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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利债券(LOF)C(164510)

国富恒利债券(LOF)C: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5日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37 页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富恒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国富恒利 基金主代码 1645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3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490,624.4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4月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国富恒利 恒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509 16451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582,353.87份 5,908,270.62份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3月 10日,本基金3年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2017年3月10日,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10 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3月11日为本基金转型后的首个运 作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 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 法,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相对价值 判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 险品种。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37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储丽莉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3855 5555 010-6659 4896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fts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9510- 5680和021-38789555 95566 传真 021-6888 3050 010-6659 4942 注册地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 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 业孵化基地一期C-6栋二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9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吴显玲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fts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37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54,885.43 101,980.10 本期利润 1,109,052.37 144,073.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89 0.018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82% 1.8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0% 1.6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821,143.19 797,003.3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611 0.134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966,621.63 6,092,392.2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63 1.031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63% 3.12% 注: 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 《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37 页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5% 0.07% 0.34% 0.06% 0.21% 0.01% 过去三个月 -0.61% 0.20% 1.01% 0.10% -1.62% 0.10% 过去六个月 1.90% 0.17% 2.16% 0.08% -0.26% 0.09% 过去一年 2.91% 0.13% 0.83% 0.06% 2.08%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63% 0.11% -0.03% 0.07% 3.66% 0.04%








国富恒利债券(LOF)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4% 0.07% 0.34% 0.06% 0.20% 0.01% 过去三个月 -0.73% 0.20% 1.01% 0.10% -1.74% 0.10% 过去六个月 1.69% 0.16% 2.16% 0.08% -0.47% 0.08% 过去一年 2.50% 0.13% 0.83% 0.06% 1.67%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12% 0.12% -0.03% 0.07% 3.15% 0.05%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37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37 页 注:本基金已在转换基准日2017年3月10日日终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在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37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 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 人民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 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 在全球市场上有超过70年的投资管理经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 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 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管理基金经验。自2005年6月第一只基金成立开始,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公司已经成功管理了33只基金产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刘怡敏 公司固 定收益 投资总 监,国 富强化 收益债 券基金、 国富恒 久信用 债券基 金及国 富恒利 债券 (LOF) 基金的 基金经 2015年11月 28日 - 14年 刘怡敏女士,CFA,四川 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西 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债券 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从事债券投资及研 究工作、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中国 收益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截至本报告期末任国海富 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国富 强化收益债券基金、国富 恒久信用债券基金及国富 恒利债券(LOF)基金的 基金经理。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37 页 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 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 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 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 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 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增长稳中略降,一季度GDP增长6.8%,比去年第一季度下降0.1%。总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37 页 体来看,消费增长有所放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从去年年底的9.4%下降到今年5月份8.5%的 水平。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明显回落,1-5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1%,其中,基建投资增 速下滑较快,房地产投资仍然保持较快增长,受益于房地产销售仍较为景气,棚改政策继续推进 对房地产投资具有一定的拉动作用。受制于中美贸易关系恶化的影响,国内宏观经济增长的预期 有所下降,一部分资金撤出股市等风险资产领域,导致股票市场估值持续压缩。另一方面,国内 政策主导是深化供给侧改革的主线下三大攻坚战,即防范重大风险、精准扶贫以及污染防治,防 范重大风险,降杠杆的工作继续推进。资管新规落地,限制了金融机构的扩表行为,缩表和资产 回表的过程开启。上半年货币供应量增速8.3%。高负债率企业融资困难加剧,信用风险有所暴 露。今年前两个季度,基金及时减持了中等评级信用债,并增持长久期利率债及高信用等级的信 用债,总体组合久期有所加长,信用等级有所提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0363元,本报告期内份额净值上涨 1.90%,同期比较 基准上涨2.16%,基金落后比较基准26个基点。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0312元,本报告期内 份额净值上涨1.69%,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2.16%,落后比较基准47个基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5月初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宏观拐点出现:信用由偏紧变成极度紧张,期间信用违 约事件频发,多个主体出现违约风险。展望下半年,宽货币紧信用的政策环境有望逐步向宽货币 信用适度松紧的状态转变,流动性较为宽裕的状态对各类资产的价格都有望形成支撑。下半年我 们将会继续严控信用风险,政策的变化难以惠及低资质的信用债。在政策托底的影响下,宏观经 济增速下行的速度可能放缓,但是方向很难逆转,因此我们认为债券作为大类资产配置仍有较高 的配置价值。我们认为下半年金融环境可能较上半年略有好转,本基金将会继续保持债券部分基 础配置,把握可转债等风险资产的波段投资机会,为本基金争取更好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继续 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做好基金投资工作,争取未来更好的长期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 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已制订了《公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 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 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37 页 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 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 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 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 分配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37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 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37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201,776.33 25,219.01 结算备付金 520,047.53 388,232.42 存出保证金 12,224.28 2,492.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20,271,330.90 84,576,182.4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9,271,330.90 84,576,182.4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000,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15,566,142.6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5,786.78 2,000,000.00 应收利息 6.4.7.5 359,626.38 1,820,978.3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99.60 4,99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21,511,291.80 104,384,242.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800,000.00 17,029,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300,275.22 - 应付赎回款 58,848.58 1,286,755.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48.11 51,815.64 应付托管费 2,842.33 14,804.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03.72 2,783.56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3,461.57 3,245.61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37 页 应交税费 977.09 - 应付利息 1,245.88 16,243.87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72,875.46 410,956.94 负债合计 4,452,277.96 18,815,605.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2,440,867.27 58,808,124.09 未分配利润 6.4.7.10 4,618,146.57 26,760,513.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59,013.84 85,568,637.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511,291.80 104,384,242.91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国富恒利债券(LOF) A基金份额净值1.0363元,基金份额 总额10,582,353.87份;国富恒利债券(LOF) C基金份额净值1.0312元,基金份额总额 5,908,270.62份。国富恒利债券(LOF)份额总额合计为16,490,624.4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1 日(基 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1,868,586.10 1,397,166.18 1.利息收入 1,714,758.80 1,930,584.8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34,060.35 15,643.67 债券利息收入 1,591,126.82 1,724,007.6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19,707.14 64,822.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9,864.49 126,111.4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4,409.21 -720,219.4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53,995.79 -672,560.5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3 -413.42 -47,658.90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 股利收益 6.4.7.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4.7.16 196,260.10 182,433.99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37 页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6.4.7.17 11,976.41 4,366.78 减:二、费用 615,460.47 555,198.30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242,245.95 229,644.81 2.托管费 6.4.10.2.2 69,213.14 65,612.77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13,910.32 19,388.57 4.交易费用 6.4.7.18 3,206.42 1,957.21 5.利息支出 83,588.72 60,111.6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3,588.72 60,111.62 6.税金及附加 5,132.45 - 7.其他费用 6.4.7.19 198,163.47 178,483.3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253,125.63 841,967.8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253,125.63 841,967.8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8,808,124.09 26,760,513.06 85,568,637.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253,125.63 1,253,125.6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46,367,256.82 -23,395,492.12 -69,762,748.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328,561.85 9,269,576.62 26,598,138.47 2.基金赎回款 -63,695,818.67 -32,665,068.74 -96,360,887.41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37 页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2,440,867.27 4,618,146.57 17,059,013.84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 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7年6月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32,592,511.21 56,925,957.04 189,518,468.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841,967.88 841,967.8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63,062,779.20 -29,190,031.59 -92,252,810.7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534,364.34 11,806,894.56 36,341,258.90 2.基金赎回款 -87,597,143.54 -40,996,926.15 -128,594,069.6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9,529,732.01 28,577,893.33 98,107,625.3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勇______














