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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债券(005019)

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债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 页,共 30 页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共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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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0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019 交易代码 0050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10,271,800.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 争为投资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 通过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 动管理, 力求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并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趋势 研判,适度参与股票投资,力求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二)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 自上而下” 的债券分析方法, 确定债券投资组合, 并 管理组合风险。 (三)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把握股票市场出现的趋势性或结构性投资机会, 在 本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努力获取超额收益。 在股票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遵循稳健和灵活兼顾的投资思 路。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风险 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凯 陈凯伦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571-87253683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henkailun@hz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398 传真 0755-82904048 0571-86475525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0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 中心 46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6,147,485.16 本期利润 97,154,573.7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2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2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1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036,727,325.9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76% 0.04% -0.47% 0.13% 1.23% -0.09% 过去三个月 1.65% 0.08% -0.11% 0.14% 1.76% -0.06% 过去六个月 3.24% 0.06% 0.62% 0.13% 2.62% -0.07% 自基金合 生效起至 今 注 益高于 合指数 2 、 3.2.2 自 率变动 注 资产配 置 4.1 基 金 4.1.1 基 国 同 今 3. :1、本基 货币市场 基 收益率×90 本基金对 自 基金合同 的比较 国 份 : 本基金 建 置 比例符 合 金 管理人 及 基 金管理人 投瑞银和泰 64% 金为债券 型 基 金, 低于 混 0%+沪深 30 业绩比较 基 生效以来 基 国 投瑞银 和 份 额累计净 值 (20 建 仓期为自 基 合 基金合同 及 基金经理 情 及其管理 基 6 个月定 期 开 第 5 0.05% 型 基金,属 混 合型基 金 00 指数收 益 基 准采用每 基 金份额累 和 泰 6 个月 定 值 增长率 与 017 年 11 月 基 金合同 生 及招募说 明 4 情 况 基 金的经 验 开 放债券型发 页,共 30 页 0.55% 证券投资 基 金 和股票型 益 率×10% 。 日再平衡 的 累 计净值增 长 定 期开放 债 与 业绩比较 基 月 24 日至 2 生 效日起的 明 书有关 投 管理人 报 验 发 起式证券投 页 0.12% 基 金中的 较 基金。 本 基 的 计算方 法 长 率变动 及 债 券型发起 式 基 准收益 率 2018 年 6 月 6 个月。 截 投 资比例的 约 报 告 投 资基金 201 % 3. 低风险品 种 基 金业绩比 较 。 及 其与同期 业 式 证券投 资 率 历史走势 对 月 30 日) 截 至建仓期 结 约 定。 18 年半年度 报 .09% 种 ,风险 与 较 基准为: 业 绩比较 基 资 基金 对 比图 结束, 本 基 报 告摘要 -0.07% 与 预期收 中债综 基 准收益 基 金各项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0 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 ) ,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成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是中 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 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 。 公司拥有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 诚信、创新、包容、客 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 2018 年 6 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 73 只基金, 已建立起覆盖高、 中、 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 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 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 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 等创新品种;在境 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具有丰 富经验,并于 2007 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蔡玮菁 本基金基金 经理,固定 收益部副总 监 2017-11- 24 - 14 中国籍, 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曾任光大证券、 浦东发 展银行、 太平养老保险。 2012 年 9 月加入国投瑞银, 现任国 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岁 丰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瑞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原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国投瑞银 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0 页 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 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 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 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 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 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 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 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债市总体走牛, 收益率震荡下行, 二季度利率债和信用债走势分化。 具体来 看,1 月份受经济复苏、通胀预期升温、货币政策紧缩预期、资管新规落地的影响,收 益率曲线陡峭上行, 低等级信用利差走扩。 从 1 月下旬开始, 在货币政策边际放松, 权 益市场调整带动风险偏好下降的影响下, 收益率持续回落。 进入 4 月份后, 随着央行降 准确认货币宽松,2 季度月份数据持续低于预期等,利率债收益率继续震荡回落。信用 利差整体小幅走扩, 结构上呈分化: 高等级信用债的收益率走势基本与利率债保持一致, 但低等级信用债的收益率因为受信用风险事件频出的影响, 自从 4 月下旬以来大幅上升。 本基金上半年一直保持较高债券仓位,持仓以短期利率债和高等级品种为主。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0 页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88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24%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62%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 我们认为, 在社会总供给紧平衡的背景下, 经济下滑压力在加大。 而 在紧信用严监管的背景下, 央行货币政策稳健实际偏宽松, 这些对债市构成利好。 同时 信用风险发酵、 利率债供需矛盾及中美利差收窄则对利率下行的幅度构成制约。 总体来 看,基本面和政策面继续支撑债市慢牛。低等级债的趋势行情需要政策的进一步确认。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 运营部及相关部 门。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通常由运营部估值核算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岗复核估值结 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秘书部门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殊估值程序的 请求后, 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 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意见, 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 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 投资部门、 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 决 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 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 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 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 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 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 截止报告期末,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 76,147,485.16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685,437.33 元。 报告期内本基金共实施 2 次收益分配,累计分配 82,481,447.32 元,每 10 份基金份 额分红 0.274 元。 报告期本基金的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0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托管人” ) 在对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 本基金”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 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 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 82,481,447.32 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5,056,172.8818,739,425.48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82,192,300.004,066,726,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0 页 债券投资 3,073,522,300.004,066,726,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08,670,000.00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45,150.07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54,808,350.7439,116,092.5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342,056,823.62 4,144,626,668.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03,799,424.301,120,557,959.16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99,391.721,024,774.32 应付托管费 249,847.92256,193.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7,877.23 14,315.9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55,098.18710,925.66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97,858.348,300.00 负债合计 305,329,497.69 1,122,572,468.62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3,010,271,800.003,010,271,800.00 未分配利润 26,455,525.9311,782,399.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36,727,325.93 3,022,054,199.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42,056,823.62 4,144,626,668.11 注:(1)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88 元,基金份 额总额 3,010,271,800.00 份。 (2)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 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0 页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12,103,661.06 1.利息收入 79,110,314.5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1,758.93 债券利息收入 78,256,297.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782,397.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860.21 其他利息收入 0.00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1,986,257.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2,014,381.4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28,123.49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21,007,088.60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 减:二、费用 14,949,087.30 1.管理人报酬 6,054,839.00 2.托管费 1,513,709.69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47,047.50 5.利息支出 7,126,332.7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126,332.77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207,158.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 列) 97,154,573.7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7,154,573.76 注:(1)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88 元,基金份 额总额 3,010,271,800.00 份。 (2)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0 页 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010,271,800.00 11,782,399.49 3,022,054,199.4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97,154,573.76 97,154,573.76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基金赎回款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 -82,481,447.32 -82,481,447.3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010,271,800.00 26,455,525.93 3,036,727,325.9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1374 号《关于准予国投 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以及证监许可[2017]1230 号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0 页 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国投瑞银和 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 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3,010,000,000.00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7) 第 83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 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010,271,800.00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71,800.0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 10,000,000.00 份基金份额, 发起资金认 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本基金以 6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包括基金合同生 效日) 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至 6 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 如无对应日则 顺延至下一日) 的前一日止。