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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MSCI(512280)

景顺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MSCI 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5日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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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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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ETF
场内简称 景顺MSCI
基金主代码
512280
交易代码
51228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4月27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28,005,740.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8年5月25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以期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本基金力
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
误差不超过2%。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为标的指数,采
用完全复制法,即以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
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在因特
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法
律法规限制、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
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
的股票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
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
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或者采用其他指
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期在规定的风
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本基金力争使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
不超过2%。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
生金融产品。
业绩比较基准
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MSCI China A Inclusion 
RMB Index (CNY))。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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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
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皞阳 贺倩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060069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99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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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4月27日 - 2018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430,883.93
本期利润
-113,709,403.3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75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8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8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15,290,040.2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1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4 月27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44% 1.22% -7.38% 1.26% 0.94%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89% 0.97% -7.23% 1.08% -0.66% -0.11%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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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4月27日)
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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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
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70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
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
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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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
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
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徐喻军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8年4月
27日
-
8年
理学硕士。曾担任安信证券风
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
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担
任量化及ETF投资部ETF专员
职务;自2014年4月起担任
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
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
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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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
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
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65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
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
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
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
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6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6.7%,增速略有下降。6月PMI指数51.5,景气指数略有
回落;6月PPI同比上涨4.7%,环比上涨0.3%,同比涨幅提升;6月CPI同比上涨1.9%,涨幅
持平,通胀预期维持平稳。6月M2增速略有回落至8.0%,M1增速回升至6.6%,考虑到经济下行
压力加大,货币政策由合理稳定转为合理充裕,央行通过降准缓解经济下行压力。6月末外汇储
备3.1万亿美元,汇率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呈现贬值趋势。受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战和社
融增速明显下滑影响,上半年权益市场情绪低落,上证综指、沪深300、创业板指分别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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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12.90%和8.33%。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8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23%。本报告期内,因MSCI指数公司在5月31日对指数成分
进行调整,导致基金净值和指数偏离度过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相对于业绩比较基
准跟踪误差(年化)控制超出2%。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
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并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
差不超过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的宏观经济,紧信用环境下社融增速仍存在下行压力,基建增速大概率
维持低位,地产投资增速存在回落压力,经济增速面临较大的下滑压力。中美贸易冲突加剧,对
进出口的负面影响仍有待进一步观察。食品价格维持低位,CPI压力并不大。长期来看,改革创
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供给侧改革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
持较为乐观的态度。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通过控制跟踪误差和
跟踪偏离度,力争基金收益和指数收益基本一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
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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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
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
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
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
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
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
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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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托管人认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
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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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9,391,140.99
结算备付金
14,933,365.59
存出保证金
549,197.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63,820,947.55
其中:股票投资
1,263,820,947.5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29,678.00
应收利息
12,922.5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319,237,251.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943,012.98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4,528.69
应付托管费
114,905.7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850,513.81
应交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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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64,250.52
负债合计
3,947,211.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28,005,740.00
未分配利润
-112,715,699.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5,290,040.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19,237,251.99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211元,基金份额总额
1,428,005,740.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4月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一、收入 -109,601,955.06 1.利息收入 2,332,945.6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32,945.6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57,975.2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538,062.3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1,896,037.6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3,278,519.4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41 页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85,643.45 减:二、费用 4,107,448.27 1.管理人报酬 1,298,953.04 2.托管费 259,790.64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2,327,076.47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221,628.1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3,709,403.3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3,709,403.3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 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534,005,740.00 - 1,534,005,74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113,709,403.33 -113,709,403.3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06,000,000.00 993,703.57 -105,006,296.4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92,000,000.00 -10,568,007.34 581,431,992.66 2.基金赎回款 -698,000,000.00 11,561,710.91 -686,438,289.0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428,005,740.00 -112,715,699.76 1,315,290,040.24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41 页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康乐______