______胡昕彦______














____龚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37 页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第1327号《关于核准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 金首次募集期间为2014年2月12日至2014年3月4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 募集379,318,832.1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4)第1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80,075,999.3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57,167.1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预期收益与 风险不同的A、B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封闭运作,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配比 原则上不超过7: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开放日及该日的前四个工作日内和分级运作期结束后,本 基金所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从二级 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发行或新股增发;本基金因投资 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而持有的非固定收益类金 融工具,应在其可交易的30个工作日内卖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批准 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37 页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 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 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 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37 页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 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 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桂财综[2011]13号《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 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 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 方教育费附加。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37 页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 运作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42,245.95 229,644.8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9,416.59 19,158.1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37 页 6月30日 运作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69,213.14 65,612.7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国富恒利债券 (LOF)C 合计 中国银行 - 13,695.55 13,695.55 合计 - 13,695.55 13,695.5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7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国富恒利债券 (LOF)C 合计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1.12 1.12 中国银行 - 19,352.98 19,352.98 合计 - 19,354.10 19,354.10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 ×0.3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37 页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 2017年3月11日 )持 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9,187,060.89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9,187,060.89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6.81%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 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7年6月 30日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2017年3月11日 )持有 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17年12 月31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 作日)至2017年6月30日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37 页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01,776.33 9,482.14 749,400.94 7,519.6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认购新发/增发证券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3,800,000.00元,将先后于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 4日、2018年7月5日及2018年7月 6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37 页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783,657.8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8,487,673.10元,属于第三层次 的余额为1,000,000.00元 (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的余额为7,616,699.54元,第二层 次的余额为76,959,482.9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 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 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 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018年1月1日 - 购买 2,000,000.00 卖出 -1,000,000.00 转入第三层级 - 转出第三层级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2018年6月30日 1,000,000.00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37 页 2018年6月30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8年度损益的未实现 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不可观察输入值 2018年6月30日 公允价值 估值 技术 名称 范围/加权平均值 与公允价 值之间的 关系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资产支持证券 1,000,000.00 市场 法 最近交 易价格 100.00元/张 正相关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 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37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0,271,330.90 94.24 其中:债券 19,271,330.90 89.59