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 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 人届时公告为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 债、 地方政府债、 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 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发行上市的股票)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和后 1 个月以及开放期 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 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0 页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 、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 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 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和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0 页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 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和其他各类应付 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 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 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 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 但具 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0 页 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 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 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 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时, 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 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可以使用不可 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 应对 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 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 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 6.4.4.9收入/( 损失) 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0 页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 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 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 若期末未分 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 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 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 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 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0 页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 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 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 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 进行估值。 (2) 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 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 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 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期内已经过 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 根据中国基金 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 《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 以下简称“ 指引”) ,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 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和私募债券除外) 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0 页 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 果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 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 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 税[2016]140 号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 、财 税[2017]90 号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国 发[1985]19 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 第 588 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 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2005] 第 448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的决定》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0 页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 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金融商品转让, 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 地方 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b)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 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e)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7% 、 3% 和 2%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 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规定,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于 2018 年 7 月 1 日起由之前的 2% 调整为 1% 。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 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0 页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054,839.0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513,709.69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 - - 2,752,780,00 0.00 1,043,78 1.74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800.00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0 页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8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3%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56,172.88 61,758.93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期末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303,799,424.3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0 页 150316 15 进出 16 2018-07-06 98.59 3,100,000.0 0 305,629,000.00 合计


3,100,000.0 0 305,629,00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其中:股票 -- 2 基金投资 -- 3 固定收益投资 3,282,192,300.00 98.21 其中:债券 3,073,522,300.00 91.96 资产支持证券 208,670,000.00 6.24 4 贵金属投资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7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金 合计 5,056,172.88 0.15 8 其他各项资产 54,808,350.74 1.64 9 合计 3,342,056,823.62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0 页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 2 央行票据 -- 3 金融债券 3,073,522,300.00 101.2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892,804,300.00 95.26 4 企业债券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6 中期票据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10 合计 3,073,522,300.00 101.21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0 页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50316 15 进出 16 6,900,000 680,271,000.0 0 22.40 2 180203 18 国开 03 6,270,000 636,467,700.0 0 20.96 3 180302 18 进出 02 5,700,000 579,633,000.0 0 19.09 4 160407 16 农发 07 3,100,000 298,716,000.0 0 9.84 5 160412 16 农发 12 1,600,000 158,672,000.0 0 5.2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 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 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789366 17 工元 4A1 3,500,000 208,670,000.0 0 6.87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17 浦发银行 03” 市值 100,070,000 元,占基金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0 页 资产净值 3.3%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9 日公告,该公司 成都分行因内控管理严重失效, 授信管理违规, 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 规则的违规行为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 银监会四川监 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监罚字【2018】2 号) ,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对成都分行执 行罚款 46,175 万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认为, 该公司成都分行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 公司当前 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 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改变 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 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4,808,350.7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808,350.74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0 页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 1,505,135,9 00.00 3,010,271,800. 00 100.00% -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0.00 0.00%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 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 总数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总数 发起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 承诺持有 期限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0 页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 .00 0.33% 10,000,000 .00 0.33% 自本基金 成立之日 起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其他 ---- - 合计 10,000,000 .00 0.33% 10,000,000 .00 0.33%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24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3,010,271,8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10,271,80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10,271,800.00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 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未发生改聘会计师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0 页 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 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广发证券 2 - - -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 研究水平、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经营行为以及通 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由研究部、 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 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债券、回购及权证交易。 3、本基金报告期内合同生效,上述租用交易单元均为本期新增租用。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 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063 0 3,000,270, 000.00 - - 3,000,270,0 00.00 99.67 %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 也需要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国投瑞银和泰 6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0 页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 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 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 于2亿元情形的, 基金合同将终止, 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单一投资者 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而直接导致触发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及清 算条款,对本基金的继续存续产生较大影响。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