,167.25 - 34,841,929,167.25 2.基金赎回款 -48,180,409,431.62 - -48,180,409,431.6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177,885,201.83 -177,885,201.8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9,333,342,008.79 - 19,333,342,008.7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康乐______














______吴建军______














____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第594号《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募 集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 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39 页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06,246,980.3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53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额为306,260,627.1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3,646.78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划分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并对投资 者持有的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级和 B级,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余额高于500万份(含)时,账户内所有基金份额归为B级, 否则归为A级。基金成立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上述分级原 则对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的份额级别进行判断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 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 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3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39 页 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和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 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 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39 页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0,124,192.06 8,013,765.7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514,994.52 194,167.0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15%/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699,784.49 2,137,004.2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39 页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04%/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 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74,981.96 584,833.55 659,815.51 兴业银行 5,633.80 21.92 5,655.72 合计 80,615.76 584,855.47 665,471.23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景顺长城景丰货 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B 合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98,998.37 511,154.89 610,153.26 兴业银行 6,649.26 - 6,649.26 合计 105,647.63 511,154.89 616,802.52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对应级别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 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25%和 0.01%。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对应级别基金资产净值X对应级别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 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兴业银行 100,188,690.41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39 页 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出 兴业银行 98,856,404.35 399,601,539.27 - - -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6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225,700,782.36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500,733,158.04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428,0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298,433,940.4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6.2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6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289,252,822.98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85,196,261.23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294,252,822.98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80,196,261.23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44% 注:1. 固有资金投资持有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为占B类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2.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年度申购/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景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根据《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39 页 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景顺长城资产管 理(深圳)有限 公司 - - -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景顺长城资产管 理(深圳)有限 公司 120,799,964.04 2.5500% 125,309,808.71 0.8500% 注: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均为B类基 金份额,2018年6月30日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为占B类基金总份额的2.55%。(2017年12月 31日:0.85%)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活期存款 4,076,879.21 106,489.02 10,039,145.79 87,957.83 兴业银行-定期存款 - - - 5,449,538.89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存入兴业银行的 定期存款按照协议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在承销期均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39 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210,699,694.6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11809181 18浦发银行 CD181 2018年7月 2日 99.20 2,000,000 198,393,806.28 111806153 18交通银行 CD153 2018年7月 2日 99.19 150,000 14,878,453.08 合计 2,150,000 213,272,259.36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39 页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662,480,032.07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 第二层次2,961,491,712.49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39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662,480,032.07 31.76 其中:债券 1,662,480,032.07 31.7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78,574,957.86 24.4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10,076,879.21 42.22 4 其他各项资产 83,678,604.73 1.60 5 合计 5,234,810,473.87 100.00 注: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中包含定期存款2,206,000,000.00元。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0.6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比 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10,699,694.65 4.2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39 页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4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5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39.14 4.2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4.3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5.3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11.3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2.5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 动利率债 - - 合计 102.74 4.20 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39,988,094.33 0.8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19,555,028.61 4.38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39 页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19,555,028.61 4.3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10,251,008.85 10.18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892,685,900.28 17.80 8 其他 - - 9 合计 1,662,480,032.07 33.16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券 - - 7.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809181 18浦发银行CD181 2,000,000 198,393,806.28 3.96 2 111809182 18浦发银行CD182 2,000,000 198,375,947.51 3.96 3 111806164 18交通银行CD164 2,000,000 198,066,317.65 3.95 4 071800018 18中信CP005BC 1,500,000 149,979,754.06 2.99 5 011800492 18大唐集SCP004 1,000,000 100,197,600.18 2.00 6 187702 18贴现国开02 1,000,000 99,632,128.58 1.99 7 111818158 18华夏银行CD158 1,000,000 99,191,482.15 1.98 8 111806153 18交通银行CD153 1,000,000 99,189,687.17 1.98 9 071800015 18国泰君安CP003 800,000 80,001,192.77 1.60 10 011800710 18国电SCP004 700,000 70,021,588.85 1.40 7.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51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47%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179%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39 页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 份额净值为1.0000 元。 7.9.2 1. 2018年2月12日,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股票代码: 600000)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款、 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 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 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 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浦发银行罚款 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浦发银行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17年底所有者权益合计 4309.85亿元,年净利润超500亿,本次处罚规模相比其资本而言较小,对其资本规模及信用资 质影响较小。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浦发银行同业存单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 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33,321,700.49 4 应收申购款 50,356,904.24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83,678,604.73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39 页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39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52,767 5,144.47 44,587,745.49 16.43% 226,870,425.11 83.57%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44 107,782,568.86 4,736,896,334.47 99.88% 5,536,695.32 0.12% 合计 52,811 94,940.28 4,781,484,079.96 95.36% 232,407,120.43 4.64%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 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 总额)。 8.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1 银行类机构 1,000,071,388.92 19.95% 2 其他机构 586,066,697.19 11.69% 3 银行类机构 505,744,982.10 10.09% 4 保险类机构 300,423,882.69 5.99% 5 银行类机构 300,000,000.00 5.98% 6 基金类机构 298,433,940.40 5.95% 7 信托类机构 263,879,741.36 5.26% 8 券商类机构 211,642,505.94 4.22% 9 保险类机构 161,310,268.17 3.22% 10 保险类机构 147,685,413.34 2.9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 丰货币A 78,379.61 0.03%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39 页 景顺长城景 丰货币B - - 合计 78,379.61 0.00%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 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 总额)。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39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A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9月16日)基金 份额总额 447,036.01 305,813,591.1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31,121,012.44 14,812,758,753.0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700,245,268.73 40,297,926,950.1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759,908,110.57 50,368,252,673.3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1,458,170.60 4,742,433,029.79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赎回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39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 29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同意许义明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聘任康乐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1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赵代中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黎海威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刘奇伟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 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39 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 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 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未变更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38,900,000.00 100.00% - -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39 页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39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 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1 20180425--20180628 - 1,816,874,560.00 816,803,171.08 1,000,071,388.92 19.95% 机构 2 20180101--20180308 4,000,000,000.00 38,124,704.33 4,038,124,704.33 - -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新规》”)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包括本基 金在内的旗下62只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按照法规 要求对适用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 计入该基金的基金财产。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赎回费相关规则调整等事宜已于 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39 页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62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 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已于2018年7月23日起生效。有关详 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3只货币 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