吴建军______




















邵媛媛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48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 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 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533,998,240.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283号验资报告予 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534,005,740.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5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证函[2018]6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534,005,740.00份基金份额于2018 年5月25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MSCI中国 A股国际通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以期获得与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主要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 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债 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力争使日均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41 页 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 A股国际通指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ETF,募集成立了景顺长城 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MSCI ETF联接基金”)。景顺长城MSCI ETF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 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41 页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 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41 页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 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 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41 页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 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 分配12次,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41 页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 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41 页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 长城MSCI ETF联接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476,961,807.01 24.00%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 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444,195.89 24.00% 444,195.89 24.00%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41 页 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298,953.0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5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59,790.6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10%/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末 2018年 6月 30日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景顺长城MSCI ETF联接基金 516,000,000.00 36.1300%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4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41 页 中国农业银行 39,391,140.99 758,997.3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估值 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1727 上海电气 2018年6月6日 重大事项停牌 6.34 2018年8月 7日 5.71 563,900 3,450,283.163,575,126.00 - 002310 东方园林 2018年5月25日 重大事项停牌 15.03 - - 211,000 3,519,660.003,171,330.00 - 002602 世纪华通 2018年6月12日 重大事项停牌 32.50 - - 91,760 3,218,615.372,982,200.00 - 601118 海南橡胶 2018年5月24日 重大事项停牌 6.62 - - 336,200 2,223,122.002,225,644.00 - 注:本基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 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41 页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251,866,647.55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1,954,300.00元,无属于 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 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基金申购款 于2018上半年度,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581,431,992.66元,其中包括以股票 支付的申购款403,222,525.09元和以现金支付的申购款178,209,467.57元。 (3)除上述(1)和(2)所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41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1,263,820,947.55 95.80 其中:股票 1,263,820,947.55 95.8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4,324,506.58 4.12 8 其他各项资产 1,091,797.86 0.08 9 合计 1,319,237,251.99 100.00 注:本表权益投资股票项中,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2,165.60元,而7.2.1合计项中不含可退 替代款估值增值,因此二者存在差异。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5,413,426.00 0.41 B 采矿业 45,154,897.79 3.43 C 制造业 521,630,290.15 39.6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42,735,689.00 3.25 E 建筑业 47,427,032.60 3.61 F 批发和零售业 31,990,178.50 2.4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329,502.60 2.7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23,812,660.60 1.81 J 金融业 405,042,123.31 30.79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41 页 K 房地产业 71,171,360.20 5.4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709,827.20 1.5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1,796,944.00 0.14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177,208.00 0.3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148,842.00 0.39 S 综合 1,278,800.00 0.10 合计 1,263,818,781.95 96.09 7.2.2 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7.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95,139 69,590,372.94 5.29 2 601318 中国平安 797,900 46,740,982.00 3.55 3 600036 招商银行 1,525,507 40,334,405.08 3.07 4 000333 美的集团 486,486 25,404,298.92 1.93 5 002415 海康威视 681,215 25,293,512.95 1.92 6 601166 兴业银行 1,537,000 22,132,800.00 1.68 7 000858 五 粮 液 281,000 21,356,000.00 1.62 8 601398 工商银行 3,977,400 21,159,768.00 1.61 9 600000 浦发银行 2,168,500 20,730,860.00 1.58 10 600276 恒瑞医药 271,400 20,561,264.00 1.56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 报告正文。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41 页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73,256,945.35 5.57 2 601318 中国平安 53,527,886.66 4.07 3 600036 招商银行 48,760,317.87 3.71 4 002415 海康威视 41,544,705.24 3.16 5 000333 美的集团 37,901,410.54 2.88 6 000858 五 粮 液 32,224,561.45 2.45 7 000002 万