资产支持证券 1,000,000.00 4.65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21,823.86 3.36 7 其他各项资产 518,137.04 2.41 8 合计 21,511,291.80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37 页 比例(%) 1 国家债券 1,055,125.00 6.1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944,819.40 52.4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944,819.40 52.43 4 企业债券 7,743,808.70 45.3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527,577.80 8.9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271,330.90 112.9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70209 17国开09 40,000 4,008,400.00 23.50 2 018006 国开1702 17,000 1,694,050.00 9.93 3 018005 国开1701 16,630 1,669,319.40 9.79 4 180205 18国开05 15,000 1,573,050.00 9.22 5 136164 16中油01 15,000 1,447,350.00 8.4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6905 招碧01A 10,000 1,000,000.00 5.86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37 页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224.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5,786.7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59,626.38 5 应收申购款 499.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18,137.04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8027 崇达转债 184,972.90 1.08 2 110034 九州转债 158,250.00 0.93 3 128032 双环转债 86,574.40 0.51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37 页 4 128029 太阳转债 83,621.10 0.49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37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富恒 利债券 (LOF) A 366 28,913.54 9,187,060.89 86.81% 1,395,292.98 13.19% 国富恒 利债券 (LOF) C 355 16,643.02 17,662.08 0.30% 5,890,608.54 99.70% 合计 721 22,871.88 9,204,722.97 55.82% 7,285,901.52 44.18%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滕艾 60,000.00 25.88% 2 李炜 27,500.00 11.86% 3 张翠珊 26,912.00 11.61% 4 王兰秀 24,400.00 10.52% 5 徐志鹏 12,400.00 5.35% 6 李海波 10,000.00 4.31% 7 桑波 10,000.00 4.31% 8 梁小红 8,093.00 3.49% 9 张茂明 6,476.00 2.79% 10 吴国志 5,833.00 2.52%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37 页 比例 国富恒利 债券 (LOF)A 4,107.02 0.038810% 国富恒利 债券 (LOF)C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合计 4,107.02 0.024905%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0 国富恒利债券 (LOF)C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0~10 国富恒利债券 (LOF)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10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37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国富恒利债券 (LOF)C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2017年3月11日 )基金份额总额 168,554,645.58 20,963,822.7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5,212,534.64 8,952,178.8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5,159,616.42 380,000.3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9,789,797.19 3,423,908.6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582,353.87 5,908,270.62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37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 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二)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37 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国海证券 2 - - - - - 注: 1. 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代理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①资历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②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关的处罚; ③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④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⑤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 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 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公司基金交易佣金分配依据券商提供的研究报告和服务质量,评判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①全面及时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和市场的研究报告; ②具有数量研究和开发能力; ③能有效组织上市公司调研; ④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⑤上门路演和电话会议的质量; ⑥与我公司投资和研究人员的信息交流和沟通能力; ⑦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服务和支持。 3)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程序 ①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考察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被选中的证 券经营机构签订《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研究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37 页 手续。 ②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 准细化的评价体系,每季度对签约证券经营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C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D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E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经过评价,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 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 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将 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 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2、报告期内证券公司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无变更。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海证券 109,910,653.79 100.00%213,584,000.00 100.00% -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37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5月 27日 44,434,448. 01 - 44,434,448. 01 - - 2 2018年5月 24日至 2018年6月 30日 - 9,187,060. 89 - 9,187,060.89 55.71% 产品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为了实现基金资产的迅速变现,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 无法实现交易价格最优;亦或导致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产生流动性 风险。 一旦引发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 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可能出现比例赎回、延期支付赎回款等情 形。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于投资者保护原则,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 回。 2.估值风险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受到尾差和部分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影 响,从而导致非市场因素的净值异常波动。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