科A 28,755,056.85 2.19 8 601166 兴业银行 26,612,675.02 2.02 9 600000 浦发银行 25,351,751.83 1.93 10 601398 工商银行 25,236,728.00 1.92 11 002304 洋河股份 23,115,484.56 1.76 12 600104 上汽集团 21,751,276.00 1.65 13 600276 恒瑞医药 21,402,332.56 1.63 14 000001 平安银行 20,209,257.00 1.54 15 601668 中国建筑 20,115,531.00 1.53 16 600900 长江电力 19,446,934.70 1.48 17 601328 交通银行 19,235,089.00 1.46 18 600016 民生银行 18,402,386.18 1.40 19 601766 中国中车 18,397,556.75 1.40 20 601288 农业银行 18,079,044.00 1.37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16,452,253.82 1.25 2 000333 美的集团 13,823,134.99 1.05 3 000858 五 粮 液 10,842,047.04 0.82 4 002304 洋河股份 9,496,807.52 0.72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41 页 5 000002 万


科A 9,485,777.72 0.72 6 000725 京东方A 7,209,639.00 0.55 7 000001 平安银行 6,650,070.00 0.51 8 601766 中国中车 5,794,639.34 0.44 9 002024 苏宁易购 5,494,650.00 0.42 10 600703 三安光电 5,392,047.41 0.41 11 001979 招商蛇口 5,307,924.58 0.40 12 000651 格力电器 5,164,269.33 0.39 13 000166 申万宏源 4,959,840.79 0.38 14 002027 分众传媒 4,943,433.00 0.38 15 002241 歌尔股份 4,913,365.97 0.37 16 000568 泸州老窖 4,697,038.48 0.36 17 600519 贵州茅台 4,425,501.25 0.34 18 000538 云南白药 3,965,343.00 0.30 19 002594 比亚迪 3,678,073.00 0.28 20 002411 必康股份 3,615,098.00 0.27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686,709,397.4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00,299,830.15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41 页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 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1.2018年2月12日,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股票代 码: 600000)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资管计划投资分行协议存款、虚增一般存 款、通过基础资产在理财产品之间的非公允交易进行收益调节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41 页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 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浦发银行罚款 58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927万元,罚没合计5855.927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因本报告期末浦发银行属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成分股,而本 基金采用完全复制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因此被动持有浦发银行。 2.2018年4月19日,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 601166)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无授信额 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 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 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兴业银行罚款5870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因本报告期末兴业银行属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成分股,而本 基金采用完全复制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因此被动持有兴业银行。 3. 2018年2月12日,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 600036)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同业投 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第三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 〔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招商银行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 计6573.024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因本报告期末招商银行属于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成分股,而本 基金采用完全复制MSCI中国A股国际通指数的方法进行组合管理,因此被动持有招商银行。 4.其余七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41 页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49,197.2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29,678.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922.5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91,797.8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41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8.1.1 本基金的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2,536 113,912.39 175,714,519.00 12.30% 736,291,221.00 51.56% 8.1.2 目标基金的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项目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516,000,000.00 36.13%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 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基金联接基金 516,000,000.00 36.13%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0 3.15%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45% 4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略 7号私募基金 26,829,972.00 1.88%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205,859.00 1.77% 6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 12号私募基金 15,618,000.00 1.09% 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160,359.00 0.85% 8 金玫 10,500,000.00 0.74% 9 李建校 10,000,000.00 0.70% 10 王永胜 8,000,000.00 0.56% 11 朱晓惠 5,000,000.00 0.35% 12 文登市森鹿制革有限公司 5,000,000.00 0.3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41 页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41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4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1,534,005,74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592,000,000.00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698,000,0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28,005,740.00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41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 29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同意许义明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一职,聘任康乐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14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赵代中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聘任黎海威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日发布公告,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同意刘奇伟先生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 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41 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 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036,956,925.82 52.19% 965,724.80 52.19%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76,961,807.01 24.00% 444,195.89 24.0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 361,151,630.21 18.18% 336,341.24 18.1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63,623,916.42 3.20% 59,253.30 3.2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8,314,948.09 2.43% 44,998.58 2.43%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41 页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注:1、本基金与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 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41 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41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类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构 - - - - - - - 个人 - - - - - - - 本基金的联接基金 1 20180528-20180630 - 516,000,000.00 - 516,000,000.00 36.13%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 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 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 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基金自2018年5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 代码为512280,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的《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 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场内简称:景顺 MSCI)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41 页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